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pshock 发表于 2009-8-1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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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jpshock 于 2010-2-6 21:0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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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_依 发表于 2009-8-15 18:54

如果两方都常住国外的话,可以双方回国到其中一方的出国前户口所在地。
如果一方已经常住国内,一方国外,经法院离婚,必须在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

zjpshock 发表于 2009-8-15 20:35

谢谢

Spiesser 发表于 2009-8-16 01:43

埃,还是要离婚阿。挺可惜的,那么多年一起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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