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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 有人发了这个过来吗 我嫁入了德国豪门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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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7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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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落花微雨 于 2010-1-17 19:14 编辑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eeling/1/1239640.shtml

我转了过来,主要是想挣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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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7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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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7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这个题目敏感,可能会招致愤青们的骂声。但生活本身永远丰富多彩,不因个别人反对而沉寂。
说明一下,本文因为是在一个网站上即席写作的,难免错漏,另外,有些段落是直接答复网友的帖子。这里也懒得修改了,原样奉献吧。
  现在,就开始讲述我的经历。
  
  
  引子
  
   一切都是从那个美丽的春天开始的。
  
   我,青春亮丽,年方二十,是北京一所名牌大学的校花,也是从这所大学刚刚混出来的毕业生。
   说我是混出来的,那是因为我大学四年级没怎么上课,功课自然有人替我做,甚至考试,都有几个男同学帮我作弊。
   我也是刚刚感觉到作为漂亮女孩子常常能够享受的便利。
   我没有固定的男朋友,身边的男孩换了一个又一个,每次分手,可怜的男孩虽然幽怨,虽然恋恋不舍,但没有一个咬牙切齿,对我由爱生恨的。
   这要感谢我的师姐。静静高我两年级,也在我大三时毕业,进入一家北京的德企公司当秘书。
   人说,秘书是老板的小蜜,静静姐自然不能例外。静静姐的目标,是早日结束小蜜的生活,正式登堂入室,当老板的家。
   有静静这样心思绵密,目标明确,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师姐,我还能好好上课读书吗?
   静静姐对我最早的启蒙教育,就是女孩子再怎么学习,将来也只是做夫人,如果想做贵妇,就不要从书本上学习了。
   在哪里学习呢?不是有师姐在身体力行吗!
  
  师姐的老板是一位典型的德国啤酒肚。据说德国人都酷爱啤酒,把啤酒当成命根子。马路边躺着的醉鬼手里都捏着一只啤酒瓶,如果问,啤酒这种低度数酒怎么能醉人?是德国人酒量小吗?不是,静静姐告诉我。他们可是连续几天不吃饭,不喝其他饮料,一个劲儿灌啤酒,才醉成这样的。
   这样的喝法儿,挺着个啤酒肚,这就是德国佬的典型特征了。
   当然,我从来没出过国,更没到过德国,这些都是静静姐告诉我的。
   所以,从大三时开始,我就梦想有一天到德国留学。
  
   静静姐的理想有两个,第一是出国,第二是做贵妇。她的老板是她见过的最富裕的德国人了。静静姐很下功夫,对老板那张油腻兮兮的肥嘴巴也因此能吻得下去。
   两个人接吻咂吧作响,在酒吧里,我可懒得给他们当电灯泡。
   静静姐告诉我,美国人日本人中有很多现代富翁。但欧洲人的富裕是多少代积累的,教养是富裕的化身和产物,只有欧洲人身上,才能看到那种渗入骨髓的教养。
   条件,这位欧洲人必须是贵族。
   好在,我喜欢读欧洲童话,虽然更喜欢看日本动漫。
   但我不喜欢歌德,不喜欢黑格尔,不喜欢欧洲大胡子。德国人里,诗人海涅还凑合,但他还是犹太人。就是这个原因,虽然被静静姐说动了心,但我从来没对德国这种沉闷的地方动过心。
   每次读<<少年维特的烦恼>>我就烦恼得昏昏入睡,这是最有效的安眠药。
   没想到的是,有一天我会喜欢上德国,喜欢上德国的树林,小溪,鹅卵石。。。。
   更重要的是,我喜欢上了一个德国童话中的白马王子,一个出身贵族,始终生活在童话里的德国男人。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上面马儿跑。。。。。
   德国的国土大部分是丘陵,蓝天之下,山坡起伏,绿草茵茵,小溪流淌,委婉曲折。但德国找不到广袤的草原,辽阔的牧场,找不到大地倾斜,一望无垠的宏阔。我对老公热衷的德国不感兴趣,撅嘴埋怨他。
   这时,老公驾驶的法拉利正在山峦起伏的拜尔旷野上疾驰。前面山丘不断,每越过一个缓坡的山丘,自然界就象掀开一副美丽的图片。哪里是我的新家呢?我希望老公的家不要象静静姐的老公家那样败落。
   本来,静静姐以为德国老板是一位年富力强的德国大公司CEO,家财万贯,富可敌国。
   想想几年前国内的人真傻,那时,国内没有今天这么发达。北京城的发展也就是近十年间的事情吧。
  静静姐如愿以偿,嫁做商人妇。老板跟德国的老婆离了婚,跟前妻的子女也断了关系,跟静静姐喜结莲理。静静姐随老板返回德国,但没过多久,她就发现这位新老公仅仅是公司在北京分公司的老板,在总公司里,老公只是一名小小的部门经理,工资不高,地位一般。当初他是看中了常驻中国可以领取大量补贴才不远万里到中国常驻。现在,返回公司,工资锐减,而且,还要拿出每月工资的一半以上支付自己的前妻和子女。
   静静姐老公的家在法兰克福郊外,是一栋陈旧的公寓楼。整个公寓只有两个房间,虽然有一个宽敞的阳台,但这个条件,就连出身江南小城,家境普通的静静姐家,也远远不如。
  
   一个女孩是不是招人喜欢,其实不仅是脸蛋儿,不仅是身材,最主要的,还是性格。
   从小家里人就叫我小羊羔,因为我皮肤白皙,性格乖巧,文静可爱。
   到了大学,同学们叫我小黄莺,原因自然是因为我性格开朗,活泼好动。很多同学还注意到了,我是一个经常耽于梦想的小女孩儿。
  很多书中都写到,人是啼哭着来到这个世界的,有一天离去,也会哭着告别人世。我一直疑惑,一直不解。人们为什么不去寻找快乐呢?为什么不去寻找幸福呢?生活不能没有童话,没有童话,没有梦想,人生会多么乏味啊?
   直到有一天,我读到一本书,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想不开。
   这本书叫<<时间简史>>,是世界最伟大的物理学家史逖芬。霍金写的。
   世界有一个开头,所以,必然会有结束。这个无情的事实,造成许多人对人生的悲观,厌世。
   其实,包括伟大的霍金等物理学家在内的人们为什么没注意到,人生每一天都在不停地更迭,每一年都在轮回。所以,每一天都是新的,是过去一天的结束,是新的一天的到来。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悲哀,为什么要绝望呢?
   世界,应该是一个精美的图画,人的一生,应该是一个精致美丽的童话。
   想明白了这个道理,我生活得特别欢快,我的梦想充满了色彩。
  
   我在大学的专业是英语。
   我喜欢英语,英语朗诵起来抑扬顿挫,带着莎士比亚高贵的风格,妙不可言。
   美国式英语使得英语这个贵族的语言变得轻佻,很多人喜欢美式英语,但我不喜欢。
   妈妈说,我的血管里流淌的骑士的浪漫。我喜欢欧洲的骑士,骑士文化是人类最高贵的文化之一。骑士勇敢,坚强,一丝不苟,敢於负责,最重要的是,骑士怀抱拯救人类的理想,对於爱情,骑士也是最浪漫的。
   我最欣赏拿破仑那位龙骑兵队长说的话。他说,做为骄傲的龙骑兵,28岁应该是最高的年龄。到了28岁时还在苟活对於龙骑兵这个骄傲的职业,是一件最丢脸的事情。结果,在滑铁卢,这位队长终於在28岁是战死沙场,实现了马革裹尸的理想。
   每想到这位队长,我就热泪盈眶。
   现代人苟且猥琐,尤其男人,得过且过,不负责任,忘记了人类最崇高的理想,更无骑士风范。
   比如我在大二的男朋友刘齐(对不起,这个名字肯定是假的)吧。
   刘齐高我一届,是大学的学生会主席。号称社会活动家,学生领袖。
   能够看中他,是因为他杰出的外表,身高182,体重75KG,模样帅气,四肢矜长。是我们大学出名的帅哥。
   大一的时候,趁着刚刚离开家门的我还朦朦懂懂,开始了最猛烈的进攻,而我,刚进入大学,环境陌生,年少无知,让刘齐轻易得手。
   刘齐模样帅,为人好,有教养,一举一动充满骑士风范。那时的我芳心可可,觉得自己运气不错。
   但相处才一个月,我就发现刘齐是个败絮其中的伪君子。
   他把我的好朋友马小春打伤了。
   马小春是我的老乡,也是我的中学同学。多年来被小春哥照顾,我没意识过小春哥是否爱过我,但他确实把我当成自己的亲妹妹。我考大学到了北京,小春哥也考到北京另一所大学。
   小春哥每个周末都来看我,给我带来各种好吃的零食,还带我到北京的公园名胜去玩。多年来,我一直把小春哥当做自己的亲哥哥。刚进大学那会儿,也有同学把马小春当成我的男朋友,但我稍加说明,误会立刻消除。
   确实,小春哥渺小,普通,我却象个骄傲的白天鹅。小春哥再怎么说,也不配做我的男朋友。
   但刘齐却把他打伤了。
   是嫉妒吗?不可能啊,刘齐高大帅气,身上有学生领袖应该具备的一切优良素质。马小春跟刘齐相比,无异于鸭子之于天鹅。
  
  其实,我真的不愿意再提起这个刘齐,不愿意再复诉那些庸俗不堪,平淡无奇的往事。刘齐对根本不是竞争对手的马小春大打出手,并非争风吃醋,而是因为马小春无意中在王府井碰到刘齐与一个女孩子在一起,他们神态暧昧,举止亲昵,刘齐也看到了马小春。为了保守秘密,刘齐打算收买家境一般的马小春。。。
   唉,后来发生的事情是那样庸俗,那样乏味,那样无聊,那样不值一提。我拒绝了刘齐的一切约会要求,我在心里把刘齐放在最不值得留意的角落。
   这时的刘齐,丧失了所有的风度,所有的风趣,所有迷人的举止。他哀怨,自责,痛心疾首,赌咒发誓。
   但我已经不相信他了。
   记得梅里美一篇小说里,写到复仇女神时有一段。当年轻的新郎仅仅是更换运动服装而将手上的戒指临时戴在一尊出土的古代女神象的手指上时,他发现再也取不下来了。这时他才注意到,女神象身上刻着一行希腊字。
   当戒指戴在手指上时,就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现在,刘齐把戒指戴在别人的手上,难道还能够挽回吗?
   我的第一次怀有托付终身的爱情经历草草落幕了,我更坚定了从小的信念。我应该找一个骑士风格的男子,这个男子必须敢於担当,必须诚恳,忠实,大气磅礴。
  
  刚才有一位网友提到英国贵族的乱伦,其实,我看不起英国贵族,因为他们表面一脸肃穆,但肚子里全是花里忽哨的东西。英国一位短篇小说家因为一部小说出名,小说的名字叫<<黑发的戴丝>>,故事内容是主人公旅途中住进一家旅馆,旅馆老板的女儿戴丝的美丽让主人公吃惊。夜晚戴丝住在隔壁,引得主人公欲火如焚,而夜半时分,戴丝主动让主人公进入自己的闺房,这时,青春美丽的戴丝一丝不挂,却悄悄落泪,主人公抚摸着戴丝的裸体,怜香惜玉,茫然若失,甚至忘记了身体冲动。直至黎明,主人公天明继续上路,从此落下心病,再也难忘那个在黑暗中主动吸引自己又暗暗流泪的漂亮女孩儿。
   这是英国式的浪漫,脑袋里风花雪月,表面上一本正经,纯粹的伪君子。
   法国男人号称浪漫,其实是烂漫。脸皮剧厚,中庭直进,毫无趣味。
   我对德国男人好奇,他们高傲,冷漠,一丝不苟。既没有法国男人的无耻下作,也不象英国男人的虚伪狡诈,当婊子立牌坊。
   正好这时,我认识了静静姐,也同时开始认识德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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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一下,本文因为是在一个网站上即席写作的,难免错漏,另外,有些段落是直接答复网友的帖子。这里也懒得修改了,原样奉献吧。
  现在,就开始讲述我的经历。
  
  
  引子
  
   一切都是从那个美丽的春天开始的。
  
   我,青春亮丽,年方二十,是北京一所名牌大学的校花,也是从这所大学刚刚混出来的毕业生。
   说我是混出来的,那是因为我大学四年级没怎么上课,功课自然有人替我做,甚至考试,都有几个男同学帮我作弊。
   我也是刚刚感觉到作为漂亮女孩子常常能够享受的便利。
   我没有固定的男朋友,身边的男孩换了一个又一个,每次分手,可怜的男孩虽然幽怨,虽然恋恋不舍,但没有一个咬牙切齿,对我由爱生恨的。
   这要感谢我的师姐。静静高我两年级,也在我大三时毕业,进入一家北京的德企公司当秘书。
   人说,秘书是老板的小蜜,静静姐自然不能例外。静静姐的目标,是早日结束小蜜的生活,正式登堂入室,当老板的家。
   有静静这样心思绵密,目标明确,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师姐,我还能好好上课读书吗?
   静静姐对我最早的启蒙教育,就是女孩子再怎么学习,将来也只是做夫人,如果想做贵妇,就不要从书本上学习了。
   在哪里学习呢?不是有师姐在身体力行吗!
  
  师姐的老板是一位典型的德国啤酒肚。据说德国人都酷爱啤酒,把啤酒当成命根子。马路边躺着的醉鬼手里都捏着一只啤酒瓶,如果问,啤酒这种低度数酒怎么能醉人?是德国人酒量小吗?不是,静静姐告诉我。他们可是连续几天不吃饭,不喝其他饮料,一个劲儿灌啤酒,才醉成这样的。
   这样的喝法儿,挺着个啤酒肚,这就是德国佬的典型特征了。
   当然,我从来没出过国,更没到过德国,这些都是静静姐告诉我的。
   所以,从大三时开始,我就梦想有一天到德国留学。
  
   静静姐的理想有两个,第一是出国,第二是做贵妇。她的老板是她见过的最富裕的德国人了。静静姐很下功夫,对老板那张油腻兮兮的肥嘴巴也因此能吻得下去。
   两个人接吻咂吧作响,在酒吧里,我可懒得给他们当电灯泡。
   静静姐告诉我,美国人日本人中有很多现代富翁。但欧洲人的富裕是多少代积累的,教养是富裕的化身和产物,只有欧洲人身上,才能看到那种渗入骨髓的教养。
   条件,这位欧洲人必须是贵族。
   好在,我喜欢读欧洲童话,虽然更喜欢看日本动漫。
   但我不喜欢歌德,不喜欢黑格尔,不喜欢欧洲大胡子。德国人里,诗人海涅还凑合,但他还是犹太人。就是这个原因,虽然被静静姐说动了心,但我从来没对德国这种沉闷的地方动过心。
   每次读<<少年维特的烦恼>>我就烦恼得昏昏入睡,这是最有效的安眠药。
   没想到的是,有一天我会喜欢上德国,喜欢上德国的树林,小溪,鹅卵石。。。。
   更重要的是,我喜欢上了一个德国童话中的白马王子,一个出身贵族,始终生活在童话里的德国男人。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上面马儿跑。。。。。
   德国的国土大部分是丘陵,蓝天之下,山坡起伏,绿草茵茵,小溪流淌,委婉曲折。但德国找不到广袤的草原,辽阔的牧场,找不到大地倾斜,一望无垠的宏阔。我对老公热衷的德国不感兴趣,撅嘴埋怨他。
   这时,老公驾驶的法拉利正在山峦起伏的拜尔旷野上疾驰。前面山丘不断,每越过一个缓坡的山丘,自然界就象掀开一副美丽的图片。哪里是我的新家呢?我希望老公的家不要象静静姐的老公家那样败落。
   本来,静静姐以为德国老板是一位年富力强的德国大公司CEO,家财万贯,富可敌国。
   想想几年前国内的人真傻,那时,国内没有今天这么发达。北京城的发展也就是近十年间的事情吧。
  静静姐如愿以偿,嫁做商人妇。老板跟德国的老婆离了婚,跟前妻的子女也断了关系,跟静静姐喜结莲理。静静姐随老板返回德国,但没过多久,她就发现这位新老公仅仅是公司在北京分公司的老板,在总公司里,老公只是一名小小的部门经理,工资不高,地位一般。当初他是看中了常驻中国可以领取大量补贴才不远万里到中国常驻。现在,返回公司,工资锐减,而且,还要拿出每月工资的一半以上支付自己的前妻和子女。
   静静姐老公的家在法兰克福郊外,是一栋陈旧的公寓楼。整个公寓只有两个房间,虽然有一个宽敞的阳台,但这个条件,就连出身江南小城,家境普通的静静姐家,也远远不如。
  
   一个女孩是不是招人喜欢,其实不仅是脸蛋儿,不仅是身材,最主要的,还是性格。
   从小家里人就叫我小羊羔,因为我皮肤白皙,性格乖巧,文静可爱。
   到了大学,同学们叫我小黄莺,原因自然是因为我性格开朗,活泼好动。很多同学还注意到了,我是一个经常耽于梦想的小女孩儿。
  很多书中都写到,人是啼哭着来到这个世界的,有一天离去,也会哭着告别人世。我一直疑惑,一直不解。人们为什么不去寻找快乐呢?为什么不去寻找幸福呢?生活不能没有童话,没有童话,没有梦想,人生会多么乏味啊?
   直到有一天,我读到一本书,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想不开。
   这本书叫<<时间简史>>,是世界最伟大的物理学家史逖芬。霍金写的。
   世界有一个开头,所以,必然会有结束。这个无情的事实,造成许多人对人生的悲观,厌世。
   其实,包括伟大的霍金等物理学家在内的人们为什么没注意到,人生每一天都在不停地更迭,每一年都在轮回。所以,每一天都是新的,是过去一天的结束,是新的一天的到来。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悲哀,为什么要绝望呢?
   世界,应该是一个精美的图画,人的一生,应该是一个精致美丽的童话。
   想明白了这个道理,我生活得特别欢快,我的梦想充满了色彩。
  
   我在大学的专业是英语。
   我喜欢英语,英语朗诵起来抑扬顿挫,带着莎士比亚高贵的风格,妙不可言。
   美国式英语使得英语这个贵族的语言变得轻佻,很多人喜欢美式英语,但我不喜欢。
   妈妈说,我的血管里流淌的骑士的浪漫。我喜欢欧洲的骑士,骑士文化是人类最高贵的文化之一。骑士勇敢,坚强,一丝不苟,敢於负责,最重要的是,骑士怀抱拯救人类的理想,对於爱情,骑士也是最浪漫的。
   我最欣赏拿破仑那位龙骑兵队长说的话。他说,做为骄傲的龙骑兵,28岁应该是最高的年龄。到了28岁时还在苟活对於龙骑兵这个骄傲的职业,是一件最丢脸的事情。结果,在滑铁卢,这位队长终於在28岁是战死沙场,实现了马革裹尸的理想。
   每想到这位队长,我就热泪盈眶。
   现代人苟且猥琐,尤其男人,得过且过,不负责任,忘记了人类最崇高的理想,更无骑士风范。
   比如我在大二的男朋友刘齐(对不起,这个名字肯定是假的)吧。
   刘齐高我一届,是大学的学生会主席。号称社会活动家,学生领袖。
   能够看中他,是因为他杰出的外表,身高182,体重75KG,模样帅气,四肢矜长。是我们大学出名的帅哥。
   大一的时候,趁着刚刚离开家门的我还朦朦懂懂,开始了最猛烈的进攻,而我,刚进入大学,环境陌生,年少无知,让刘齐轻易得手。
   刘齐模样帅,为人好,有教养,一举一动充满骑士风范。那时的我芳心可可,觉得自己运气不错。
   但相处才一个月,我就发现刘齐是个败絮其中的伪君子。
   他把我的好朋友马小春打伤了。
   马小春是我的老乡,也是我的中学同学。多年来被小春哥照顾,我没意识过小春哥是否爱过我,但他确实把我当成自己的亲妹妹。我考大学到了北京,小春哥也考到北京另一所大学。
   小春哥每个周末都来看我,给我带来各种好吃的零食,还带我到北京的公园名胜去玩。多年来,我一直把小春哥当做自己的亲哥哥。刚进大学那会儿,也有同学把马小春当成我的男朋友,但我稍加说明,误会立刻消除。
   确实,小春哥渺小,普通,我却象个骄傲的白天鹅。小春哥再怎么说,也不配做我的男朋友。
   但刘齐却把他打伤了。
   是嫉妒吗?不可能啊,刘齐高大帅气,身上有学生领袖应该具备的一切优良素质。马小春跟刘齐相比,无异于鸭子之于天鹅。
  
  其实,我真的不愿意再提起这个刘齐,不愿意再复诉那些庸俗不堪,平淡无奇的往事。刘齐对根本不是竞争对手的马小春大打出手,并非争风吃醋,而是因为马小春无意中在王府井碰到刘齐与一个女孩子在一起,他们神态暧昧,举止亲昵,刘齐也看到了马小春。为了保守秘密,刘齐打算收买家境一般的马小春。。。
   唉,后来发生的事情是那样庸俗,那样乏味,那样无聊,那样不值一提。我拒绝了刘齐的一切约会要求,我在心里把刘齐放在最不值得留意的角落。
   这时的刘齐,丧失了所有的风度,所有的风趣,所有迷人的举止。他哀怨,自责,痛心疾首,赌咒发誓。
   但我已经不相信他了。
   记得梅里美一篇小说里,写到复仇女神时有一段。当年轻的新郎仅仅是更换运动服装而将手上的戒指临时戴在一尊出土的古代女神象的手指上时,他发现再也取不下来了。这时他才注意到,女神象身上刻着一行希腊字。
   当戒指戴在手指上时,就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现在,刘齐把戒指戴在别人的手上,难道还能够挽回吗?
   我的第一次怀有托付终身的爱情经历草草落幕了,我更坚定了从小的信念。我应该找一个骑士风格的男子,这个男子必须敢於担当,必须诚恳,忠实,大气磅礴。
  
  刚才有一位网友提到英国贵族的乱伦,其实,我看不起英国贵族,因为他们表面一脸肃穆,但肚子里全是花里忽哨的东西。英国一位短篇小说家因为一部小说出名,小说的名字叫<<黑发的戴丝>>,故事内容是主人公旅途中住进一家旅馆,旅馆老板的女儿戴丝的美丽让主人公吃惊。夜晚戴丝住在隔壁,引得主人公欲火如焚,而夜半时分,戴丝主动让主人公进入自己的闺房,这时,青春美丽的戴丝一丝不挂,却悄悄落泪,主人公抚摸着戴丝的裸体,怜香惜玉,茫然若失,甚至忘记了身体冲动。直至黎明,主人公天明继续上路,从此落下心病,再也难忘那个在黑暗中主动吸引自己又暗暗流泪的漂亮女孩儿。
   这是英国式的浪漫,脑袋里风花雪月,表面上一本正经,纯粹的伪君子。
   法国男人号称浪漫,其实是烂漫。脸皮剧厚,中庭直进,毫无趣味。
   我对德国男人好奇,他们高傲,冷漠,一丝不苟。既没有法国男人的无耻下作,也不象英国男人的虚伪狡诈,当婊子立牌坊。
   正好这时,我认识了静静姐,也同时开始认识德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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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7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出走德国的计划几乎刚刚出笼,就立刻夭折了。
  家人的激烈反对,大大出乎我的预料。爸爸妈妈本来不是保守的人,他们始终鼓励女儿大胆的走自己的路。但他们反对我的方法。因为,我出走德国,只有两个选择:留学,或者嫁人。父母坚持我必须大学毕业再考虑留学。现在太多小留学生,年纪幼小,只有小学或中学程度就被送出国外,结果,学坏的学坏,出事的出事。作为有经验的教育工作者,爸爸妈妈坚决反对女儿未完成大学学业就急急出国。嫁人就更遭了。没有爱情基础,没有相互了解,甚至文化差距天差地远,今后漫漫人生,就这样轻易选择,不要说象爸爸妈妈这样的长辈,即使我的同龄人,也会激烈反对。
  确实,我已经开始认真考虑爱情这个严肃的命题了。在爸爸的指导下,我阅读了很多关于爱情的文章,总结自己经历过的几场无滋无味的感情路程,我从一个只会梦想爱情的小女孩儿,开始渐渐明白了一点儿道理。
  爱情是什么?是花前月下的妙曼多姿吗?是青春岁月的无聊虚掷吗?是荷尔蒙过剩的不顾一切吗?
  气势,爱情不仅需要激情,更需要眼光,更需要远见。这么说,可能很多人无法理解。
  一个正值青春妙龄的女孩子,爱的是眼前光鲜美妙的感情,是五光十色,光怪陆离,光彩迷人的世界,虽然这个世界是幻想构成的,是虚无漂渺的,纯粹幻想,甚至不是科幻的。因为科幻虽然有道理,但科幻太理性,太缺少浪漫。
  对於爱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尤其青春年华的大好时期,我们的梦都是最美丽的,都是玫瑰色的,粉艳的。但总有一天,我们会非常科学地知道,人类的梦其实是没颜色的黑白片。青春梦境过后,就是现实的,千篇一律的日常生活。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我每天早晨起来,看到朝气蓬勃的朝阳都会感到新鲜冲动,心里盈满莫名的激动。但对於爱情,我却现实得可怕。我知道玫瑰色的爱情往往是虚幻的,如同梦没有颜色。所有艳丽的色彩都是我们心甘情愿地在黑白背景上涂抹而成的。这个想法确实太现实,太冷静,尤其太不象一个豆蔻年华的女孩子所能具有的。但我确实是这样想,也许,是受到父母老一辈知识分子正规保守的因素影响,也许,是我从小阅读太多,终於明白了人生真谛的缘故。
  我知道,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永远是孤单的,他们必须成双成对才能生存。这个世界太大了,外面的宇宙太大了,在这个无边无际陌生冷漠的世界上,只有寻找生命的那一半,只有结伴而行人们才有安全感。
  其实,人来到人世时大声啼哭,是因为感到恐惧,感到孤单。而人离开这个世界时哭泣,则是因为舍不得另外一半。
  结婚是爱情的坟墓,但也是爱情的真正开始。爱情是为了结伴,而人类结伴的主要动因,是因为惧怕衰老,衰老才是人类爱情的最终目的。
  年轻时随心所欲,纵横捭阖,横行无忌。他们有足够的资源可以浪费。但人总是要老的,当衰老来临,爱情的果实才能给人带来最大最现实的实惠。人无远见必有近忧,只有眼光长远的人才能看到这一点。
  爱情绝对不是短暂的,一时的,而应该是终生的,一辈子相依相偎的。
  所以,真正有远见的爱情誓言,是以衰老作为标准的。
  中国过去有一个诗人写过一句最具震撼力的诗句:把拐杖横在路口,用衰老等你。
  有一首歌中,有这样一个打动过多少人心的生动词句:人生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外国有一部小说描写得更深刻。一对生活了一辈子的老人,每天坐在壁炉前,过着平淡的生活。终於有一天,老太婆有一天离去了。老公公送葬回来,一个人坐在壁炉前,坐在自己经常坐的座位上,回首前尘往事,觉得一辈子也就如此了。直到第二天,他忽然觉得那么别扭,那么不适应,原来,每天与他一同坐在炉前的老太婆不在了。老公公无法克服孤单的感觉,他跟壁炉里的炉火说话,就象过去跟老太婆说话一样,几天以后,老公公忽然站立起来,他要出门去寻找老太婆。他想,老太婆一定到邻居家坐客没有回来。老人到邻居家敲开房门,问我家的老太婆在你家吗?邻居说没有,於是老人回家又坐在壁炉前,第二天,老人忽然想到,老太婆一定到邻村去了,老人於是拄着拐杖出门,到邻村去找老太婆,但邻村仍然没有老太婆的踪影,老人又想到,也许老太婆到临近的城市去串门了,老人又拄着拐杖去邻近的城市。老人从此再也不想回家,不想坐在壁炉旁,我要找到老太婆。从春到夏,从夏到冬,老人走得衣衫破烂,头发花白,但他仍然到处不停地寻找,见到人就问,你见到我家老太婆了吗?时间久了,人们习惯了老人的样子,也习惯了他的询问,每次都回答他:你家老太婆可能回去了。但老头摇头,又继续向前走。一开始老头都是按照熟人?,或者村落挨个寻找,到后来,老人对於经常经过的道路漠然了,每到一个十字路口,老人甚至把拐杖向空中一扔,然后按照落地后拐杖指出的方向继续向前走。
  这本书给我留下无比震撼的印象,我开始明白,我未来的另一半,一定是一个高尚,可靠,信守承诺,愿意跟我斯守终生的人。在过去浪漫的外衣下,如今又注入了诚信可靠的内容,我未来的男人应该是谁呢?
  也许,就是这个早熟,就是这种似乎在竭力弱化爱情魅力实际上代之以追求天长日久的执著,使得我没有在大学时代随意挑选轻佻的未来伴侣,而是带着这种执著宁缺勿滥,直至找到梦想中的如意郎君。我建议现在的小姊妹们不要被廉价的甜言蜜语欺骗,对待爱情,要看得清看得远,千万不要把自己随便奉送。你的未来不是梦,你终竟会找到自己梦中的情人,终竟能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为你斯守,为你扔拐杖之路,对你不离不弃斯守终生的人,你会找到自己终生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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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7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一个阻碍我出国计划的事情,是因为我恋爱了。
  当然,这次绝对不象我与那十几个奶白无聊男生的所谓爱情游戏,这次我不可救药地被拽进一个深深的旋涡,无法挣脱,无法自拔。
  他,比我大很多,样子虽然象是70后,其他他上个世纪60年代出生,在我们大学做讲师。
  如果说,他达到了我心目中一直企盼的白马王子的标准,具有骑士精神和贵族风度那就大错特错了。他外表普通,名气不大,一米七几的身高,与刘齐比较简直算是侏儒,他的相貌普通极了,把他仍在王府井大街上,肯定象一粒海边的沙子般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虽然在大学教书,但他既不是硕士更不是博士。他甚至只是一个普通大学毕业的普通毕业生。就是这样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这样一个搁在哪里都无声无息绝对不会引人注意的人物,却引起了我的关注,甚至是剧烈的震荡。那是大三刚开始的一堂大课,教授英语口语的任课老师请假,由其他年级的K老师给我们代几堂课。K老师走进我们上大课的阶梯教室,他进门时,随着教室拉门打开,他背后的光线把他笼罩在朦胧之中。我们先隐约看到一个男人出现在门口,光线勾勒出他的身影,轮廓线就象沾满晶亮的花粉。我的心不由砰然而动,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跳加剧了,一种宿命的感觉撞击着我的心。说实话,从小长到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产生这种感觉。我觉得他是那样熟悉,似乎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甚至他脸上每一个周折都熟悉得要命似的。后来的日子,我经常反复思索,我跟他绝对素昧平生,就连在偌大的校园里惊鸿一瞥的机会都不曾产生过。但我为什么对他产生这种宿命的感觉,产生一种就象父女般的依赖。难道,这就是前世的缘分?是500年前情缘的今生再续?我不知道,也无法知道。在我砰砰的心跳声中,他走进教室,把讲义放在桌上,开始点名。
  他点到我的名字时,我还在走神,被别人捅醒后,我的惊慌失措给他留下深刻印象。后来开始上课了,我竭力让自己安静,集中精力听他讲课。这时,我才发现原来他是个不同凡响的老师。他别开生面的教学方式,晶莹闪亮的学术思想让我们这些青涩的大学生听得如醉如痴。尤其不可思议的是当我们得知,他的学术思想,百分之百完全是靠自己自学总结出来的时,对於这个自学成才的老师,我们就更佩服得不得了。K老师四十多岁,人到中年,但相貌和思想与我们这些80后几乎没有代沟,更何况他性格活泼,非常随和,跟班上同学特别合得来,据我所知,如果不是他早已成婚,班上几个高傲的女生肯定会对他情不自禁,狂追不舍的。我当然也是这些平时傲慢,但现在芳心可可的女生之一。我现在才知道,K老师刚刚在学校露面的原因,是因为他刚刚从另一所大学调工作转过来。在那所大学,教研室主任容不下他。他讲课这么棒,为什么容不下他?知道这个情况,班上同学们都很同情K老师,女生就更别提了。现在我才知道,女生是不能同情男人的,尤其是那些根本不需要你去同情,也不那么在乎你是否同情的人。这些被同情者非但不是弱者,反而是强者,这种主持正义式的同情,其实恰恰是一种不可救药的爱!另外,喜欢他,也许跟我从小就有的恋父情节也有关。我爸爸年轻的时候正赶上发生在中国的文革时期,我们的家庭背景似乎发生了什么问题,文革中他始终没能抬头过一天日子。父亲从年轻时起,就命运坎坷,饱受挫折。但父亲人品高洁,心性极高。纯粹靠一股子自强不息的努力,和天将降大任的使命感,通过自学取得成功。多年来他一直是北京一所重点中学的高中毕业班班主任,他教出的学生,很多都考上了全国名牌大学。我一直没弄清楚为什么会爱上一个年龄几乎大我一倍的已婚男人,而且,我爱的疯狂,爱的执著,爱的不可救药。K老师在爱情与家庭之间痛苦挣扎,但我愿意陪伴他,即使前面是痛苦,是灾难,是毁灭,我也在所不惜。
  但这个爱注定是不能存在的,因为,K老师已经结婚,他的太太也是我们学校的一位教室,他的家里,还有一个特别可爱的小女儿。
  我这个失去理智的疯狂爱情终於被家里发现,父亲立刻就发现靠理性的劝导和亲人的眼泪无法把我从感情的旋涡拉回来了,束手无策之际,父母一反过去对我出国留学的反对态度,用最快的时间,为了联系了好了留学德国的经济担保以及德国汉堡大学的入学申请。我拿到汉堡大学的入学通知时,几乎把这张纸片撕得粉碎。但继而,父亲的讲述又另我大吃一惊。
  头脑发昏的我一开始并没想过,在中国土生土长的父母有什么神通能一下子搞定留学德国的经济担保和大学申请?即使让他们填写大学申请书就足够让他们头疼放弃的了。
  直到这时,我才从爸爸嘴里听到了一个祖先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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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7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说是祖先,也距离不是那么遥远,事情是从我爷爷和他的爸爸,也就是我的祖爷爷那一代开始的,
  上个世纪初,有一些在外国远洋货轮上工作的华人劳工到达汉堡港后,没有随船离开,而是留了下来。在轮船上长期航行,他们已经了解到,很多德国人对中国的美食着迷。既然洋人在中国对美食赞不绝口,为什么不能在洋人的土地上尝试一下呢?
  东西方的贸易开始于2000年前其实,说是祖先,也距离不是那么遥远,事情是从我爷爷和他的爸爸,也就是我的祖爷爷那一代开始的,丝绸之路上常年奔走着波斯人的商队,在东西方的贸易中,波斯人利用货物价差赚到大笔的金钱。但由於重农主义一直是中国社会的主流,父母在不远行的孔孟思想深入骨髓,2000年前繁忙的丝绸之路上几乎见不到中国人的影子。直到近代,西风东渐,东南沿海的穷人开始走向南洋欧美寻找出路,尤其在外国货轮上工作的华工最先踏上了外国的土地。中国餐馆开始出现在欧洲美洲和全球其他角落。那时的华人淳朴善良,勤劳肯干,所到之处,给当地人留下非常好的印象。就说德国吧,那些留在汉堡的早期华人,是汉堡名声特别好的一个群体,当时一些德国女孩子甚至以找到勤劳的中国小伙为自豪。在汉堡的中餐馆中,有一个厨艺很高的华人,中餐水平受到当地人一致的好评,参观的东主,就是我爷爷的父亲,也就是我的祖爷爷。祖爷爷在汉堡站住脚之后,没多久就把国内的老婆孩子接到欧洲,我爷爷从小在父亲的餐馆里干活,学习餐饮之余,甚至接受了德国的初级教育。
  爷爷的父亲擅长粤菜,炒出的菜肴味道鲜美纯正,赢得德国食客的真正喜爱。加上诚恳待人,童叟无欺,他打工的餐馆在当时的汉堡非常有名,一些老顾客长年累月就餐,成了老朋友。这些老顾客中,有一对母女给爷爷留下深刻印象。因为她们非常准时,每到周六的晚上八点,她们会准点出现在饭馆门口,每次她们会坐在饭馆专门给她们留好的座位上,按照几乎固定的菜谱品尝晚宴。久而久之,爷爷与这对母女熟悉起来。当时爷爷不到20岁,那个女儿比他略小,熟悉之后,每次她们来,爷爷会用自己新学的手艺专门给她们加一道菜。当时汉堡华人名声很好,不象现在很多华人投机取巧,狗盗鸡偷,把名声搞坏。德国的一些女孩子甚至以跟华人青年交往相爱当做骄傲的资本。但爷爷与母女始终保持非常纯洁的关系,他已经知道女孩子叫A,住在汉堡中心湖边的一栋房子里。爷爷没有跟A相爱,因为,家里已经为他在国内订了亲。
  1944年,第二次世界大战进行到了最残酷最激烈的生死关头,英国轰炸机群每天对德国主要大城市进行狂轰滥炸。许多德国大城市被倾泄了成百上千吨炸弹,一夜之间,本来豪华的大城市顷刻间变成废墟。汉堡不幸也遭受到被毁灭的命运。那天夜晚,汉堡再次经受不知道是第几次了的轰炸,那晚天空的轰炸机特别多,扔下的炸弹特别密集,整个城市被巨大的轰隆声包围,滚烫的热气如同火山爆发的起浪,在成为废墟的街巷间呼啸。半夜暂停轰炸的期间,爷爷从餐馆的地下室出来,到街上去找水,他忽然发现街角蜷缩着一个熟悉的瘦小身影。爷爷走过去,发现正是A的女儿。爷爷把她带回家,给她水喝,然后看她狼吞虎咽地吃了一碗剩饭。A面容憔悴,精疲力竭。原来,整个汉堡在一夜的轰炸中已经全部成了废墟。整座城市,只保留了位於老城的半条街道。爷爷的餐馆幸运地正好在这半条街上。A母女躲在自己家房子的地下室,地面房子被炸塌了封闭了地下室的出口和通气孔,地下室的人都死光了,女孩被几个邻居拼命从唯一的一个小洞里钻出来,逃出一条生命。
  A从此就与爷爷全家寄住在餐馆里,直到1944年年底。爷爷家搬到了荷兰,然后于1950年薪中国诞生后,返回中国。
  爷爷的海外生涯给他的一生带来了厄运,就连在新中国出生的父亲也饱受牵连。
  这次,父亲为了让我避免可怜的小三地位,争取让我尽快留学,联系上了这位失掉联系半个世纪的A女士,由她出面,为我办妥了全部赴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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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7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万事俱备,也是意识到与K老师的爱情正在走上绝路,我只好恋恋不舍地离去。离开了出生长大的祖国,离开了相依为命的父母,也离开了K老师这个让我刻骨铭心相爱的恋人。
  从理智上,我应该感谢父母,感谢他们做出的果断抉择,但在感情上,对於K,我依然恋恋不舍,依然百转柔肠,依然犹豫不决。
  也许,父亲是对的。
  对待爱情,我那时候太傻了,竟然不知道我在追寻的爱是毫无希望的,根本无法结出任何果实。我带着对K老师无穷的依恋离开祖国,登上了前往遥远国度的国际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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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7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是第一次出国,虽然生平第一次乘坐国际航班在天空中飞行了7个多小时,但在法兰克福机场转机时,下飞机,换飞机的手续却一点儿也没难到我。英语专业三年水平,我一口流利的英语这时派上了用场,加上静静姐早已在伊妹儿里教会了我办理转机手续的所有细节。接着,支线飞行一个小时后,飞机终於平稳地降落在汉堡国际机场。支线飞机小多了,升空后压得耳朵生疼。我的心情冷漠,又隐藏着巨大的担忧。我在德国无依无靠,一切只能寄希望于父母反复向我保证的,会有人来接机。在中国土生土长的父母连英语都结结吧吧,爷爷的老关系也快60年了,哪里会有什么国际有人在这里学雷锋?
  七个小时的时间差,现在北京已经是凌晨了,汉堡才晚上7点多。我随着人流走过长长的通道,进入取行李大厅,远远就看到落地玻璃墙外面有人冲我使劲儿招手。虽然面孔陌生,但我知道这一定是父母联系在汉堡的德国朋友AN太太安排接机的人。她是怎么认出我的呢?我心里好纳闷儿。终於用机场车推着行礼走出检查口,刚才招手的那位女士用热烈的拥抱迎接了我。她自我介绍是AN太太的管家,今天提前两个钟头AN太太就急不可耐地让她到机场等待了。管家太太身后跟着一个穿制服的德国男人,男人打个招呼后就一声不吭地从我手里接过行李车,从此后,他再没让我碰过一下行李。
  我们在机场大厅穿过,乘电梯上下楼,反正我已经晕头转向,最后看到满屋子汽车,才知道进入机场停车大楼,我们停在一辆非常惹眼的宽体汽车面前。司机忙碌着把行礼放进后备箱,女管家拉着我的手钻进汽车后座。我不太懂汽车,只是在电影里看到香港富翁乘坐这种类型的大汽车,有的好像叫什么莱斯劳斯一类名字,还有一些我根本叫不出名字,眼前这辆就是如此。这位AN太太是什么人啊?她跟爷爷到底是什么关系,她为什么要这么隆重地迎接我?
  我怀着忐忑的心情坐在柔软的后座上,听着女管家既热情又恭敬地不停嘴向我介绍沿途景致。汽车既平稳又舒适,整个感觉坐在上面,人的身体就象飘浮在空气上一样,柔软而惬意。
  汽车经过大片的田野,穿过大片的树林,走了好久才进入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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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7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因为是在另外一个网站直接写的,往这里拷贝时,稿子比较乱。前面写了,显然没拷过来。不知道怎么弥补。
  静静姐嫁给了她的老板,并到德国法兰克福定居。结果,到了德国总公司才知道,在中国的老板只是个部门经理。回来后,所有能在中国得到的便利都没有了,居住在一栋普通的居民楼,房子面积还比不上静静姐在江南的家呢。而且,老板还是大秃顶啤酒肚。静静姐的遭遇,曾阻止了我出国的想法。如果不是与老师K的关系,家里就不会为我找关系到德国留学。所有的事情,都发生在到达德国以后。
  请继续阅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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