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炫冰冰
发表于 2009-8-10 23:16
{:5_371:}好吧,同意LS的想法。
听涛小筑 发表于 2009-8-11 00: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301:} LS
似是故人来
发表于 2009-8-10 23:43
本帖最后由 似是故人来 于 2009-8-11 00:47 编辑
我来晚了,打PP{:5_391:}
DPD的单子到了,下午偶不在家,吼吼。明天去取哈。8过都不太有取的欲望了,纯粹就为了去取个物证。听唱片MM对裙子的描述,和那张热心MM的实物图,这件事情还真的就不能善了了。哎,偶不想当邪恶天蝎蝎哇{:5_392:}
哎,她真的躲得了吗?她公布我和唱片MM私人地址的DPD单子上,同时还有她朋友QICHENYU的私人信息,亲自跑一趟斯图和曼海姆不是不可以,不过不是登门造访,因为没用,俺又不是空手道7段跆拳道黑带。先根据地址和ANMELDUNG找到QICHENYU,在当地警察局备案。根据TIAN,YIYIN的新行帐户信息和QICHENYU的情况找到TIAN,YIYIN,在她户口所在地的警察局备案。AUSLANDAMT去信,FINANZAMT去信。不要以为我危言耸听,是你们不知道你们错的有多严重!!!!
首先,学生是禁止从事商业活动的,这在我们的签证上明确写明了。就这一点而言,就算警察局因为涉案金额问题不会大动干戈,但外国人管理局肯定不会放过你。
其次,从事商业活动的前提不合法,具体步骤过程更是非法,没有正式的收据和RECHNUNG,实物和描述等等严重不符,没有19%的MwST.光是偷税漏税,FINANZAMT也会盯紧你们。
再有,对于提供给骗子行骗的场所和便利条件的萍聚论坛,我们进行上述步骤的时候,这个提供非法交易的场所,我们不能保证不会有曝光的危险。其中厉害,老大自己思量先。所以,麻烦请尽快处理我们的短信。
dearme
发表于 2009-8-10 23:45
MM你有那个托儿的电话,又有吟儿的银行账户,还怕找不到他们?
她们只是还没找到借口,或者你们给的压力不够,不然迟早出来的。。。
似是故人来
发表于 2009-8-10 23:50
修正一下,偶还没给老大发短信,就处理唱片MM的短信就好。{:5_377:}
punk黑唱片
发表于 2009-8-10 23:54
我给斑竹docl发了短信,也在萍聚意见簿发了帖子,也报告了那个泻露地址的帖子,从昨天到现在一直就没见人来处理。。让吟儿自己删更不现实了。。人都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punk黑唱片
发表于 2009-8-10 23:59
说实话,亲爱的,你买的那件衣服我实物和广告的照片都见过,真的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你买的这件在TB上还是热卖呢,我也是因为见过同学的实物所以直接拔草。。。。。。。
炫炫冰冰 发表于 2009-8-10 23: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连实物图都没找她要就那么信任的问她实物跟图片差别大不大,她一句不大我就转了钱。。。后来看到别的MM在转这衣服我心一下凉了半截。。。然后去TB一看果然。。最便宜的才卖28元人民币。。。
似是故人来
发表于 2009-8-11 00:14
MM你有那个托儿的电话,又有吟儿的银行账户,还怕找不到他们?
她们只是还没找到借口,或者你们给的压力不够,不然迟早出来的。。。
dearme 发表于 2009-8-11 00: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非要到那个份儿上再蹦出来,何苦非要逼我们严打?在这里发帖子,其实就是给他们机会的,毕竟是同胞。这里不比国内,我们都是外国人,德国人又特别讲究秩序。尤其南部签证政策,对外国学生更是严格。就为了这几十大毛的,落个案底,值得吗?
似是故人来
发表于 2009-8-11 00:20
我们现在就是要求卖家负起她应该负起的责任。转回我们的汇款,接受我们的退货。这是能够解决这次事件的唯一方法。
echowong
发表于 2009-8-11 00:26
哈哈,看来我那件还是自留压箱算了~~免得恶心了自己不算还恶心jms~~~{:4_297:}
反正我是从此宁愿上c&a挑货也不信什么韩版台湾版的了。。。
希望两位mm尽快得到卖家的回复,最近天热物燥,别让烦心事误了假期的好心情哦~~{:5_327:}
吟儿
发表于 2009-8-11 00:27
那个GG给他女朋友买的yy。他们看到实物图,觉得不错,然后帮我顶了帖子。有什么不对啊?我也不否认,东西有卖给朋友的。这个没错吧?
mm,你也看到了 7号刚到Ludwigsburg,可能没这么快。再等等吧。昨天刚打的电话,一天都等不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