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lf_yzdenise
发表于 2009-8-21 14:12
太正常了,合情合理的事情,只要没有白纸黑字的合同,就是没有产生法律效应,双方都可以说不,公司选合适的职员,职员也想选合适的公司。楼主太善良了,不用多想的,跟你第一个公司直接说就行了,人家也不是第一次招人,这种事情肯定也经历多了,楼主宽心吧。
Elisa81
发表于 2009-8-21 20:23
LZ无需自责,本来就是双向选择,就算签了合同,也可以无任何理由kündigen的
小牛军队
发表于 2009-8-21 21:21
所以说中国人还是太善良阿。。。如果你在面试的时候明确表态愿意到对方公司工作,最后人雇主没要你,你觉得对方会觉得违心么?。。。
L.D.Fashion
发表于 2009-8-21 21:31
{:4_291:}
扬扬洒洒
发表于 2009-8-22 09:21
正常。只是以后不好见面哈哈。
wermwerm4587
发表于 2009-8-22 16:28
感谢大家的安慰,昨天心里真的不好受,今天好多了,生活还要继续,现在开始为了自己的工作做准备了!祝愿xdjm们找工作还有工作一切顺利啊!!!{:5_363:}
cmimi
发表于 2009-8-23 00:03
能不能问一下,LZ是学什么专业的啊?Offer不少,特别在现在的金融危机里。
happyfly365
发表于 2009-8-25 21:48
没必要撒谎,有更好的选择就据掉这个。签合同不是卖身契,何况还没有签。公司遇到不景气,刚把你招进来就裁员也是常有的。一切都按照法律来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