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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欧盟超额赤字国再添四国,保加利亚、塞浦路斯、丹麦和芬兰将欧盟超额赤字国推升至24个国家。欧盟27国只剩3国的赤字/GDP比符合“3%上限”这一要求,即爱沙尼亚共和国、瑞典和卢森堡。
(和讯财经原创)
欧洲执委会(European Commission)周三(5月12日)开始训诫保加利亚(Bulgaria)、塞浦路斯(Cyprus)、丹麦(Denmark)和芬兰 (Finland)削减赤字,要求其达到欧盟所规定的赤字/GDP比率为3%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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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行动是欧盟委员会的超额赤字程序(Excessive Deficit Procedure),该程序可能会给欧盟多次警告其削减赤字的那些国家带来处罚性结果,虽然这种惩罚还从未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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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为止,加上以上四个国家,欧盟27个国家中,已经有24个国家的赤字/GDP比超出了欧盟所规定的“3%上限”。而仅仅只有爱沙尼亚共和国 (Estonia)、瑞典(Sweden)和卢森堡(Luxembourg)符合这一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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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执委会周三(5月12日)表示,保加利亚09年赤字/GDP比为3.9%。“虽然这只是一个例外的情况,预计2010年保加利亚赤字 /GDP将回落至3%下方。但鉴于目前已经升至3%上方,所以仍应当执行超额赤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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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执委会周三同时指出,塞浦路斯09年赤字/GDP比为6.1%,预计2010年该比率将升至7.1%。丹麦09年赤字/GDP比为 2.7%,但预计2010年该比率将上升至5.4%;芬兰2010年该比率料达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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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09年赤字/GDP比仅为0.7%,但分析师预计该国2010年也可能升至4.2%,但欧盟执委会周三(12日)称,预计其2010年这一比例在3.5%,鉴于3.5%非常接近“3%上限”这一要求,因此认为目前没有必要执行超额赤字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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