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我在Commerzbank实习几个月后,找到一个论文题目
公司的导师只带过实习生和Trainee,对Diplomandin没概念
最后谈下来3天在公司做跟论文有关的工作,2天在家写论文,这些条件是1个月前谈妥的
今天是作为Diplomandin第一天,公司导师问我能不能周一到周四在公司,然后又halala说因为公司付了这几天钱
我当时有点奇怪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知道Commerzbank实习生和写论文一个待遇,都是700欧,所以谈条件的时候我没多问
又由于合同还没寄到,今天跟头谈完话以后,我电话人力部问合同问题,顺便问了Vergütung是多少
让我惊讶的是人力部说按照我的出勤时间30个小时,我的工资是(30/39)*700=538, 因为我在家写论文的时间不算做Leistung
公司认为我的MA不算作Leistung,对这个解释我不能满意。人力部说公司都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我不在公司工作,只写论文,那么1分钱没有。我就想问了,那样的话,什么叫在公司写论文?!
因为我的论文题目公司Betreuer缺少Knowhow,但又是他的Arbeitsgebiet以及以后要做的工作,所以我的论文对他是有价值的。我学校的教授是这方面专家,所以当时谈条件时候也提到请教授给公司做培训 (当然不会是免费)。我借助教授的关系会去Commerzbank竞争对手公司做Interview,这些也是论文的一部分。我的理解是既然我的论文对公司有好处,怎么能不算作Leistung?!除非公司想另外花钱买我论文的结论。。。
我的问题是,我该为此跟头再谈谈么?!其实每个月少180欧我不会死,但公司这样的解释让我无法满意,我不太想就这么忍着。至少要个合理解释。
如果大家都说,写论文公司就是不该给钱的。那我就认了。。。(我也跟别的公司谈过,给我的Angebot 是论文比实习工资高,因为论文对公司的贡献比实习大。Commerzbank极度geizig,个人认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