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上桃生
发表于 2009-7-24 13:15
她知道我有哪三个包再买,从那三个中选一个,我带去。
zhaosusu 发表于 2009-7-24 13:08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反正都去了 建议3个都带去吧 尤其那两个33彩的
mm想证明就证明的彻底一点儿好了 要是你说的那个mm真的会买的话 那等验完再给她好了 也算对他负责
webcxc
发表于 2009-7-24 13:15
那个谁小天天。反正你在柏林,你就雷锋一下和她去店里看看不就结了
水瓶座小天天
发表于 2009-7-24 13:21
如果一定要莪去的话, 莪就报警了, 让警察在场一起去
tata
发表于 2009-7-24 13:21
这位童鞋,我可没有要作什么证的意思呀{:5_371:} LV我不懂,不参与评论.
我们都曾一起遛过狗, 觉得楼主人还不错....
Bobbyschatz 发表于 2009-7-24 14: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MM你不用紧张哈。当某个帖子演变成群殴的时候,出来替被打的挡驾的很容易被误伤的啦。我这不也在小心拉架中嘛。估计最后闹上警局的可能太小啦,总觉着误会重重啊,还是大家冷静下再解决比较好啦。闹上警局这报案的也要承担责任不是?光看看照片有谁真就那么确定抓到了个旷世大骗子,要为民除害了。
水瓶座小天天
发表于 2009-7-24 13:24
报案不会有任何后果的, 就算是疑似, 也可以报案的
更何况他那个图片拍出来, 就是假的
tata
发表于 2009-7-24 13:26
如果一定要莪去的话, 莪就报警了, 让警察在场一起去
水瓶座小天天 发表于 2009-7-24 14: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小天天,冷静冷静啊!我和你也不熟,就给你发过个照片罢了!{:5_388:} (你大概不记得。)觉得你也是个直性子的好mm,不是那种没事挑事儿的八婆类。报警不是什么好方法,你想跟她去验验货,是假的再报也不迟,如果万一冤枉了,你这谎报军情的责任在警察那儿也不好过不是吗。
水瓶座小天天
发表于 2009-7-24 13:26
本来觉得都是中国人, 何必弄到要上警察局这么难看, 而且又是为了假货这种事情
结果还没完没了了, 还说莪跑单, 还说莪诬陷, 楼上还有人说什么群殴之类的
基本的是非观念有没有吖
MR_XZ
发表于 2009-7-24 13:27
反正都去了 建议3个都带去吧 尤其那两个33彩的
mm想证明就证明的彻底一点儿好了 要是你说的那个mm真的会买的话 那等验完再给她好了 也算对他负责
陌上桃生 发表于 2009-7-24 14: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好眼力,我一个lv达人朋友也说33彩够呛.
清凉果茶
发表于 2009-7-24 13:33
我知道有MM在这里在店里买到真品,然后调包把假的包包卖出去,当然随付的都是真包的卡片,包装,发票,,牛吧
还有这样的事,{:5_355:}
zhaosusu
发表于 2009-7-24 13:33
我不是逃跑,我去遛狗,
小天天,也许说你诬陷过头了,但是至少你没有说出我们为什么没有交易的事实。 你的意思是我不敢见你去面交,这样直接造成了大家误会我不敢面交的原因是因为心虚。
你自己知道为什么我们没有见面的原因,是你没有了消息,而你自己也说了你没有了消息给我是因为看到我的SOLD OUT了, 所以没有联络我。 所以请问这是因为我不敢而拒绝和你面交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