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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堆堆 于 2009-8-9 23:49 编辑......................... 沙发坐上!潜力贴{:5_396:} 哦, 对啦,楼下的请回答。{:5_322:} 1,公证的话,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在你领证之前房产证上写有你名字的房屋,就算你离婚,也和对方没有任何关系,但是要在公证的时候就写清楚。 至于现在写着你父母名字的房屋,如果是婚姻生效后再转给你的,在结婚之前没公证说明的话,你丈夫还是能分割的。具体的怎么写,你要到公证处找公证员商量,他们会给你最佳的建议。
2, 我还没结婚,不知道。 楼主学生, 准老公工作。 你们都在德国, 可以在国内结婚吗? 本帖最后由 一堆堆 于 2009-8-1 02:01 编辑
上上头那位多谢!
1. 我听说一起结婚8年以上, 什么财产都是一起分割的了?这个公证我想就发生在我跟我父母之间, 我是想弄成无论我跟谁结了婚之后离婚,还是死亡了, 他们都是我第一遗产, 都不动产所有人.公证处的人会给我解释吗? 他们不是只做笔头上的翻译公证??? 还有时间跟我闲扯这个事儿???
2.主要听说以前一对在德国结婚了的中国人,回国后要离婚,又没德国签证无法回来离婚.弄得过也过不了,离也离不了. 吓我一身汗. 俺只是无聊瞎说。{:5_358:} 楼主学生, 准老公工作。 你们都在德国, 可以在国内结婚吗?
Blüte 发表于 2009-8-1 01: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哈,猜错了.我们在国内问了,只要德国这边开个单身证明, 祖国还是愿意在国内成全我们的.
哈,猜错了.我们在国内问了,只要德国这边开个单身证明, 祖国还是愿意在国内成全我们的.
一堆堆 发表于 2009-8-1 01: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在大使馆和在中国结婚应该没什么区别。 为什么据我所知,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永久属于个人财产,无8年之说呢? 我看你思想包袱一堆堆, 还不如先同居,等想好了再去领证.那天我听我们秘书说要结婚了, 我觉得神奇啊,孩子都上小学了,怎么还结婚? 原来一直没结婚,但也带着孩子. 也许看上人家别的呢? ,市公证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在双方结婚8年后即作为共有财产”的说法早已成为过去。自从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法律已明确地对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作了详细的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逐渐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为婚前财产权属办理公证,已没有必要。“目前一些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新人,大部分都是由于旧婚姻法观念根深蒂固。” 新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本帖最后由 落花微雨 于 2009-8-1 09:37 编辑
上上头那位多谢!
1. 我听说一起结婚8年以上, 什么财产都是一起分割的了?这个公证我想就发生在我跟我父母之间, 我是想弄成无论我跟谁结了婚之后离婚,还是死亡了, 他们都是我第一遗产, 都不动产所有人.公证处的 ...
一堆堆 发表于 2009-8-1 01: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给MM一点专业意见吧,公证之前你要找律师来写你的协议书,这个律师会非常清楚的告诉你,那些可以写那些不能写。有可能你想写的东西会于法律有抵触,那个财产分割的事情是以前的规定了。
如果他在德国预备入籍,那么你要在他入籍前,把你的协议在德国重新公证(不是必须,但是出现问题,会对你有很大的好处,中国的公证是否接纳会有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
如果离婚,正常情况下在德国离婚会给女方特别是有孩子的情况下,争取的权益比较高。
但是你可以选择在中国离婚,如果他在期限内不作答,也会宣布你们离婚。但是关于赡养费你是不会在有了。
以上是我咨询过专业人士拿回来的意见。 突然想起个问题,如果一中一德既在中国结婚了,也在德国结婚了,而且没有婚前协议,那以后万一发生点什么事情,究竟是以中国的婚姻法为准呢,还是德国的?
我给MM一点专业意见吧,公证之前你要找律师来写你的协议书,这个律师会非常清楚的告诉你,那些可以写那些不能写。有可能你想写的东西会于法律有抵触,那个财产分割的事情是以前的规定了。
如果他在德国预备入籍 ...
落花微雨 发表于 2009-8-1 09: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懂得好多呀!
请问我这种情况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我妈在北京有一些房产,写的她的名字,我爸也有,写的我爸的名字 (我父母离婚了)。 那以后这些房子,如果父母没额外声明,是我一个人继承,还是跟老公一起继承呢? 我记得我在国内登记的时候就有选项,关于财产如何分的。婚前财产公证就可以吧,一般公证处都有。离婚可以自选在哪里离
MM懂得好多呀!
请问我这种情况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我妈在北京有一些房产,写的她的名字,我爸也有,写的我爸的名字 (我父母离婚了)。 那以后这些房子,如果父母没额外声明,是我一个人继承,还是跟老公一起 ...
two steps 发表于 2009-8-1 10: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中国肯定是算双方共同拥有,德国的我不太清楚,询问的时候没有涉及这个问题,但是在今天的这个情况下,我中国的律师说,如果你处理在国内的财产,比如卖了,然后用你中国的帐号把钱存起来,从实际操作上,德国丈夫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因为他要举证,但是非常难做到。但是最好还是让你的父母写一个声明,如果按照德国的法律,那就复杂了,而且超过一定的金额是要上很高的税的。中国的法律很多东西其实和德国法律是想抵触的,虽然都是大陆法系。
我研究的结果是,如果离婚是在德国离对女方很好,如果中国的财产,你不入籍可以选择合理避税。 突然想起个问题,如果一中一德既在中国结婚了,也在德国结婚了,而且没有婚前协议,那以后万一发生点什么事情,究竟是以中国的婚姻法为准呢,还是德国的?
two steps 发表于 2009-8-1 10: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种情况是要看起诉方,选择哪个国家来起诉了。我不会选择在中国起诉,因为中国只会判孩子的抚养费,而且会非常低。选择在德国是比较好的。 我看你思想包袱一堆堆, 还不如先同居,等想好了再去领证.那天我听我们秘书说要结婚了, 我觉得神奇啊,孩子都上小学了,怎么还结婚? 原来一直没结婚,但也带着孩子.
yl008 发表于 2009-8-1 06: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哈我们已经好几年了,一直被逼婚。不过我的人生第一信条:除了死是肯定的,人生没有什么是不可能发生的。男人嘛,别期待太高,提前问清楚比较好。 楼上的同学们太专业了!那我就回去先找个律师问问。 不过话说回来了,如果我们俩最后谁也没入籍。那在德国领证后要离婚是不是还得回德国来离婚???如果多年后没签证怎么办呢??
我给MM一点专业意见吧,公证之前你要找律师来写你的协议书,这个律师会非常清楚的告诉你,那些可以写那些不能写。有可能你想写的东西会于法律有抵触,那个财产分割的事情是以前的规定了。
如果他在德国预备入籍,那么你要在他入籍前,把你的协议在德国重新公证(不是必须,但是出现问题,会对你有很大的好处,中国的公证是否接纳会有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
如果离婚,正常情况下在德国离婚会给女方特别是有孩子的情况下,争取的权益比较高。
但是你可以选择在中国离婚,如果他在期限内不作答,也会宣布你们离婚。但是关于赡养费你是不会在有了。
以上是我咨询过专业人士拿回来的意见。
落花微雨 发表于 2009-8-1 09: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他在德国预备入籍,那么你要在他入籍前,把你的协议在德国重新公证(不是必须,但是出现问题,会对你有很大的好处,中国的公证是否接纳会有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
这个协议我想弄成我跟我父母之间的,如果真离婚了,他作为德国人肯定关不着我在国内的东西吧。
如果他在德国有很多财产我到时候应该考虑弄一个,问题是现在我们在德国都没涉及到要买房子。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为了安全起见, 你也可以做一份公证, 说明那几处房产是你私人所有, 无论你婚姻状况如何, 你的配偶无权染指你的房产
离婚的事情完全不懂, 莪还没结过婚呢 楼上的同学们太专业了!那我就回去先找个律师问问。 不过话说回来了,如果我们俩最后谁也没入籍。那在德国领证后要离婚是不是还得回德国来离婚???如果多年后没签证怎么办呢??
一堆堆 发表于 2009-8-1 13: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德国的Standesamt 还是中国大使馆?
中国肯定是算双方共同拥有,德国的我不太清楚,询问的时候没有涉及这个问题,但是在今天的这个情况下,我中国的律师说,.如果你处理在国内的财产,比如卖了,然后用你中国的帐号把钱存起来,从实际操作上,德国丈夫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落花微雨 发表于 2009-8-1 11: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这个道理。 如果都没有入籍,大使馆是不办理离婚的,只能回国在某个人的户口所在地离婚。 如果都没有入籍,大使馆是不办理离婚的,只能回国在某个人的户口所在地离婚。
莫妮卡 发表于 2009-8-1 13: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听说啦。 {:5_371:}楼主不回答问题。 在德国Standesamt结婚遵循的是德国婚姻法, 大使馆的话当然是中国的婚姻法为准啦。走人。{:4_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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