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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务] 请教报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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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4-11-20 12:02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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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4-11-20 14:15 编辑

我于今年3月份开始了一份交税的工作合同,我3月份之前的工作是拿奖学金,不交税。在我三年前来德国的时候,我老公陪我一起来,我们结婚已经8年了,他当时申请了家庭团聚签证,在德国没有工作,他的签证时间跟我一样。在今年3月份我拿了工作合同之前我的税级是4级(但是由于拿的奖学金,无需交税),3月份拿到工作合同之后,我去税务局改了税级,将4/4级改成了3/5级。今年期间我老公有回国工作了一段时间,大概每1到2个月来德国一次,这一年在德国一共住了170天左右,在国内的工作有在国内交税。现在的问题是,我是否需要通知外管局和税务局我老公在国内工作的事情,我老公主要想为了保住国内的工作和德国的签证所以这样折腾每年来4到5趟德国,国内的工资不高,税后6000多人民币,差不多够付他每年往返德国的机票。

持3/5级税卡有义务向税务局报税,请问我们来年报税的时候我是不是应该把我老公国内的工资一起算进来让他按照5级税卡报税?还是我应该现在就去税务局将税级改为4/4级,这样来年报税的时候他在国内的收入就不计入报税项目里面? 如果我老公的收入需要一起算进来报税,那么他可以请他们单位(他在事业单位,可以有单位正式的公章)出具一份年收入证明,并且去公证处公证一下。那么这种情况,他是开201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的年收入证明吗?

我不会德语,这两天看论坛才知道我需要报税,也才知道这个问题的严肃性,我们希望做的合法,恳请大家不要拍,给我们一些指点和帮助。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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