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eteman 于 2019-2-2 05:46 编辑
情况是这样的,我买的公寓楼楼顶正在加盖一层。之前签合同的时候前房主(正在加盖顶层的公司)提起顶层新建的三套公寓会有集中供应热水的管道。我当时问我的公寓可不可以加入使用热水管道,得到的答复是技术上做不到,我只能自己烧燃气。 于是我收房以后把整个供暖系统都更新了,包括新的管道,heizung,暖气片。2018年12月才弄完,花了一万多。 但是今天收到物业公司的邮件,说准备给整个公寓楼增加热水系统,如果要加入的话要平摊安装费用。按照居住面积分摊,我的公寓要摊4000.
因为彻底装修以及把钱花完了,买家具经济还很紧张。 现在很纠结我要不要花4000加入这个项目?如果我不加入会导致其他人分摊的费用变多吗? 请大家给个建议。
有没有人知道用集中热水和自己的燃气炉费用差别能有多大呢? 如果我加入,把热水管道从Heizung切换到集中的管道大约会有多大的开销呢? 不加入担心以后卖房会难出手。
更新,我觉得突然收到这个是因为房屋公司想让所有住户帮忙分摊管道建设的费用。 刚才又看了看合同,发现下面这段话。最后一句是不是说接入费用要自付,但是建管道的费用不应该原有公寓承担?德语不好,可能理解的不对,求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