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i 发表于 2009-8-16 14:46

你的朋友是餐馆的持牌人吗?如果是那就更加没有问题了,其实像他们这种结婚超过两年的基本就没什么问题。
挺不好理解的,一般来讲在一般婚姻里,如果男人过得去,女人很少有主动提离婚的。而且像你朋友的太太这么绝决的更加少。如果你的朋友感觉不保险的,可以尝试和他太太谈一下,看看两个人能不能先冷静一下,期限为一年,到时候如果实在不行再离婚,当然这是私下的,而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据你说你朋友和太太结婚已经三年半了,那再过一年他的正式居留就有四年半了,一般长期居留都可以提前申请的,比如说是以想回国度假为原因什么的,只要他的收入到时候够就可以了。到之后,你朋友和他太太的婚姻是否能挽救就不再是主要矛盾了是吗?

xieweilucky 发表于 2009-8-16 14:52

为居留,那就没有问题,为感情的话,哎{:5_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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