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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关于我的Arbeitgeberzuschuss zum Mutterschaftsgeld. 我是今5月开始休Mutterschutz,娃是六月出生,娃出生前六周及后八周这十二周的Mutterschutz根据Mutterschutzgesetz我应该是拿全额工资的,由保险公司出每天13块钱,剩下的由公司补上。我今年三月份和四月份各从工资里交了钱买公司的额外养老保险,就是betriebliche Altersvorsorge, 我没有选择12个月每月付一部分钱,而是选择从两个月的工资里扣除全年的费用(本来是想一次扣除的,但是一个月的工资不够,所以分了两个月扣)。结果算Arbeitgeberzuschuss zum Mutterschaftsgeld的时候公司hr就把我三四月份扣除掉betriebliche Altersvorsorge的工资金额加上二月份的工资当作了正常工资金额算了,导致我的Arbeitgeberzuschuss非常非常低,也就是说Mutterschutz12周我拿的钱远远少于我的正常全额工资。
因为这件事情我已经跟公司扯皮好几个月了,因为按我理解Mutterschutzgesetz §14 我公司hr拿我扣过betriebliche Altersvorsorge的工资算Arbeitgeberzuschuss是不合理的,因为这并不是dauerhafte Verdienstkuerzung。公司hr其实看起来是没有遇到过我这种正好在Mutterschutz之前交公司养老保险的情况的,所以也说不出为什么她这么算有理,也拿不出任何法律规定或者公司的规定,就是一直说她算的是对的,应该这么算。现在我已经去找hr的老板了,目前还没有回应。
我想问问懂Mutterschutz的各位,到底我公司hr是对的还是我是对的。如果我是对的我会继续eskalieren,直到到法院起诉。
先谢谢大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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