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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享受人生

★☆★《暗黑社会-之-留头魔》★☆★--作者: 吴澧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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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7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41、

  「折纸人?!」黄欣桦忍不住哭了出来:「你现在还有心情折纸人?」

  我低头继续折纸,并不理会她的哭闹。当我折好四个大小约二十公分高的纸人後,我还在他们的头上各画了一个圆圈,代表嘴巴,这时我才拍了拍李英才和归霖竞:「开枪!」

  或许刚才我闯进来的一连串动作,让温今豪不敢轻举妄动,黑暗中,他也看不清楚我的动态,不过这一阵僵持对恃,也不免让他心虚害怕,当他看见李、归两人举枪时,还以为我们要用火力来压制这些无头僵尸,忍不住放声大笑:

  「还来啊?不信邪?好啊!把他们全都杀了!」

  指令才刚下,其中一人就飞扑而至。不过李归两人并没有开枪,反倒是一旁戴眼镜的石景城一个起身,左脚高举过头,看准目标就用力踏下,脚後跟随即踢到那名僵尸,喀啦一声,不但将那女妖猛踩到地,竟然还将那僵尸的背脊给踩断!温今豪看的是目瞪口呆,张大了嘴彷佛不能相信!这时枪声大作,温今豪只感觉到数阵强风扑面而来,眼睛一闭,双腿一软,整个人跌堕倒地,半晌才敢抬头细看,只见适才他站立之处,在头部位置有五个小洞,墙灰还簌簌落下,五个洞刚好连成一个弧型,倘若再低下一寸,他的脑袋可能就被轰个稀烂!

  不是自己豢养的无头僵尸被人踹到骨折,就是自己的脑袋差点被轰成烂浆,温今豪实在无法相信自己在一转眼间已经置身劣势,惊讶到连咒语也忘了念,四只妖怪的动作也开始迟缓下来,从刚才的趾高气昂、动作敏捷,转变成垂头丧气、老态龙钟。一个个失去了活力,就像被取下电池的电动洋娃娃。

  我见机不可失,连忙将手上四个纸人掷出,只见四个小纸人像吸盘一样,附著在这四个无头女妖的左胸乳头上,开始不住的吸吮。黄欣桦见状,用手遮住了脸,用力的敲了我的後脑:「都什麽时候了?还这麽色?!」

  被狠狠的敲了一记,我被打的是莫名其妙。不过这可不是解释的时候,我将左手食指伸出,用力咬破,把鲜血涂沫在右手掌心,画了个「火符」,再伸出右手食指,对著四个小纸人大喊一声:「著!」

  就在一瞬间,这四个小纸人就像是被火焚身一般,开始燃烧起来,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当这些小纸人烧成黑灰後,那四个无头女妖也颓然倒地,接著原先光滑细嫩如丝绸般的肌肤,居然开始萎缩腐化,一下子就风乾变黑,像一尊尊失去弹性光泽的无头木乃伊。

  「哦!不!不!我的模特儿!不!」看见自己的无头手下一个个像千年腐尸一样跪倒在地,腐烂发臭,温今豪忍不住抱头痛哭,但不论这时他再怎麽喊,怎麽叫,怎麽施咒,这些个骷髅是不会再听从他的任何指令,满足他任何需求的!

  这时所有的人都退到我的身边,看著四具无头枯骨慢慢起火燃烧,在大火中,李英才和归霖竞将手铐再度铐上早已疲惫绝望、两眼呆滞的温今豪手上,刘永松也拿出手机,叫深坑派出所和市刑大派警员过来支援,看著四具尸首在熊熊火焰中挫骨扬灰、终至熄灭,黄欣桦无声地搂住我的左手,将头靠在我的臂膀上,轻轻的说:

  「刚刚…我真以为…我们死定了…呜…」

  看著埋在我手臂里啜泣的她,石景城也长长的呼了一口气,拍了拍我的肩:「只有在这时候,才真正感觉到:认识你真好!」

  归霖竞走到客厅後方的那扇门,猛力的将它撞开,往里一瞧,除了一大堆美丽漂亮、材质昂贵的衣服,和一张躺椅外,其他什麽也没看见,不过房里的窗户是打开的,他从窗户往外看,不看还好,一看马上破口大骂:

  「我×,我们的九人巴居然被人干走了!我×他十八代祖宗!」

  一听到他说完,大家三步并成两步的挤向门口前廊,往下一看,才惊觉车子真的失踪了!刘永松跑进屋内,紧紧抓住还穿著名牌丝绸衬衫的温今豪,大声的质问他:「你这里还有其他人吗?你是不是还有其他共犯?说!」

  温今豪不说话,但从他惊悚害怕、目光焕散的眼神看的出来:他完完全全已经被自己的失败给击垮了!过了半天,他清了清喉咙,用一种极为客气的语调对著我说:

  「你…倒底是谁?」

  我笑了笑,并没有回答他。

  隔天,李秉强在报告上,是这样写的:

  『「留头魔」这个案子,到此告一段落。围捕凶嫌温今豪的行动中,遭遇些许抵抗,但随即将凶嫌温今豪顺利逮捕,现场并且寻获四具焦尸,围捕行动中,有一名警员受伤,另一名高阶警官中枪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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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7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42、

经过了这一天的鏖战,所有的人都几乎累垮了,淋了满身大雨的我更是病到不行,回到家後就发了高烧,足足在床上躺了四天不醒人事,後来还是因为李秉强、李英才和归霖竞找上了门,我才硬著头皮下床。

原本脸色已经十分苍白的我,这回重病後看起来更像肺痨鬼,披著外套,拖著萎靡、颓废的身子,还没走到门口,众人就听见我的咳嗽声传遍整栋大楼,当我打开门时,看见众人个个紧皱著眉、铁青著脸,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回准没好事!」

「无厘头,这回又得要靠你了!」归霖竞把我扶回沙发上,语重心长的说著。

我看了看李英才,又看了看李秉强,李英才一脸快笑出来的模样,用眼神透露:李秉强有求於我,於是我又看了看李秉强,他见其他两人并不搭腔,轻咳了一声,为难的说著:

「嗯,吴先生,是这样的:那个,那个温今豪说呢,他呢,他…」

强忍著头痛,我听他断断续续的拖著,极差的体力影响到我的耐心,於是我用尽了气力,奋力的叫出来:

「喂,李督察,有话就快说!不要等我挂了你都还没说完啦!」

其他两人强憋著笑,退到两旁。李秉强双眼往上一看,深吸了一口气:「嗯…温今豪他说…没有你,他不肯跟警方合作…」

酸痛、发烧、头疼、腿软、咳嗽、疲惫、饥饿…所有的感官刺激不断的打击著我,整个人昏昏沉沉的快晕过去,又听见这种强人所难的要求,我皱了皱眉,脑袋里轰隆作响,耳鸣不断。

「所以…所以我们警方是想…」接下来说些什麽我是一句也没听见,就见李秉强的嘴唇不住的张合著,过了半天,看他停住了,我才紧咬牙关的说:「我很愿…愿意帮…帮忙…就是…就是身体…不行…呵呵…」

他们三人对看一眼,李英才连忙说:「先送医院吧,我看他这样别说帮我们了,就连站起来都快不行了吧,送什麽医院好呢?…三总好了!」

我还来不及有任何反应,整个人就晕了过去,直到有人在我耳旁叫我的名字,我才幽幽转醒过来。

「吴澧童!吴澧童!是我啊!」

睁眼一看,白色墙壁、白色床单、白色棉被,再加上倒吊点滴…这才知道自己正躺在医院里。就看到一个十分熟悉的人站在我床前,不知是我神智不清还是病的不轻,总觉得这个人看起来十分模糊,又一时间叫不出名字。

「吴澧童,你怎麽会也来这里?」他关心的问。

我笑了笑,摸摸自己的额头,表示发烧。他仔细的看了我一眼,然後说:「你在这儿实在太好了!有件事我一直不知道该怎麽办,现在你在这儿,那这件事就麻烦你了!」

在迷迷糊糊中,我隐约听到什麽密码,什麽衣柜,什麽西装,什麽存款的,又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直到感觉整个人浑身湿透,我急急忙忙的从床上跳了起来,发觉自己全身是汗,到厕所拿毛巾擦了擦身体,回到病床前,才看到习学坐在一旁的沙发上,不发一语的看著我。

「你…终於…醒啦?」她语气平淡的说。

「嗯…」我无奈的笑了笑:「我倒底在这儿多久啦?」

她撑起身子,甩了甩头发:「我不知道,我昨晚去看你,你不在家。我打电话给鬼灵精,他才说他们把你送进了医院…我马上就过来了…我好担心你…我好怕…好怕…」到了这个时候,她才缓缓的掉下了眼泪。

看著眼前的美女为自己哭著,心下也颇为歉然,我一把抱住了她,悄声的在她耳旁说著:「我知道,我知道,以後,以後我绝对不会再让你担心了,一定!」

她紧紧的抱著我,我发现她全身冰凉,微微一楞。嘴里一阵口渴,不禁舐了舐嘴唇,却发现嘴唇上满是咸腥味,病刚好的我,也搞不太清楚什麽状况。两个人紧抱了一会儿後,她看了手表,随即把我推开:

「哦,这麽晚…不是,这麽早了,我得要走了!」

虽然病刚好,但男人基本的「反应」还是有的,我的双手很快又再缠上她的小蛮腰,将她用力的搂著,而身体上的「反应」,也刚刚好顶到她的双腿间。

她发觉我的「冲动」,脸上微微一红:「不正经!病才刚好,又想做『坏事』?!」

我的嘴用力贴上她的鲜豔红唇,原以为可以享受一下,却没想到她轻轻的推开了我:「不行了,我真的得走了…桌上鬼灵精有留字条给你,你看一下!」

什麽字条?我低头一看,就见到字条上歪七扭八,颇具个人「特色」的字迹:「无厘头,明天是刘令芳头七,有空过来一下吧!」

明天?明天礼拜几啊?我回头一问,整间病房空空洞洞,一个鬼影也不见。习学什麽时候走的,怎麽走的,竟然连点声音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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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7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43、

  在这我昏迷的这七天中,也发生了些事。媒体在获知警方逮捕「留头魔」温今豪後,如同白晓燕案一样,都用极大的篇幅、版面来报导这个古今难见的奇案,部份国外媒体更拿百年前英国发生的「开膛手杰克」来互相比较,每天都报导最新进展,SNG车更是二十四小时随时跟随专案小组,深怕有什麽遗漏。

  狡滑的温今豪在遭到逮捕後,态度一直都不是很合作。在这案子里,温今豪是如何挑选对象,如何跟踪,如何杀人,如何弃尸,为何要将头颅摆放回去,为何都没人发现…种种做案过程都令警方十分好奇,不过在侦讯时,最让警方感兴趣的,是他杀人的动机。

  但是,不论警方如何侦讯他,他总是不发一语,只淡淡的回答一句话:「叫那个怪记者来,我就和你们合作!」市刑大和刑事局如李秉强、刘永松等人再怎麽软硬兼施,就是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原因无他,温今豪是美国公民,拿的是美国护照!他如果不愿说,任何人都拿他没皮条。也因为这样,李秉强实在无计可施,只得找李英才、归霖竞一同来找我,看看我愿不愿意帮忙。

  出院的当天,我并没有到位於桃园的侦询室去,而是先到刘令芳位於三重的家里,参加他的头七。

  大约晚上九点多,我到了他家,场面一片哀凄。三重分局来了不少同仁,就连局长也都到了。在刘令芳殉职後,留下妻子、两个小孩,小孩一个六岁,一个四岁,不过都蛮聪明懂事,尤其是老大,虽然眼角噙著眼泪,但双唇紧闭,怎麽样也不让眼泪掉下来一滴。

  事发当天的所有人都出席:李秉强、刘永松、李英才、石景城、黄欣桦、归霖竞、我和那位曹姓员警。因为这件案子侦破,曹姓员警还破格升官,所以虽然当天挂彩,他的受伤还是挺值得的。

  我和黄欣桦站在一旁,看著众人折纸元宝、焚香烧纸,心中也颇为凄然,我的身体还没完全康复,参加丧事对我而言并非好事,不过一想起那天大家一同出生入死,奋力抗敌,那份生死与共的情感,就是无论如何我都要站在这儿的一份坚持。

  三重分局的员警们个个义愤填膺,对於长官的牺牲、温今豪的恶行无不痛心疾首,纷纷要求刑事局和市刑大给他们一个交代,但在听闻温今豪要求与我面对面,才肯合作的这件事後,每个人对我的眼神都颇为难堪。

  「听说那个混蛋一定要和你见过面後,才肯和我们合作,是不是?」三重分局一组小队长首先发难,站在我面前大声问著。

  我点了点头,至少,我仅知的情况就是如此。

  「为什麽呢?是不是你和他认识?还是你们打算串供?」旁边另一员警追著问。

  听到这样的质疑,我差点没有气到当场晕眩过去,强忍著身体不适,我摇摇头,不发一语。

  「干嘛不说话?你一定和他有什麽问题?听说那天你一到了现场,他就束手就擒,还有,很多破案线索都是你提供的,你说!你是不是知道什麽内情?」

  一股恶气污积在胸,郁闷非常,我用力一咳,喉咙一甜,竟然咳出满手的血!石景城见状,用力叫著站在一旁冷眼旁观的三重分局长:「喂!这就是你们待客之道吗?难道,你们不想早点破案吗?现在是需要吴记者帮忙的时候,你们这样怀疑他,这是什麽意思?」

  黄欣桦也看不过去,先将我扶在一旁休息,然後高举检察官证件,对著众人喊著:「这件案子,由台北地检署接下来了,现在,吴澧童是我们检方的重要证人,除了办案人员外,任何人不能对他发言、质询,否则,就以『妨害公务』的现行犯逮捕!你们是公务人员,知法犯法,罪上一等!」

  这样的威胁,如何能压的住这些长期面对第一线的强悍员警们?他们一句接著一句,指著我们破口大骂,有的说我和温今豪是共犯,有的说我就是间接害死刘令芳的凶手,有的更说我不配来这里,就在大家骂不绝口的同时,我看到在灵堂旁,站著一个眼熟的人,他始终不发一语,只是直直的盯著我瞧。我回神一想,这个就是那天站在我病床旁的那个人,再仔细一看…

  那个人,叫刘令芳。

  鸡皮疙瘩再度爬满我的右手臂,一股寒意从头顶直钻到心脏!我马上站了起来,却发现在场和我一样看到刘令芳的,还有他的小儿子。他也和我一样,指著灵堂旁边,小声的说著:「爸爸…爸爸回来了…」

  我马上想起刘令芳在我身边交代的事。众人看到我忽然站起来,一下子全都沉默下来。我慢慢的走到跪在灵堂前不住哭泣的刘太太旁,对刘令芳点了点头,用力却轻声的说:

  「刘太太,刘组长跟我说,他有一套西装,是在结婚的时候穿的,现在变胖了,所以用塑胶套包起来,放在小孩的衣柜里,是不是?」

  刘太太听到这句话,双眼瞪的老大,惊讶到连啜泣都忘了,老半天才用力的点点头。

  「能不能,带我过去看看?」

  她随即站了起来,看看众人不敢动作。众人也不明所以,没人敢说话,她带著我走到小孩的房间,其他人马上跟来,我伸手拦住众人:「除了刘太太之外,其他人不准过来!」

  进了房後,我把门关起来,待她把西装拿出来後,我将手放到西装裤的右後口袋里,拿出一本不知是何人的存摺,再把衣服上乾洗的取件条码撕下,交给刘太太:

  「这字条上的四个号码,是提款密码。存款里头,有将近两百万元,是刘令芳说要交代给你的…他说,钱的来源你不要问,半年後,你再把钱领出来,避避风头…」

  刘太太想要再问些什麽,我制止了她:「坦白说,我什麽也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这件事,是刘组长生前交代的,还有…记得要多念念『大悲咒』,对他比较好…」

  当然,我语多保留…我并没有告诉她:这存摺上的人名是刘令芳在街上找个流浪汉,假借名义办的,我也没说:这笔钱的来源…不太正当。更没有告诉她:刘在死後有多怨恨、有多无奈、也有多不舍。

  我打开门,面对众人,我对著李秉强说:「走吧!让我们把事情做个彻底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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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7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44、

  我们一行人,连夜赶到位於桃园的侦询中心,凌晨两点半,把还在好梦正酣的温今豪叫醒,决定彻夜将案情做个厘清。

  在侦询室里,他看到我坐在那儿,先是一声轻笑:「嗨,吴澧童?!是吧?吴大记者,我等你好久了!」

  我瘫在椅背上,直瞪著他不说话,李秉强撑在桌上,大声质问:「现在,温今豪,你总该可以跟我们合作了吧?」

  「我是被你捉到的吗?你有什麽资格和我说话?」温今豪冷冷的说。

  「你别忘了,是我发现你就是『留头魔』的!」李秉强不甘示弱的喊著!

  温今豪把脸撇开,冷笑的说:「那又怎样?要不是这个臭记者,你们那天一个也走不出我家!又怎麽能逮捕到我?」

  「好吧…」我看我不说话也不行了,而且,我的病痛也让我快撑不下去:「说吧!你为什麽要犯案?动机是什麽?」

  他把手交叉在胸前,反问我:「为什麽?为什麽你能破我苦学多年的『飞头降』?!」

  「如果我说了…你就愿意和警方配合吗?」我没气的问。

  他点了点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好吧!我从小就有点点通灵,长大後呢又学了一些奇门遁甲的法术。」我轻描淡写的说。

  「是这样吗?」他对於我破了他的法术相当懊恼:「然後呢?你怎麽知道…我的冰符…?」

  「喔…」我笑了出来:「没有头可以贴符,又要让它们动…只有在心脏上做手脚罗…」

  「我不是问这个!」他整个人站了起来,贴近我说:「你怎麽知道:我用的是冰符?你又怎麽知道,什麽法术可以破冰符?」

  「这种东南亚的小法术又岂是我中华博大精深的阴阳道法之对手?!」这时不挫挫他的锐气,他还不知天高地厚,我也站了起来,义正辞严的说:「只需有点『天眼通』,就能发现它们的『灵动力』来自於哪里,既然知道『灵动力』是源自於心脏的冰符,那只要把冰符破解,这些无头妖也只是一个个臭皮囊罢了!有什麽了不起?!」

  看见他颓废落魄的倒回椅子上,我想起他刚刚还神气跋扈的模样,忍不住再倒打他一耙:「这点冰符的雕虫小技对我来说只是小case!只要用几个小纸人把冰符吸乾、融化,不就破了你的法?毁了你的道?有什麽好得意的?还什麽东南亚的飞头降?!我呸!」

  这时的温今豪,和五分钟前的他简直是判若两人!他缩在椅子上不住发抖,过了半晌,才轻声的喃喃自语:「哎…算了,这世界果真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输了!真的输了!」

  他转头面向其他办案人员,坚定的说:「我输的心服口服!好吧,我们从头开始讲起:你们想知道什麽?」

  接下来就是李秉强、刘永松、黄欣桦等人的问案,我和其他人就退到隔壁房里,透过不透明的黑玻璃镜,观察温今豪的供词。他从几年前从事服装设计开始说起,原来,他在大学毕业後,先到东南亚各地去游学,搜集东方各式传统服装,再到美国钻研专攻服装造型,并且在纽约小有名气,在服装业界也算是一位名人。

  在因缘际会下,他接触到好莱坞的艺人,并且帮他们设计戏服,许多人看中他不但融合中国古式风味与西洋服饰的设计感外,对於西方女性高眺丰满的身材他又能不著边际的展现的曲线玲珑,因此便邀请他加入一出知名影集「红粉特勤组」的小组里,专门帮那几位美女特工设计造型、服装,一时之间,这影集的服装造型成为每季流行的典范,不少明星、民众都以该影集里的服饰为参考对象,争相模仿,而「Joan Wind」(温今豪的英文名)也成为时尚服饰先趋的代表。

  本来就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成功的他,面对接踵而来的成功与赞美,也不由得自傲起来,间接也得罪不少人。一个东方面孔,连ABC都谈不上,竟然在各大聚会中大放厥辞、左批右评,也因此,让别人心生妒意,便设计陷害。

  在这个业界里,最让人瞧不起的,莫过於「抄袭」。只要你的作品是抄袭自他人创意,那你这个人也就不过只是个「加工」者罢了!而且会被他人唾弃、甚至再也无法在这个业界里生存,走到哪儿,你都只是个「COPY CAT」而已!

  果然,在他人的严密计谋下,温今豪被指控所有的创意、作品创意抄自於一位偷渡到美的大陆女子,她私人的作品和温今豪即将在电视上所展现的造型不谋而合,而且这女子不论用色花样、质料选择更远胜於温今豪的创意…消息一传出,原先众人看好的明日之星,到头来竟然也只不过是一个抄袭他人作品的小人(CHEATER)!温今豪有如过街老鼠一般,只能被迫回到台湾。

  回到台湾的温今豪,原先也想继续往服装界发展,但是这个业界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他在美国的一些「丑事」,早已传回了国内,大家避他唯恐不及,根本没有他生存的空间,在求助无门,又无人相助的情况下…一个名闻一时的名家服饰设计师,竟然走投无路,到最後只能先以开计程车暂且糊口,避避风头。

  不过,这并不代表温今豪优异过人的才华就能完全被取代,自从他离开这个拍摄小组之後,「红粉特勤组」的收视率竟然一落千丈,从收视排行榜前三名,一直落到十五名之後!电视公司在做了紧急问卷调查後才发现:原来的收视群多以十二岁到四十多岁的女生为多,情节演些什麽在於其次,最重要的是影集中透露出的最新服饰流行趋势才是她们的最爱。

  所有的调查结果全都指向一个结论:「Joan Wind」的离开,正是收视率下跌的主要原因!

  一天晚上三点多,温今豪在睡梦中接到一通电话,是从洛杉矶打来的。

  「Joan,We need you. don’t say anything. come back our team soon!」

  「oh no. it’s you! You kick me out. I will not back again!」

  「...say ...joan, I know you hate me.I am so sorry.that’s a mistake. I think you should consider about it again!We need you very much .and anything .anything you want. I will give you. Anything!」

  「... ok. let me think it. see you」

  温今豪挂上电话,露出得意的微笑…他知道,他的机会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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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7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45、

  温今豪并不急著回到洛杉矶,在没有确切的把握之前,回到洛杉矶只会让他重蹈覆辙、再被排挤,因此,没有十成的把握,他并不打算重出江湖。
  表面上他是拒绝了洛杉矶那方面的邀请,事实上,他到处搜寻灵感。人,就是这样,在不需要的时候,灵感源源不绝,而当你火烧眉毛、焦头烂额的时候…却又什麽创意也挤不出来。

  当时的温今豪就是如此!他漫无目的的在街头上开著车,脑海里却是一片空白,没有半点惊世骇俗的想法。就在这个时候,他发现路边有个不住摇晃的高眺女子招著手,职业的关系,他把车停在路边。「噗通」一声,这酒醉女子上了计程车,嘴里含糊的说了目的地,就沉沉睡著了。

  路程遥远巅簸,车程开了半个小时,这女子咕噜一声,直嚷著要下车。车子还没停好,车门一开,「恶…呕……呕…」一大堆秽物就洒在马路边上,从後照镜往後看,温今豪发现:这满脸浓妆豔抹、吐个不停的女孩子,居然有双修长直挺的双腿,和纤细平坦的蛮腰…这简直就是模特儿的身材嘛…「除了那张吐了满嘴的臭脸!」温今豪这样想著。

  「如果…如果她的头不在的话…那她就是一个挺优的衣架子了!」

  这个念头一兴起,所有的灵感、创意、点子、造型竟然源源不绝的出现!他才发现:其实自己不是没有才华、没有灵感,而是没有一个好的模特儿让他发挥、摆布。看著眼前烂醉如泥、不醒人事的酒家女,温今豪兴起了一个想法…

  他把这个女子带回深坑的住所,翻了翻从前游学东南亚的书,找到了自己要的资料。而这女子在酒醉中,莫名其妙的沦为「留头魔」的第一个受害者。

  一个「衣架子」不够,就再找一个,两个太少,就再找第三个,凑足了影集里的四个高矮胖瘦的女主角,还少一个男模,就再开车上街去抓,就这样,发生了去年轰动国内外的四女一男留头命案。

  「你说你杀人只为了他们的身体?!」李英才不可置信的问。

  「是啊,好奇怪的?我本来就是个服装设计师,一个举世无双的作品,如果没有个像样的模特儿来穿戴示范,又怎麽能突显我作品的卓越不凡?」他看著众人侃侃而谈,彷佛这件事和吃饭、睡觉一样正常,没什麽好意外的。

  「可是…」李秉强还是不太敢相信这个简单的理由,竟然驱使眼前的这个嫌犯在两年内连杀了十个人!

  「可是什麽?人类不也是为了活下去而杀猪、杀牛、杀鸡、杀鱼?破坏自然环境、造成臭氧层破裂?为了宗教信念不同,千百年基督教与回教争战不知有多少?哪回的战事不是血流成河?台湾商人为了赚钱,可以用馊水来做馊水油、可以拿病死猪肉来卖钱、可以用辐射钢筋来盖屋、可以搞什麽『截弯取直』让基隆河每次台风都洪水泛滥淹死人;可以在偷工减料後,在九二一大地震里害死那麽多人还敢振振有辞的说自己没有罪?这些人,这些事,你们惩治了多少?你们又查办了多少?」

  「我只不过杀了几个人,成就了服装界的盛事…这些人的牺牲,和挂在墙上的虎头、披在地上的狮皮装饰品又有何异?」他像连珠炮的说完了这些话,看著眼前瞠目结舌的众人,做了以上的结论。

  「那…」刘永松摇了摇头,强忍悲痛的问:「那你为什麽要把头送回死者的家中?为什麽杀了五个人後,隔一年又要再次杀人?」

  温今豪两手往脑後一放,轻松潇洒的说:「简单!把头送回他们的家里,是因为我不想看到他们的脸!而且『飞头降』的法术,必须要让这些死者的魂魄能回到自己的家里,才能让他们的身体能够完全听从我的使唤…其实,我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真正的杀人凶手,是你们!!」

  「…咦?!」不仅是李英才等人,就连隔一层玻璃後的我们也都吓了一跳,他忽地坐正,双手撑著下巴,慢慢的说:

  「就算他们的头被我摘了下来,但是他们并没有死啊…你们知道吗?」

  「什麽?!」

  「哈哈哈…哈哈哈…」温今豪奸邪猖狂的笑声,不住的在侦询室里回盪著:「我施下的降头术,只是长时间的『冬眠』,就像动手术时注射的麻醉剂一样,他们只有身首异处,但是他们的心脏还是跳动著,只要时间到了,再把头接上就活回来了…谁知道你们多事?把头拿去埋、拿去烧,人的头烧烂了、被虫啃蚀了…请问:要怎麽再活回来呢?哈哈哈……」

  碰的一声,李英才用力拍打桌面:「放你妈的狗臭屁!你的鬼话谁信哪?什麽『降头术』,什麽把头砍下还能活?听你在放屁!」

  「不相信哪…」温今豪看了看隔壁的不透明玻璃:「你可以问问你们的法医啊…看看那些人的头是不是还在呼吸啊…?」

  在隔壁房里的众人把眼光全集中在石法医身上,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石景城的脸色有如槁木死灰般的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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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7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46、

  「我不敢说他们是不是活著!我只能说:他们的确没有脑死!」

  石景城抱著头,痛苦的向大家承认!

  大夥深吸一口气,看到石景城的神情,就证明温今豪所言不虚!尽管这些受害者身首异处,但是这些死者的确如温所言:并没有完全死去。

  所谓的死亡,就目前医学的定义来看,除了停止呼吸、心脏跳动之外,还有所谓的「脑死」。现行法令规定:病人在使用医疗呼吸器的状况下,至少须观察十二小时,观察期间病人应呈持续深度昏迷,不能自行呼吸,且无自发性运动或抽搐。才算「脑死」。

  「你…你们要知道…这些人…这些人,只剩一颗头,一颗头耶!它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却也不能算是脑死,而且对外界刺激还有些反应!像这种事,我怎麽向外界说明?我怎麽向家属交代?我只能…只能把这些个头交还给他们家属!让往生者也能安息!」

  石景城咬著牙,一个字一个字从紧抱的双臂中挤出来。

  众人默然。如果易地而处,相信每个人的处理方式也会和他一样吧。大家拍了拍石景城颤抖的肩膀,无声的走出这个黑暗的小房间。

  看著石景城不住抽搐的身躯,黄欣桦眼角里含著泪,柔声的安慰石景城:「石法医,我…我知道…你的辛苦…你别…别太自责…」

  「够了!别再装了,他们人都走了!」这时候我再不说话,就快要笑爆了!

  「他们都走啦?!」石景城猛然抬起头,开怀畅笑的说:「你怎麽知道我是假装的?」

  这时的我虽然头疼难耐,却也忍不住放声大笑:「拜托!我认识你几年啦?这点小事,会难倒我们的石大法医?而且…我早就知道那一颗颗的人头并没有死亡,我也察觉到你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喔…这我倒挺好奇的,愿闻其详」石景城翘起了二郎腿,轻松的看著我。

  黄欣桦张大了嘴,过了半晌才喃喃自语的说:「啊…搞了半天…你…你假哭啊…」

  我不打算理会那些「没有进入状况」的人,侧著头想了想:「应该说呢…在七月间的那个案子,我发现你对於这些死者的态度有点奇怪,应该说,你不像是以『处理遗体』的方式在看待这些死者。在处理沈森的命案时就更加确定,因为你比处理『留头魔』的案子时要来的慎重小心,因为你知道:那是两个不同的命案!」

  「这也不能证明:你猜到我已经知悉那些死者其实只是假死喔!」石景城抓语病的问。

  「没错!」我接著说:「这只是让我起了个疑心:为什麽两个命案,两颗头,你对这两颗头的处理方式一个轻松,一个慎重。而且只要是真的『留头魔』案子,你的态度都有点随便、甚至轻佻…直到何逸兰的命案发生後,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

  「当然啦!这也和我天生能通灵有关;」我望著微笑不语的石景城:「这几次的『留头魔』命案,我都没有发现任何『怨念』在现场。这点刚开始我是挺疑惑的,因为没理由这些『幽灵亡魂』的『怨气恨意』在经历过这些个惨事之後,还能完完全全消失不见,这太违反世间常理了,就拿沈森的案子来说好了:我甚至可以在医院验尸的现场感觉到他死亡时的无助和仇恨,却不能在每个『留头魔』的案发现场,感受到一丝一毫的『怨气』…我想了又想:如果不是我失常,唯一的答案就是:这些人都还活著!」

  石景城点点头表示认同,我更调高了声调的说:「我通灵,都能知道受害者没死透…你是法医耶,难道会不知道这些人的情况吗?想通了这一点,就不难联想到你态度上的怪异,再加上我对你的了解:沈森的命案,你把头颅当成是遗体,但『留头魔』的案子:你把它们当成一种…『科学实验品』来看待!对吧?」

  「好小子!真有你的!」石景城说:「其实早在前一年,刚发生『留头魔』命案时,我们法医鉴识组就发现这些个头颅有问题,怎麽可能在没有身躯的情况下,这些个头还对外界刺激产生反应?更夸张的是:他们的脑波竟然还持续运作著!这实在太违反医学常理!此外,就算我们不将他们处理、埋葬,这些个头颅也会因为脑部缺氧而组织逐渐坏死…因此他们脸上的尸斑就是这样出来的!不过当时我们真的很好奇:究竟他是如何办到的…?坦白说,我们组里还开玩笑,如果抓到『留头魔』後,还希望他能把这份功夫传授给国内医学界哩…!」

  就在我们的说说笑笑中,温今豪也把所有犯案的过程都一五一十的向警方说明,其中包含了一年前的五件案子,还有今年连警方也不知道一共四尸的命案全盘托出。合作的程度与日前使用「缄默权」的高傲完全两样。问题是,这个案子实在太离奇、太匪夷所思了,因此,就连警方也不知道该怎麽把案情透露给媒体,但是部份像我们这种八卦杂志还是穿凿附会的写出许多天马行空的曲折过程,让美方也注意到这件事,居然派了一组FBI的人马来台湾「关切」,果然,在他们的「深度了解」後,在强力「要求」下,「留头魔」这件轰动一时的凶杀命案,竟然以嫌犯温今豪「精神错乱」为由,将他「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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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7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47、

  这个结果让期待公义伸张的社会大众一阵哗然,警界上下更是无法接受!一个杀了九条人命,又当著警察面前枪杀高阶警官的凶嫌,竟然要以「精神错乱」的原因「保外就医」,起诉温今豪的黄欣桦检察官更是怒火中烧,在判决的法官办公室里就拍著桌子大骂:

  「中华民国没有国格了吗?这个人…这个人以这麽凶残手法杀了九个人,造成社会人心惶惶、动盪不安;又当众以蓄意致命的手法枪杀一名高阶警官!这种人,我们竟然要屈服在美方的压力,以什麽『精神错乱、分裂』为由释放他吗?我倒觉得他看起来正常的很!」

  游敬焄是名相当资深的法官,就算面对检察官的咄咄逼人、拍桌咆哮,他依然老神在在,一边脱去法官服,一边静待黄欣桦发泄完後,才慢慢的回答:「中华民国有没有国格、有没有律法,这点我不需和你解释、讨论。我们应该要针对眼前的问题一一克服:第一,这个人他是美国人。就算他在台湾长大、求学,但他拿的就是美国的公民护照,持的就是美国绿卡…试问,美国公民在国外犯法,而美国政府坚持要他在美国受审,有什麽不对?」

  他又举了前些年在冲绳的美国空军基地,有一名美国军人奸杀了一名当地女孩为例:「美国政府也不顾日本政府、冲绳民众的反对,要求引渡回美国审判,并且判了他两个死刑!用这种方式来压制舆论、民众的不满…不能说美方没有秉公审理,是吧?」

  「至於他『保外就医』部份…」游法官见黄欣桦没有意见,就再接著解释分析:「坦白说,像他这种杀人的情况,的确符合『精神错乱』的病情。试问。一个正常人,谁会因为需要模特儿这个理由,去连杀九个人?还会把身体摆放在家里,把头颅放回死者的家中?倘若不是精神病患,这种骇人听闻、匪夷所思的怪事,正常人谁会做?」

  黄欣桦正准备抗辩,游敬焄举起手制止:「你想,美方难道会把他就这麽带回美国,把他医好就放他走吗?今天美国人要把他带回去,就是想好好的研究他,就好像我们看那部『沉默的羔羊』电影中,那位『汉尼拔』博士是一样的,不管他医好了没有,反正呢就是把他终生监禁来观察,虽然没有判他个死刑,这种『无期徒刑』也有得他受的了,你说,这是不是也算是种惩罚呢?」

  他拍了拍黄欣桦:「我知道大家都希望判他个死刑,以儆效尤。不过,所有国家都得遵守国际法。我们是个重人权的国家,就必须在人权上有所考量,我也相信,美方绝不会让我们失望的!」

  步出法官办公室,黄欣桦就看到台北地方法院外有一大堆记者围绕著温今豪和他的律师,由FBI所指派的华裔美籍律师道格.杨。在面对众多媒体询问时,道格.杨不住的声称,他的当事者的确是不折不扣的「精神病患」,而台湾法律判温今豪「保外就医」,他也连番的赞许,这是重人权、重法律的国家才会做出的决定。

  「我的当事人:『Joan Wind』,也就是温今豪;」尽管是美国人,不过在台湾出生的道格.杨,国语亦说的十分字正腔圆,面对台湾上百家混乱不堪的电子、平面媒体,依旧辩材无碍、畅所欲言:「他过去两年多来的行为,的确是因为长期工作的压力,加上在洛杉矶时所遭受到的种族排挤,所造成的精神失常,引起幻听、幻觉、情绪时好时坏而酿成一连串的不当行为。由於当事人身为美国公民,理应引渡回美国接受美国方面的审判。」

  「我再度重申:我的当事者这一切行为,都是在无法控制的病情发作下,才出现这种种逾矩的罪行!」道格.杨坚决的表示。在一旁的温今豪身著名牌合身西装,脸上始终冷酷无情。

  由於媒体记者实在太多,现场一片混乱,我和「暗黑社会」杂志社摄影林朝伦只能在众人後方远远的拍照,就在我速记道格·杨的言论时,忽然有个人用力的撞了我的肩膀:「喂!这种烂人说的鸟话你也要记啊?」

  连头也不用回,就知道在後头搞鬼的就是「鬼灵精」归霖竞,我一面记,一面摇摇头:「那怎麽办呢?我们整个破案的惊险过程你们又不让我写,要不我拿什麽来交稿?」

  这时石景城的声音也在耳後响起:「唉!怎麽说,都让这混蛋逃过一劫了,妈的,如果可以的话,真想亲手干掉这混蛋,至少,也要让他知道受害者的痛苦!」我和归霖竞都点点头,认同他的看法。

  由於实在太多媒体要发问,整个台北地院有如果菜市场般嘈杂,从头到尾,都是道格.杨在回答记者的问题,而温今豪则高抬下巴,嘴角上扬,一副谁也无法奈我何的模样,似乎已经有人交代他保持缄默,不要再节外生枝。

  现场也出现不少外国媒体,以美国的电子媒体居多,因为,温今豪不仅是美国公民,在纽约、洛杉矶也算是服装界的名人,美国的一些小报上,也都占有不小的报导篇幅,因此吸引了不少电子媒体出机来拍摄采访。

  就在道格·杨回答大部份媒体的同时,三、四名立委和受害者家属居然抬著棺材前来抗议,一面洒丢著冥纸,一面哭天喊地,推开众人逐渐挤靠温今豪等人,温今豪眉头紧皱,就示意道格·杨往旁快步离开,在民代抗议、记者抢拍、一团混乱的同时,一名摄影记者迅速靠近温今豪,沉声的问:

  「杀人的感觉怎麽样?砍人头的感觉怎麽样?是不是和我一样爽?」

  听到这句话,温今豪楞了楞,四处找寻究竟是谁说句话,就见人头钻动、推来挤去,看不出是谁问了这句奇怪的问题,正准备往前再走,那个声音又在他的左前方响起:

  「我问你啊?挑逗女人的性感带好不好玩?玩弄女人身体的感觉好不好玩?杀人的感觉很爽对不对?砍头下来的那一刹那很过瘾…呵呵呵,对不对呀…哈哈哈!」

  温今豪听到这段话,全身上下的血液就像结冰一样的僵硬,整个人定住不动:「…是…是你!」

  他的眼前出现一位头戴棒球帽、右肩扛著摄影机的人,帽沿低垂,让人看不清他的面貌,在场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他的举动,他迅速靠近了温今豪,先是拦住了温今豪的去路,再把摄影机往旁用力一扔,刚好把一旁护卫著温今豪的警察砸倒!

  温今豪还来不及反应,「碰!」的一声,就突然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旋转钻向自己的小腹!低头一看,小腹鲜血直冒,眼前那人手持著枪,对著他的胸口,又是一枪!

  「有枪响!有人中弹了!」一秒钟连续两声枪响,现场更是乱成一团,不少人急忙往旁边闪躲,那人有如游鱼一般,快速的钻向重伤的温今豪後方,左手撑住直往下倒的温今豪,右手把枪抵住他的太阳穴!

  听到枪响,归霖竞第一时间就掏出手枪,往现场直冲,我抬头一看,就见那人挟持住快要摔倒的温今豪,用力的拉向墙角,不致於腹背受敌,仔细一看,好熟的面孔,一细想,不禁大叫出来:

  「他…他是…」

  他是邵文杰。

  当一片混乱逐渐回复正常时,众人才发现温今豪已经被一人挟持住,那人机警的拉住温今豪挡住前方,背部紧靠著台北地院的大门右侧的墙角,只露出一颗戴著帽子的头,所有的摄影记者一拥而上,想把这画面拍个清楚,又是「碰!」的一声!一名摄影记者中弹倒地,哀嚎不已!那人大声的说:「别再过来,谁再靠近,这就是你们的榜样!!」

  所有人马上往後退,台北地院的几名警卫也迅速冲出,不过谁也无法遏止邵文杰,归霖竞推开众人,大喊:「别胡来!马上把枪放下!」

  邵文杰一边躲在失血过多、逐渐昏迷的温今豪身後,一面大喊:「别过来,谁过来,我就杀了他(指温今豪)!」

  大家僵持不动,温今豪眼前一片模糊,快要失去意识,他的左半边被人强力的拉扶著,他侧著头,看著身後那名男子,用极为微弱的声音说著:

  「你…你是…来为…你的女友…报仇…吗?」

  「对!」邵文杰摘下棒球帽,用枪继续抵著温今豪的太阳穴:「被人拿枪抵著头,感觉不好受吧?」

  温今豪用孱弱的声音,嘴角流著血求饶:「放…放过…我吧…」

  「你在杀人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也有这麽一天呢?」邵文杰接著大声说:「各位!(对著前来抗议的死者家属)今天,我就给各位一个公道!」

  「邵文杰!你不要胡来!快把枪放下!」归霖竞大喊!

  「他就是邵文杰?!」媒体听到这句话,个个又急忙冲上前,却被警卫们挡住。

  邵文杰扶著已经快要不行的温今豪,大声说:「你们知道什麽叫『报应』吗?你们知道什麽叫『公理』吗?你们有亲眼目睹过死刑吗?」

  没有一个人敢回答,邵文杰大笑:「今天,我就给各位一个答案!」

  「碰!」

  在上百间媒体、记者,在FBI、地院警察,在立法委员、抗议民众,在近两百围观群众的面前,邵文杰在温今豪的右太阳穴上,开了一枪。

  同时间,他也把枪抵向自己的太阳穴,轻轻的说了一声:「小君,我替你报了仇了!」

  又是一声枪响。

  他与温今豪两人同时跌落在地上,当场死亡。

  在场每一个人,都被这场面震慑住了,大部份的电子媒体还是用卫星连线的方式报导,这种血腥残暴的画面,全部都被媒体传播出去。

  倒卧血泊中的邵文杰,缓缓的举起手,似乎向某人招了招手,这才断气。

  顺著他的手势,我看到在地院门口右方的盆栽附近,有个长发女孩也对著他招招手,对我点点头。我仔细一想:那个女孩,是杨美君。

  两个牵涉到本案的凶嫌,竟然在这麽巧合的情况下,同时殒命。看著警察、救护人员在一旁忙碌、急救,我与归霖竞、石景城和随後赶到的黄欣桦看著被盖上白布、抬上救护车的两人,心头感慨万千。

  案子,是破了。凶手,也伏法了。问题是:人们,有因为这件事得到任何教训吗?人心,有因此而不贪不痴了吗?

  我不知道。我只晓得:人,是健忘的。

  人的贪念,是永无止尽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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