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雷
发表于 2009-7-2 13:25
要不以后大家建个QQ群, 有啥事去那儿8.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9-7-2 14: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呀好呀赞同!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9-7-2 13:26
这里我们已经挖太深了............
不过国内论坛,还是能八滴.....{:7_436:}只要不帖出照片真实姓名等详细个人资料.........
不过我可以确定一件事哈,侵犯隐私,不是诽谤哈,呵呵飘过了不多说了~~~~~~~
freeman
发表于 2009-7-2 13:26
google经常被告。
live 发表于 2009-7-2 14: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网络管理员还真不好当。
莱茵
发表于 2009-7-2 13:27
是鞋,还是鞋
飞在德中间
发表于 2009-7-2 13:27
被绿坝了
小惠姐
发表于 2009-7-2 13:27
这个是没错,但是什么是隐私呢?老大给个定义吧。
现实生活中我们都不认识他们,所有资料来自网络,其实如果不是他们这么高调,哪会轻易让人找到啊。
不过适可而止我也同意,罢了,散了。
freeman 发表于 2009-7-2 14: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291:}
CindyamMain
发表于 2009-7-2 13:27
要不以后大家建个QQ群, 有啥事去那儿8.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9-7-2 14: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用苹果电脑上不了QQ的反对!不许搞小集体!
wakaka
发表于 2009-7-2 13:28
老大能不能明确说一下,啥能8,怎么8才不违法啊{:5_35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9-7-2 13:28
jojona
发表于 2009-7-2 13:29
live老大,你赶紧去买个打官司的保险,三聚啥都有可能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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