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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的: 本人看上了一套新房,联排,位置价位都不错,在此先不啰嗦这些了。
这个项目是2019年1月开始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的,今年2月约开发商谈了两次,确定了购买意向,也预订上了。合同entwurf里写的是2021年3月交房。
但是baugenehmigung还没有下来,因此合同里有一条Rücktritsklausel, 写明了若9月底前还拿不到baugenegmigung,双方均有权在11月30号前提出解约,若节约,卖家承担公正费和其他成本。
所以这几个月来一直是处于等建房许可的状态,期间也基本选到了靠谱的贷款中介,拿到了不错的Angebot。因为还没有baugenehmigung,所以卖家也不建议我们立即签购房合同。
但五月中旬开发商通知说Bebauungsplan已经通过了,所以寄来了新的合同entwurf, 上面所述的rücktrittskialsel被拿掉了。
直到这事我还处于一个不着急的状态,静等baugehneimigung。
五月底时卖家写邮件,想让我们早点去约Notartermin。今天卖家又打电话催,明确提出必须本周内确定notartermin,否则就把我的预订取消。
请教各位前辈,应该怎么办? 是要冒着风险近期就签合同吗? 签合同本身倒是不需要贷款证明,至少卖房的是这样说的。
还有,一般bebauungsplan下来后baugenehmigung要多长时间?
现在比较纠结,毕竟看了接近一年的房才找到这个很心水的期房。
求大家提点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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