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现象教程
人死亡后在尸体上出现的一系列化学性、物理化学性和生物学性的改变,称尸体现象。尸体现象大致按一定的时间顺序显现,受尸体内部和外部环境条件的影响。尸体内外环境因素既可以加速尸体现象的出现,也可以减慢或终止其发生和发展。尸体现象可分为早期尸体现象和晚期尸体现象两大类。早期尸体现象指在死后24小时以内尸体上出现的改变。晚期尸体现象指死亡24小时以后出现的改变。这一时间划分是相对的。在春秋两季,大体上较符合实际情况,而在盛夏或寒冬季节,则可能与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差异。
早期尸体现象
尸体现象的发生发展,是一连续的过程。早期尸体现象虽发生在死后的24小时内,但这些现象并非在24小时后立即全部消失,而是继续发展、演变。同样,晚期尸体现象也并非在死亡24小时后突然出现,而是在死后不久就开始发生。例如,腐败细菌的繁殖,早在死亡后几小时就已逐渐开始,只是在24小时以后,细菌的繁殖达到一定的程度,腐败现象才明显。
早期尸体现象在不同的法医书籍中详简不一。如肌肉松弛,有的述及,有的没有。早期尸体现象有下述法医学意义:1)确证死亡。2)提示尸体曾否被移动。3)可作为推测死亡时间的依据。4)反映死亡当时躯体的位置和状态。5)提示死亡原因。
肌肉松弛:死亡发生后,尸体肌肉张力消失,这使整具尸体呈弛缓状态,瞳孔散大,口微张,眼睛半闭,面部沟纹变浅。
皮革样化:水分从尸体上的表皮剥脱区及口唇等等皮肤较薄的部位迅速蒸发,形成蜡黄色、黄褐色或深褐色的硬斑,即皮革样斑。眼球结膜外侧的三角形、椭圆形的干燥斑为Larcher斑。由于眼球结膜和巩膜可因水分丧失而变薄,使巩膜下面的脉络膜层的色素显现,故Larcher斑的颜色可呈深褐色或黑褐色。
角膜混浊:角膜透明度减低,直至完全不透明。
尸冷:死亡后,尸体仍不断地继续散热,使尸体温度不断下降至与环境温度一致或低于环境温度。通常以测直肠温度或肝表面温度代表尸体温度,可推算死亡时间。
尸斑:尸体血液依靠自身的重力,流向尸体低下部,坠积与未受压迫部位的血管中,从而在皮肤上显现出边缘不清、红色或暗红色的斑块。
尸僵:尸体各肌群发生僵硬而使关节固定。在死亡后1-3小时从小肌肉开始,6-8小时累及全身。
尸体痉挛:死亡发生的瞬间,肌肉未经松弛阶段直接进入僵直状态。尸体痉挛的发生,可将死者临死时的动作、体位、姿势固定下来。尸体痉挛多为局部性的,全身性较少。形成机理与尸僵相似,可能在与高度神经兴奋状态下死亡有关。如失足落水溺死者,手中紧紧抓有岸边水草,刎颈自杀者紧握住刀柄。死者临死时异乎寻常的激动、恐惧、兴奋、挣扎以及剧烈的运动等,可能是产生尸体痉挛的重要原因。尸体痉挛亦常见于脑外伤的尸体。
自溶:尸体细胞组织受本身固有的各种水解酶的作用下而发生细胞结构的破坏。
[ Last edited by 粉色小猪 on 2004-10-29 at 11:47 ] 晚期尸体现象
腐败:死亡后腐败细菌在尸体内大量生长繁殖,使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分解,组织器官遭到破坏,最终只留下骨骼。
白骨化:尸体软组织经腐败过程而全部崩解,最终剩下骨骼。崩解主要是生物学过程,也有化学过程的氧化作用和还原作用参与。当氧气供应充分而水分缺乏时,主要发生氧化作用;反之,当氧气不足而水分充足时,主要发生还原作用。实际上这两种作用是相互引发,连续发生,而不是单一进行。
木乃伊:尸体水分急剧减少,致使腐败过程中断,尸体重量减轻,内脏和软组织干燥、缩小,皮肤及软组织干燥,呈深褐黄色或黑褐色皮革样化,称木乃伊或干尸。
泥炭鞣尸:浸于含多种腐植酸和单宁物质的泥炭沼泽中的尸体,皮肤鞣化,骨骼和牙齿脱钙、内脏极度缩小,成为泥炭鞣尸。
尸蜡:尸体上形成的污黄白色或污灰白色的蜡样斑块。这是较少见的一种不完全的保存型尸体现象,全身性尸蜡甚为罕见,多为局部性的。
浸软:四个月以上的胎儿,在子宫内死亡后,浸泡于羊水和血液中,发生无细菌性自溶改变。 哈哈,顶 谢谢楼主,太有学术性了 呵呵,佩服 太专业了! 在哪里弄的...在贴一些关于这方面的资料...
谢谢...我很需要这方面的资料..现在 楼主学解剖的。 这文章的原作者是个法医?没道理啊 法医他不会研究木乃伊啊 考古的也不像 猜不出了 !!!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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