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rklin 发表于 2009-7-29 19:30

请教报销路费Fahrtkosten,问题较棘手,大家都有可能碰到

本帖最后由 jurklin 于 2009-7-29 19:33 编辑

小弟今年4月底由一中介介绍到汉堡面试,面试没戏。面试前小弟问中介路费可否报销,中介说问过聘人公司,没问题。试毕后不久,小弟请中介处理报销路费一事,中介踢皮球,叫我直接找那公司。我就问公司,公司又把皮球踢回来,叫我找中介索要,说他们跟中介有约,不报路费。小弟再问中介,中介说要跟那公司谈谈,会给我个说法。数周后无回应,小弟再找中介,中介叫我耐心等。如此折腾了好几回,我失望了。有一学法律的朋友支了一招,说BGB §670明文规定,若der potentielle Arbeitgeber 在面试之前没有明确表明拒付路费,那Bewerber就有权向其索要。朋友建议我写封信去吓吓他们,若再不报销,就寻求法律解决。这招真管用,在又一轮的互相推脱责任后,聘人公司坐不住了,给我来了封mail,说可以给我报。但他们认为报销的法律责任在中介,所以只有我将追讨路费的权利转让给他们(Forderung abtreten),即写一份Abtretungserklaerung给他们,他们就转账给我,然后他们再向中介追讨,信原文如下:
nach unserem Rechtsverstaendnis muss die Vermittlungsagentur für Ihre Fahrtkosten aufkommen.
Wir moechten aber Ihnen die Fahrtkosten überweisen und werden diese dann von der Vermittlungsagentur zurückfordern, so dass Sie keinen weiteren Aerger mehr haben.
Ich bitte Sie daher, mir per Mail zu erklaeren, dass Sie die Forderung an uns abtreten.
Sobald ich diese Abtretungsmail erhalten habe, werde ich die Ueberweisung veranlassen. Nachdem Sie das Geld erhalten haben, würde ich Sie ferner noch bitten, mir den Originalbeleg einzureichen.

现在想请教诸位高人一个问题,我到底有没有权利给该公司开这份证明?因为根据BGB §670,报销路费的义务在该聘人公司,而非中介。所以我开了这张Abtretungserklaerung并拿到钱后,有没有责任风险?另,我担心,该公司得到我的Abtretungserklaerung后,就先向中介伸手,中介给他们钱后(估计没这可能),他们才支付我。如果中介不给,他们也可以不再理会我的诉求,因为此时他们的手里已有了我的Abtretungserklaerung,证明他们没有付路费的义务。所以,我想先要到钱,再给他们证明,不过估计那公司肯定不干。我应该怎么做,请各位指点。

jurklin 发表于 2009-7-29 19:38

此话怎讲,你看不懂中文,还是你理解力有问题,抑或……

jurklin 发表于 2009-7-29 20:17

jacqueschina 发表于 2009-7-29 20:26

法律上无法提供支持,但是精神给予支持。
死磕,最后肯定能报。
注意会不会有申诉时效,拖到过了时间就无权索要了。

jurklin 发表于 2009-7-29 23:35

这倒要注意。

wermwerm4587 发表于 2009-7-30 08:31

这帮wbd

MrsCat 发表于 2009-7-30 08:52

为什么要说LZ活该呢?!面试前紧张,患得患失,理解的。LZ愿意写出来给大家参考,我觉得很好啊。
我不是学法律的,也没读过BGB,但是我也推荐“死磕”!

polo 发表于 2009-7-30 08:56

我LG的都拖了半年了,每次叫他去要,他动一下,人家没反应他也没反应了。都半年多了。
我写了措词严厉的信,让他发,他也不发,气死我了,将近100呢!

若然 发表于 2009-7-30 09:37

我LG的都拖了半年了,每次叫他去要,他动一下,人家没反应他也没反应了。都半年多了。
我写了措词严厉的信,让他发,他也不发,气死我了,将近100呢!
polo 发表于 2009-7-30 08: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会呢?我事后把车票原件和我的账号挂号信过去,他们会转的啊,当然我还留个copy在身边。

舒娅 发表于 2009-7-30 10:54

:dizzy:

文道 发表于 2009-7-30 11:00

为了这么点钱何必呢

开开心心找到工作以后都回来了

wutaosep 发表于 2009-7-30 11:05

问下LZ 你去面试的公司是不是比较小的公司?

jurklin 发表于 2009-7-30 18:05

是。

lchappy 发表于 2009-7-30 21:57

本帖最后由 lchappy 于 2009-7-30 22:00 编辑

精神上支持楼主,一般面试前问清楚。 现在是否能问一下Arbeitsamt的人。不是太清楚,只是出个注意主意。让他们问一下,自己都要留copy。楼主注意力还是集中在下一个面试上。不急,经济开始好转了。
可以将帖子再贴到法律版,那里有高人。
ps 二楼的怎么那么说话。

jurklin 发表于 2009-7-31 11:23

多谢仁兄,Arbeitsamt我已经问过了,人不管这事,连建议都不愿给。法律版我也贴了。

fifi 发表于 2009-7-31 11:34

我真是想不通~~~LZ你就让用人公司帮你去讨好了, 总好过你自己去讨. 你又不会有什么损失. 这有什么好问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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