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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yygz

[其它] 这是怎么了 俩人都死了 还有人在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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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ooitee 于 2012-2-12 11:07 编辑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2-12 00:41
晨雾  你可比谁都猴急,慢慢慢慢笑吧!  发表于 12 秒前

别人不好说,比起你来我可是淡定多了 ...


看不下去了。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不一定判死刑,甚至有期徒刑三五年的都有,药父亲手送儿子去自首,为什么?因为自首是减刑的一条依据,药父送儿子去自首,就是抱着能不要死刑立即执行的角度去的,没有张显的造谣和舆论炒作,药很有可能不会立即执行,他觉得判重了,觉得司法被舆论操纵了,的确有理由,为什么说人家恶心?别忘了,这是个父亲,而且是个对儿子非常严厉的父亲,不是慈父。

2,张显是英雄?这么一个为了金钱,为了达到自己目的不择手段的人是英雄?我不认为英雄只能使用阳谋,但是,英雄就是使用阴谋也决不会是造谣上门打劫!

3,一个(群)人的牌子都是自己做坏的。就像这次,为什么起码80%的反口,“农村人难缠”,就是张家自己的行为做出来的。香港人和大陆人在地铁对骂,我虽然气愤,但是的确是大陆人有行为让人诟病,激化港人怒气,港人的态度又激化了争吵。很多国家的公共场所用中文写不随地大小便,不要大声喧哗等等,我更加气愤,但是如果不是中国人有如此行为,人家吃饱撑着写这种东西?

4,张显就是造谣了,现在连法院都要判下来了,你居然还能说“药家说让人家承认说谎人家就承认啊?”。一个人,错了就是错了,谎话说了就是说了,连承认都不敢,甚至耍无赖。

5,以前每到婆媳话题,月子话题,你都说要站别方角度多考虑考虑,那你这次为什么不这样想呢?犯罪的不是药父,他亲手送儿子自首,亲眼看儿子死,妻子重度抑郁,岳家老两口全部住院,疲于奔命,对他的惩罚还不够?对一个父亲来说,那是心如刀割,生不如死的选择,在妻子和父母岳家面前估计里外不是人,就算如你这般大义凛然,正气浩然,刚正不阿,在儿子死的那刻,而且还是自己去送儿子死的那刻,难道不难过?

6,我还是那句话,要钱可以,问药八刀去要,我估计药家鑫愿意给的,20W不够的话,200W可以不?药家鑫手上钱不够,让药父烧点过去一定是肯的,要还不够,听说现在美金也能烧,200W美金总够了吧?其他的,估计是妄想。

附,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http://www.lqqm.net/article-77320-1.html

点评

也顶你。不知道为什么那个著名id这次那么重要的场合站错队了??还老揪着人家的微薄不放。一点是非观念都没有。自己砸自己招牌!  发表于 2012-2-12 20:16
顶!就需要这样有理有据的,看某人还能再怎么无理狡辩。  发表于 2012-2-12 12:06
有理有据  发表于 2012-2-12 11:30
顶你!写得客观到位中肯!  发表于 2012-2-12 11:24
+100000000000  发表于 2012-2-12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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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Rooitee 发表于 2012-2-12 12:01
看不下去了。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不一定判死刑,甚至有期徒刑三五年的都有,药父亲 ...

别跟我激动,自首是减刑的依据,但是只是一个依据而已,并非muss,只是kann。 这两个概念,在法律中绝不可混淆。你有兴趣可以看看这篇里法官对于此事的解释 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 ... /22/5915914_0.shtml。不管你是否接受,法官判决,肯定不是以你我的意志为转移。

我们这样的普通小民,与权无关,与势无染,与钱无缘,最期盼的是中国成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任何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以罪定罚,不管他是什么身份,属什么阶层,虽然这现在还是奢望,但我还总抱着期望。但是如果人都有各种各样的理由觉得什么样的人有特权应该有特殊待遇的话,这一条就永远只是个奢望,这样的奢望下每个人都有可能遭遇不公悲叹愤怒但却无可奈何的时候。

我支持所有采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权利的人,包括药庆卫,他状告张显,我毫无异议。我也希望公道如果在他一方,法院也会给他这个公道。张显真触犯了法律,自有法律惩治,他有没有造谣,法院判决下来了再确定不迟。我厌恶的是,作为加害者的亲属,药家仍然把受害者及其家属当作工具利用为自己造声势,达到另外的目的,这对受害者家属来讲是第二次伤害。这样的情况下,我不可能同情加害方家属比受害方家属还要多。

你的第五条,我想你应该很清楚我平时说的站在别方角度考虑是什么原因什么意思,请不要把这件事跟那些混为一谈。不过,尽管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儿,我的是非观一直都保持一致,不管是以前涉及到的婆媳话题月子话题,还是现在的药案。

点评

是你先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的,冷静冷静,你太虚伪了。  发表于 2012-2-12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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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aimawwl 发表于 2012-2-10 12:27
药家鑫杀了人,固然罪有应得,但是别忘了他是去自首的,父母知道后马上带着去了警察局,又是初犯,以前是品 ...

其实真不该死刑的还是个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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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2-10 12:52
张家什么做法,我不予置评,他们有他们的想法,他们的想法和做法,也是建立在药家装B的基础上。若非药家一 ...

没有法律规定得给吧,我不懂就算是当时说了这话,可是家里如果没有钱了,怎么给??难道买了房子也要给???!!!!!!微薄是法律么???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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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2-10 13:09
人性的确可怕,恶意杀人犯都有人为他以种种理由开脱,试图逃避按照法律应得的制裁,叫嚣什么杀人犯被妖魔 ...

我一直觉得你以往的发言都很好。
可是就算是个恶人,他都已经死了。
而且我还是希望能给他个机会,毕竟还年轻啊。给个改错的机会也好啊。中国的法律真乱啊!拐骗了好几十个孩子的判10年20年的,比这严重啊。

点评

同楼下,觉得拐卖人口强奸虐待残害等应该判死刑。  发表于 2012-2-13 23:31
我觉得这个也很严重啊,我认为中国的刑罚不够严厉,象拐卖人口,奸污虐待等罪都应该死刑,而且不许上诉  发表于 2012-2-12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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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mimswiw 发表于 2012-2-10 13:21
是啊,俺也觉得奇怪,为啥老拿农村人说事。话说某些穿着艳丽的城里人素质也不咋地。其实在整个中国,到 ...

同样是北京阿,我在大兴路边吃鸡翅呢。一大妈带着狗,狗突然冲着我跑过来,吓我一跳啊。大妈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对狗说,宝贝咱不吃那个,太油。带狗走人。
不过话说大兴也是农村来着。

点评

哈哈,那大妈太逗了。  发表于 2012-2-1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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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aimawwl 发表于 2012-2-10 15:32
是不是京腔只有真正的北京人才能听得出来,模仿的再像也没用。还有普通话不等同于北京话。

我和那位MM遇到过相似的事。是北京人,就是那个大酒店老板的妈妈。再说那个MM所得好,北京人大多很热情,但是就不能有一两个歪瓜劣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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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主任 教授 谢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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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张显就是个沽名钓誉的跳梁小丑 这样的人也配当律师 可见都啥样了  发表于 2012-2-12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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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swordheartde 发表于 2012-2-10 18:32
虽然说药家鑫年满18岁是够独立刑事责任了,但那车不能是药家鑫自己赚钱买的吧 ,他父母还是有对车辆控制 ...

要不把他父母也判死刑,比他儿子罪还大那就判剐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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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晨雾 发表于 2012-2-11 11:55
还真叫你失望了,乡下来的。我们家祖祖辈辈都是城里人,三代真是要求太低了。什么叫是非观念,药家说穿 ...

药家鑫是有罪,但罪不及死。除了这句,都挺惊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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