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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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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长篇小说] 着手写了个小说,大家赏脸看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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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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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数着秒 于 2009-10-3 17:07 编辑

我这是假期无聊,想写个文打发时间。
怎么说呢,小的超爱武侠,传奇之类的。因为不太喜欢情啊,爱啊,唧唧歪歪的也不太喜欢主角一出场就天下无敌的YY文,憋了半天劲,写了这么个东西。
现在写这么个东西,不过是头一回写文,大家谁有空帮我看看成不?
写得不好,可能还会弄出堆错别字,您多指教。另外现在写半截有点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下去了,大家伙没事的时候帮提提想法,我这儿开拓开拓思路,先谢谢大家。
捂着脸偷偷飘过。
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565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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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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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数着秒 于 2009-10-3 16:22 编辑

开始几章可能有点幼稚,大家帮评评
第一章 离家出走
每个孩子心里都会有些小秘密。或是背着爹娘把不许多吃的果脯悄悄藏在床底下,或是把饭菜里不喜欢的萝卜偷偷仍到地上,再大些的或是把打碎的瓷片鬼鬼祟祟埋到院子里的墙角,种种状况不一而足。发生在每个家庭里,打扫的时候看到床底下的果脯,地上的萝卜,墙角多出来的小土包,大人们也就是会心一笑,然后板起脸揪住孩子的耳朵教训几句。

景王府虽是亲王府,怪的是,这里面没有王爷也没有王妃,而今天唯一的小主子,也没了踪影。而且竟然出乎所有人预料的在整整一天后,才有人发现。

王爷的规矩是王府大院里面,称呼都是老爷少爷和夫人。这样据说是有家庭气息。

少爷的贴身侍女叫小烟的,在一天后才发出一声尖叫,通知全府,少爷,不见了!

管家大怒;“是不是傻了你啊?怎么现在才说?”

小烟的表情很委屈:“少爷说了,我要是十二个时辰里头说出去,少爷回来就想法子让我,口眼歪斜、脸上生疮、头发掉光,还要变成两百斤的大肥猪。”

“那你现在还叫唤什么?”

“少爷说,尖叫一声表示我不知道,您会从轻发落。”

“那你还老实交待了?”

“少爷说,您老人家还有一条铁律,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让我自己看着办。”

“所以呢?”

“我决定尖叫一声之后再坦白。”

管家无语,扶额望天,倒是不担心少爷出事。老管家胡子一颤一颤的在那担心碰见少爷的人出事啊。

这一年,方宗,字云起,号平常的少年,离开了繁华的京都。也不管他的离开给达官显贵们带来了多少惊讶,也不管王府上下,皇宫内外是怎样乱成一团,他真的就这么走了,离开了之前十二年的种种是是非非,去了他梦寐以求的世界。顺便拆了府门外的一块牌子,“府内有恶犬护院,擅入者后果自负。”

康林京都向北的官道上,冒出个少年青衣打扮,骑着一匹神骏雪白的大马,尽管他骑术不佳,却还是背着个包裹的同时,抱着条黑狗,一起骑在马上。马是好马,可以说是万里挑一的宝马了,狗却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狼狗,说是黑狗,却只是比普通的狼狗黑毛多些罢了。少年的长相平常到乏善可陈,真是对得起他的号。并不英俊的脸庞,透出健康的光晕,仅此而已。只一双黑亮亮的眼睛让人一见难忘,透着红尘之外的清亮。离京五里,道边儿上有个茶摊,五十几岁就驼了背的老汉见到这么个小少年,骑着这样一匹好马,慢腾腾的走过来,也不好奇,只是很自然的先倒杯茶,问还要点什么。

小少年眨眨眼睛,果然人老都会成精,何况在京城边上做买卖的人,从来都知道怎样才能活得更长久,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智慧。生活永远都是人最好的先生,它或许教不了你读书识字,但在这个人命如草的世界上,方宗尊重几乎每一个老人,哪怕他是个几十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也一样。方宗只会看不起一种人,这种人很多,可却大多不能实实在在的影响到他,这种人是死人。而方宗只看不起死掉还没人能记得的死人。不管是名垂千古,还是遗臭万年的历史名人,或是死后有亲人,朋友,甚至是路人为之伤心的死人,方宗也不会有一点点轻视。
方宗是个心里有秘密的人,很多,大大小小的秘密,像每个孩子一样。只比这世上所有孩子多了个不能说得秘密。

“老人家,我在这里要等会儿人,您看着随便上些吃食,再上壶好茶,就行啦。”

老汉微微一愣,满脸的皱纹,轻轻舒展开。京城这地方出来的孩子,能这样客气地很多,却很少有人能把普通的话说得这样让人如沐春风,这需要打心眼里的尊重和平和。少年清亮的嗓音,透着股子自自然然的劲儿。这长相平常的孩子,倒是有副好嗓子。老汉也不多事打听,说声“好嘞!”把块刚抹了桌子的破布往旁边柜子上一放,就吆喝着老婆子赶紧的。自己也转到后面去了。

少年也不拴马,把狗放下,黑狗自己呜呜两声,就趴在少年脚边,这会儿小少年喘了口气,坐下细细打量,茶摊上,只有七个客人,分为三个一桌,其余两个两个又分了两桌。少年只瞄了一眼,就不再细看,于是乖乖坐在那,等老汉上了茶水,也没怎么喝,就在茅草顶茶棚下,躲着八月的太阳。

既然闲下来啦,就开始捉摸,马,骑过不少了,家里又都是好马,挑半天最后牵出来这匹在大街上还是很显眼。

“哎?对了!小爷没骑过驴呢,什么时候见了,换一头来。要不骡子也行。”心里就这么瞎捉摸,两个眼珠子咕噜噜的乱转。

没多一会儿,少年叹了口气,对着突然出现在背后的黑衣少年道“坐会儿吧,大老远追来,也不嫌热。”声音里有些烦躁,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果然如此的无奈。

伸手给那个十七八岁的黑衣少年倒杯水,“我说影子阿,咱俩打个商量行不?能不跟着我吗?”看黑衣少年一言不发坐下,毫不客气拿起杯子,仿佛这家伙天生就是被人伺候着的。现在这家伙周身散发着寒意,手里头却拿着碗温暖的茶水。

不过那个小娃娃还真是厚脸皮之极,一点也不在意,全当做是和木头疙瘩说话得了。何必让自己生气,这不是自己找罪受吗?

“嗳,你说,现在家里差不多该发现了,不知道是不是要乱套阿。唉,你是不是觉得我话特多,这么多年啦,对着你这样一张臭脸还能这么自言自语,我是不是特神奇?咱这一路上你说能不能碰上个打家劫舍,或是恶霸调戏民女什么的,咱再来个除暴安良吗?我估计够呛,听说这山贼草寇现在越来越少啦,都被军队灭得差不多了‥‥‥‥”

哇啦哇啦的胡说八道好半天,自己给自己倒了杯茶,顺手给影子也倒了一杯。老天爷啊,从离家出走说到路上可能遇到的事情,一直到最后开始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什么的事情啦,开始说今天天气不错,挺风和日丽的之类的。终于一队八人骑着快马的卫士急匆匆的向北去了,小家伙才结束了胡说八道,轻轻舒了口气,又喝了碗水。

方宗瞟了坐在对面凳子上依然面无表情的家伙怒了,享受了服务,却不付出代价,这什么人啊?现在方宗不想要带着这个尾巴,更不想要个成天大爷一样逼着自己练功的尾巴,方宗已经后悔了无数个日日夜夜,自己当初为啥要答应帮着他报仇的,同情心这东西真真要不得阿,要不得阿。

悔不当初也救不了自己了,这块狗皮膏药算是粘上了。并在过去五年来,渐渐成了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如今还真舍不得往外赶了。真是天作孽犹可活,喵的,自作孽不可活!现在再想甩掉还真不容易了。

于是方宗只能恬着张脸,开始继续唠叨“换身衣服吧,现在天热,黑的吸热,知道不?你又不是肉肉,他就那么一张皮,没的选,你可以自己换阿?”黑衣人也就是影子,一直没有动静。这时候方宗只想抱着柱子捶墙。

方宗觉得无趣,手里抓了把花生米,一颗颗往嘴里丢,“你说句话行不?”还没动静。“行,行,行,服了你了,跟着吧。”看着影子玉一般没表情的脸,方宗悻悻的说不出话来,只能举手投降了。还嘟嘟囔囔的:“就您这张死人脸,棺材脸,真他祖母的欠踹阿!”

这些年,方宗也想明白了,单纯的人一旦有了目标是可怕的。

这是过去五年,方宗用无数汗水总结出来的。影子没有什么欲望,影子单纯到只为一个目标而活,报仇。

影子过去连一个目标都没有,那时候他不是个人,是没有血肉的刀剑,他只是下意识的想活下去,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还活着。而眼前这个人给了他一个目标,然后影子才有了灵魂活了过来,作为一个人。

那时候七岁的方宗站在雪地里,红彤彤的真像冬天里的一把火啊,还没有他家的窗台高呢,他当时是这么说的,“人活着总要有个奔头儿。有想干和不想干的事儿。你给自己个目标吧,能不能成功谁也不知道,但是我会帮你。”很简单的一句话,方宗随口的许诺罢了,源于他并不多的同情心。

而影子却突然活过来了一般,眼睛亮得吓人,影子的目标是报仇。只是充满所有理智的,对那个强大到他一生都无法匹敌的仇人的无力感,让他连反抗的勇气都兴不起哪怕一丝一毫。而现在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有了一丝希望,他会哪怕倾覆整个世界也要达成目的。

于是方宗就成了溺水的影子抓住的一根稻草,影子把所有希望都放在了这个不可靠的支撑上,尽管理智告诉他没有意义,但是人总是会在感情上盼望奇迹。所谓的奇迹可能百八十年也发生不了几回,可是影子滔天的恨意,让他紧紧抓住这个名为希望的可能性。

方宗骑在马上,胃里咕噜噜冒的是苦水儿,方宗后悔啊。影子除了跟着他,就是每时每刻的练功,他要变强,要很强很强才够,而方宗也被迫要变强。因为影子说,“如果你没有我强,我就杀了你。”方宗对此毫不怀疑。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而且面对的是方宗这么个还算是个人的家伙,方宗从来不是好人,但亲手掐灭一个人最后的希望,让一个受尽苦难的人重新变成行尸走肉的事情,那是禽兽才做得出来的。

为此方宗付出了,并正在付出,将来可能还要继续付出惨痛的代价。方宗为了保住小命,不得不变强。变强可不是说着玩的,不管是心机,谋略,权势,力量,财富都是一个人是不是强者的判断标准。

影子不知道为什么只是逼迫着方宗成为力量上的强者,而方宗却身在一个复杂的位置。为了活命,为了爹娘,还不得不在其他方面一样变强,为此他向影子,无数次提出抗议,摆事实讲道理,人的精力有限,谁能天生就是个全才阿!影子每次都只是面无表情的重复说,“如果你没有我强,我就杀了你。”这么多回之后,连方宗这样一个迟钝的家伙都不得不怀疑一下,影子会不会背后偷笑。

方宗只能卡壳,并无数次想把影子直接剁了喂肉肉算了。可恨自己没有那么狠,就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哑巴吃黄连了。

京都里的权贵们,要说谁没有点城府和心机根本就是痴人说梦。公子纨绔皇亲国戚只知道吃喝玩乐,惹是生非,欺男霸女?谁跟方宗这么说,方宗一定摸摸他的脑门,问他是烧傻了,还是话本看多了。

这些人早就在他们父辈祖辈的耳濡目染中精明谨慎的要命,更不要说皇子们,那都是没出娘胎,就开始修炼的。没有点儿道行,哪个皇子能长的大?

方宗出京不光是为完成自己的梦想,也对那种氛围的厌倦,整天在算计中的生活,让方宗从骨子里散发出一股无力感。也这是这种无力感也他十二年来,第一次在人前做出了出格的事情。

就算是少年的叛逆也好。

另外不得不说还有个说不出口的原因,那就是他的青梅竹马的李莉,实在是让他忍不可忍了。那就是颗魔星阿,往事不堪回首,惟有逃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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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影子其人
夕阳西下,一匹白马驮着个青布大衫的小少年,后面跟着一条黑狗不紧不慢的向西北方向前进,在人烟稀少的土路上,留下一个懒懒的剪影。

一路上也没再见到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影子。终于在日落前赶到个小镇,夕阳下的小镇笼罩在暖暖的氛围里,远远看去,夕阳,炊烟,伴着孩子的笑声,方宗直接进了镇口的一家客栈,张家老店。

小伙计正忙着,在整个客店里滴溜溜乱转,也没空来招呼他,方宗扬声喊了一声,小伙计才连忙放下给其他客人端的菜。帮他把马带下去,方宗不放心的嘱咐道“这马不太老实,你把它单放一个地方,单喂就行。”说着给小伙计五六个铜板,小伙计点点头高高兴兴去了。

掌柜的这会儿也过来了,笑脸相迎,“客官,您是吃饭还是住店阿?”

这个时候多半是来住店的,可掌柜的还是例行公事问一句。方宗呵呵一笑“老板,生意好啊。我想要间上房,麻烦您再给准备些热水要洗洗风尘,有什么咱们这里特色的饭菜上些,再给我这狗多弄些有滋味的骨头,上面多带点肉的阿,快点送到房里吧。”说着又打赏了一小块儿银子。

老板殷勤的叫了另一个小二带他上楼,这小二带着一脸精明讨喜的笑容。方宗看了眼大厅里没什么特别的人。不过是一伙镖师,一对祖孙,还有几伙商人模样的带着些下人。各人吃着饭,吵闹着,倒也有趣。直到他上了楼,也没人注意他,又打赏小二几个铜钱,方宗就进了房。

还算干净,这就是方宗对这间房间的所有评价了。一会洗了个澡,又照照镜子,看着易容后有些陌生的脸,倒也有趣,对着镜子挤眉弄眼,咯咯的自己还乐了。

方宗吃的真够的上是狼吞虎咽了,这傻孩子,一天没见着热乎饭了。人啊,真是贱骨头,饱着吃蜜也不香,饿了吃糠也是香甜的。又喂了肉肉,方宗平躺在床上,熄灭烛火,仰着脸看着黑漆漆的房顶,脑袋里不知道再转些什么念头。

夜在哪里都没有什么不同,不管是在王府还是在客栈。透过打开的窗户,看着满天星星,夏日里的夜风轻轻吹进来,大概是因为今天又见到了影子,方宗渐渐陷到了回忆里。

方宗很久以来是没有暗卫的,父王多次提到要给他影,让他去选,可他却从来没有要过。让他们只要保护好爹娘就好了,反正以前家人都知道他有师傅这种变态强人跟着他,当爹的也就没有再勉强。这孩子本身也很强悍,确实方宗的母亲刑燕儿才是这对父子最大的软肋。想到这儿,方世远也就不说什么了。

直到夫妻俩离京去往封地,而方宗要开始自己照顾自己的生活,以七岁稚龄独自留在京城,做为皇帝手里限制父王的把柄,还要应付各方各面的势力,方宗才有了一个自己的影。

可是方宗本人就当这个影不存在,其实方宗也好奇,这个家伙不用吃喝拉撒睡吗?怎么能随叫随到呢?不过方宗却没问过,只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看了他一会,那时候的影子还只是个十三四的少年,看得出功夫不错,清秀柔和的五官,眼里都是冷漠,像是个没有灵魂的木偶。看着爹爹的时候,不像在看曾经的救命恩人,也是他现在的主人,倒像是看着空气般,好像不管什么事情都不能引起他的情绪波动。

方宗不知道影子们是怎么训练出来的,也不想知道,那必然是残酷的,至于这后面有什么故事,更没有兴趣。

可是他从来也没想过把自己家的影子们放了,或是停止训练,想到有可能因为没有暗卫们绝对忠诚的保护,万一,爹娘出点什么问题,他会心疼死。怎么说呢,人嘛,总是有个亲疏远近,这会儿只能牺牲旁人了。

那是两人的第一次见面,方宗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影生。”声音确实是少年人该有的清脆,与他给人的感觉完全的不搭调。

父王介绍说:“所有的影子都姓影,他的名字是你爹我捡到他的时候随口给的。现在你是他的主人了,也就该由你给他个名字。”

说着看看方宗在密室暖暖的烛光下,两个眼皮直打架,还在强撑,俩手自己掐自己,还是昏昏欲睡的样子。这咱们得实话实说,客观的评价,方宗确实不需要个影,不知道出事的时候是谁保护谁呢,方世远不放心的又加了一句,“主人给的名字会跟他一辈子啊。”

方宗有些不耐,皱着眉头的说:“孩儿不太会起名,爹是知道的。还叫影生吧。”

方世远终于想起了肉肉,心想,你那是不太会起名,你简直是太不会起名了!

谁家的狗大名叫狗肉,小名叫肉肉?可是没办法啊,影的规矩是,谁给的名字,谁就是主人了,现在要认儿子为主,别管是啥名儿,也得给个新的。他想到这儿,眨眨眼,心里为影生默哀三秒,“必须起个新的!”

方宗也没办法,抓抓头皮,刚来就给小爷添麻烦阿,起个名字得费多少脑细胞,还是个摆设,基本没用的家伙,不,还不如摆设呢,这家伙平时是看不见的。

“那您看叫影子行吗?”

方世远吁了口气,虽然这名字有够通俗,还起了等于没起,但是比肉肉强多了。于是方宗的影就叫做影子了。

方宗有些心虚的看了那少年一眼,见他也没有不满意的表现,甚至说,方宗自己都不确定他到底听到没有,老实说,方宗心里确实有只小恶魔正在期待着,想看看这个一直没什么表情的少年会出现什么新鲜的表情。谁知道他脸上的肌肉总是起不到什么作用,会不会坏死?而现在换成是谁都会有些隐隐的失望。

看着这个从这一刻起,生存将依附于他,自己死了,也会殉主的少年,想了想方宗还是歪着脑袋站了起来,有些笨拙的表示自己的善意,“从今天开始,你和肉肉一样,你不是影子,肉肉也不是狗,你们都是我的兄弟。”这话说出来,人家孩子觉得自己在说什么豪言壮语似的,可在场的两位观众的反应,实在是不怎么捧场。

方世远觉得很无奈,他的儿子哦,有的时候狡如狐,有的时候,唉,蠢如猪。第一次见面,拿人和狗比来表达自己的善意,真是无语啊。方世远对老天翻了个白眼,没说话。

影子在很久之后想到第一次见到他的主人的时候,还会面带微笑,连胸腔里都会溢出快乐的分子。那时候他已经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了,并且是让人闻风丧胆的太平楼楼主。可是这个很久以后,实在是太久了,久到方宗即使到了那个时候心里还是怀疑,这么多付出后,自己是不是前世就欠了这位的债。

直到方宗实在受不了和个很少出现,而每次出现还都是能把人闷死的木头,呆在一起的时候,方宗做了几乎让他后悔一辈子的决定,方宗给影子找到了目标。然后被反客为主了。

再然后方宗开始了悲惨的练功生涯。最最郁闷的是,到现在他还不知道影子的仇人到底是谁。问了很多遍,每次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等你够强了,我会让你知道的。”

方宗无奈只能自己骂自己嘴贱,没事找事儿,吃饱了撑的!

时间过得越久,方宗越感觉到危险,是什么样的敌人,在他是景王世子,西北军少帅,并且有个超级老师的情况下,被影子说成不够强呢?

百思不得其解,只是爹随手捡来几乎死在草原上的乞丐,到底怎么样才能招惹到那个级数的强大敌人?

明天还要赶路,方宗索性把这件事放下。这么多年都没明白,也不能指望今天真能鸿运当头,灵光一现,一下子就全明白了。那是不可能滴!

方宗是个懒孩子,懒到每天要睡到七个时辰,还像是能生了根似的死扒在床上。这次的勤快,实在受不了那个日日夜夜不得安宁的家,也为了自己唯二理想。他想当将军。是真正的将军,不是靠后门,走关系,裙带将军。他的理想是真正在战场上一刀一枪拼出来的将军。

不得不说人是很奇怪的动物。

方宗在喜爱安逸,懒到骨子里的性格里,竟然还有那么一股子近乎偏执的热血。

这大概真的只有造物主才能解释的矛盾人性,方宗只是遵从本心,顺应自然而已。他不强求什么,却也决不会委屈了自己。

方宗去会周公的时候,他房外小院里的树上,有个黑衣少年,不,十八岁算是青年了吧,也把脸转向满天的星星。不过他只专注的着看一颗星,那是天狼。那么悲伤的表情,是方宗决不会想到能出现在这个木头人脸上的。

人们总喜欢在自己的东西上盖个戳,就像狗要一遍遍的撒尿以确认地盘一样。很显然影子已经被方宗当成了自己人,不自觉地就在影子的生命里,留下了他自己的味道。

影子回头看了眼方宗的窗口,又悄没声息的离开了。

影子跟随方宗只是因为这个人能帮他报仇。而一旦出现比方宗更有可能的人,影子会毫不犹豫地离他而去。并不是影子无情,实在是他满心满眼再装不下其他。所以说单纯的人可怕,唯一的东西其实也是可怕的。

方宗总是怪在嘴边的说,他自己不是好人。可影子知道,方宗的心是柔软的,这个孩子就是再强大,归根结底还是食草动物。不然现在方宗也不会过得这么辛苦。为了他这么个无亲无故的人,而努力前进着,流了不知道多少汗。

方宗的每一滴汗水都能打在影子的心上,可影子的心早就是铁石的了。

方宗从来没有真正的赶他走,尽管方宗老是抱怨着,尽管自己以仆人的身份把这个主子逼得很紧,紧到方宗抱怨他,骂他,和他对打,却最终也没把他扫地出门,或者让他那个强大的师傅直接把影子杀了了事。

还造就了天下第一大牌的暗卫。影子的武功其实一直没追上方宗,可方宗从没把他当成是包袱。影子是感激的,可是他不能为方宗做什么,他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把方宗照顾好,尽管影子还真是没做什么实事,可是方宗心里清楚,这么多年在四周都没有能相信的人的京城里,在对大多数人都抱有或多或少的怀疑里,方宗对影子的存在是庆幸的。他庆幸有一个只要自己努力就永远不会放开自己的人在,庆幸自己回头的时候可以期待有个熟悉的人能突然出现在背后。这就足够了。

方宗在影子的心里是善良的,即使方宗再怎么否认,影子会一直这样认为下去。

可是影子不是善良的,善良是强者的权利。他没有资格也没有力气去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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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有热闹看
方宗又找不到影子了。

算了,他本来也没打算让影子帮什么忙。影子又是这世上最个性的暗卫,估计只要方宗没生命危险,他也不出手帮忙的,可是到目前为止方宗还没遇到过生命危险,所以也有可能前面说的是方宗自己不切实际的愿望罢了。

方宗第一天一路上也没碰见个强盗小偷,拦路打劫的,这让他有些失望。平平静静的连续过了三天。

因为方宗并不着急赶路,走走停停。每天又花很长的时间睡觉,也不管是在客栈带着阳光味道的被窝里,还是在野外颠簸的白马上,他总能睡的着。肉肉陪着他确实吃了不少苦头,挑嘴的肉肉,瘦了些,没精打采的。

走得慢,方宗很无耻的不说自己太懒,却自我安慰说,这是为了躲避京里追出来的各路人马。现在这些人已经过去好几拨了,人人都跑到他前面去了,怎么可能找到他?

第三天的头儿上,方宗到了一处大城,叫仪江城。名字的由来简单,是因为城边有条江,就叫仪江。仪江其实不算什么大江,也就比条小河宽点。

白天在客栈睡多了,晚上不想走夜路。很无聊,晚上又没什么娱乐,花了几个铜板和小伙计打听晚上有什么好去处,听小伙计说了半天,方宗也就明白了个七七八八,想了想方宗有生以来第一次去了青楼。

他一个十二岁的孩子,穿着普通,长相平常,口袋里不到五两银子,倒没想去逍遥,还是个男孩子,不能卖艺也没的卖身,倒是没想真去干什么,他就是去看个热闹。听说今天有场大热闹可看。

慢慢哼着不在调上的古怪曲子转到一条街,仪江城只要是稍微有点儿名气的青楼都设在这条街上。

方宗要去的青楼叫群芳苑。

群芳苑在仪江城十几家妓院中据说是排在第二的,在整个仪江城都是有名的。这个排名据客栈小伙计说,是经过周密考量的,也是大家伙儿公认的,譬如青楼大小、青楼里的装潢、里面女子的才华,甚至青楼里厨房菜肴的精美也得顾及。

但是单论这里面女子的容貌,群芳苑在这条街上可稳占了魁首。

上一年仪江城几家青楼花魁娘子的选美活动,上百名娼国名花参加竞选,结果群芳苑的翠芳姑娘艳压群芳、独占鳌头。

而据群芳苑的老板娘许了了说,群芳苑的姑娘都是江南来的小家碧玉,也有一些是京城里犯官的家眷,都是色艺双全的。

像翠芳这么俊俏的群芳苑还能拿出三个来,俊芳,玉芳和雪芳。这四位是群芳苑当家四花魁。
群芳苑的院子占了有一亩地,院子里不但种了许多花草,四季都有花开,而且还有四座凉亭、分别对应着四季的花卉,春兰、夏荷、秋菊、冬梅。

更有几架秋千架子,点缀在花间,完全是江南园林风格。再往后是条小路,别说还真有些曲径通幽的感觉,布置的很是精心。

一年中除了酷暑严冬,天气实在恶劣的时候之外,群芳苑的姑娘晚饭后必定会来到院中,现在方宗就到了这家青楼前面看了看。几个年轻的女子或在凉亭上抚琴吟诗,或在秋千旁嬉笑打闹,或是在靠门处三三两两搔首弄姿,惹得从院门经过的男人们春心荡漾。果然青楼是男人心中的圣地,要是想取消青楼的的话,全世界的男人都要为之反弹,虽然他可能根本没去过,但你不能断了人家的念想啊。

不过这个地方对方宗实在没什么吸引力,主要是,他自认为五岁之前几乎每月都要去那个天下第一的青楼转一圈。

这座青楼叫皇宫。

这世上最大的青楼就是皇宫,最大的嫖客就是皇帝,还是不花钱的。

现在,群芳苑的院墙上几乎趴满了人。他们可不是来看姑娘的,他们和方宗一样是来看热闹的。

今天要来一位京城道上有名的人物要来仪江闯闯,说是这样说,其实是京城那位黑道上的朋友所在的帮派是要把手往城外伸了。现在看来是打算把手伸到京城最近的这处大城啦。

而群芳苑的老板娘许了了其实是仪江最大黑帮老大洪南开的情人。两人两年前成婚后许了了却没有关了这处青楼,只是从女老板,变成了老板娘。

今天这位京里来的黑道朋友,就要来这群芳苑,拜山头儿了。

人们都说这花街是最贱的地方。自古以来烟花女子在下九流里也是垫底的,当然最下贱。

但对于黑道中人来说,花街并不贱,这十几家妓院可以说是黑帮里混混们的十几棵大大小小的摇钱树,连带着整个花街周围的几条街的赌场、酒楼、茶馆也都比其他几个地方多,生意也更好。这些可都是道上兄弟们的衣食父母。

如果要给花街一句概括的话,四个字,富得流油。

这洪南开是仪江黑道上是最有钱,有权,有势的。算是仪江黑道的头一把手。更是和官府有些不明不白的勾搭。

方宗到的时候看着院墙外已经趴了好多孩子,还有不少小叫化子。他也不想真进到青楼见识,主要是来看热闹的,就和好多半大孩子一起趴在院墙上。

院子里的人分了三部分,正对院门的安放着四张靠背椅,椅子上端坐着四位身穿长袍的老者,个个两眼有神,一看就是有些功夫的,又神情肃穆,显得很郑重。

这四位都是黑道上成了名的所谓德高望重的前辈,他们是来为双方主持公道的。方宗两只眼睛直冒金光,传说中的武林前辈阿。

在他们的左边有两张胡凳上,坐着一位四十多留着两撇小胡子的中年汉子,长得一般。旁边是一位二十来岁的黑胖子,倒也浓眉大眼的,不算难看。

他们俩都说是京城来的,说是那位今天来拜山的同伴,投帖子拜山门,请客送礼,连带着把这事闹得满城皆知,全是他们俩出的面,那位正主儿至今还没露过面,以至于谁也不知道这位到底什么模样,现在到底来没来呢。这种神秘感很让人心里痒痒。

洪南开坐在四位老者的右边,他大约三十左右岁,面皮白净,长得很清秀,举止也文雅,甚至连身材看上去都有些单薄,青色绸衫,头上一方文士巾,哪里像是位黑道老大,怎么都更像是个书生多些。可整个仪江城可没有谁不长眼的能把他当书生,能当上帮派老大的,哪个手上没有几条人命阿?

在他的身后站着四位彪形大汉,一个个都面目狰狞,与问世模样的当家的气质极不相符,也表明他的身份。
这算是第一部分。

第二三部分人就要往下看了,他们泾渭分明分别在院子中央分了走有两边,现在都看着上首的老大们。

两边都放着许多条凳,右边的人打扮一致,一看就是一伙儿的。清一色的青布裤袄,脚穿蓝布袜子、黑布鞋,手里都拎着家伙。约摸有三十人。这些人有的坐在条凳上,有的叉腰站立,还有的蹲在条凳上,他们都是仪江城道上帮派的帮众,是来长见识的也是压场子的。

左边坐着一些打扮年龄各不相同的人,他们大多是附近城里和仪江黑帮有点儿交情的,现在被请来观礼,也好做个见证。

可方宗怎么看都觉得这些人眼里都有那么点嗜血和幸灾乐祸。

和方宗一样趴在院墙上的那些人都是不请自来的旁观者,纯粹是看热闹的。他们和黑道没有关系也就没有一席之地让他们坐着,又是小老百姓没什么钱能进去找个地方要点酒菜,看热闹。就都趴在这了,不过大多是没人管的半大孩子在看着。

开始还陆陆续续的来人,终于时候差不多了,从院外人群中走出了一个年约二十三四岁的小伙子。他也就比现在的方宗高半头,但长得非常结实,五短的身材,车轴汉子,五官端正,浓眉大眼,双眼皮儿,小伙子长得挺带劲,很是精神。头上戴着壮士巾,鬓插英雄球,穿着蓝色的袄裤,大衣斜背在身上,手中拎着把七星宝刀。这人长得很精神,一看就让人觉得很正派,有那么点大侠风范。

小伙子向上面抱拳为礼:“洪当家的是吗?在下来拜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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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数着秒 于 2009-10-3 16:33 编辑

第四章 看看江湖
他说话就是正经八百的康林京城口音。两旁观礼的人群发出窃窃的私语。
一位观礼的轻声对他的同伴说:“听见没有,高手来了!”
洪南开满面的笑容,丝毫不因为对方年轻就轻视了他,也拱手说:“我说这位爷怎么看着这么眼生呢。原来是京城里来的,到底和我们这些小地方的人不能比,一看就是大方、豪爽的英雄,敢问尊姓大名阿?”
那小伙子却没有立刻答话,又往四周看了看,特意往墙外还看了一眼。虽然方宗不知道这个人功夫怎么样,但看那人仔细打量了一遍趴在墙上的自己一眼,就知道这位是个仔细的,本来自己现在这副样子也不该挤在一堆小叫化儿里,那人只是应该猜不透外面的叫化子堆里怎么出了自己这么个不讲究的吧。
说白了,这次看样子可不像是拜山的,既然想在这仪江城分一杯羹,那是那么简单的。扩大地盘那都是要流血的。
江湖规矩,要先派人拜了山,走了这个过场,才能正式开始争夺,那时候抢生意还是械斗或是什么别的,方宗可一点都不知道了,这些还是从周围听出来的。
而今天这一场就是比一比谁硬气,比谁更狠的,也是来骂阵的,只是不是来打架,不过因为骂阵就是打起来也是平常。
那小伙子转过头来,呵呵一笑,“在下姓高,就叫高翔。是京城黑鹰帮的三当家。”
这时候方宗旁边突然有个流着鼻涕的小孩,伸手一抹,手再收回来的时候,就蹭在方宗的布衫上。方宗当时就觉得一阵恶心,又不想和这孩子计较,也不听里面到底说了什么,只是不动声色往旁边挪挪。无奈那边也堆满了人,闻到周围突然一阵难闻的气味。方宗脑门上老几条黑线,一分辩,天啊,放屁,打嗝,有口气,有脚臭的,这都什么人啊。方宗想了想为看个热闹,把自己非挤到这堆人里,实在是不值得,可就这么走了,那刚才不都白挨了吗,就开始往后退。
费了不少力气,才挤出来,绕到最靠边没什么人的墙角,又趴了上去。
“娘的,这年头,看个热闹,也是要付出代价的。”方宗摇了摇头,最终还是老实的又趴到墙头上了。
这回想想其实也是吃了亏的,因为周围的人已经哈哈大笑出声了,里面的人都个个脸上布满了怒色。更有些个开始呜呜嗷嗷的骂人了。
方宗赶紧接着看,洪南开一手撑头,愣了一愣:“谈买卖?你谈什么买卖?不是拜山吗?”
高翔一扬脑袋,神情傲慢的说:“到你这个婊子堂来跟你这个龟奴王八爷谈生意做买卖,还能谈别的生意,当然是皮肉生意啊!”
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两个小银锭子往旁边小桌子上一扔,发出咚咚两声,朝屋里扬声喊道:“有管事儿的没有?给爷上最好的酒菜来。俗话说,酒是色的胆,来了群芳苑哪能不喝上一坛,女儿醉呢?爷今天要一边儿喝花酒一边做成了这笔买卖。回去也给兄弟当个笑话讲讲。”
这回方宗也猜出刚说了什么,估计是这位京城来客讥讽地头蛇是龟奴王八。谁让他开妓院呢,只能听骂,可是下面的人就不干了,才会没有好脸色。
高翔话音刚落,屋里还真跑出了一个管事的,四十多岁一脸的精明,看了看洪南开的脸色,洪南开面色平静微微点点头。
管事拿起银子对高翔说道:“高爷您请稍候,我们这酒菜快,马上就给您上。”看样子还有些自得,八成觉得我们这里也算高级青楼。
中年管事回头赶紧叫个小厮搬来一张椅子请高翔坐下。两个下人又抬上来一张小桌,桌上有一坛酒和四碟凉菜。不一会儿又上了八样热菜,看样子倒也色香味俱全。
管事的满面赔笑问高翔:“高爷,您有什么买卖想谈?我听您的吩咐。要是我这里做不了主,再给您回我们大当家的。”上首的洪南开却不动声色。
高翔像喝了口酒,转头对那管事吩咐:“先让闻芳来这儿陪我喝一杯。”
管事的一愣神:“闻芳?我们这儿没有叫闻芳的姑娘阿。您是不是记错了?”这时候洪南开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微皱了眉头。
高翔哈哈笑道:“对对,是我记错了, 那是她过去的花名,如今说是从了良,不过狗改不了吃屎,人要下贱也没办法,却还在这院里头混呢。现在她叫许了了,是你们的老板娘、这位龟奴王八爷的相好。”
管事的一下子僵在那里,流下滴冷汗:“这……”又回头看洪南开脸色。
方宗暗道;这位真是好不晓事。人家成了亲的,你说是相好,又要来陪酒,又骂人下贱,真是找打。不过来骂阵哪里能说什么好听的,当然是没事找事,反正早晚都要撕破了这张脸。
下面很多帮众都摸家伙,要上,不过老大没发话呢,谁也不敢第一个动。洪南开一摆手,下面没了动静。
洪南开后面一个彪形大汉却已经怒不可遏,一下子就要窜出去,被洪南开一抬手挡住了。这一下也让方宗看出这位身手还真不错。
过了好半天那位大汉的狂犬情绪也没有平复,一直龇着牙。
洪南开迈着四方步在小桌前坐下,没有一点恼色,仍然是笑容满面:“原来高爷是来打咱们了了的主意的,压根儿没把我们这些粗人放在眼里。来我们仪江城,在众兄弟群里面,敢这么说出来的,你是头一个。好,够胆,是条汉子!”
高翔也不看他,喝了口酒道:“洪大当家的说笑了,我这人天生胆小,就是色胆不小。您没听人说过吗?色胆能包天!”
洪南开脸也没红一下:“高爷,这许了了既然是我的老婆,又不做皮肉生意好多年了,要打她的主意,光有胆子可不够,还得亮出点儿真东西来。”
看着满色平静的洪南开,方宗想着他心里是不是已经把高翔凌迟好几遍了。这要是换个惹人现在能把鼻子气歪了。
高翔笑道:“那是当然,许大奶奶的肉可贵着呢,就是花再多的银子也不一定买不到。我这儿就耍个小聪明,随身带了点儿薄礼。管事的,请您拿一把刀来,越利越好。”
管事的答应了一声,正要进去拿刀,被拦住了。洪南开从袖子里抽出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递给高翔。平声说:“你看这刀行不?”
高翔拿在手里,掂了两下,反复看了看匕首,觉得这匕首颜色正常,大概没什么问题:“凑合吧。”
众人见高翔静静站起身来,一抬腿,把左脚架在椅子上,捋起裤腿,弯下腰,动作优美的像矫健的豹子。突然举起匕首朝腿肚子上狠狠一刀刺下去,没有半点犹豫,顿时就流出了血,生生又割下一大块肉来。
围观的人群发出一阵压抑的惊呼。
高翔拎着割下来血淋淋的肉块,脸色不变,甚至还带了一丝笑容,气定神闲地说道:“请大当家的笑纳!”
说着高翔另一手哗啦倒掉桌上的一盘热菜,把割下的那块带着淋漓鲜血的肉放在盘内,将盘子双手捧到洪南开的面前。
这会方宗才明白,此皮肉生意非彼皮肉生意。这位爷还真是连皮带肉的生意阿。他这随身的薄礼还真是随身的阿。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真他娘的有不怕疼的啊。方宗都替他疼啊。
观看人群中爆发出震天的掌声欢呼喝彩声。一边的混混也都不出声了,看向高翔的眼神里都有些敬重的意思。
洪南开竖起大拇指,高声赞道:“好!京城里道上的好汉果然名不虚传!黑鹰帮的兄弟够狠,够硬气。今天我洪南开算是开了眼了,高三爷先请坐下说话。”
方宗明白,这一局看来是京城里的黑帮胜了。首先气势上就压了仪江一头。
看着这情形方宗还真不知道说什么好,这要是方宗自己,直接用生意想把他们挤垮了再说,然后收编下人马,削弱他们的实力。再不济直接拉一票人马和他们打阿,方宗看得出来,那里面就没一个能打得过高翔的。非弄这么个规矩,先拜山,比比谁更硬,然后各自准备好了,才开始争地盘,还是一样的挤生意,拼手下。这是讲规矩,避免混乱,江湖人实诚守规矩,还是说他们不知道变通。先下手为强啊,出其不意阿,这些应该都知道的阿。说这些人真傻吗?可他们说话行事又都透着精明,方宗从来就不是江湖人,所以很不解。
才想了没多少东西,方宗觉得脑子都要冒烟儿了,果然自己不适合用脑,于是在墙头上两个手臂撑着,一手撑着脑袋,有那么点意兴阑珊。
高翔有些傲慢地坐了下来,又喝了口酒。
洪南开哈哈一笑:“高三爷,真是真英雄阿!来人哪,先给高爷把药拿上来。”
不一会儿,一个青衣小厮端了一盘子白花花的细盐快步跑了上来。
小厮把咸盐端到了高翔面前,高翔抓起一把盐看了看,眼角眉梢都带着不屑。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眼珠不错的看着高翔的动作。方宗仔细看看那盐,微皱了眉头,却没有说话。
方宗没想要路见不平一声吼,他做人很有原则,这原则让以后的很多人咒骂他冷血,也让现在的很多人把他看得如珠如宝。他可以为自己人两肋插刀,赴汤蹈火,却不喜欢管闲事,没关系的路人甲,只要不死在自己面前那么您请自便,爱干什么干什么,小的觉不多言。
高翔伸手抓了把盐,正要往伤口上撒,就听见墙头上一个稚嫩的童音:“叔叔,等等,揉不得,那是咸盐……”四周的人不知道是为还没发生的惨事的庆幸,还是没看到好戏的失望,齐齐舒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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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隔壁麻烦


高翔抬头一看,说话的是一个趴在墙头看热闹的小孩子,八九岁的样子,两只大眼睛里满是不解和关切。

高翔朝他笑笑,露出一口白牙,说:“小兄弟,谢谢你提醒!我知道这是咸盐,可它能祛毒败火。这是洪当家的看得起我。这会儿,这咸盐对我来说不但是药还是好药!”方宗看了眼那孩子,又看了看高翔,也是一咧嘴,今儿这热闹有意思。

说完,他把盐使劲往伤口上揉去,揉完一把又抓起第二把往伤口上揉。场上所有的人都看得目瞪口呆,发不出声来,直到第二把盐揉上伤口后,众人才扯起嗓子开了锅似的大声叫好。

据说距今三百年前也有大将刮骨疗伤,谈笑自若还能与人对弈;皇商慕长风,把香按在自己胸口上,吓退土匪;据说江湖上拜山自己割肉的也不是头一份了,人家那是不可避免的情况下采取的办法,让人仰慕。至于现在这位,方宗除了觉得这人真不怕疼外,并没有很佩服。就没有更聪明点的办法啦?对于这样的硬汉子,方宗尊重,对他的做法,却不敢苟同。

高翔满头是汗,嘴唇也微微颤抖,却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向在场的众位作了个罗圈揖:“高某谢了!谢各位前辈、老少爷们捧场!”

连洪南开也跟着大家大声喝彩。方宗却撇了撇嘴,不再看下去,扭头就走了。这人是硬汉没错,也是个笨蛋。被人算计了,还自以为是英雄好汉呢。现在方宗正想给他脑门上写上几四个字,自残光荣。

方宗晃晃悠悠出了花街,回客栈去了,心里想以后自己再说江湖人是傻子,就先给自己以耳刮子。

那盐里有毒,大半个时辰后就改开始发作了,四个时辰后这位大家都说是金刚下凡,罗汉转世才不怕疼得主,就真的要归位了。也能知道到底是金刚还是罗汉了。

高翔当时不揉上盐粒子,就是输了气势,揉了,这小子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这群江湖人可比自己聪明多了,他们既守了规矩,又下了绊子。里子面子都有了,按方宗的做法,没了面子不说,也不一定能得着里子,其他人不服阿。

今天真是出门前好好要看看皇历,平时屁事没有,今天不知怎么都赶一块儿去了,方宗哼着不再调上的怪异小曲走着走着,碰上劫道的了。真挺有意思,七八个十五六的流里流气的少年大概是看一个孩子大晚上一个人,穿的还挺干净,打算劫几个钱去喝酒。

方宗一看这些孩子穿的歪歪斜斜的不像样子,旁边还有赌场,估计现在兜里都没钱了,也就明白个大概了。

几个人还没开场白呢,方宗已经乐了出来,真真有趣。对这几个人做了个鬼脸,从怀里拿出一个小金锭子来,“几个哥哥,你们不乖,回家娘会打屁股的,真是不孝的很。小小年纪还学会打劫了。羞羞羞!”

领头的少年穿着不错,估计打劫是其次,主要是输了银子,心里有火,想欺负人了。被方宗一个小孩子一羞,一看他的小脸上满是对自己这些人的不屑,也火了,大喊一声:“休走!看拳!”

“呼”,力劈华山,直奔方宗的顶梁门。
方宗一不慌,二不忙,眨了眨眼睛,一看拳头到了,就往旁边一歪脑袋,拳头就落空了。
方宗忙一转身,转到了领头的身后,把腿抬起来,照着他的屁股就是一脚,“啪”,把这位蹬得站立不稳,往前跑了十几步远,一下子就趴下啦。可是把他疼得嗷嗷直叫。

用手一摸,坏了,屁股都肿了。领头的汗珠子也下来了,大喊:“还不给我快上,抓住他!”
后面这帮小子各拿家伙,都是随便从哪捡块石头,木棍,或是直接轮拳头了,把方宗团团围住。

方宗一边打,一边心想:我今天是碰上不开眼的,想教训教训这帮半大孩子,又没想真怎么样,已经达到目的,就不要把事情扩大了,也免得给当地官府带来麻烦。再把自己给带回京去,那多不值啊!

方宗想到这里,就和这些人开玩笑逗个乐子。

怎么个开法呢?

他也不用内力就拿两手弹这些人的脑袋,他的手劲儿真厉害,弹一下就出一个大包,梆梆梆一顿乱弹,没有摊不上的,把这些人疼得“嗷嗷”直叫。

“记住了,以后都老实在家听话,不然我见一次,打一次。”一个大孩子,又羞又气,一个个脸蛋通红,领头的更是眼里冒火。这才是阴沟里翻船,这么些人让个孩子给收拾了,还教训他们一顿。
“你,你,你敢打我们?”

小方宗咯咯直乐,“你们打劫我?还不许我打你们啊?怎么有这么不讲理的。”

“你知道我们是谁吗?”“小子你活得不耐烦了!”巴拉巴拉一大堆人一人一句就和一对苍蝇似的。

最可笑还有个小子被弹的眼泪都出来了,呜呜的跟嘴里有块热豆腐似的,还嘟囔呢“呜呜呜,你凭什么打我,我回家找我哥去,呜呜呜”这个纯粹是个小孩子,也就十三四岁。方宗都为自己打了人家感到脸红。

可他们一楞神生气巴拉巴拉又不敢靠近的时候,方宗已经一扭头一提气上房走了。
回到客栈,方宗抱着肉肉,想着刚刚发生的事情,不自觉地就入了神。江湖阿,果然谁也不是傻子。洪南开脸都没红一下,就把这么个英雄人物给办了。

又过了半个时辰,就听外面劈劈啪啪的鞭炮声,方宗把头探了出去。

暗叹一声无巧不成书。

外面两个青衣汉子手里挑着两挂鞭炮。这两挂长长的鞭炮同时燃放,落得满地的红屑。四个洪南开的保镖抬着高翔躺着的门板,上面是鲜红的被褥,后面跟着据说是和高翔一起的两个同伴,管事的挑了一根扁担紧随其后,扁担上扎着红布花球,一头是一坛酒,另一头是一个食盒散发出阵阵肉香。

喧闹了好一阵子,才静下来,这三个人竟然就住在方宗的隔壁。

不大一会儿,隔壁里传来吃喝的声音,方宗再好的脾气也有些不高兴了,吃东西喝酒能吃到隔壁都能听见,这也太有水平了吧。

算了谁让两间房就隔着那么个木板呢。方宗又有工夫,本身就比常人耳目灵些。

这时候听见一个汉子嗡声嗡气,口齿不清的声音,嘴里估计还塞着吃食呢,“高爷,如果刚才李叔刚才没算错,按着洪大当家的说法,分给黑鹰帮一成的利。哪怕您手里只拿到这一成的一成,那您在群芳苑每天至少能拿到几十两银子。是几十两阿!我的乖乖,这可是个大数目啊,没几年就能娶媳妇盖房,过好日子了!您老今儿个不但是扬名露脸更是招财进宝。我和李叔跟着您去黑鹰帮就可以每天吃香的喝辣的了。”一个沉稳些的声音响起来,不停的吹捧今日高翔有多英勇,一下子震住了仪江的黑道。

然后是两个声音说说笑笑。

过了一会儿,高翔的声音才响起来:“这腿怎么开始发木了?现在有点感觉不到疼了,是怎么回事?”

一阵细碎的声音之后,略沉些的声音惊叫了声:“哟,怎么肿起来了?看看,里面还有脓呢。难不成中了毒我们不知道?”

方宗捉摸着,还行,这三个还不算笨,只是耽误了时间,现在也算是发现了。

肉肉闻见隔壁的香味,正想过去,方宗拦着他,实在不想给自己找麻烦。丛林法则,胜者为王,只要与方宗无关,他并不想惹事。谁知道这三个人就是好人啊?帮派里事情谁能说得清呢。你说人家下毒害你,可谁让你们骂了人家全家,挑场子的就要有回不去的觉悟。虽然方宗对洪南开暗箭伤人也很不屑,可这也不能说就是坏的,是不对的。说到底不过是生存的手段罢了。

事情之后的发展只能说是天意,最后肉肉也没能忍住香味的诱惑,一下窜到人家屋里去了。
方宗赶紧追过去,一下子就进了人家的门,方宗感到一阵无力。听了半天墙角了,现在总算看见正主了。

一秒钟前,这高翔就是路人甲,现在自己人的肉肉这一闯,让方宗不得不管管这事了。

他倒是不会不好意思,当下朗声说道:“这位先生您还真说对了,这伤口就是有毒!因为咸盐里头掺了剧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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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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