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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OC

[其它] 关于 30年的青春到头来一场空 的帖子~~~我说一下我所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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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我老公说,
如果没有遗嘱,配偶继承100%,配偶死后,子女才能在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否则按遗嘱分配。
还有,当事人赠与的东西,法律不能追讨回来,特别是配偶,除非能证明这个教授当时赠与的时候神志不清。

那个mm不是说了么,教授写了些假证明,如果走法律程序教授也要受牵连。
但是如果证明教授神志不清,授别人支配才写的假证明,他应该不承担责任吧?老太太如果真要走法律程序,还是从这点入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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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我老公说,
为啥我老公说,
如果没有遗嘱,配偶继承100%,配偶死后,子女才能在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否则按遗嘱分配。
还有,当事人赠与的东西,法律不能追讨回来,特别是配偶,除非能证明这个教授当时赠与的时候神志不清。

那个mm不是说了么,教授写了些假证明,如果走法律程序教授也要受牵连。
但是如果证明教授神志不清,授别人支配才写的假证明,他应该不承担责任吧?老太太如果真要走法律程序,还是从这点入手吧。
sbwjy2002 发表于 2009-11-4 08:35



為了錢要抹黑自己三十年的老伴神志不清~~~

忽然覺得 30年的青春到頭一場空說的是老先生,不是老太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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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捣蛋鬼 于 2009-11-4 09:07 编辑
为啥我老公说,
如果没有遗嘱,配偶继承100%,配偶死后,子女才能在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否则按遗嘱分配。
还有,当事人赠与的东西,法律不能追讨回来,特别是配偶,除非能证明这个教授当时赠与的时候神志 ...
sbwjy2002 发表于 2009-11-4 08:35


我只好告诉你,你老公说的不对,另外那个证明神志不清,是绝对的馊主意……

老太太要是想证明老头当时神志不清,就得出医生证明,她难道不怕老头子女反诉她对老头精神虐待造成老头神志不清?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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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肯定不对,
shyshy 发表于 2009-11-4 08:58



看来我老公忽悠我 晚上回来找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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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婚版每次都会涌现善良的天使的
shyshy 发表于 2009-11-4 09:00

圣母无处不在
贫尼偶尔也会装一装的

话说这个帖子看得贫尼好欢乐阿
罪过罪过
贫尼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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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圣母无处不在
贫尼偶尔也会装一装的

话说这个帖子看得贫尼好欢乐阿
罪过罪过
贫尼认错
莱茵 发表于 2009-11-4 09:52


老實說 看完這各帖 我能夠理解位啥要簽婚前合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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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老头就1万欧,老太太真就没必要争了,
如果说10万欧,分给2个子女,也ok了,
如果30万、50万欧,还是分给两个子女,没老太的份,那就说不过去了,毕竟钱不少,够分的,就算不平均,给老太太5万,剩下的分给儿 ...
kkitty 发表于 2009-11-2 22:37

原帖子,大家讨论说,以后老太太至少有1000欧老头的退休金可拿,原lz说被分掉的遗产可是1万倍
那就是上千万欧啊 ,那么多钱,留给老太太100万不行吗?那些个孩子也是的,不一样也是太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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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ainbow929 于 2009-11-4 10:34 编辑
我觉得那些把什么人情,什么争一口气拿出来说的,才是没人情,把自己摆的位置倒是很超然,可真滴为人家老太太想过会面对什么情况了吗?在德国,打这种财产官司,绝对是旷日持久,老头子女年纪小点还撑得住,老头老太太撑得住?说什么同情不同情的,同情能解决问题?很多时候就是自认好人的,把事情办坏了,坏了事还一脸无辜。
捣蛋鬼 发表于 2009-11-3 23:18

虽然觉得未必在说额,但是仍然有必要澄清一下.

可能是我表达的有问题,让你误会我.我所强调的只是,在这件事发生的初始,我比较同情老太太,我也觉得这只是普通人的思路,没有去过多考虑这俩人三十年是不是夫妻关系并不好的特例,而是以普通人患难夫妻三十年的思路来想,这个老头子的举动太让人寒心...
之后,我也绝对没有表达过让老太太一定要付诸于行动去打官司...我所谓的"不蒸馒头争口气",只是说的在普通人思维里脑海里应该闪现的念头,难道不是么?这么大动静,不跟枕边人通一点风,征求一点意见就擅自散财,置三十年的枕边人于何故?...甚至在跟老头子闹的过程中,老太太也该要表达一下这个"不蒸馒头争口气"的意愿,让老头子重视并重新审视一下他是否真的在意过这个三十年的枕边人?...但是的但是,有可能只是说说而已,真正是否要付诸于行动,是另外一码事...就像有人没钱了说要去抢银行,但是他只是在脑海里闪现一下,或者跟朋友开开玩笑抱怨几句随便说说,并没有付诸于任何行动,你能给这个人判罪么?

当然,也许老太太也付诸于行动了,去找律师了,但人家也没有老糊涂一定要去打这个官司么.人家也会权衡各种利弊关系,包括衡量跟老头子的感情关系等等,人家也只是咨询一下而已...

我只是想为老太太辩护的是,就算她有这个心,也是可以理解的...就像所谓过失杀人罪...我就是觉得有人只从老太太找律师的行为就判人故意谋杀罪(就是所谓贪图钱财等等观点,而不去考虑她是先被老头子的行为伤到了才这么做),一杆子就把老太太人品打翻在地有些不妥.

说什么同情不同情的,同情能解决问题?
你这句话我同意,我同情这个老太太,但是我没办法帮她解决问题...最关键,我没有教唆她一定要去打这个官司...我也希望老太太如月牙所说,权衡所有利害关系,打官司对她不合算,无论身体,精神,无论她还是老头子都会吃不消的.但是这并不妨碍她要跟老头子清楚表达"不蒸馒头争口气"的观点,提醒老头子这个三十年枕边人的真实存在...让老头子对她产生内疚感,从而去维护自己剩下的所能维护的权益.。。额同情这个老太太,其实更同情的是她被三十年的枕边人伤了一下后,本想来论坛求助,却被论坛里的同胞随意猜忌甚至被怀疑人品。。。我只是想让大家不要把问题想得太复杂,虽然我真的帮不了这个老太太。

很多时候就是自认好人的,把事情办坏了,坏了事还一脸无辜。
这句话不理解了,我们怎么就把事情办坏了?我们同情她完全不等于就是教唆她去打官司!!!我发现有些人越说越觉得振振有词,其实是他自己混淆了是非而已!我们所有人不过是在论坛上嚼嚼舌头而已,我们哪里有什么能力真的指导谁谁在现实生活中该怎样怎样做?笑话!想做这个坏事还真的太不容易了呢!怎么也得让额先做了这个坏事才能有机会去一脸无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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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子,大家讨论说,以后老太太至少有1000欧老头的退休金可拿,原lz说被分掉的遗产可是1万倍
那就是上千万欧啊那么多钱,留给老太太100万不行吗?那些个孩子也是的,不一样也是太贪吗?
beatrice2006 发表于 2009-11-4 10:08

老太太就是太老实了,才被人摆了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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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塔希提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3 23:11
在哪儿不知道,出门朝哪边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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