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恋的传说 发表于 2009-8-4 08:53

个人邮寄信件有法律方面的限制吗?

一个可能很偏门的问题,德国法律有没有规定,作为个人,每月或每周邮寄信件不得超过多少多少(比如200封), 超过了就算是公司行为的?
在post上没有查到相关说明,可对法律又不熟,哪位懂啊帮帮忙啊~~~~

迷恋的传说 发表于 2009-8-4 11:26

没人知道啊?{:5_354:}

依_依 发表于 2009-8-4 15:56

不清楚。但是我想应该没有吧。也有人privat的寻人发很多信件,不能算商业行为阿,还有些信没有发信人在信封上,那邮局怎么界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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