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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六个月的实习合同看了下,里面有几项
第一是有一个月的试用期,在这一个月期间双方均可在不需要给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提前一天kuendigen
第二是在一个月的试用期后,双方也保有aus wichtigem Grund fristlos kuendigen 的权利
=================================================================这都是属于例行常规的规定么?
第三是在sozialversicherung一项中提到了: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对所有sozialversicherung(Kranken-, Pflege-, Renten-, und Arbeitsloseversicherung)有缴纳义务,但并未提到公司对此有缴纳义务,这说明啥?都从实习生工资里扣?(说明:因为俺是在校生,所以Kranken- und Pflegeversicherung是学生保险了这个不要紧的,不过Renten- und Arbeitsloseversicherung是怎说,都要我单方面出么?以及,我那实习工资才不过每月两百来块,在缴纳方面和正式工作难道一样的么)
注:这个实习不是学校规定的Pflichtpraktikum,但是实习内容也和专业紧密相关
vielen Dank im Vora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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