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yi001 发表于 2009-8-6 23:26

离婚后居留问题

拥有5年居留,但目前在办理离婚,不知道居留是否可保留,或者延期。

tianyi001 发表于 2009-8-7 00:26

Awa 发表于 2009-8-7 10:01

不知道哦,帮你顶下。

taotaoo 发表于 2009-8-7 10:08

能,只要你工作,收入能维持生存.踢了德国大屁眼子吧.{:5_396:}

梧桐树 发表于 2009-8-7 16:33

应该有了长居,居留问题也就基本稳定了吧。

wensundy 发表于 2009-8-7 17:09

不懂,帮顶,刚结婚,还没考虑离婚{:5_387:}

yingabby 发表于 2009-8-7 17:34

去法律版问吧,可能了解的人多一些。

cookies66 发表于 2009-8-7 21:14

如果你跟一个德国人或在德外国人结婚,然后离婚了或者配偶死亡了,你还能在德国待下去吗?移民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每次)延长一年居留许可:在离婚时,“婚姻生活共同体”已经在德国合法存在了两年以上;在德外国人死亡时,婚姻生活共同体已经存在于德国(无论多长时间),前提是,死亡的外国人拥有落户许可或居留许可。除非该外国人不是出于自己的原因没能及时延长居留。



假如离婚时来德团聚者在德居留时间不满两年,第31条第(2)款规定,如果是出于“避免特别严重情况”(zur Vermeidung einer besonderen Haerte)所需,可以例外延长居留。属于“特别严重情况”的包括,假如回国会“严重影响其值得受保护的需要”(eine erhebliche Beeintraechtigung seiner schutzwuerdigen Belange)。至于“值得受保护的需要”,移民法在此特别提出的是“与该配偶生活在家庭生活共同体中的孩子的利益”(das Wohl eines mit dem Ehegatten in familiaerer Lebensgemeinschaft lebenden Kindes)。

真知 发表于 2009-8-10 21:43

没看明白,是结婚5年了没有拿到长期居留,还是已经有了长期居留?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离婚后居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