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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是:去年我们买了一个1994年的联排房的顶头一栋,花园和平行的另一个排房相邻。在我们的宅基地旁有一块六家共有的地面,其实只有16平米,此前一直被一家老租户占着停车和放拖车,而且还立了个他家私有的牌子。因为过去这里的房子大都是租户,没人知道真实的情况,邻里有的觉得真是他家私有的,有的觉得他家占的原本是市政的。我们本也无所谓,一年以来相安无事。
现在问题来了:我们盖了个花园房,因为隔着我们花园和这块地皮的几棵20年高龄的两层楼高的hecke挡光又挡路,我们砍了几棵,又截短了几棵,结果那家非常不满。我们给他看我们的grundbuch,说首先这篱笆是我们的,挡光又拦路,我们想处理这个问题。他反问我,你干嘛非把小房子盖这儿?后来我说他家的私有牌子需要挪走,而且拖车总停这里影响我了,因为他们房东也只有1/6的产权,不是他家私有的,其他地主也有权使用这块地方。结果他直接就说,他不同意,还问我你想干嘛。我说我花钱了总有使用的权利吧,他说这么小块地你花什么钱,我直接笑了,德国有免费的地皮送人么?
请教各位,究竟我是不是真的有权不让他停拖车,因为我只有1/6产权?其实他还用了这块地的另一部分parken auto, 因为他门口的那块地皮不够停辆车,我还专门说那部分他可以接着用。我能用自己花园和这块共有宅基地之间的界限当作侧面入口吗?也不是天天走,偶尔运东西用。还是说门只能对着公共地界?我必须征求所有另5家地主的意见才能把篱笆改成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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