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2-10-19 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会飞的小猪 发表于 2012-10-18 11:18 
新公司入职的时候应该会填现在的税级,而且工资应该从入职这天开始算,虽然税卡不在,但也应该不存在两个公 ...
谢谢版主的回复.我今天问了原公司,我的税卡他们要使用到合同结束,更具体一点应该是工资算清、Abrechnung给了之后我才可以拿回来。
我觉得税卡可以晚点再交给新公司,两边的工资实际上也不会有重叠。我担心的是结算工资的时候会出现两个十月份的工资。比如我在原公司的合同到31号结束,但我只工作到15号,然后25号去新公司上班了,原来的合同到时候会自动kun掉。然后发工资的时候原公司和新公司分别都会给我一个十月份的工资(工资单上结算的时间会是从10月1号到31号),虽然实际上我不是同时领到这两份钱的,但是工资结算的时候两家公司都会写是十月份的吧。所以这样我就算是同时做两份工作了吗?然后finanzamt发现我的税卡被两家公司同时使用了......
主要是公司不会写出来具体从哪天到哪天我来上班了,如果给出具体的时间那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如果两家都是按照10月1号到31号结算;或者原公司按照10月1号到31号,新公司按照10月25号到31结算,这两种情况在finanzamt看来我都是同时拿两份工资了吧?
我是不是想多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