马屁精 发表于 2009-7-2 20:02


这人是全身冒坏水啊
Wichtig 发表于 2009-7-2 12: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嫩在说谁啊{:5_390:}

alles_lachen 发表于 2009-7-2 20:10

马屁精 发表于 2009-7-2 20:37

LZ, 实在话,我觉得自己是个很大度的人,但我无法容忍BF或lg和别的女人调情。
alles_lachen 发表于 2009-7-2 21: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能算是大度吗{:5_387:}

hych 发表于 2009-7-2 21:54

不论有没胆偷吃,我非常讨厌那种有女朋友或已婚还随便跟女生搞暧昧的男人.将心比心,你自己女朋友这么干的话,你心里舒服不舒服.
风来疏竹 发表于 2009-7-1 19: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4:}说的好!

菲瞳 发表于 2009-7-3 00:11

经过你bf同意之后,直接给这个女孩留言说你是他女友不希望你们继续接触了就完了。

小五妈 发表于 2009-7-3 00:37


那能算是大度吗{:5_387:}
马屁精 发表于 2009-7-2 21: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那也能容忍,和大不大度没啥关系,倒可能是不怎么爱他,所以不在乎。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成圣人了。

明月寄相思 发表于 2009-7-3 12:49

花心的男人{:4_291:}

chatsworth 发表于 2009-7-3 14:13

本帖最后由 chatsworth 于 2009-7-3 15:14 编辑

愛嘛,不是說的,是做出來的。感覺MM的BF在QQ上這些曖昧不管只是說說寫寫還是已經到了行動的地步都很傷人。別的不說,至少給人感覺骨子裡不是安分的傢伙,即便現在沒事,婚後要是有些年月,和小錢,麻煩就出來了。MM要是能接受這種可能的情形,就借機會利誘威逼都行把婚結了,要是覺得不能接受,要么騎牛找馬,其人知道換其人之身,要么就直接分手吧。

rika 发表于 2009-7-3 17:25

打给父母也许不是件坏事,但是口气要显得自己可怜些,我认识一个女的,就是跟男朋友什么事吵架了,男的要分,女的直接找到男方爸爸那儿哭了一场....结果两人结婚了,虽然现在闹离婚。不过当时这找父母这招有时奏效,前提是孝子,听爸爸的话,父母通情答礼。

alles_lachen 发表于 2009-7-3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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