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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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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快日记 蔡康永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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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6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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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师下台鞠躬


我的法术已消失,
我只剩身上这点力气……
这一点点薄弱的力气……
我既已恢复我原来的身分,
也已宽恕骗过我的人,
那就请别再逼我住在这荒岛上,
请求大家好心些,将我释放吧。
——莎剧《暴风雨》中,大魔法师的剧终独白


1

凡有边界的,皆是监狱——
人生是监狱。

很多人要被拉出去处决了,就大呼小叫,拼命扳住门框不放,搞得其它囚犯心情都变得很坏。当然也有微笑退场,也有发表激昂演说再赴刑的。
也有人,在大家的注视之下,悄无声息的,越狱了。
留下大家在次日清晨,揉揉惺忪的睡眼,望着空空的牢房,纳闷说:“人呢?怎么不见了?”
张爱玲不见了。
越狱成功。
很多人悄无声息的死了,很多人越狱成功。
可是张爱玲,是人生的重刑犯——
她从人生狠狠劈下几块黄金、犯下几件巨案、再大大留下几调线索,然后,飘然远去。

2

“你知道张爱玲为什么要拿着‘金日成猝死’头条的报纸拍下最后一张公开照片吗?”聪明爱人考我。
“不会是讨厌韩国人吧?”我答。
“当然不是!”聪明爱人提供解答:“张爱玲看见这条新闻的时候,心里一定在冷笑——‘哼哼哼,给金日成这样子跑掉,就算得上是厉害了吗?到时候瞧我的吧!’”
聪明爱人把张爱玲的心声,用这么江湖气的腔调来表现,当然很可笑。不过,照张爱玲在那张最后照片里的表情来看,恐怕不是离谱的猜测吧。
面对欢喜赞叹、溢于言表的爱人,我唯有取下架上的《暴风雨》,念一段剧终时,主角大魔法师偷偷代表莎士比亚,向观众道别的独白——
“我的法术已消失,
我只剩身上这点力气……”
这位大魔法师,由于疲倦,也由于领悟,自行毁弃了人们眼中的大能、无上神奇的法术。
张爱玲的法术,一样,早已消失不见。

3

文学,跟文学史无关。
我不会因为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去爱上乏味的史诗《罗兰之歌》;就像我不会因为在动物进化史上的地位,去爱上鸭嘴兽一样。
我入迷张爱玲,可从来没有想过她和文学史有什么关系。迷张爱玲的人,大都是贴身的迷、贴心的迷——
迷卡文克莱内裤的人,谁会想在博物馆里看到它?
我的张爱玲,是和文学史无关的张爱玲。
更何况,整个不成气候的中国现代文学史,有什么好称霸的?
张爱玲的香火,供在每个入迷者胸中那一座任何宗教都有可能的神龛里,不在琉璃黄瓦的大庙上。
有求必应的、隐密的张爱玲。

4

我读张爱玲,从小就无意识的,用上海话读。
我始终没有意识到这件事,一直到有一天,焦姓朋友问我道:“喂,听说你都用上海话念张爱玲的啊?”
“是啊。”我说:“不然要怎么念?”
“用普通话念啊。”
“嘎?那你怎么念‘桂花蒸阿小悲秋’里讲的话?你怎么念阿小的儿子呆看天空时,喃喃自语的‘……月亮小来,星少来……’?”
对方就用国语念了一遍“月亮小来,星少来”。
我很诧异的听着她念完,大吃一惊原来有人这样念张爱玲的!
她倒过来要求我用上海话念了一遍“月亮少来,星少来”。我照办了,她也大吃一惊:“原来有人这样念张爱玲的!”
确实是,什么异教徒都有。

5

上海人,像任何都市的人一样,也多的是老土。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任何都市的人,拿来跟上海人并肩一放,很容易就会“略土一点”。不见得是外貌的土、见识上的土,多半时候,是一种面对人生的土。
我讲的,自然是彼时的上海人。
拿所有三十年代作家来,放在张爱玲的身边,立刻分晓;白话文有白话文的土、文艺腔有文艺腔的土、左派左派土、右派右派土,一个一个不是青筋暴露、就是灰头土脸。
唯一不土的是钱钟书,可他写一写又不写了。

也有想把张爱玲围起来不让人家碰的,也有再怎么招惹、也招惹不够的。
我也不想招惹她。
我也不想窥探她。
如果想的话,在洛杉矶那几年,埋伏在她必经的路边,总能够督见一眼两眼的。可是这不是我想要她现身的样子。
我唯一想要她现身的样子,要像现代中文小说家里面,唯一够传奇的天王巨星那样,站在台中央,接受几十万张迷的欢呼跳叫,感知一下有多少人因为她的小说,尝到了本来就囫囵错过的人生滋味。
也许有人会端来一碗虾爆鳝面,有人献上一盘糯米糖藕,之类的事情。
反正不是诺贝尔奖那样的玩意就是了。

然而,她不在乎。
有过、又没有了的法术;有过、又没有了的欢呼,她都不在乎。
她从人生,越狱走了。


张爱玲的死法


前言:广义的上海,有很多灵魂,有像我爸爸那种,也有像我这种。张爱玲,做为上海最重要的灵魂之一,当她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也就忍不住要写下这两篇东西,捕捕风,捉捉影。因为捕上海的风,捉上海的影,本来就是我家从小常在做的事啊。

1

张爱玲可以有很多种死法,别的人,未必可以。
张爱玲可以有很多种死法,而她使用了其中一种。这种死法,不能加以“选择”,只能加以“完成”。
死并不是一个姿势,死只是人生的下一个基本度动作而已。张爱玲的死法,承续了她的活法,她真是风格统一的大派人物啊!
张爱玲所完成的死法,让人没有办法知道确切的时间、意愿、原因,也没有宗教和社会插手的位置,所以很多人套用了张爱玲的话——
说她死得很“荒凉”。

说她死的很荒凉,我想,是搞错了。
张爱玲描写的世界是很荒凉的,可她未必是那个世界里的人。她有本事把她看见的世界,钜细靡遗的画出来,恐怕就是因为她能辨认她所创造的世界,和这个真实世界的不同。她大概不至于一头栽进去她所创造的荒凉世界,就像夏卡尔不至于想用头撞进自己的画里面去吧!
我们不会用“寂寞”两个字,来形容上帝的。然不管是从哪一个角度来想,上帝都肯定生活得很寂寞。

2

张爱玲的死法,跟她的活法一样,也许用“冷淡”来说,比较接近我的张爱玲版本。
人生的红火闹热,张爱玲是知道的,破碎的家庭也有过、成名的味道也尝过、荒谬的兵灾见过、混乱无比的恋爱也谈过。
可是这些闹热,对她来说,很快就过期。
驽钝的人,即使到人生的最末期,也嗅不到腐坏的气味,可以津津有味的一直大嚼下去。
聪明但热情的人,虽然早早识破人生的意思,不过天性温暖好动,不顾扫大家的兴,也就凑趣的活上一辈子,并不勉强。

张爱玲很聪明,张爱玲也不是没有热情过,不热情的人,写不出象样的东西来。
如果生下来就冷淡,就没可能摩拳擦掌的画画、作曲、做实验、写小说。大派的创作者,容或有压抑万分的人物,像柴可夫斯基或者刘易斯卡洛,但不可能有生性冷淡的人。
不过,很显然的,张爱玲的热情,很快就耗尽了——几本小说写一写、离离合合的人生过一过、反反覆覆的爱情再看两眼,一切就了然。所以她才说出成名要趁早的话来,不是为了别的,是因为她知道成名那一点点的乐趣,只够在幼稚的年纪赏玩,一下就过期,就闹热不起来了。
跟大人不爱玩炮仗了,是一样普通的事情。

3

从张爱玲的小说里面,如果读不出这层意思,应该算是奇怪的事情。
她这一路的小说,就像王国维写的辞一样,写得越好的时候,越让人相信“不可能有下一部”了。如果有,觉得是捡来的。
对创作逐渐看淡了以后,对人生还是可能、而且大有可能、有热情的。
可是很明显,张爱玲后来对人生,也看淡了。是什么原因使她冷淡下来的,几乎没有人弄得清楚。
不过说穿了,那都是小说后来的事了,跟做为小说读者的我们,并没有相干。
对活着冷淡的人,对死也就很冷淡。大家的困惑与失望,都源于:这冷淡的张爱玲,早已不是那个以小说画世界的张爱玲了。
我们追踪她的唯一线索,是她的小说,而她早已不在这线索的另一端了。
她的死法,怎么可能是大家认为与她“相称”的死法?

4

人生的幸不幸福,与创不创作,无关。
好的创作者,确实抚慰了无数辛苦与寂寞的人,但对创作者自己来说,这只是“刚好如此”、“顺便如此”,而已。
创作者,通常是被创作的欲所驱迫,才不得不创作的,像梵谷、像法斯宾达。其它人因此而受惠,那是其它人好运,不是创作者好意。
当然也有创作者,是被赚钱的欲望所驱迫,像莎士比亚、巴尔札克和华格纳。
如果有创作者是以“我要安慰人心”为出发点的,那通常就只能创作些“令人安慰”的东西出来,很难有什么象样的作品。

张爱玲,像所有好的创作者一样,可能是被“不吐不快”的欲望所压迫,可能是被对名利的欲望所压迫,才写小说的。她对人世的同情,已然等值的换取到了珍贵的作品——
没有道理,也没有途径,再去换取人生的幸福。
张爱玲的人生,如果是她愿意的样子,或者,像大部分人一样,是人生自然而然发展成的样子,那么,我们其实没有什么打抱不平的立场。
我们,只能尊敬这么风格统一的人生而已。

5

我们常常望着天上的某颗星,被那颗星的光感动,对那颗星的光许愿——
而那颗发出光芒的星,其实早已在几百万年以前,毁灭不见了。
也并没有人,把星的死讯,一一捎来给我们。
对我来说,只要抬头时仍看得见光,那颗星就仍在。
那星已死了几天也一样,已死了几百万年也一样。
我看张爱玲,也是这样。



英雄也很想下班


比起现在许多国家的总统、主席来,《封神榜》里那位白胡子的姜子牙并不算老。
可是因为古时候的人大都很短命,所以“老”就变成一件很稀奇的事情,一种“成就”。
不但老,而且老又能打仗的话,就更显得珍贵,值得津津乐道。
像对抗秦国的赵国老将廉颇,三国时代的黄忠和黄盖,在戏台上都得到观众很高的同情票,因为他们虽然年迈,但勇猛好胜,一大把雪白耀眼的胡子,在兵器间翻滚飘动,特别有一股苍凉的豪情壮志。
上马下马之际,衰弱的腰腿止不住要颤两颤、抖一抖胡须、摇摇头,观众就叫好了。
“老英雄!”台下的人都热血沸腾,觉得自己的晚年也未必会凄凉。

可是姜子牙,不一样。
他不是老将军,他只是个老道士。
他在人民的印象中,并没有灿烂的大白胡子,没有难以驾驭的悍马,他的“白须”稀稀疏疏,他骑的是一只长得很像鹿的“四不像”。
他没有盔甲。说起他的兵器,很遗憾的,他最厉害的兵器只是一面软趴趴的杏黄旗。
姜子牙,老虽然老,但并不“益壮”。比起其它的“老名人”来,姜子牙是位很没精神的老人。

姜子牙的“没精神”,并不只是来自他的造型或装备。
比较正确的说,姜子牙是个“不起劲”的人。他在山上修道,恨不得就一直闷头修下去,修到地老天荒,而他能悟得宇宙的奥秘。
可惜师父派他出任务,只见他磨磨磳磳、拖拖拉拉,百般的不情愿,可是一碍于师命,二碍于天命,他终究硬着头皮,下山去组“革命义勇军”去了。
所有中国古典小说的英雄出场,姜子牙绝对是最窝囊的一个。

对于当时的局势,姜子牙并没有见解;对于正义,他有一种“不得不照顾一下”的无奈。他每次在阵前遇到敌人,语气都很不耐烦,对敌人的心情、气势、逻辑、委屈,向来是不闻不问、不感兴趣。他永远很样板的教训敌人两句,希望对方就此自渐形秽、下马投降、涕泗纵横……
可惜,姜子牙的敌人都比姜子牙有精神得多,起劲得多,相形之下,姜子牙实在很像一名“前线的公务员”,只求早点下班回家睡觉。
每遇战争拖延,主子遇险,姜子牙最忧烦的,并不是“正义实现无日”,也不是“失去所敬所爱”,而是“进度严重落后,不知要搞到哪一天”!

像姜子牙这样一位无精打采的老道士,竟然能撑住整部《封神榜》的脉络,打下周朝八百年的江山,实在很匪夷所思。
我当然也因此忍不住要揣测一下《封神榜》作者的处境——
这位作者,对于世界上的种种不平之事,恐怕并不太想大发议论。他应该是为了某些原因,很讨厌他的混蛋政府,可是他对人又很没信心,也没兴趣。
他冷漠的指望一群没有情绪的修行者,从姜子牙到雷震子,有效率的把敌人清除。看他笔下呈现的“三党教主大决战”,简直是整本书里最幼稚的儿戏之战,元始天尊、老子、通天教主这三党的老大,竟然是以几近单挑的风格,你出一拳、我踢一脚的,粗鲁又狼狈的分出了胜负。
我想这位作者是世故的。他对政治的党派很齿冷,知道是带头的几个人,小孩吵架般的闹别扭。于是他把乐趣全部寄托在战斗设计上,创些生化武器、声波光波的法宝,摆些天灾人祸、天性人欲的阵式,完成了一次正义挑战腐化的工程。
我小时候很喜欢这样一本《封神榜》,觉得打得多、说得少,拼命的人多、恋爱的人少,很合胃口。
现在再看这本表面火爆,骨子里冷淡的《封神榜》,却会记挂这位作者到底经历了什么,好像对人灰心了。



电子张飞去守门


1

各国都有高智商的人。这些高智商的人组了一个俱乐部,做些聪明人才能做的事。
我也组了一个这样的俱乐部,不过会员全部都被迫参加的。
因为会员全部都是《三国》里的人。

我组的这个“三国人物高智商俱乐部”,当然没有收容我自己当会员,第一我不够高智商,第二我不是三国的人——
孔明不认得我,关公碰到我,连瞄都不会瞄一眼。
我只是一个靠着玩“三国志统一天下”电子游戏,才有机会把所有三国人物任意处置的“暴发户”而已。
在电子游戏里,人格和能力,都以分数来显示,这样计算机才能判断,典韦的武功能不能打败文丑?蒋干的智力能不能骗倒陆逊?洛阳的粮食还能守几个月?荆州的民心已经涣散到什么程度?
我检视着每位三国人物的背景数据,一边翻,一边感叹着“起跑点的不公平”:
孔明的智商,就是逼近一百满分,就是比周瑜高五分。刘备的领袖魅力,就是超过袁绍。吕布的忠诚度,天生是所有三国人物的倒数第一名。
这都是宿命啊!
希腊悲剧里的英雄,最爱用的借口。

2

玩“三国志统一天下”这类游戏的人,可以任意选一个君主来扮演,展开东征西讨的统一大业。
初级玩家,一定选曹操这种兵多将广、占尽优势的君主,省得打天下太辛苦。
随着经验累积,当然功力越来越高,再也不屑扮演曹操、孙权,这些天生占优势的君主,转而专门挑像西北的马腾、西南的孟获这些既无魅力、又无地利的无名小君主来试身手,照样在两星期内,宰曹操、俘刘备,把天下都挂上自己的国旗。

每个娴熟的玩家,都是怀抱着对《三国演义》的复杂情怀,投入这种游戏的。
一方面,我们很渴望改写《三国》的关键剧情,为我们偏爱的角色伸展抱负,实现梦想。
另一方面,我们又眷恋着原作者罗贯中设计的每一次阴谋、每一个人格、每一场战役。
我们这些内心矛盾的玩家,既想在孔明摆空城计时,潇洒的派十人特攻队投入,当场逮捕装神弄鬼的孔明。却又如此不舍得毁去这孔明一人弹琴退敌的传奇画面。
当我们以一介无名君主,仗着精力旺盛的大军,俘虏了关羽时,你检视着关羽此刻的心理数据,发现关羽对你这个完全上不了台面的君主,是一点也看不起,忠诚度接近零!
深感羞辱的你,这时就面临一个抉择了:
你可以展开对战俘关羽的“洗脑专案”,你不知道要花多少课程?花多少“教育经费”?关羽对你的忠诚度,才能从零分提升到九十五分以上,才可以被信赖、率领大军去替你出征。
在忠诚度到达九十五分之前,关羽不但没用,而且随时会轻易被隔壁城的敌方挖角、跳槽,浪费了所有你对他的投资,带走你的兵马军粮,逃到和你对峙的邻国去,成为令你头痛的强敌。
为了防止如此悲惨的下场,你也可能对俘虏来的关羽,做出“一劳永逸”的处置:
一抓到关羽,就“推出午门斩了!”
这样一来,当然省掉了许多不安,永除了后患,只是……
只是……做为《三国演义》的书迷之一,你下得了这个手吗?
你有这个种,亲手造成一个“无关公状态”的三国?
造成“无关公状态”之后,你还有脸以“三国发烧友”自居吗?你还不赶快羞耻的拿外套盖住头逃走?
“就是他!就是这家伙杀了关公!”这个超级谋杀罪,将永远烙在你的额上。

  恐怖吧!
做为三国游戏的众君主之一,得不到关公,是永远的痛;得到了关公,更令人头痛!
爱三国、又要玩三国,就要付出这样的代价,就要时时陷入类似的左右为难、骑虎难下……
这种种的左右为难,其实,是我这种“多愁善感型”玩家最大的乐趣。

为了克服这些左右为难的状况,每位玩家发展出不同的风格来,用不同的诡计,对抗游戏软体的设计师。
我创办的两个“俘虏集中营”,就是对付游戏设计者的卑劣手段之一。
首先呢,所有俘虏来的武将,一律都把他们的兵权解除,他们麾下的军队,立刻移交给其它可靠的将领。
失去了军队的武将们,依照他们个人武功的高低,加以筛选。武功高而忠诚度不够的大将,不论是吕步,还是赵云,都配给他个人一整年的粮食,然后把他赶到城门外去,一个人孤零零去挡在城门口,当“守门员”。
把这些不肯效忠的一流名将,拿来当我辖下每座城池的守门员,有两个好处:
第一,由电脑扮演的其他各敌国君主,想要对这群名将动之以情、动之以利,进行挖角的时候,根本找不到这些将领在哪座城里——电脑派遣潜伏在每座城里的情报人员,怎么查户口名簿,都查不到这些将领的资料,没法向上面报告,上面自然也就无从挖角了。
电脑没有料到,确实是会有像我这么变态的君主,会如此虐待众位一级名将,逼他们拎个小包袱,带着一年的便当,住到护城河外去“站岗”!

4

再来,则是因为游戏过程中,敌人经常冷不防,就派出一支部队来攻城,既不知道会攻哪座城,也不知道攻来的军队规模多大?统帅是谁?实在防不胜防。
这种情况下,在城门外“站岗”的大将,虽然只有一个人,但还是被电脑当做一支“完整的敌军部队”看待,于是“两军”相遇,电脑自然摆开阵式,不但主帅现身,所有进攻者的内部资料,也自动曝光。
虽然明明是螳臂挡车轮,往往我军“站岗”的一个人,面对的是敌军三万,撑不到两秒,就被忏灭。但总是拖延了敌军的攻势,让城里的守军,有备战的机会。
更何况,偶尔会有奇迹出现!比方说,你派在门外站岗的,是大将张飞,一遇上敌军,张飞就提出“与敌军主帅单挑”的要求。那主帅若是个谨慎的,像张辽这样的人物,当然就不可能答应下场单挑。
可是有时遇到攻来大军的主帅是火爆无比的颜良、许褚这种狂人,一被挑衅,立刻拍马杀到阵前,则当场被站岗站到快发疯的张飞手起落刀,斩为两段,也就是自己找死了。
敌军主帅一死,则人马粮草,全数尽归我军所有。我方一位将军,俘虏敌方来攻的三万大军!如此奇迹,仰仗的正是这些不肯效忠、武功超强的守门员。代价呢?一整年一人份的便当而已。

5

我有时候甚至会用同样的方法,对待年纪渐增、濒临老死的大将。只要让他们住在城外的三不管地带当守门员,则不但敌军间谍找不到,即使是电脑定时派出来巡逻的死神,也照样找不到。
死神找不到,当然就死不了。所以在我的领土上,常出现两百多岁的关羽、张飞,都依然卖着老命在“站岗”呢!

至于另一个我设计来对付电脑的“俘虏集中营”,正是说来好听的“三国人物高智商俱乐部”。
像诸葛亮、贾诩、杨修,这些聪明绝顶的名军师,武力的分数都低到可怕的地步,所以派去当守门员是绝对送死的。
我会特地为他们这个级数的天才,找个最最角落的偏远小城,四周全被我军城池团团围住,全面防止被挖角的可能。
这些天才当然不是被我关起来做核子弹,而是成立“心理战指挥中心”,不断委派他们设计各种谣言,挑拨敌队各盟国之间的感情,降低敌方重要将领的忠诚度,策动放火,一再靠借钱把友邦借到脱裤子再一口把友邦吞并……简而言之,不顾奸计对他们道德分数的伤害,把他们当一群文化流氓来使用!

6

我读《三国演义》时,常常会对其中某些君主乱七八糟的决定感到困惑。直到我玩三国的电子游戏,才领悟一旦身在其中,王位等我去占领,邻国等我去吞并,则要不发神经,实在太难。
“权力导致腐化。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化。”这是艾克顿爵士对政治颠扑不破的至理名言。
就算打电动,玩游戏,也得学到些道理啊!



派水浒去打三国


有人跟你“比惨”吗?
如果你被偷了一千块钱,找朋友诉苦的话,朋友常常会安慰你:
“唉,一千块算什么,我上次被偷了两万块呢!”
这种话一说,听起来实在有点“比赛”的味道。可是,如果不是为了安慰人,应该不会有太多人愿意报名参加“比惨”的项目,夺取冠军杯吧?
还是有这种人的。

我看《水浒传》的时候,就觉得这些家伙真的在比赛谁比较惨。
在《水浒传》里面,宋江的女友阎惜姣爱情不很专一,宋江气得亲手宰了女友,成了通缉犯,被迫亡命天涯。
“你女朋友不忠吗?这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太太被人抢走了!”林冲立刻把宋江比了下去。
“你杀了你女朋友吗?这没什么了不起的,我杀了我大嫂!”武松也立刻把宋江比了下去。
《水浒传》就是这个调调——
“你很惨吗?——没关系,我保证比你更惨!”

其实,《圣经》也是这个调调,佛经也是这个调调。因为要传递的讯息都一样——
你幸福吗?不用高兴得太早。
这些幸福,都是别人赏给你的,等别人不高兴了,翻脸了,你的幸福就泡汤了。
到时候你才知道,什么叫做“惨”!

像《圣经》里那位约伯,大概是最经典的例子了。你有钱吗?钱赔光。你有羊吗?羊跑光。你有小孩吗?小孩死光。
约伯这么倒霉,只因为耶和华要“测试”一下他的信仰。
《水浒传》的众好汉,其实也是被“测试”的一群,测试他们对“烂政府”容忍的极限在哪里。
梁山泊总部最大牌的几位,几乎都是原来吃公家饭的中级主管。
宋江原来是官衔是“衙内”,一听就是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职位。(不过他有钱到,可以为女朋友盖起一座两层楼的“乌龙院”了,他这公务员生涯显然是有点搞头的。“
至于林冲的官衔呢?说出来实在很吓人,是“八十万禁军教头”!(还好他只是“教头”,如果是“组头”,“八十万禁军组头”已经可以自己开银行了。)
比起来,武松的差事最辛苦,是“捕快组的组长”,并不是什么愉快的肥缺,可是显然很对武松的胃口,他工作得很起劲。

这几位,宋江是“两性关系受害人”,林冲是“被迫害者”,所以都没有被做当英雄,只被当做倒霉鬼。
可是武松被当成是英雄。
第一因为他有义气,第二因为他有力气。
武松为了报答把他带大的哥哥武大郎,杀了搞外遇的嫂嫂、再杀嫂嫂的干妈、再杀嫂嫂的情人。这是他的义气。

《水浒传》实在是女生的恶梦。整本小说里,除了“一丈青”等女土匪之外,女性平民实在珍贵,结果却是出场一个死一个,出场两个死一双。
武松专杀“珍稀动物”,杀了两个女人之外,还杀了一头老虎。这是他的力气。
小时候的我,却对武松很冷淡,没有太大的崇拜。
为什么不崇拜武松?
因为,说穿了,武松闹了半天,宰杀了几个人,都是他“自己家里的事”。
他做的事,犯的罪,都只上得了“社会版”而已。
宋江虽然没劲,起码他在做衙内的时候,就跟托塔天王晁盖他们一伙交往了,算是有点开窍的人。
武松呢?对“不正义”没有显露什么反应,做“捕头”这种走狗职位,一点也没有不舒服。一直到他亲爱的哥哥被谋杀了,他才发飙,发完飙就去自首!他对整个国家机器是没意见的。
以武松这种实力,如果被移植到《三国演义》里面去,那就只能做做曹操或孙权的贴身保镖,干不了大事的。



一封看似过时的信

——给北一女的一些师生

前言:几年前,北一女的两个女学生,一起自杀了。留下一封遗书,说“在社会生存的本质”,不适合她们。当时北一女校长以及某些老师和同学的态度,让我非常反感,使我在自杀事件发生后的不久,写下了这封信。信里提及的人名,很多当然已不在其位,引述的报纸,现在也早已堆在图书馆里,泛黄变脆。我多么希望这封信里谈的问题,也能够就此成为过去式,不再有讨论的必要。
很遗憾的,类似的学生自杀事件,依然继续在发生,学校反应的态度,也依然是如此眼熟,如此令人失望。这封写给当年北一女师生的信,虽然早已过时,但这封信里担忧的问题,并没有过时。我决定把这封信,依照当初刊登在中国时报的原貌,一字不改的重新登在这里,以提醒所有应该被提醒的人,包括我自己。


1

两位女学生的自杀,逼得很多人不得不对一些事表明了想法。
现在你们读的这篇文字,绝对无意揣测死者自杀的原因,也无意追究是谁的责任——生命是巨大的迷惘,谁有资格判定原因?谁有资格负起责任?
没有人。没有人有资格。
我写这篇文字,是在读了许多这次事件的报导后,发现了一些你们表达的信念,一些你们采用的态度,这些信念和态度,是我想探究的,也希望能引起你们注意。

2

首先,如果我们承认:没有人有资格“肯定”她们的死因,那,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承认:没有人有资格“否定”任何一种她们可能的死因?
我在报导中,一再看到北一女校长或辅导室主任“排除这种可能”“否定那种可能”,却又同时一再表示“无法理解真正原因”。
如果你们不理解,如果你们无法想象,那你们到底是凭什么“排除”、“否定”
一些可能的死因?
根据七月二十六日的中时晚报,记者石文南的报导——“丁亚雯今天郑重否认,所谓的两人关系的传闻,她强调,绝对没有可能。因为班上同学及辅导室内并没有相关的说法及访谈纪录。”

丁校长,“辅导室内没有纪录”正是整个事件的重要病征之一,你怎么反而拿来当证据?如果警察认定某人犯了罪,通缉他,这人还会在彷徨无助时,上警察局去“求助”吗?他如果去了,只能去“自首”而已,他能留下的纪录,只能是“忏悔录”、“犯罪纪录”而已!

3

所以,我接下来就必须问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并不只请问丁校长,而是请问在整个事件中,曾经表达过意见的北一女师生,因为我相信整个学校的气氛,不会只决定于校长一人——
我绝对没有质问的资格或心态,我很真心地请问:
第一,你们认为两位死者之间,如果曾互相爱幕的话,这是错的吗?是道德上的错吗?是法律上的罪吗?
第二,如果你们不觉得两人有感情是错的,那为什么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要一再否认这种可能?为什么在你们要求外界“勿作揣测”的同时,你们自己却作了最大的揣测,断定这件事和爱情没有关系?

两位少年,在人生初识爱情的阶段,在自由意志之下,如果互相产生了爱意,这到底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地方?!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情被规定要“在辅导室留下纪录”?要被放败道德的天平上接受审判的?
七月二十七日中国时报,记者陈荣裕的报导——“至于有人揣测两名女学生可能因彼此的感情关系而有此举动……校方希望外界勿臆测而造成死者家人及其他人的无谓困扰。学校人员指出,当以此事向该班学生询问有无迹象时,同学们多笑了,认为不可能。”

我不相信你们笑了,我认为那位“学校人员”叙述有错。我不相信始终被报导为“充满哀戚”的你们,在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会“同学们多笑了”。
如果真的有人笑了,会是哪一种笑呢?是“这个问题真荒唐”的笑?是“怎么扯到这上面来”的笑?是鄙夷还是害羞?到底是什么地方可笑了?
我还在七月二十六日的中时晚报上,读到记者陈香兰引述师大附中辅导室主任黄福的话——“劝社会大众不要做任何的判断,因为任何涉及感情的判断,事关小孩子的名节。”
名节?!我真不敢相信我的眼睛。这两个字,是从宋朝哪一位理学腐儒的书上剪下来的?!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你们把两位少年人之间可能发生的一种感情,当成了可笑的对象?当成了可怕的、避之唯恐不及的洪水猛兽?
这种对感情的洁癖,到底是哪里来的?

4

我再强调一次,我无意,也没资格揣测两位死者自杀的原因。当她们已经用生命来换取一个存在下去的空间时,我们生者只能默默承受,而且尊重她们的选择。
我们有什么权利去宣称“这不可能”、“那不可能”?她们在遗书中都已经不愿多说了,你们为什么还要任意代她们做说明、做裁决?!如果你们要“外界”尊重死者沈默的本心,那你们的尊重在哪里?

5

社会大学几年前曾组了教授团访问中国大陆,晚宴席间,不知怎么提起了同性恋的话题。当场一位什么青年会的“高干”就站起来得意洋洋的宣称:“我们中国,绝对没有什么同性恋!绝对不可能!”
我一直认为,这个高干的发言,正具体标示了中国大陆与台湾两地文化高度的差距。中国的高干什么时候可以面对同性恋,就稍有可能靠近多元化的社会一小步了。我这一点点天真的、对台湾的自信,被你们在整个事件中表现的价值和行为,打得粉碎。
整个台湾的中学教育,依然对爱情和性充满盲目的戒心,像清末的人怕照相机会摄去魂魄那样。课本里可以歌颂任何一种人类的感情,就是不提爱情,好像人类文明,跟爱情或性都没有关系似的。
自杀事件发生了以后,被建议在中学增设的课程里,依然只见“宗教”、“人生”、“哲学”的课,没人敢提“爱情”或“性”半个字。台湾一定得这样乡愿吗?我们不都是在爱情的幸福中,肯定了生命与自我吗?
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学校教材为什么提都不敢提?!

6

我和北一女向来没有关连。北一女的师生怎么想,怎么做,可以与我毫无关系的。
可是,当我对着两位少女遗书里那段——“使我们觉得困难的,不是一般人所想象的挫折或压力,而是在社会生存的本质就不适合我们。”时,我实在觉得有义务要提醒你们,不论死者自杀的原因为何,请你们想想,你们所以会拒绝面对、会极力排斥、会极度困扰,可能正因为你们就是那遗书中所说的“在社会生存的本质”啊!

你们已经一再表明了,不能再让这样的事发生。可是你们有尝试稍稍改变她们所谓“在社会生存的本质”吗?我没有看见。
我没有看见任何一点“本质”上的努力或觉醒。

那你们要如何“不再让这样的事发生”?



有时家人真可怕


1

有些人的家人很可爱,有些人的家人很可怕。
有些人的家人既不可爱,又不可怕,只是各忙各的,有点冷淡。
我的运气很好,家人都很可爱。可是我还是常常觉得:“这好恐怖呀!”
好恐怖?什么事情好恐怖?
“家人不能随便换!”这是很恐怖的事情。
每次去餐厅点菜,我都喜欢点些没吃过的东西,等到食物上来了,如果真的难以下咽,像日本纳豆这么诡异的东西,我就乖乖尝点味道,把付的钱当做是“观摩费”,意思等于花钱进博物馆去看两千年前的干尸木乃伊、增长些见识。
点菜点到不好吃的菜,起码是自己点的,起码有这么点自主的尊严、任性的快乐。
恋爱遇到不良的爱人,起码是自己选的,起码有这么点自主的尊严、任性的快乐。唯独“家人”,既没经过“点菜”的步骤,又不像恋爱可以“交往一阵子看看”。
家人,是像头发指甲一样,“配备给你的”。
头发指甲,你还可以染染剪剪、自得其乐一番,虽不满意,但总能整修到尽量满意为止。
家人可不容你“整修”。虽不满意,只好接受。
再烂的菜,撤离桌面也就恶梦消失。家人则每天上桌、各有表情,最要命的,他们还会开口说话!
还有什么比这更恐怖的?!

我从小就觉得这件事不能接受——
虽然我“配备”到的家人真是已经很象样了,可是凭什么不让我再挑一挑?
万一还有“更理想”的呢?
就算是到玩具店也要让我挑一挑吧?

2

有部比利时电影叫“托托小英雄”,主角托托从小就坚信自己和隔壁床的婴儿,是在育婴室火灾时,被两对慌张的爸妈抱错了。
托托认为邻居那一家人,才是自己真正的家人。邻居帮小孩过生日的排场,是原本该自己享用的排场,邻居那家的华屋、轿车、美好假期……全部都应该归他的!
可是这一切,却被一个火灾当中抱错的婴儿抢走。
托托坚持自己“被抢了”。
他幸福的一生,都被抢走,而强盗留给他的,是一群他不要的家人、一个他不要的人生。
托托疯了吗?
托托没疯。托托只是把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为什么不是我”的疑问和遗憾,放大了一百倍而已。
平民家的小孩,想要生在权贵之家:“为什么不是我?”
富豪家的小孩,想要生在平凡之家:“为什么不是我?”
“为什么不是我?” “为什么不是我?”
托托乐活越生气,做了一个荒谬的决定——他开始按部就班,一步一步要把原本属于他的人生抢回来!

问题是,我们大部分人跟托托不一样,我们没有“假想敌”。
我们就算要下手去“抢回来”,也不知道要抢什么?
不过,我们比托托幸运一点。
我们也许跟托托一样,被“配备”了一个不怎么样的家庭。
可是胜过托托的,我们可以制造一个自己的人生,不必像他那样,死盯着一个“别人的人生”不放。
托托像电子游戏的主角一样,已经被设定了程式,不完成任务,不能结束游戏。
想象一下被关在电动玩具里的凄惨,你就会觉得自己很幸运——
人生被设定,就没有乐趣。
人生最大的乐趣,在于“答案没有正式揭晓”前,什么都是可能的。

3

在长大的过程里,我慢慢搞清楚,为什么我在外国人写的小说里,得到比较多的力量;为什么我在看外国人的戏里,也得到比较多的力量?
我发现:外国作品里出现的主角,常常是自己面对自己的人生。而中国人作品的主角,要不就是被“家人”团团围住,要不就是被“国家民族”当头罩住,闷死人。
比方说,《红楼梦》。
“被一群最啰嗦的家人,做最持久的纠缠不清。”——这就是我心目中的红楼梦,红楼超级大恶梦!
如果有善心人士挺身而出,把《红楼梦》改成攻击过关游戏,立刻就能凸显男主角贾宝玉成长的艰辛了——
贾宝玉,不断被家里的女人攻击着,奋勇向前、过关斩将,这关全部都是林黛玉幽幽出现,用眼泪攻向贾宝玉,下关换成满天的贾母老祖宗,不断把一顿又一顿的美食硬往贾宝玉嘴里塞……守关的大怪物是贾政爸爸,疯狂的用棍棒乱打贾宝玉……
唉,这样的日子,过了一百二十回,贾宝玉怎么可能不出家?

4

贾宝玉的遭遇,是“特例”吗?
我从他身上感受到的恐怖,没有代表性吗?我有点不相信——
请不要忽略,在整个中国文化里,贾宝玉,是知名度最高的少年啊!
或者这样说:贾宝玉,是知名度最高的“正派”少年。
当少年罗密欧为了爱而叛离家族的时候,少年贾宝玉正被三姑六婆烦得快要窒息!
我难免会想到在没有翻译作品可看的年代里,所有厌恶家人、内心狂热的少年少女,把眼睛望向戏台上捏造的世界时,竟然也老是看到如此气闷的贾宝玉,一定会很绝望吧。

还好,我们总算也有几个不那么“正派”的少年,像“封神榜”的哪咤这样的野孩子,实在让我眼睛一亮,精神振作了许多。
哪咤,任性又逞能,杀了他爸爸也得罪不起的龙王之子,为了让爸妈不再为难,少年哪咤自杀结束生命,把毁坏的肉身退还给父母。
这当然很帅,但这“帅”的代价多么悲惨!
中国少年与家庭的关系,要不就像贾宝玉的那么恐怖,要不就像哪咤的这么恐怖?

5

写故事的人是干什么的?
写故事的人,大致上是觉得人生充满琐碎杂质,生活又很单调,周遭世界也不怎么迷人,只好动脑动嘴动手,捏造些有意思的人生出来。
对我们这些看故事的人来讲,一个又一个被捏制而成的人生,是值得观摩的,是可能有启发的,是可供自我安慰的,是我们这黯淡世界的炫丽橱窗,神秘出口。
看故事的少年,一样也期望能看到为他们而设的橱窗,为他们开辟的出口。
可惜这样的例子并不多。

大部分的中国故事,在讲大人的人生。大人的政治,大人的道德,大人的感情,婚姻,大人的家庭。
老练、纷扰、迂回兜转、千疮百孔。
对所有站在生命橱窗前张望、偶尔推开生命之门探探头的少年来说,哪能领会其中的奥妙?
从《红楼梦》一路看到张爱玲的话,人生是很不堪的,欲望是很龌龊的。
这当然有可能很真实,很能呈现某种人生的真相,但对许多被困禁在家庭多年,等着拍拍翅膀试飞的少年来说,这些“真相”是很扫兴的,如果你去看电影,才开演十分钟,电影院就误把结局先放映出来的话,怎么可能不扫兴?
艺术价值是很高,但对少年来说,很扫兴。

6

中国故事里,有少年情调、活得起劲、让人很想展翅飞离家庭、自己开辟痛快人生的,是金庸的小说。
金庸捏造出来的少年,绝对不是贾宝玉可以一起混的。
谁呢?
最有名的两个。韦小宝、杨过。
《鹿鼎记》的韦小宝,无赖少年的极致。
《神雕侠侣》的杨过,叛逆少年的冠军。
他们不必像贾宝玉那样被锁在家里,因为韦小宝出生在妓院,杨过是孤儿。
他们吃尽了世界的苦头,所以他们不来那一套“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骗人把戏。
他们当然有坚持,不然他们就只是混蛋而已。
韦小宝坚持了义气,其它一切“从宽处理”。
杨过坚持了爱情,其它一切“去他的”。
民族国家的大枷锁,他们两个“试穿”之后,立刻很识相的“退还”了。
写故事的金庸,从来没有明讲过他是受够了中国少年永远被家庭、民族所牵绊的郁闷,可是我们左看看杨过,又看看韦小宝,实在很难想象金庸不是在替闷了好几世纪的少年出口气。

7

我在杨过和韦小宝的身上,看见一件重要的特质——
这两个少年,从来没有以家庭或国家为理由,停止对人生幸福的追求。
他们有弱点、有挫折,但他们也相信人生的价值,不轻易退缩、不找借口放弃。
跟“托托小英雄”的托托比起来,杨过和韦小宝更倒霉十倍。可是他们不去“抢回来”别人的人生,他们自己搞定。
韦小宝得到过瘾的人生,杨过寻得的是宁静和幸福。不管是什么,起码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出生的家庭尽管不能任你挑拣,人生却依然是你的,请务必善加挥霍。



他烂糊,你爽快!


是不是我们对待这个世界的态度越熟、越烂,我们吃东西的口味,也就越熟、越烂?
熟烂,是上海菜很重要的一个风格。小时候家里打麻将,下午点心常常是江浙路数的粽子,形状比一般台湾粽子长,蒸透以后是烂糟糟、黏答答,非常自暴自弃的样子。
我们姐弟虽然完全不参与牌局,但点心倒是有份的,每次遇到这烂糟糟的粽子,姊姊跟我都不断做出恶心的表情,提不起胃口。
我到现在看廉价恐怖片,看见那些行尸走肉脸上的肌肤,东掉西落时,还是会想到用筷子夹起烂肉粽的伤感景象。
当然,我现在是一点也不怕烂肉粽了。煮得熟烂的东西,其实味道是比较容易多些层次,比起生吞活剥的料理,另有一种世故。这和谈恋爱的状况很像,你会喜欢生吞活剥的、蛮横的恋人,可是慢慢的,人生变得熟烂了,你就也会喜欢细火慢炖的恋人了。
不熟悉上海菜的人,如果看到菜牌上,竟然有“烂糊肉丝”这种菜名,大概会觉得有点匪夷所思吧。
小时候我家辈分最尊的,是我的外婆。外婆的筷子很奇特,是一对比牙签粗不了多少的细银筷子。外婆吃的东西更奇特,永远是一碗黄澄澄的“烂糊细面”。
用来搭配烂糊面的菜肴也奇特,是“鸭脑”。外婆的座前,每晚就放妥一具对半劈开的鸭子头,好像等待完工的小提琴一样。
细细的银筷子、黄黄的烂糊面、劈开的鸭子头,这是每晚吃饭的“片头”,是我对“老年”的联想画面。
我开始相信,“烂糊”是“衰老”的指标。
我更加不爱吃烂糊的菜色。

做“烂糊”的菜色,很费时间,而且并不是像鱼翅、海参这些菜,花了大量功夫去做,端上桌就能博得大家的赞叹。像烂糊肉丝、烂糊面这样的东西,是得不到什么掌声,上不了抬面的。
老人家吃这些烂糊糊的菜,简直像在咀嚼自己的生命……
小时候的我,当然不能领会“浪费生命”的乐趣。可是,所有厚重的、颓废的、天塌下来也不甩的、讲究“派头”的文明,都是以“浪费生命”为基本态度的。
你再什么挥霍,也不可能比“浪费生命”更阔绰。
过度冗长的卷轴、过度冗长的昆曲、扭曲枝干的盆景、刺绣、搓背、鸦片烟、所以细火慢炖的食物。
在中国古董的拍卖会上,很容易就可以看到一大堆细致到歇斯底里的东西。面对这么冗长的文民,人生可真是短得可笑。不过我们倒是被激发出一股浪荡子的决心了——
这个文明,肯定是面面俱到的了。所以我们的人生,就只适合孤注一掷,放手一搏,才可能有点乐子……



洗手是为了再弄脏


你觉得《红楼梦》闷死人吗?
我到现在,都还是觉得《红楼梦》很闷,更不用说小时候了。
有人跟我说《红楼梦》里的王熙凤,对付人的手腕特别厉害,我都很困惑——
王熙凤这样就很厉害吗?有比妈妈的那些朋友厉害吗?有比雪丽阿姨厉害吗?(雪丽阿姨把她的男人逼得穿内裤在街上过夜。)有比小陶妈妈厉害吗?(小陶妈妈试佣人的方法,是把钻戒满屋乱放。)大概因为家里常常有“很多王熙凤”进进出出的,我看《红楼梦》时,就觉得王熙凤“满正常”的嘛!
也有人跟我说《红楼梦》里的刘姥姥很好笑,我小时候也很纳闷——因为我们家洗衣服的欧巴桑,第一次看见抽水马桶,就很高兴的把衣服都丢进去又冲又洗,这个,好像比刘姥姥还厉害吧?
而整本《红楼梦》,除了王熙凤和刘姥姥之外,实在是没什么能吸引小孩子的人物了。我长大以后,当然比较能领略《红楼梦》的幽微致密,可惜还是常常捺不住性子,进不到里面去。

有一次,我被小说家白先勇先生找去,帮着改编他《谪仙记》的电影剧本,改着改着,他开始讲另一个他想写的故事,是有关一对学昆曲的青梅竹马小伶人,他越讲越起劲,讲到这对璧人扮演昆曲《长生殿》的场面,索性站起来演给我看——
白先生比划着唱了两句,发现我没什么反应,停下来,看着我:
“咦?你不喜欢《长生殿》呀?”他问我。
“不喜欢。”我老实回答:“唐明皇一个做皇帝的人,跟个杨贵妃一起咿咿呀呀的翘着小指头跳扇子舞,不喜欢。”
“唉呀!”白先勇先生顿了一下脚,痛惜他的对牛弹琴。
他不死心,想救我:“那你喜欢昆曲《游园惊梦》吧?!”白先生问。
“也不喜欢。”我老实回答:“主角演睡觉,观众也睡觉。”
“唉呀呀!”白先勇先生连顿两下脚,痛惜他的海参被我当成发胖的水蛭。
他有唐三藏的心,他还是不放弃,还是要救我:
“那你总喜欢《红楼梦》吧?!”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
“不喜欢。他们老是在吃饭。”我答。
“唉呀!唉呀!唉呀!”他把脚重重顿了三记,唐三藏亲眼目睹了我这个猪八戒,活活乱吞他的人参果。
白先勇放弃了。
大概《红楼梦》已经到他的“底限”了。
“怎么可以不喜欢《红楼梦》……”他扶着额头,喃喃自语。

读中文的小孩子,喜欢《西游记》的,一定比喜欢《红楼梦》的多,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西游》都是动物要吃人肉,《红楼》都是人吃动物的肉。爱造反的小孩,当然都是喜欢《西游》。
可是比起《西游记》,我更喜欢《三国演义》。
我受不了唐三藏。
如果是我护送这个和尚去取经,我一定抢在所有妖怪前面,先把他吃掉。
孙悟空当然够劲,大闹天宫的时候,把一堆不知所云的神仙官老爷恶整一顿,正是英雄本色,可惜技不如人,竟然就归顺了天上政府。我幼小心灵失望的程度,就像眼睁睁看着杨过变成了什么“神雕大侠”一样,他们变“善良”,他们也泄气了。
《西游记》里,有至高至尊的力量,不可违抗。这实在扫兴。
小孩子没什么形而上的思考,小孩子是本能的相信:世界是用来探险的,规矩是用来违背的,手洗干净是用来再弄脏的。
一旦让小孩发现——这一切的历险、违背、弄脏,都只是为了服务一个最高的易志、服从一个最高的命令,一定会觉得很窝囊!

我看《西游》,看到结尾猪八戒竟然受封为什么狗屁元帅时,“嗤”一声把书丢到一边:
这些家伙,真没出息!
小孩没什么智慧,凭的只是意志,是一股气。
对小时候的我来说,三国英雄争夺天下,是大大有气的。唐僧师徒呢?太像干“保镖”的了吧!

哪些英雄是笨蛋


1

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中学课本里的那些英雄。岳飞啦、文天祥啦,所以这些坚持硬碰硬,最后碰到铁板的人。
他们到底追求了什么梦想?
他们到底带给了谁幸福?

这些课本里的英雄,实在跟我们的人生格格不入。
他们说的话、做的事情,没办法给我们任何人生的启发。
他们示范的尊严像在跟人生赌气,他们在关键时刻的抉择,充满自我毁灭的气息。他们效忠一个大家都莫名其妙的政权,最后逼得自己莫名其妙的死掉。
没有一个对人生有憧憬的中学生,会想亲近他们、跟他们做朋友。
他们不是我的英雄。

他们大概也不是你的英雄。
你的英雄,可能是黄蓉、福尔摩斯,可能是田中麻里玲、披头四合唱团,也可能是比尔盖兹、德蕾沙修女。
我小时候的英雄,当然也有一大堆是从小说、电影、新闻、漫画里找到的。
可是另外还有一个英雄的博览会,似乎很少有其他同年龄的人跟我分享——
我小时候开始,看了很多的平剧。

2

平剧的人物,并不都是快意恩仇的好汉恶女,另外也有许多从居家生活里走出来的角色,让我大开眼界,在蒙昧中初次见识到人生有这么多的委屈、无奈,有这么多隐藏的窃喜,说不出口的痛,有这么多压抑不住、扼不死的欲念梦想。
我当然爱看二十四小时打架闹事、全年无休的孙悟空,爱看罗通将军盘肠大战。
可是感动我的,是别的战。

我看到水浒故事里,閰惜姣被爱情冲昏了头,跟自己的“金主”宋江翻脸,竟然偷藏宋江跟黑道来往的证据,拿来威胁宋江离婚,结果被宋江一刀宰了。
更惊心的事在后面。
被杀了的阎惜姣,没有办法忘记真心所爱的男人,终是鬼魂回到阳世,重和爱人来一场恐怖凄厉的温存,温存完毕,女鬼长发披散,用腰带勒住情人的脖子,反身一背,把情人扛在背上,女鬼一唤,情人就奄奄一息的一答,就这样一步一扛、一唤一答,女鬼活生生把情人背往地狱做伴去了。
十几岁的我,尚未见识过爱情里这么诡艳的场面。我所受到的震慑,使我慢慢警觉到人生最不得已的部分,可能正是人生最强悍有力的部分。

我一再在平剧里,看到这种人生的不得已,所爆发出来的、失控的力量。
我看到了秦香莲一路追寻薄悻的陈世美,而最后得到的,是令她伤痛欲绝的正义:一个被包公铡成两段的陈世美。
我也看到一条白蛇,为了一个实在没什么的平凡男人,使尽浑身解数,就为了做一个平凡的女人。然而天上的法律不能容忍这种僭越的妄想,逼迫白蛇大犯杀戒,用水去淹一整座寺庙。

“他们真强悍!可是他们也很可怜。”我忍不住要这么想。
“他们的力气,到底是哪里来的?”
对一个念中学的人来讲,这与其说是一种困惑,还不如说是渐渐成了一种信仰——
人有很多难以预料的不得已,人也有很多难以预料的力量。
当这种力量爆发的时候,人生会产生难以预料的奇妙意义。
不一定快乐,但很奇妙。
我开始暗暗的相信这件事。

果然,在接下来的人生里,我经历了很多不快乐但奇妙的时刻,认识了很多不快乐但奇妙的人。
让我觉得很亲切。
我也很庆幸,没有因为害怕不快乐的关系,错过这些时刻,这些人。

3

我们课本里的人物,常常在比赛谁的欲望比较多。
一下是吃很少喝很少的颜回,一下又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在写《出师表》的诸葛亮; 这个人无欲则刚,那个人为了民族正告别新婚的新娘。
大家都在“牺牲小我”,可惜的是,他们成全的那个“大我”,我们实在不太认得。

我其实很佩服孔子,他的行为,和他说的很多话,我都很喜欢,即使是“无欲则刚”这四个字,都是很简明有力的智慧。
可惜很多自以为敬爱孔子的笨蛋,把孔子打扮成一个不可违逆、香火缭绕的大圣人。凡是他为了传递生命乐趣所说的话,都不多介绍,相反的,他训人的话,却一再引用,搞得大家都觉得他有够烦。
更失策的,是逼着整天被训的我们,还要活生生的把这些训人的话,一字一句背下来。
要我们不讨厌孔子,很难吧?

还好我并没有因此讨厌孔子。因为我读到了他的欲望,他的梦想。
为了想试试看他治理国家的构想,他召集几十名依然相信他的学生,陪他一起在各国之间流浪。
光是替他们一群人想想洗澡的事情,就够头痛了,更不用提没事就遇上盗匪,有时还误闯国际战区,动弹不得,好几天没饭吃。
孔子肯吃这些苦,当然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期许、有大规模的梦想、有影响别人的欲望。
这样的孔子,当他说出“无欲则刚”这话时,应该是“感慨”多过“训人”的吧?应该是“如果我也能没有欲望,就肯定是无敌铁金刚”的语气吧?
一旦把孔子从“至圣”的十字架解开,让他跟我们一起做人,他马上就可爱多了。

承认孔子是有欲望的、承认我们是有欲望的。不要对欲望感觉内疚、感觉害怕,才可能活得有力气。

4

平剧里当然也有很多角色,是活不出力气的。
通常,只要这角色是个神,就没什么力气——
猪八戒是很有活力的,他根本就是“欲望的单人示范大乐队”。孙悟空也有活力,他的野性难以驯服。可是只要镜头一转像天界,舞台上就会出现各式各样木头木脑、面无表情的神仙,从官位最小的土地公,一直往上到玉皇大帝,只要一出场,气氛马上冷下来,原因很简单。
这些神仙,既无欲望,也无梦想,上场来要不就是为了交代故事,要不就为了摆几个好看的姿势,戏演到他们身上,怎么可能不降温?
当然,《西游记》的戏里,也颇有几位神仙,出场时声势浩大,出手时霹雳闪电的。像随身带只土狗的二郎神,老是捧着降魔杵的韦陀,都能跟妖怪打得火爆热闹。
可是,他们还是看起来就很没劲,因为他们“不知为何而战”。他们像“古装的机器战警”,专门负责打架,打完就闪人,连话都没什么好说的。
我小时候,看着他们漂亮的金脸、漂亮的武器,就已经会忍不住感叹:“多浪费啊,打扮得这么漂亮……却活得这么死板……”

如果是人生,谁甘心老是演这种无聊的角色呢?
没有欲望的人生,真是空洞得吓人哪!

5

我大概从看戏这件事里,得到了一些免疫力,不再把欲望,当成有损尊严的东西。
我学会辨识生命中热力的来源,学会痛苦可能比快乐更珍贵,学会欣赏徒劳无功之人生的精彩。
我也了解一些似乎是永恒的原则。
这原则驱动了所有人活下去,古代人或者当代人,神话的人或者写实的人——
做为人,如果我们低劣,那是因为我们的欲望低劣。
如果我们高贵,那是因为我们的欲望高贵。
文明,向我们展示品味,这品味的功能,是让我们得以分辨欲望是低劣的,或者是高贵的。
却不是教我们变成没有欲望的人。
没有欲望,恐怕只能变得乏味,而不是得到智慧。

看戏,当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教育。
只是我碰到的学校教育,相形之下,乡愿得太可笑,太闪避责任了。

如何照顾被甩的人


天下事合九必分,
分久必合,
有爱必有失恋。
你想知道堂堂男子汉如何度过失恋被甩的痛苦吗?
请看劫后保生的基本动作:
最近又有无知男子一名,终于被多年女友断然遗弃了。
唉,这男子好没出息,终日以泪洗面、失魂落魄;他也不去死,他也不想活;他的皮肤渐渐透明如窗纸,他的隐形眼镜,如同台风夜系在码头的小渔船,随时就会被大水冲刷一阵、消失无踪。
一天八万六千四百秒,你让他一秒钟不叹气,他就不知道如何呼吸了。
所幸,这厮道行虽浅,却毕竟有许多见过世面、拿伤疤当勋章的朋友。这些朋友久久未遇如此痴騃的窝囊同性,这下如获至宝,喜心翻倒,纷纷野人献曝,把记忆深处那不堪回首的招数,全都翻箱倒柜的挖了出来,要传授给这名多情奇男子。
我陪侍一旁,权充“伴读”,也就彷佛是那目睹杨过在瀑布中发狂练剑的老雕一般,很长了些不可能有用的见识。
虽说无用,但我想天下没出息的男人甚多,却未必每位都配备了这许多烂友。是以我发下愿心,要筛选些基本动作,广为传布。这样一来,如果你手边恰好有这样一位不活不死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起码你可以拿这些华而不实的招数,消耗他的心智、搪塞他的生命,把这石磨般一轮又一轮的昼夜、子弹般一个又一个的节日,都一关又一关的来度过吧。
被甩男性,劫后保生之法,简介如下:

橡皮擦法

被甩之人,最容易触景生情,路过昔日欢聚之餐馆,也要呆立凭吊六至十分钟;瞥见前任爱买的花儿,也要泪水盈眶三至四滴;种种琐碎,不可胜数。
此“橡皮擦法”,简而言之,就是要以橡皮擦的精神,把这许多徒增伤感的回忆废料,一一加以硬生生的抹去。
采取此法,为确保没有爱情回忆的漏网之鱼,宜先以探照灯熬夜拷问方式,逼迫苦主画下昔日“恋爱活动路线图”一张,举凡餐馆、花店、公园、海滩、堤防上、路灯下、红砖道、唱片行,这一处又一处充满回忆的案发现场,都必须按路线之远近、案情之轻重,列入图中。
接下来,就由配备交通工具的一干烂友,有车的出车,有腿的出腿,依照这张路线图,像警察押着凶手去现场表演那样,押着被甩的爱情苦主,一处一处去走到、去路过、去点以前最爱吃的菜、去被海风佛面海水浸脚、被路灯月亮和夕阳,车轮战般一轮又一轮的照。
在众多友人像出殡送葬那样的陪在身旁,像抬棺扶灵那样的背抬扶撑之下,苦主虽不可能忘却心中的伤痛,但却绝对有一种“挥别过去、悼念完毕”的仪式性作用。可以使苦主以比较健全的心态,连面对分手的事实。
即使日后在没有朋友陪伴的情况下,一个人在触到这些景,也不会像全无防备的人那样,伤得太重。
以后你若看到有那一类失魂落魄,伫立十字路口良久,以为自己是邮筒的半透明状男子,你就知道这家伙是没练过“橡皮擦法”的苦人儿了。

求辱得辱法

被甩之人,对于自己全面崩溃的丑态,并不是不知道。可是你一定要谅解,做不做出这些丑态,和意志力是没关系的,和有没有出息,也是没关系的。
被甩的人,就是没办法面对自己被甩的事实。即使是天生就是被饲养来做炸猪排的猪,也是没办法面对自己被宰的事实的啊!
被甩的人,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丈夫被踢的秋菊一样-----她什么都不要,她只要一个“说法”。
说法?要说个法来干什么?说法能吃吗?能卖钱吗?最重要的,能把爱情换回来吗?
简单的说,“说法”就像市面上的某种饮料一样,用处不大,只能让苦主“均衡一下”罢了。
问题是,甩人的人,通常都心存厚道,觉得自己已经占尽上风了,不必打落水狗,甩了对方还要开一张发票叫对方去对奖。万一把对方羞辱得去自杀,民事升级为刑事,对自己的新恋情也是扫兴的事吧。
所以啦,被甩的家伙就老是收到许多口蜜腹剑的“离职证明”——对方的口涂蜜,你的腹挨剑。最没创意的说词,当然是这些名句:
“我觉得我根本配不上你。”
“你很好,但不适合我。”
“我们真的很配,可以这样下去不行。”反正就是大公司或名校拒绝你申请时的古典文法——第一段把你说成不世出的英才,第二段告诉你他们不需要这么英的英才。
这就是为什么被甩的人,都迫切地需要一个“说法”。他听对方把自己甩掉的理由,越听越迷糊,越觉得照此逻辑,被甩皆因自己太好!
天下那有这种事!于是,他不但被遗弃,还觉得被欺骗、被愚弄、被当孩子哄。他一剎那从单重苦主升级为三重苦主,必须把户籍搬到三重去了!
怎么办?没办法,他需要一个说法,给他一个说法吧。
身边出现被甩者时,我们有时也会很用力的骂对方“没出息”,“窝囊废”,“自暴自弃”。这些骂句,虽然都很经典,但并不符合苦主要的说法,方向弄错了。
苦主需要别人骂被甩前的他,需要被“说服”自己被甩是理所当然、是众望所归的。你老是骂被甩后的他,当然方向弄错,更不均衡了。

“求辱得辱法”求的是特定的辱,不是任意的辱,此事不可不察。
虽然辱骂自己的朋友,不管用什么理由,我们都很爽,但还是要为被骂的人着想,要照顾他的需要,找到令他服气的说法。
根据每次实施“求辱得辱法”的结果显示,苦主的心情虽然只变好了一点点,但骂他的众烂友,心情都变好了很多很多。
被甩的人,还能发挥这种娱乐大家的剩余价值,自己也可以再多高兴两个百分点了吧。
“橡皮擦法”,还有“求辱得辱法”,欢迎多排练、使用。

失恋是值得的


没有失恋过的人,对我来说,是另外一个星球的人。
也就是说,我可以跟他们做很好的朋友,但有些关于人生很根本的事,恐怕我是永远没办法跟他们说清楚的。
这就是我,和“从未失恋者”之间的关系。
“从未失恋者”,有两种。
一种是恋爱了、成功了、一直成功下去,成功到不知怎么收尾,成功到爱情“寿终正寝”为止。
另一种“从未失恋者”,从未失恋的原因就更简单。没有失恋过,是因为,没有恋爱过。

这两种没有失恋过的人,哪一种,是比较“异形”的一种呢?
是爱了,然后一直爱下去的那种?
还是连爱都从不曾爱过的那一种?
说实话,是爱过,但没失恋过的那种人,会让我觉得更遥远,更“异形”。
我的困惑很简单——
没有失恋过的人,真的可以算爱过吗?
没有见过夜晚的人能够理解黎明吗?
我不知道你行不行,我是没办法的。
如果一开始爱,就被我爱到了,简直是无法想象的事。
当然有很多人,是一开始爱,就爱到的。
这诚然是幸福的事。
但,然后呢?
总不能就这样没完没了的一路爱下去吧?
“谁说不能呢?”我有一些天生福缘甚厚的朋友,不解的看着我。“一路没完没了的爱下去,难道不好吗?”他们问我。
“呃……也不是不好……只是,只是,只是,会不会很无聊呢?”我说。
唉!其实绝对不是“无聊或有聊”的问题。
是我对恋爱的认定,有个“最低要求”。
我相信,失恋的那一瞬,才是领悟爱情的开始。

在失恋之前,所尝到的爱之甜,是不足道的,都只是“爱情婴儿”在牙牙学语时所尝的甜味而已。
婴儿并不挑剔,只要是甜的,糖水也好、糖果也罢,婴儿都觉得好,值得一尝。
但这只是一阵子而已。婴儿渐渐会尝到各式各样的味道,味蕾越来越发达,见识越来越广,终有一天,这个婴儿会长大到不再喝糖水的阶段。
那才是他“辨味”的起点。
同样状况,失恋,是恋爱的起点。
就像起跑前,信号枪“砰”然一响,就算是射击在耳膜上,震得我们魂飞魄散,甚至射击在心口上,伤得我们鲜血直流,那也都只是,爱情长跑的起跑信号而已!
失恋,在人生各式各样的失落当中,是特别不可缺少的一种。
青春其实没什么可贵,直到你已经失去青春。
空气似乎也并不值钱,除非你失去空气。
人类的无知,是与生俱来的诅咒,不失去,就感受不到拥有的珍贵。
可是大部分的“失去”,是常常无可挽回的。
青春失去了,无可挽回;空气失去了,你也撑不了多久。
相形之下,恋爱的失去,就显露出特殊的光芒,似乎,对失恋者,承诺了更大的幸福……
当然,有些人的失恋是致命的,是经历一次就形销骨毁的。但绝大多数遭遇到失恋的人,变成了更“合格”的爱人,对恋爱有了更深的领悟。

爱了以后,就再也不会失恋的人,应该是有福的人吧?
但他们一定错过了些“什么”吧?
而那些“什么”,却是我如此珍惜的啊!

好色要靠自己努力


被人说“好色”,我会很高兴。
好色,就是特别喜好漂亮的人。
首先,这表示你这个人,会喜欢、也会讨厌某些事,这就很好。
很多人放弃喜欢跟讨厌的权利,对很多事都马马虎虎的,老是说:“都可以啊!”
“随便啦!”这种话,听起来就很没精神。这种话说多了,慢慢就会丧失喜欢和讨厌的能力,最后连脸都会变的很模糊。
所以如果你很“好色”的话,起码证明你爱恨分明,活得很起劲。
而且,好色,还表示你“有鉴赏能力”。
这就更难得了。
看看你身边的人,你就知道“鉴赏能力”越来越稀奇。
很丑的人被说成漂亮、很烂的东西被卖得很贵、很土的衣服被当成流行、很蠢的意见被一再讨论。
当然,很多被骂“好色”的人,其实也没什么鉴赏能力,有些严重到,只要对方还会呼吸,就能令他兴奋。这样的水准,不能颁给他“好色”的荣誉,因为他“好的不是色”。准确一点说,应该只能算“花痴”。
“花痴”也并不是错,只是比不上“好色”的层次。
好色的人,能够从对方的美色当中,得到乐趣、得到喜悦,这是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
我们如果能从“美”当中,感觉宁静与快乐,就会对人生更有信心,会更相信生命是值得活的。
美的建筑、美的音乐、美的食物、美的人,都常给我安慰,让我无从拒绝人生的盛宴,对许多珍贵的时刻,流连忘返。
而所有的美当中,美丽的人,最让我惊喜不已、目眩神移。
原因很简单,美丽的人,总是在你意料不到的地方、以你意料不到的方式出现。
店员、路人、流浪者、在超级市场跟你拿同一牌子狗食的人。
这些人的美丽,常常被生活的繁琐、生命的仓皇所掩盖。但只要你够好色,自然能像一流的猎犬般,侦测出他们的行踪。
相形之下,其它的美,多少比较可预料,不太能令你惊喜。你不太可能在嘈乱的夜市听见普契尼的咏叹词;不太可能在你家后面的巷子,发现一栋高弟设计的公寓。
欣赏美的惊喜和感动,早就被“试着接进美”的劳累大量扼杀。谁在罗浮宫推挤的人潮里,还能接受“蒙娜丽莎”放的电?
谁能只看见长城,不看见淹没长城的摊贩?
为了领略美,如此的劳累,排队进罗浮宫、推挤着登上长城,结果也并不能感受到美的力量、美的抚慰。
只有美丽的人,永远出其不意的,现身你面前,给你惊喜,让你微笑。
有什么道理,不好色?

好色的能力,如同对所有美好事物的品鉴能力一样,不可能停留原地,只可能不断升级。
刚开始“好色”的人,眼光不准、胃口太大,常会对俗艳的、做作的美,也一律产生好感。这种初级品味,要逐渐迈向高级品味,只有靠不断的品尝、不断的感到不够、不断寻求更强的感动。喜欢美酒美衣服的人,都会经历同样的过程。
至于“无好色能力”的人,对美丽的人,就很缺乏主见了。当他们想要享受人的美时,就只能往娱乐界偶像的身上找、往伸展台上模特儿的身上找。这当然很乏味,一下就厌倦了,因为这不是你自己的好色,只是人云亦云,是“美的量产者”摸索大众口味,制造出来的。
而且,这种美色,你只能消费,无从享有。所以对偶像的美,很容易就幻灭了。因为那个美色,并不能让你活得更起劲、更相信。只是让你把该花的钱花光,然后发现对方跟你实在是没有关系的。
好色,承诺了人生幸福的无穷可能。
但你必须培养主见,自我锻炼。就如同所有的人生乐趣一样,只靠别人喂给你的,你迟早会厌倦,最后破坏了珍贵的好胃口。


狐狸打电话给小王子


1

接到了“狐狸打给小王子”的电话。
“……喂?……小王子吗?……呃,我是狐狸。”
就是这样的开场。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经常接到奇特电话的我,很本能的知道了这是人生中,那种快乐的陷阱。
所谓“快乐的陷阱”嘛……就是只要你一觉得快乐,就会自动掉进去的灵巧装置吧。
我笑着掉进去了。
当对方是完全陌生的人,却带来了完全熟悉的感觉时,我总是很乐意逗留得久一点……
小王子和狐狸的事情,是我完全熟悉的事情。

2

小王子遇见狐狸,是他正在哭的时候。
在圣修百利的书里面,小王子拥有三座跟他膝盖一样高的小火山,还有一朵他珍爱的玫瑰花。小王子一个人住在和一栋房屋差不多大的B-612小星球上。
小王子访问的第七个星球,是地球。
他看见了一个花园,里面有五千朵玫瑰花。他像被雷打到一样,呆住了——
“你们是谁?”小王子问。
“我们是玫瑰花。”
小王子伤心极了。因为小王子拥有的那朵玫瑰花,曾经告诉小王子:在整个宇宙中,她是独一无二的一朵玫瑰花……
可是现在,才只是一个花园,就有五千朵跟他一模一样的玫瑰花!
小王子这样想着:“我以为我很富有,拥有世上唯一的一朵玫瑰花,可是,原来不过是一朵最最平常的花罢了……”
小王子就躺在草丛里,哭了。

3

然后狐狸出现了。
“来跟我玩吧。”小王子说:“我心里很难过……”
可是狐狸拒绝了小王子。
护理跟小王子说了“养驯”这个字。
“我不能跟你玩。”狐狸说:“我还没有被养驯。”
“什么叫做‘养驯’呢?”小王子再三的追问。
“是件经常被忽略的事情。”狐狸最后只好回答小王子:“养驯,就是把两样东西连起来吧。”
接下来,狐狸说出了也许是整本《小王子》里面,关于活在地球上的,最重要的一段话——
“对我来说,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跟其它成千上万的小男孩没有两样;对你来说,我也只不过是只狐狸,你既不觉得需要我,我也不觉得我需要你……可是,如果你养驯了我……”

4

每次我读到狐狸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都会觉得我的身边,整个忽然亮起来。
如果是在房子里,就整个房子亮起来;如果是在草地上,就整片草地……
是比“芝麻开门”的魔法还大的祈使句哩——
“如果你养驯了我……”

狐狸开始想象着新的人生:“如果你养驯了我,我就会认得出一个人的脚步声,别人的都不一样。别人的脚步声会让我匆忙躲回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却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里唤出来。”
狐狸继续想象:“……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没用,麦田跟我也没什么好说。这很教人难过的。可是你有金色的头发,一旦你养驯了我,会是多么美妙,同样是金色的麦穗,就能让我想到你,我也会爱上吹拂过麦田的风声……”
说完了这些,狐狸对着小王子,注视了很久。
“请你——养驯我吧。”狐狸说。

5

这绝对是动物史上最感伤的一只狐狸了,简直比瓢虫还要感伤。还好他碰上的,是感伤级数跟他相同的小王子,所以就沟通良好,像厚巧克力蛋糕碰上了冰牛奶一样。

“即使是我,面对着这只狐狸,也是没有办法的吧。”我偷偷这样想,觉得很惊险。
小王子当然的,“养驯”了狐狸。可是,翻到下一页,小王子就已经必须离开了。
“啊,”狐狸听说小王子要走,“我要哭了。”
“这都是你自己不好。”小王子很着急:“是你要我养驯你的,现在你又要哭!这根本对你一点意义也没有!”
“有的,有意义的。”要哭的狐狸回答:“从此当我看见麦田的金色……”

狐狸说得很好,我没有办法说得比他更好——只要你曾经养驯,只要你曾经被养驯,这个世界就不会再是原来的样子。
即使是麦田的颜色啊……

6

狐狸又叫小王子回去看那花园里的五千朵玫瑰花。小王子看着他们,发现他们跟他那朵玫瑰花,一点也不像了。
“你们很漂亮,但你们是空的,”小王子对五千朵玫瑰花说:“并没有人会为你们死……”
于是,五千朵玫瑰都为自己感到无比的难为情。圣修百利这样写。

小王子的世界也不一样了,他确定了他的那朵玫瑰花,是宇宙里唯一的一朵。不是因为他无知才这样相信,而是因为他知道了“养驯”的意思。

很厉害吧,“养驯”这个字。真不知道这只狐狸哪里学来的。
当然,小王子还是离开狐狸了,养驯并不是抚养,养驯并不是饲养。养驯这个动作,一旦完成,就完成了,并不靠着持续下去才算数。

7

我们。
我们有的也不吃面包,我们有的也看过五千朵玫瑰花。
“怎么都和我没有关系呢?……”我们眼中的狐狸、小男孩、瓢虫、麦田,都一个样子。我们分不出来那唯一的一朵、一只、一个。
我们没有小王子的运气,没有在哭的时候,遇见别人来教导我们养驯的意思,来做我们养驯的对象,来自告奋勇的说:“请你——养驯我吧!”
那是因为,我们跟小王子的状况不一样,我们并不是来“访问”地球,听取简报的。我们既不是来自一个只住了自己的小星球,也不至于只拥有三个迷你火山加一朵玫瑰。
我们的整个人生从小到大,充满了人来人往,于是我们就把别人的存在,当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啊!终于见到另外一个人类了!”这样的惊喜,除了在科幻电影之外,简直没有听到的可能。
永远是像小王子这类的外来者,才能看见我们自己看不见的事情,才会相信我们听都懒得听的事情。
像“养驯”这样的事情。

可是,一旦我们被小王子养驯了,我们也就知道,除了你暗中诅咒的老师、你暗恋的邻居、你跟踪的偶像、你跪拜的老板之外,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之间,还可能有一种靠着养驯来建立的连系。

即使只是在翻一页书的一瞬间……

8

至于我接到的那通电话嘛,当然是像找到了树干的蔓藤,攀附着我的人生。延展下去了。
既然号称是快乐的陷阱,当然就可能有悲伤的结局,但这根本不要紧,悲伤又不是人生的全部,就像快乐不会是人生的全部一样。
更何况,就算是掉进去了食人族的陷阱,也还是有可能被公主看上,而从底下生了柴火的大缸里,湿淋淋的被捞出来换新郎服的。
既然有会把我吓到地底下去的电话铃声,也就会有能把我唤出洞穴的电话铃声——
“……喂?……是狐狸吗?……呃,我是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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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9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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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0 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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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2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还不错

但是前些时间,他和小S采访张学友,
张说在美国被人喊GO BACK TO CHINA,
他居然叫张应该回应,I COME FROM TAIWAN!

一幅小胎毒嘴脸,没想到还是个台湾的外省人。
当然文章写的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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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22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calvin at 2005-2-22 10:50 AM:
但是前些时间,他和小S采访张学友,
张说在美国被人喊GO BACK TO CHINA,
他居然叫张应该回应,I COME FROM TAIWAN!

一幅小胎毒嘴脸,没想到还是个台湾的外省人。
当然文章写的蛮好。


嗯, 那集我也看了, 他的确是那样说的。 只是我不太敏感吧, 听了就过去了, 没走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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