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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0-5-5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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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oppiaw 于 2010-5-6 00:14 编辑
还有几条在科学松鼠会上的同篇文章的评论.
http://songshuhui.net/archives/34964.html
max 说: 2010-03-30于10:39
南都上该文的全文(http://www.nbweekly.com/Print/Article/9841_0.shtml)我刚看了,完全同意原文的标题,并同意原文的大部分内容。
松鼠会的引用,我觉得有点偏颇。原文最后两段很值得大家重视。而松鼠会相应发布文章的人不太厚道,在引用的时候,把南都周刊上原文的最后两段,一段修改了,另一段删去了。关于转基因生物的判断,并不是在一个二元博弈中能决定的:白或黑、非此即彼;转基因生物到底怎样,是一个多元博弈当中难以取舍的,需要我们搜集大量的资料去判断,而且很多时候这些资料仅仅是定性而不是定量的,使得我们难以作出判断。
而原文最后一段是——“在全球面临粮食危机的时候,转基因食品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值得一试的解决方法,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对待这种威力巨大的技术,一定要慎重再慎重。”
下面会说得很啰嗦,仅仅是我的一些看法……
关于原文(南都原文,而不是这里这篇被局部修改过的),有一个说法我觉得并不妥当——“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09年获得中国农业部生物安全证书的两种转基因抗虫水稻,还需通过品种审定,并获得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入商业化生产。在这个过程中,主管部门不应放松对这些转基因作物的监督管理,应继续评价其收益和风险。甚至即使将来真的批准其商业化生产了,监管和再评价仍将继续。”
说得犯忌一些,在中国,其实不是监管的机构越多,或架构越复杂就越好。关于转基因的监管,农业部、卫生部都有出台法规,2001年5月23日,在国务院颁布的《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条例》中首次提到了转基因标识问题。2002年1月7日,在农业部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中,将转基因标识的范围限制在5类17种产品: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花种子,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等。;而卫生部在2002年4月8日出台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规定:从2002年7月1日后,对“以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直接加工品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进行标识。其中清楚写明:食品产品中(包括原料及其加工的食品),含有基因修饰有机体或/和表达产物的,要标注“转基因XX食品”或“以转基因XX食品为原料”。转基因食品来自潜在致敏食物的,还要标注“本品转XX食物基因,对XX食物过敏者注意”。
之前雀巢公司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制定上的漏洞,依据农业部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辨称:雀巢目前在中国生产和销售的乳制品、冰淇淋、巧克力和糖果、鸡精等调味品,速溶咖啡等固体饮品,矿泉水和饮用水等等产品,均不属于中国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方法》中规定的要作出含转基因成分标识的“转基因农产品及其直接加工品”之范围。从而逃避了法律责任。
所以,如果说要做到南都周刊所说的加强监督,在法律法规的制订上,我们或许需要一部专门针对转基因生物和转基因食品的法律,而不是各部门的规章搭在一起。
关于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当不包括国家安全时),其实我更多是从生态学上思考的,关于生物入侵的思考,在我(max)之前说过的转基因鱼的例子(http://songshuhui.net/archives/34211.html)里,其实就是潜在生物入侵的可能。生物入侵的对原生态系统最大的潜在危害在于:作为外来物种,在被入侵的生态系统中是很可能不存在天敌的,于是也就失去了制约,像水葫芦、红火蚁、紫茎泽兰的例子应该就不需多说了。如果为了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而忽视了生态平衡,滥用基因修饰技术,比如食物链中原本是被捕食者的物种在经过基因修饰后成了捕食者,或者是挤占了数个物种的生态位,造成生态系统向简单、低级的方向发展,那这种生态危害就恐怕不是能轻易被修复的了。对于生态系统,或许可以这么叙述多样性的优点:物种的多样性为我们的生态系统提供的结构的稳定性,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则能为目前的人类寻求利益的最大化提供稳定的保障。
我其它的观点,都在http://songshuhui.net/archives/34211.html的留言里了。
崔略商 说: 2010-03-30于15:44
谢谢你耐心地比较了不同的版本。
其实这个变化过程是这样的:这篇文章在《南都周刊》上发表以后,我觉得最后一段还是不能充分表达我希望对转基因产品进行“case by case”分析的意见,所以对这最后一段修改后贴在自己的博客上,但这样一来可以看出最后两段语句上有重复,于是在这里发表的时候把最后两段合并了,并且标题也改成现在这样。
我觉得前面有位同学说的深得我心:如果你不相信国家能有严格的约束,那么指望国家完全禁止也是不靠谱的。
所以与其一味抹黑转基因,不如一起出谋划策,用结实的缰绳来管住这匹野马,让它为我们服务,而不是一刀杀了了事。
max 说: 2010-03-30于23:07
我是这么理解你在标题里表述的意思的——恐慌是因为没有权威的声音为食品的安全性背书,所以导致公众无所适从,而当有了监管后,就有了公信力的保证。
但我想补充一种观点:恐慌首先是因为缺乏了解、没有经过充分的讨论,恐慌的消除最终有赖于掌握资讯,而不是屏蔽资讯,当然,一些人不愿去了解这些资讯的除外。我所说的充分的讨论是争议的各方把自己的看法和掌握的资料都摆出来,大家一起讨论,就算最后无法达成共识,那也为促进了解提供了可能,当大家都尽可能掌握了尽可能全面的咨资讯的时候,恐慌自然就少了很多,这不是哪个权威部门出来背书就能解决的,我相信国家以国家公信力来背书的保证,但并不是说我拒绝了解更多的资讯。
下面会说得远些……
其实很多人说科学不是万能的,我是部分赞同的,但也有很大程度的保留。是因为科学是有局限性的,受到现有的视野、知识结构的局限,说得偏激些,夏虫无法了解冬天,在人类视野外、经历外的东西科学是很难有清晰的认知的,所以我认为科学在每一个现在都不是万能的,但是从长远来说,人类社会会进步、科学也会发展,始终会到达能对曾经无法了解的内容有清晰认知的一天。
但是是不是就能完全相信科学一时的论断,我认为要很谨慎。当年DDT的大规模应用让二战战场上的非战斗伤害下降到一个很低的程度,原因就因为当年美军大量用DDT粉末撒到人体身上,从而把疾病、传染病降低到一个很低的程度(一战的就不用说了吧,那些战壕病),效果是如此巨大,所以后来把DDT广泛应用到农业和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也表现出了让人惊喜的效果。但有人开始注意到一些不良的反应——飞机布撒农药后,森林里的害虫反而更多了;以前在木板上喷薄薄一层DDT就能杀死苍蝇,现在不行了;饲养的动物的行为也改变了很多,这些事在Rachel Louise Carson的“Silent Spring”里提到了很多,直到70年代,很多人开始研究才了解到森林害虫的增加是因为把害虫的天敌毒杀了、苍蝇杀不死是因为抗药性、动物行为的改变是因为DDT的毒性。后来有人问了,为什么当年士兵身上撒了那么多却没立刻的反应呢?后来的研究才发现干燥的DDT粉末被人体皮肤吸收的机率是很低的,DDT是种脂溶性的化学品,这些资讯,在当年DDT被大规模应用之前都是研究人员没有想到或者没想到会这么严重的。何况还有有毒物质沿食物链传递的生物积累效应……
把DDT的旧账翻出来是为了说一个观点:我们不能因为现阶段科学在现有水平研究基础上说没问题就真的没问题了,这种观点似乎来自严格实证主义的看法——“只有当各种原理仅仅借助逻辑的规则和事实来阐明的时候,人们才能说其是科学的认识。”但是在过往的历史中,类似的灾难我们却看到了很多。是不是科学不可信?可信!但是不是就能把事实的全部的展现出来?不一定……
所以我要强调一个观点——风险防范的意识,当面对科学上尚未获得确凿证据的风险时,不应当以尚未获得确凿的科学证据为理由而推迟采取预防风险发生的措施。因为如果等到得到风险的确切的科学证据后再采取行动,那么风险一旦发生,将造成重大或者不可逆转的灾难。
所以我说我完全同意原文标题——“转基因食品,既非天使也非魔鬼”
------------- lz:评论有很多, 不一一转了. 链接都在上面,有兴趣tx自己翻墙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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