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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起中国签证新规定:
1. 本人签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 (预订后下载打印并填写)
2. 护照 (至少6个月以上,且满足签证行程的有效期,至少两张空白护照签证页)
3. 一张正面标准护照(彩色, 浅色背景)照片, 尺寸3*4 cm
4. 需提供中国亲属或好友的书面邀请函(中,德,英文均可),必须是复印件(签名也须是复印版),每人一份。
邀请函内容大致如下(格式仅供参考):
邀请函
致中国使馆:
在此本人XXX(邀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邀请XXX先生/女士(被邀请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护照号, 与邀请人关系) 因为xxx(邀请缘由),在xxx-xxx期间(拟在中国逗留日期,时间段需大于签证申请表上所填时间)拜访。此次旅行费用由xxx承担。
本人联系方式XXX(中国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请与身份证和申请表上邀请地址一致)。
(附邀请人签名,日期)
5. 国内邀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每人一份
6. 邀请人是本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7. 有18岁以下小孩随行,请提供小孩出生证明(Geburtsurkunde)和父母身份证明(护照首页)复印件,只有1岁以下儿童才可以申请180天停留,1岁以上至18岁以下儿童只有120天.
8.16岁以下未成年人由父母双方共同提供一份声明书,声明书内容如下(格式仅供参考):
声明书:
父亲:XXX(出生年月,护照号)
母亲:XXX(出生年月,护照号)
在此同意我们的孩子XXX(性别,出生年月,护照号)于XXX-XXX期间与XXX一同前往中国.
父母双方签名,双方护照复印件
9. 原籍中国的人士,需提供原中国签证页的复印件。如现持有德国护照上还没有中国签证页的,需提供原中国护照首页或旧德国护照上中国签证页的复印件.
10. 签证申请表落款日期需在近一个月之内,并本人亲笔签名。18岁以下儿童需由本人和监护人签名,并填写代填人栏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附加材料:
1. 办理半年/一年多次入境或最长停留90天, 一般只限原籍中国的华人或有中国籍配偶的德籍人士。特殊情况请来电询问。
2. 办理一次入境最长停留180天, 一般只限一岁以下,配偶原籍中国的华人的小孩。超过一岁的小孩最多120天。特殊情况请来电询问。
详见
http://www.visaforchina.org/FRA_ZH/visainstruction/2558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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