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经叛道 发表于 2009-7-5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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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虽冷,吹面不寒,是立春过后。
  知否?记否?曾几何时,也是这乍暖还寒天气,草长莺飞的校园,年少春衫薄的你我。
  极端的我居然否定爱情的存在性,自以为那叫现实,非要你承认爱情的虚无;浪漫如你,依然谈论着懵懂的爱情……
  对于不爱花的女子来说,春天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农历八月,点一炉香片,眯起眼睛看那些袅袅婷婷;坐在室内也能闻到一股晒得懒洋洋、热烘烘的香气,远远近近,慢慢勾起不少香甜的胃口。
  盈盈不知处,惟有暗香来。
  只有桂花的馨香才能传递那种默默的鼻息间的跳动。就像是糯米藕煮好后一定要浇上桂花糖浆。
  桂花是我最爱的花,因为我只爱一种花。
  又是一个早春二月,一如当年;只是如今已为人父的你,认识到爱情是要以面包为前提的;而当时稚气未脱的我,也终于清醒地意识到,‘存在即有理’才是真正的现实。也许蓦然回首的瞬间仍然会有几分烟火气,其实心里却早已自在清明。
  只是在枝头烂漫的春日思念桂花,是比朝花夕拾还要可悲的。
  所以今天,我要说一个故事给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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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生的那年春天她才16岁。
  17岁的春天,生叫她‘我的女人’。
  生是那种黝黑精瘦但筋骨却很好的男孩子,眉宇间有一股匪气,那是她喜欢的。生点烟的样子很帅,笑容更迷人。
  生和她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读书都很好,家势也都不错,却从来不守规矩。老师拿他们没办法,校际篮球比赛生是主力;歌唱汇演也缺不了她。
  生属于那种在外面‘混’的男生。记得有一次,放学后,生支开了‘兄弟’们,本来准备带她到‘自己地盘’上的桌球房去好好玩一通的;生打桌球的姿势很漂亮,她喜欢坐在一旁静静地欣赏;未想那天却碰上几个对她出言不逊的小流氓,生与他们大打出手;最后,警察来了,生拉上她就跑;暮色中,踩着生的脚印拼命地奔跑,她恍惚觉得就会跟他这样一直跑下去,跑到天涯海角,跑过一生一世。
  他们跑到一片废弃的建筑工地上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两人气喘吁吁地相对大笑,在她的记忆里,后来,她的一生都没有再这样开怀地笑过。他们背着书包,用脚把嵌在土里的石砾一块块剔出来,早春的土还冻得很硬,累了,就坐到高高的土堆上剥花生吃,月亮出来了就看月亮,星星出来了就看星星。因为她实在是缺乏浪漫的女孩子,不会吵着要他陪她一起等落日,可能这也是她成为他历时最久的一个女朋友的原因;倜傥的男子似乎必然风流,可是她不在乎,这倒不是她装豁达,她是真的不在乎。
  她从来也没有问过自己爱不爱他,生也从来没有对她说过他爱她,因此,她从不认为他们之间确立过恋爱关系,更别谈要她相信付出了多么刻骨铭心的感情;她只是觉得和他在一起之后,日子开始变得很短。毕竟,两个17岁的孩子能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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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后,她遇见了书,她是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男人就是她后来的丈夫。
  书总是在她最需要的时候伸出双手。书的手掌是一般男人所没有的温软厚实,皮肤细腻白滑,指甲修得齐整干净。还有他左手中指上那一圈细气的银戒,让她在第一次碰见他的时候还以为他已非自由身之属,渐渐才知道这仅仅是他个人爱好而已;不过,一个循规蹈矩的大男人喜戴这样一副首饰,足够勾起她的好奇心。
  书有着《英国病人》般不见天日的苍白,但并不无力;有着上海男人的气质却不失男子汉的气度;有着一本正经的体面但也会爆发出偶尔的幽默;用她母亲的话来讲,叫做:好人家的小囡,正气。这也是她喜欢的类型。
  她对书的爱多少是有点依赖成分的。只是她从来不知道,没有激情,日子原来也可以变得这么长。
  近来和小姐妹翻阅从前的相簿,小姐妹指着她和生的合影说:看,当时笑得多灿烂。
  

littledoll 发表于 2009-8-18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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