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flower2009
发表于 2009-7-19 18:49
伪造文书在国外最很重罪的
追究起来可能真的要失去小孩的抚养权了
水瓶座小天天 发表于 2009-7-18 22: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关键是只要有一方签字就可以了!再说人都回国了,上哪追究去.
听涛小筑
发表于 2009-7-19 18:49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33292&extra=page%3D1
到这里去找,看哪个离你近,都有代办签证业务的。
sunflower2009
发表于 2009-7-19 18:50
要是给给孩子改国籍呢. 国籍好改吗.
水瓶座小天天
发表于 2009-7-19 22:25
放弃奥籍的话, 要奥地利有关部门开具自愿放弃奥籍的证明, 这个恐怕是真的要双方家长的签字了
反正自愿放弃德籍是理论上可行, 实际上似乎没人成功过, 这个在宝宝版有过讨论
水瓶座小天天
发表于 2009-7-19 22:28
关键是只要有一方签字就可以了!再说人都回国了,上哪追究去.
sunflower2009 发表于 2009-7-19 19: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之前lz的咨询结果是需要父母双方的签字才可以
后来才有网友更正只要一方就可以
小孩是奥籍的, 所以离婚的事情和争取小孩抚养权的事情应该会在这里进行处理
人虽然回国了, 但是小孩不是中国籍, 她每隔半年就要办理一次签证, 要追究还是追究得到的
lan
发表于 2009-7-20 08:03
打6合1 ,干吗非要回德国打啊,国内有啊,北京和上海的和睦家就可以打。
kcherry
发表于 2009-7-20 08:39
42# 听涛小筑
谢谢
kcherry
发表于 2009-7-20 08:41
46# lan
她奶奶一年没见宝宝挺想的,现在想来也许是他母子俩设好的圈套吧。
DLIII
发表于 2009-7-20 08:48
LZ你还是小心从事, 花点钱请个律师咨询下吧。 这里的发言是各抒己见, 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的, 参考参考可以, 可以扩大自己的思维。 不过万一轻信网友言论, 走错导致你处于劣势, 还是你自己吃亏。
hillde
发表于 2009-7-20 08:55
其实你老公可以办家庭团聚留在中国。不一定要工作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