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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arin 于 2010-6-18 11:57 编辑
我请求live老大主持公正: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 ... &extra=page%3D1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 ... p;extra=&page=1
gonk与lillyanna结怨由来已久,尤其是她在那起触犯刑法第166条侮辱宗教罪事件中火上加油煽风点火,与她在德版28层的表现一模一样。当25楼和27楼劝大脸MM与lillyanna不要继续因德语见解问题争执时,她唯恐天下不乱,火上加油煽风点火挑起争端。本来她清楚地知道结怨的双方应该彼此忽略,避免交结,结果她偏要在18楼拍lillyanna的砖。人家没有理睬她,她又继续在28楼更起劲地拍砖,捏造事实指责lillyanna“一而再再而三的出错,并且和纠错的人争执”。因此lillyanna有理由反击: “至于那个仅因为与德籍男友厮守就自以为德语好的,自从三好楼见识你的德性后我就根本不理你,你老厚着脸皮跟在后面含沙射影,实在惹人讨厌恶心!奉劝你还是少在婚版唧唧歪歪,以学业为重,否则都换了2个专业还完不成学业毕不了业,男友仅是炮友变不成丈夫就悲哀了”。 这仅仅是警告,要求井水不犯河水。谈不上人身攻击,最多算热嘲冷讽挖苦,何况并没有确指是那个ID。
gonk自已对号入座,造谣污蔑人身攻击lillyanna:
40楼“又开始你的老本行,诽谤!)”
“你这个毒蛇心肠的所谓信教人士操心”
“你这种混淆是非的人还真是诽谤人张嘴就来”
“对于lillyanna这样的id,别人纠正她的错误她的言语就会涉及到人身攻击混淆事实”
42楼“人家的诽谤功力一流得很。。。她的雷语很多的”
46楼“睁眼说瞎话的本事就你强!”
“每次跟您沾上点边不是被您拿来当挡箭牌,就是被您诽谤”
“再让您那无比自信的脸皮继续厚下去”
50楼“您又开始显露蛇蝎心肠了”
“您那块黑心拿出来让众人瞅瞅。您诅咒人”
52楼“诽谤别人的事情只有你能干出来”
54楼“您要是行得正还怕围殴哪?看看你的恶毒言语,真替你羞。我这么个小id哪里有啥号召力,哪有您的号召力强,跟凤姐姐有一拼。大家都被您的惊世语言为之一振哪。我可没诽谤啊。遇到这等神人,谁不8g围观一下都闲跟不上时代。”
57楼“是你这只恶毒苍蝇到处飞吧?”
60 “谢谢你让我耍猴免于度过一个无聊的夜晚。不过你的伎俩就那么两样儿,既然耍猴已经让人知道楼你是什么样的人了”
以上gonk写的字句比较lillyanna写的字句,造谣侮辱诽谤与热嘲冷讽挖苦的区别界限显而易见。何况lillyanna两次短信gonk寻求和解,提议各自删帖:
lillyanna 2010-5-9 16:18
上次我因讲述争执的起因提到你,主旨不是用你做挡箭牌,而是希望消除误会,说明我并没有先去招惹别人。你本来可以在这当儿扮演调停斡旋的角色结束争端,但是你却选择了火上浇油煽风点火,甚至胡说我歪曲事实,所以后来大家消除误会,我却讨厌了你。以后你多次对我写的帖子说三道四, 我一直不理你,这次你又来说我一错再错不认错云云,我就乘机发飙教训你,希望达到今后井水不犯河水的目的。
如果你愿意把从28楼起对我的拍砖吵架帖删掉,我也愿意将我针对你的帖子删掉。如果你同意就短信回复。如果不同意则不必回复,我丝毫不勉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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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lyanna 2010-5-9 21:43
昨天我已经删掉能够删掉的
其他没有删掉的,是因为你已经在你的帖子中复制引用了,因此即使我删掉自己帖子里的,它们依然存在你的帖子中,所以我提议你我从28楼起全部删掉互相攻击的帖子
你不同意删帖没有关系,从此井水不犯河水
综上所述, 我请求live老大主持公正:
A. 立即解除对我的禁言,我可以不再去德版。
B. 否则对gonk也同样禁言14天。因为争端是由她挑起的,人身攻击人格侮辱的字句比lillyanna写的有过之而无不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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