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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在我一方

[其他] [小说]小妖的金色城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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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0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果,回到家里,两人又开了冰啤对喝。空调把身上的汗彻底地吹干了,暴暴蓝用啤酒罐遮住半边脸,问陶课说:“你觉得一个人好还是两个人好?”
  “有时候一个人好,有时候两个人好。你呢?”陶课问。
  “其实我喜欢很多很多的人。”暴暴蓝说,“大家一起说话一起吵架一起唱歌一起玩游戏,不知道有多开心。可惜,从来都没有过,我从来际且桓鋈恕!?
  “哎,说这些多扫兴啊。”陶课说,“不如我们说点开心的。”
  “好啊好啊。”暴暴蓝说,“你说我们说什么?”
  “说说你的第一次。”
  “哈哈哈。”暴暴蓝狂笑,“陶课你坏坏的,我哪有什么第一次啊。”
  “你不说我说啦,”陶课坐到茶几上去,把腿翘到沙发上,“我的第一次是跟我的一个学姐,她贼漂亮,我一看到她,就丢魂。结果,她嫁了个丑得不得了的男人,去了东北,把我一个人留在相思风雨中……”
  “哈哈哈。”暴暴蓝又狂笑,“陶课你好菜!”她笑着,人从沙发上笑跌下来,陶课要来扶她,拽住了她的半只胳膊,暴暴蓝没站稳,手里的半罐啤酒一不小心就泼到了陶课的身上。
  “啊?”暴暴蓝惊呼,“我去拿毛巾给你擦。”
  “别!”陶课拉住她,两人的身体隔得很近,暴暴蓝本能地要推开他,却怎么也推不动,她听见陶课在喃喃地说:“蓝蓝,你今晚很漂亮。”说完,他俯下了他的脸。
  他的吻轻而细腻,与涂鸦的有着天壤之别,暴暴蓝整个的沉沦下去。陶课一把抱起瘦小的她。小房间那个小小的沙发床上,他细心地轻柔地除去了她的衣服,他的脸上是一颗颗豆大的汗珠,也许因为紧张的缘故,暴暴蓝的全身也很快湿透了。这是一次无声的纠缠,仿佛持续了有一个世纪那么久,陶课进入暴暴蓝身体的那一刻,天上下起了雨,是雷雨,雷打在忘记关的窗玻璃上,发出沉闷的巨大的回响,淹没了暴暴蓝痛苦的呻吟。
  第二天一早,他们几乎是同时醒来。暴暴蓝惊吓地找到一件汗衫,想要遮盖自己裸露的身体。陶课伸出长长的胳膊来夺走了衣服,他翻身过来,把暴暴蓝压在身下,用一种调侃的口气轻声问:“怎么样,喜欢不喜欢?”
  暴暴蓝羞红了脸,试图要摆脱他的控制,两人在沙发床上翻滚起来,忽然,陶课的动作停止了,他的眼睛看到了沙发上的一抹鲜红,然后,他用一种不可相信的质疑的眼光看着暴暴蓝。
  在陶课的迟疑里,暴暴蓝迅速地套好了汗衫。
  “你……”陶课也套上汗衫,他好像想说什么,但没终说出来。
  暴暴蓝默默地取下沙发上的套子,把它拿到阳台上,扔到洗衣机里。洗衣机开始轰轰隆隆地工作,暴暴蓝看着洗衣机沉默了半天,不知道那片鲜红能不能顺利地洗掉,其实不止是陶课,就连她自己也没敢看第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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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0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到房间的时候,发现陶课已经坐在了客厅里,他在抽烟,表情很不安。暴暴蓝走到他的身后,环住他的腰,脸靠到他的背上,嘶哑着嗓子说:“没什么,我是自愿的。”
  “对不起,我真的没想到。”
  “干嘛要说对不起。”暴暴蓝的心剧烈地疼痛起来,她放开陶课,用尽量平静的声音再说一次:“你听清楚了,我是自愿的。”
  说完,暴暴蓝回到小房间,关上了门。
  没过一会儿,陶课来敲门。他在门外说:“我要上班去了,中午叫盒饭给你。”
  暴暴蓝把门拉开,对陶课说:“对了,我忘了告诉你,你妈妈昨天来过了。”
  “喔?”陶课说,“她说什么了吗?”
  “她问我是谁?”
  “那你怎么答的呢?”陶课一边问一边到处找鞋子,好不容易找到一双合心意的凉皮鞋,套到脚上。
  暴暴蓝恶作剧地回答说:“我说,我是你的女朋友。“
  “呵呵。”陶课走上前来,揉了揉暴暴蓝的短发说,“乖乖在家写作啊。我会把你的书发得很好的,放心。”
  “这算什么呢?”暴暴蓝扬头问陶课。
  “什么算什么?”陶课没听懂。
  “算代价吗?”暴暴蓝靠在门边笑了一下,努力地满不在乎地说,“其实我不在乎的,真的。”
  “我上班去了。”陶课并不接招,走了。
  陶课走后,暴暴蓝一个人在房间里坐了很久,昨晚的啤酒罐还躺在地上,两个罐子不要脸地贴得很近,暴暴蓝伸长了腿,把它们踢飞,然后,她打了黄乐的电话。
  “刚还和陶课说起你,”黄乐说,“没想到你电话就来了。”
  “他人呢?”
  “刚刚被她妈妈叫走了,好像有什么急事。”
  “还想要稿子吗?”暴暴蓝问。
  “废话咧。”黄乐说,“你又有什么新点子了?”
  “你今天必须替我找个房子,我要关在里面写二十天,保证交稿给你。找到后,你弄个车子来接我,我要把电脑一起搬走。”
  “怎么了?”黄乐说,“在陶课那里住着不好吗?”
  “下午五点前,我等你来接我。”暴暴蓝说,“不然,你永远也拿不到我的稿子。”
  “真任性呢。”黄乐指责她。
  暴暴蓝挂了电话。
  没等到下午五点,中午的时候,黄乐就来了,他说:“我有个朋友的房子,小是小点,不过你一人住够了。我们这就走吧,车子在底下等着呢。”
  “黄乐。”暴暴蓝说,“别告诉陶课我在哪里。”
  “好。”黄乐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估计已经猜到八九不离十。于是又画蛇添足地加上一句说,“其实,陶课是个好哥们儿。”
  “我知道。”暴暴蓝说,“我只是想安静一下。”
  “我先把电脑替你搬下去。”黄乐说,“你快点收拾好下来。”
  暴暴蓝的东西很简单,没什么可收拾的。了穿在身上的那件,她没有带走陶课替她买的新衣服,她把她们叠得整齐放在了床头,并用白纸包了一千块钱放到茶几上,写上两个字:房租?
  离开。
  就这样离开。
  也许,这样的方式不算最好。但暴暴蓝刻不容缓要维系的,是自己的自尊。陶课那一刻惊诧的表情,已经成为他们之间最大的障碍。
  原来在陶课的心里,她早就不是一个干净的孩子。
  “你的表情很游离。”在车上的时候,黄乐评价她说,“看样子,你真的要写出好作品来了。”
  “你闭嘴。”暴暴蓝呵斥他。
  黄乐闭嘴了。手机却响了,本来想按掉,可一看是优诺,又赶紧接起来。
  那边传来的是优诺焦急无比的声音:“暴暴蓝,七七有没有来找你?”
  “怎么会?”暴暴蓝说,“她根本就不知道我的手机号码。”
  “天。”优诺说,“我在你们的火车站,我们今天一起来看你,打算给你一个惊喜,谁知道刚下车就和她走散了。”
  “你别急。”暴暴蓝说,“你等在火车站,我这就过来,陪你一起找。”
  “蓝。”优诺的声音从来都没能这么无力过,她说,“蓝,你快来,我怕极了。”
  “就来就来亲爱的。”暴暴蓝说,“千万别急,不会有事的。”
  “调头!”在黄乐吃惊的表情里,暴暴蓝挂了电话,扬声对司机说,“去火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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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0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3节:我们的城堡(上)


我会一直在这里
等你回来
很多的往事远走高飞
我依然相信
你不会消失

你不会消失
消失的
不过是时间

  
  
  优诺一直记得,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在林涣之的书房里,他用一种很认真的语气对她说:“七七一直让我无能为力,你的出现,让我安心。”
  优诺说,“你看上去很累,应该到房里好好地睡上一觉。”
  “阳光很好。”林涣之说,“睡觉是夜晚才做的事。”
  “我准备带七七出去旅游一趟,不远的地方,还望您批准。”
  “谢谢你。”林涣之说,“我知道你可以让她快乐。”
  可是,她对不起林涣之对她的信任,她居然弄丢了七七!优诺站在人来人往的火车站打电话给林涣之,这对优诺而言也是一个陌生的城市,上一次来看樱花,不过是匆匆地路过,她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才可以找到七七,如果她是刻意要离去,事情简直就是糟到不能再糟,不是吗?
  “噢,我这就来。”林涣之说,“你不要慌。”
  挂了电话优诺就看到了四处张望的暴暴蓝,她冲上去,拉住暴暴蓝的手说:“七七不见了,怎么办?”
  “找!”暴暴蓝指着他身后的男士说,“我出版社的朋友,你放心,他在这里路子很野的,可以帮得上忙。”
  “分头找。”黄乐也说,“找个人还不容易!”
  可是黄乐的海口夸大了,那一天,优诺和暴暴蓝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全身湿透。这是夜里一点钟,她们四处寻找七七大半天,未果。
  雨越下越大,狂风肆虐,像是要把所有的一切都摧垮。
  黄乐叫了车子到超市门口接她们回家。一行人进门来,暴暴蓝环顾黄乐替她找的新地儿,的确不大,一室一厅,外加一个小小的厨房和卫生间。
  “我哥们儿的房子,他人不在,你暂时住着吧。”黄乐对暴暴蓝说,“电脑我已经替你装好了,可以上网的,还需要什么东西告诉我,我买来给你。”
  “谢谢你,黄乐。”暴暴蓝由衷地说。
  黄乐说:“那我先走了。你们别着急,我警局的哥们儿一有消息会通知我。”
  “还有。”黄乐压低声音对暴暴蓝说,“陶课在找你。”
  “不说这个,”暴暴蓝赶紧说,“我想安静一些日子。”
  “带把伞。”优诺从背包里把自己的伞掏出来,追上去替给黄乐说,“雨太大了,你让司机开慢些。”
  黄乐点头离开。
  门关上。暴暴蓝把刚从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里买来的新毛巾拆开来,自己用一张在头发上乱揉一气,同时递给优诺一张说:“把头发擦擦,小心感冒。”
  优诺不接,坐在椅子上,把脸埋在掌心里,深深地叹息。
  暴暴蓝只好走上前替她擦头发,一边擦一边轻声安慰她说:“不要急呢。要知道七七一直是这么任性的。”
  优诺摇头:“是我太大意。她在火车上说了很多莫名其妙的话,其实我早该猜到,她是刻意要走的,她早就有预谋。”
  “那你还记得她跟你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吗?”
  “我让她站在那里别动,我去买回程票。”优诺努力回想说,“她站在那里,很乖巧地点头,然后她跟我说:优诺,再见。对,她说的是再见。”优诺说到这里忽然激动起来,她一把抓住暴暴蓝的手说,“你说,我不过是走开一下子,她为什么要跟我说再见,现在想起来,她当时的表情好奇怪。”
  “也许只是你多心。”暴暴蓝说,“别想了,我去烧点开水,我们吃点泡面睡觉吧,兴许明天她就回来了。”
  暴暴蓝跑到厨房忙碌去了,优诺坐在床边。有些神经质地拨七七的手机,这个号码今天已经拨了有上百次之多,那个冰冷的女声一直在说:“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暴暴蓝走过来,一把拿下优诺的电话说:“别打了,她要存心躲起来,打破电话也没用。等我见了她,好好说说她。”
  “我有不祥的预感。”优诺说,“我的预感一向很灵。”
  “别想了,吃了面我们睡觉!”暴暴蓝把刚泡好的方便面递给优诺。
  优诺推开说:“不吃了,睡吧。”
  也许是床好久没有人睡过的缘故,床单有些潮湿发霉的感觉。暴暴蓝不好意思地拍拍床单说:“早知道这样,我应该请你住宾馆。”
  “哪里不是一样?”优诺说,“我出门在外,什么地方都住过。”
  “我有钱。”暴暴蓝忽然牛头不对马嘴地说,“以后会更有钱。”
  “我相信。”优诺取出一个漂亮的手镯递给暴暴蓝说:“走得匆忙也没带什么礼物,这还是上次偶然看到,喜欢,就买了两个一样的,一个给了七七,这个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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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0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样的?真好。”暴暴蓝接过,触到优诺冰冷的手指,看到她手指上有个很别致的钻戒。
  暴暴蓝问:“你要嫁的那个男人,是什么样子的?”
  “挺好。”优诺有些伤感地说,“不过我还是感觉我们之间挺陌生的。熟悉的好像只是回忆而已。”
  “陌生不怕,怕的是疏离。”暴暴蓝把手镯戴到手腕上,起身说:“你好像冷,我去找一找有没有厚点的被子。”
  “不用。”优诺拉住她,“暴暴蓝我没事,我只是担心七七,这么大的雨,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她该去向哪里?”
  “应该没事,她有离家出走的经验。”暴暴蓝努力调侃。
  “他爸爸把她交给我,她却出了事。”优诺说,“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他爸爸知道了吗?”暴暴蓝问。
  “嗯。”优诺说,“我打过电话,他正赶来。”
  “睡吧。”暴暴蓝无力地说,“一觉醒来,没准什么都过去了。”
  雨还在下,铺天盖地。旧房子的窗户不是很严实,雨已经把窗前的地面打湿了一小片,反射出冷冷的寂寞的光。各怀心事的优诺和暴暴蓝都睡得不是很安稳,辗转反侧,任小床响了一夜。第二天天刚亮的时候,黄乐的电话来了,他的声音有些沉重:“我警局的朋友刚才来电话,昨晚市郊一家小酒吧出了事情,好像跟你的那个朋友有关。”
  暴暴蓝立刻从床上跳了下来:“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七七呢,她在哪里?”
  “我在那家酒吧等你。”黄乐说出地址,“你们快来。”
  黄乐的电话一响优诺也立刻醒了,她见暴暴蓝挂了电话,好紧张地问:“是不是有七七的消息了?”
  “走吧。”暴暴蓝表情凝重地说,“我们去了就知道了。”
  优诺和暴暴蓝赶到那间酒吧的时候黄乐和他的警察朋友正在向老板询问,老板睁着疲惫的双眼不耐烦地说:“我已经被警察问了半夜了,我该说的都说了你们还要我怎么样?哎,我不管了,我要先睡觉去了!”
  “不是要把你怎么样,是你说的话实在是不可信。”警察见优诺他们进来,连忙问道,“你们可带有七七的照片?”
  暴暴蓝看看优诺,优诺摇头,一边摇一边问黄乐,“七七昨晚是不是来过这里?”
  “也许是。”黄乐指着老板说,“他昨晚报警,说是有个女孩在这里跟几个小混混发生了争执,那女孩还带了一把锋利的水果刀。”
  “她穿的什么衣服?”优诺心急如焚地问老板,“请你快点告诉我。”
  “应该是……白T恤,牛仔裤吧。”老板说,“晚上,又是灯光下,没看得太清。”
  优诺狂晕:“那她人呢?”
  “你们听好。”回答的人是黄乐,他说,“她和几个小混混发生了口角,然后就掏出了她的水果刀,刀被人夺走,她奋不顾身地去抢,一片混乱中,那刀插入了女孩的胸口。”
  世界在那一瞬间变得静极了,优诺觉得自己站都站不住。她想起那一天在七七的家里,自己拿起水果盘里那把尖尖的水果刀往七七面前走去,一面走一面说:“来来来,用这把,这把刀才可以一刀致命!”
  当时的七七,脸上是惊恐的表情。她怕那把刀,毫无疑问,可她竟然把它带在身上出了门,并拿出来捅人。这简直令人无法接受!
  “她人呢?”暴暴蓝冲上前抓住老板问,“她现在在哪里?”
  老板说:“女孩被捅后,那些小混混散掉了。我赶紧打电话报警,谁知道等我打完电话,女孩也不见了。”
  “什么叫不见了?”暴暴蓝声嘶力竭地喊起来,“好好的一个人,怎么会不见了?一定是你把她藏起来了,她受伤了,你们把她藏起来了!我告诉你们,你们这样是犯法的,是要被枪毙的!”
  老板吓得直退说:“我说的就是事实,你们信也好不信也好,这就是事实!”
  “别激动。”黄乐拉住暴暴蓝说,“有事好好说。”
  “蓝。”优诺抱住暴暴蓝说,“蓝,七七出事了,她真的出事了。”
  “不会的,不会有事的。”暴暴蓝做着苍白的劝告,自己也不知不觉苍白了脸。
  “一个受伤的女孩忽然消失?”黄乐对他的警察朋友说,“你说这是不是也是太离奇了一点?”
  警察说:“她如果真的受伤了,应该走不远,要不,就肯定会去医院,现在正在查着呢,一有消息我就会收到通知。”
  “那走吧。”黄乐说,“我先请你们吃早饭去。吃完了,有劲了,我们再找去!”
  优诺虚虚晃晃地随着他们出来,刚到酒吧的门口就看到了那辆熟悉的车子,还有车子旁站着的那个穿着黑衣服的男人。他开了一夜的车,显得很累,但是依然风度翩翩。
  看样子,神通广大的他了解的情况并不比优诺少。
  “谁?”暴暴蓝碰碰优诺的胳膊。
  优诺并不答,而是走上前去,一直走到他面前,头低下来说:“对不起。”
  “不关你的事。”林涣之说,“你不要自责。”
  优诺看着自己的脚尖,泪水流下来。
  暴暴蓝走到她的身后,已猜到七八分,不出声。
  “我已经托了各路的朋友,”林涣之说,“我现在很累,想找家酒店休息一下,你可愿意陪我一起等消息?”
  “好。”优诺说。
  “我也去。”暴暴蓝说。
  林涣之熟门熟路地把他们带到了市里最好的酒店,五星级的,开了两个相邻的房间。他把他房间的门打开,手机丢给优诺说:“我现在要睡一觉,手机响了你替我接,如果不是七七的事情不要叫醒我。”
  暴暴蓝和优诺进了另一个房间,把门关上后,暴暴蓝小小声声地问优诺说:“七七爸爸特别有钱吧,瞧他开的那车最起码值七八十万,难怪七七那么娇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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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0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她是七七的养父。”优诺说,“七七是孤儿。”
  暴暴蓝张大了嘴,好半天才说:“我还一直以为自己命最苦。”
  “我心很乱。”优诺说。
  “因为这个男人喜欢你?”暴暴蓝问。
  优诺吓一跳,捂住她的嘴:“你不要乱讲。”
  “我没有乱讲。”暴暴蓝肯定地说,“他看你的眼神不一样。”
  优诺说:“求你了,蓝。别让我疯掉。”
  “好吧。”暴暴蓝说,“我闭嘴。”
  正说着,林涣之的电话响了,优诺慌乱地接起来,是麦子。听到优诺的声音她有些迟疑,于是在那边问:“是林先生的手机吗?”
  她叫他林先生,却叫得那么亲切自然。
  “是的,他很累,睡觉了。”优诺说,“我是优诺。”
  “噢。”麦子说,“怎么样,有七七的消息吗?”
  “没有。”
  “我在她的电脑里发现了一些东西。”麦子说。
  “什么?”优诺本来歪在床上,一听立刻紧张地坐直了身子。暴暴蓝也把耳朵凑到手机旁边来,想听个究竟。
  “她的日记。”麦子说,“看上去有点乱,不过最后一天的日记,有一句是这样的:
  她是天使,她能给他的幸福和快乐,是我所不能给的。我终于可以放心地离开,谁都没有错,错的是我。
  “我就知道,她是刻意要走的。”优诺绝望地喃喃地说,“我早就应该知道。”
  “那晚她看见你和林先生在大学城。”麦子说。
  “我们那天只聊了一小会儿。”优诺说,“根本就没见到七七。”
  麦子叹口气:“还有,伍妈说,餐厅里那把水果刀不见了。”
  “天呐。”优诺说,“麦医生,但愿七七不会出什么事,但愿。”
  “NO news is good
News。”麦子说,“只好等了,你转告林先生这边该做的我都做了,一有消息,我会再打电话来。”
  “谢谢你麦医生。”优诺说。
  “好。”麦子挂了电话。
  这样,他们在酒店里住了二天。
  没有得到关于七七的任何消息。她就这样毅然决然地消失,不留一点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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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0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4节:我们的城堡(下)


终于,林涣之说:“我们回去吧,该回来的时候总会回来的。”
  “也许那晚酒吧的那个女孩根本就不是七七。”暴暴蓝调动她丰富的想像力对优诺说,“巧合罢了,兴许她早就回到你们那里,跟你们捉迷藏玩呢。”
  “NO news is good News。”优诺叹息说,“或许麦子说得没错。”
  暴暴蓝跟她拥抱告别。
  “你要好好的。”优诺说,“你不能再让我担心了。”
  “我会的。”暴暴蓝说,“优,你要记住,我很爱你。”
  
  回到属于自己的城市,优诺第一件事是给苏诚打电话,这个时候,苏诚是他唯一的安慰。可是没想到铃声响了很久,苏诚才接。
  还没来得及跟他说心事,他却首先说:“对不起,优诺。”
  “为何?”优诺不明白。
  “这些天没打电话给你。但其实,我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你知道的。”苏诚说。
  “我明白的。”优诺说,“我明天来看你,好吗?”
  “过一阵子?”苏诚说,“我现在心很乱。”
  不明白苏诚为什么会拒绝,反正他的拒绝让优诺的心疼得无以复加,但她还是装作没事地说:“好。”
  “有件事我想你还是知道的好。”苏诚迟疑了一下说,“田田,她出事了。”
  “怎么了?”
  “她从十七楼跳下。”苏诚的声音变得颤抖而痛苦:“那是我们以前买下来准备做新房的小公寓,我带着戒指去找你的第二天,她跳下去,没有犹豫。”
  优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情爱一生纠缠,我们无法完成对自己的救赎。”苏诚说,“对不起优诺,你看,我再也不能给你干干净净的幸福。”
  那一瞬间田田的影像在优诺的脑子里变得异常的清楚,那个只见过一面的女孩,那个深爱苏诚的女孩,以她最绝烈的方式维护了她的爱情。
  天。
  十七楼。
  要飞下的时候,该拥有什么样的勇气?
  可怜的苏诚,可怜的田田,可怜的自己。
  挂了电话,优诺给苏诚发短消息:“可是苏诚,请你一定要幸福。”信息飞出去的那一刻,优诺知道一切都结束了,她看了看指上的钻戒,默默地取下,塞到了抽屉的最深处。
  幸福,其实永远都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情。
  对于优诺而言,这真是一个漫长而寂寥的夏天。七七成为心里最大的牵挂。她对清妹说:“她从我的手里活生生地消失,我无法原谅自己。”
  “这不是你该背负的罪过。”清妹说,“她是故意的,简直可恶!”
  “别这么说七七。”
  “你对别人都是这么宽容。”清妹不满,“就是对苏诚苛刻!”
  “怎么了?”
  “这个时候,他需要你。”清妹说,“你不陪他度过这些日子,谁还能陪他?”
  “我不能确定。”优诺说,“我怕我会让他有更多的压力。”
  “你瘦了。”清妹看着她叹息说,“爱情真是折磨人的东西。”
  “如果有机会,代我问候他。”优诺说完后又立即更正说,“算了,还是不用了。”
  清妹用同情的眼光看她。
  告别清妹,优诺回到宿舍,却惊喜地发现了坐在台阶前的暴暴蓝,她也瘦了,眼睛更大,穿着黑色T恤的她显得异常的娇小。见了优诺,她站起身来,抱住她说:“优,我很怕,所以来找你。”
  “出什么事了?”优诺说,“小说没通过?”
  “不。”暴暴蓝努力笑着说,“相反,我写出了最好的小说,他们说,可以把我炒成最红的青春派作家。”
  “呵呵。”优诺招呼她坐下,递给她一杯水说,“是不是要成名人了,所以害怕?”
  “也不是。”暴暴蓝指着自己的腹部说,“我想我有麻烦了,我其实真的很怕痛的。真的。”
  说完,她飞奔到卫生间,里面传来惊天动地的呕吐声。
  等了好半天,她终于出来,靠在卫生间的门边,无力地冲优诺微笑。“真糟,是不是?”她说,“简直没有比这更糟的事情了。”
  优诺递给她热热的毛巾说:“别怕,我们明天就去医院。”
  第二天清晨,麦子在医院的门口迎接她们。夏天真的只剩下尾巴了,阳光早就没有了昔日的不可一世,优诺握着暴暴蓝的手,暴暴蓝穿着优诺的外套,脸色苍白。
  “只是小手术。”麦子说,“你们放心,一会儿就好。”
  进手术室之前,暴暴蓝忽然捏紧了优诺的手,颤抖地说:“我真的很怕疼,真的。”
  “不让他知道吗?”优诺问。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暴暴蓝说完,毅然转身走进了手术室。
  “她还是个孩子。”手术室外,优诺对麦子说,“我真笨,帮不了她们。”
  麦子把手放到她的肩上以示理解。她是一个不多话的讨人喜欢的女人,优诺不明白,七七为什么会不喜欢她。
  整个夏天,就在等待七七的心急如焚和心疼暴暴蓝的无限哀愁里悄然过去。
  秋天到来的时候,尽管林涣之花了不少的钱,动用了他所有的社会关系,依然没有关于七七的任何消息。那个时期优诺做了不少的事,照顾了暴暴蓝差不多一个月,去孤儿院做义工,每日更新她的网站。网站最显要的地方一直是寻找七七的启事,优诺在闪烁的Flash中写道:七七,我知道你会看到。我们都很爱你,希望你早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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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0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启事上有七七的一张照片,她很少照相,那张照片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拍下来的,那一天优诺买了新的数码相机拿她来做试验,照片算是偷拍的吧,七七正在沉思,她紧抿嘴唇,有别的十七岁女生不可能拥有的孤傲冷漠的眼神。
  暴暴蓝留贴说:“七七,这是我们的城堡,你不可以丢下它。”
  布衣留贴说:“七七原来是这样子的,你很漂亮。快回来我真的请你去圣地亚。”
  陌生的网友留贴说:“七七,你要好好的。”
  ……
  一连串的贴,跟在寻人启事的后面,记录着每一个经过的日子。
  郁闷还是灿烂,都只是过去。网站首页面的诗也换过了,那是优诺最喜欢的某个台湾诗人的一首诗:
  
关切是问
而有时
关切是不问
倘若一无消息
如沉船后静静的海面
其实也是
静静地记得

  可是七七啊七七,你是不是真的记得,记得回头,找寻我们曾经共有的记忆呢?
  十月的时候,优诺接到麦子的电话。
  麦子说:“我们最好能见一面。”
  优诺如期赴约。秋天的麦子穿红色的裙子,她真是一个别致的女人,有她别致的风度。她们约在一家咖啡馆。那个咖啡馆里一直放着一首英文歌,还是那个沙哑的男声,她和苏诚第一次在“圣地亚”吃饭时听到的那首歌,在秋天午后的阳光里反复地响起,那一瞬间时光恍若重回,令人心酸。
  麦子一见优诺就开门见山说:“林先生三天前住进了医院。”
  她依然叫他林先生。
  “怎么?”优诺问。
  “胃癌。”麦子吐出两个冰冷的字。
  优诺脑袋里嗡嗡乱响。
  “他的胃一直不好,可是他总是拒绝检查。你应该去看看他。”麦子说,“我想他一直在等你去看他。”
  优诺震惊。
  麦子补充说:“这么多年,他一直很寂寞。”
  “你不是一直陪着他吗?”优诺由衷地说,“麦医生,你很让人敬佩。”
  “是的,我爱他。”麦子毫不辟讳地说,“我爱他多年,那一年,他带着骨折的七七来医院,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的眼光,可以那么温柔和体贴。后来我才知道,七七不是她亲生的女儿,他是一个懂得爱的人,可惜,有很多人不懂得他。”
  “有你一个知已就够了。”优诺说。“他还有多久?”
  “如果用钱买生命的话,也最多不过三个月。”麦子说,“这个时候,钱是最无用的东西。”
  “麦医生。”优诺握住她放在桌面上的手说,“也许事情会比你想像中的好,你要坚强。”
  可是谁也没想到,麦子还是乐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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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0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林涣之没有等到三个月,一个月后,他就离开了。
  他消瘦得很快,化疗除了给他增加痛苦,没有任何的作用。那些天优诺每天去一次医院,给他读故事,琴•韦伯斯特的《长腿叔叔》。林涣之努力地笑着问:“到哪里找来这么好的故事?”
  “是你买给七七的。”优诺微笑,“我只是借用。”
  林涣之说:“我犹记得那一天在孤儿院见到她,她小小的身子,眼睛里充满了愤怒和不屑,我当时就想,这是我要的孩子,我可以给她幸福。却没料到,这是我一生最大的失败。”
  优诺说:“七七终会懂你。”
  “她离开是对的。”林涣之说,“距离让我们看清彼此。”
  “有样东西想给你看一下。”优诺从包里掏出一张旧巴巴的纸展开来,上面是一幅小孩的画,有太阳,有山,有一个画得不太像样的男人的侧影,旁边是一行歪歪扭扭的彩色铅笔写的字:BB,我爱你。
  “我在七七的书里找到它。”优诺说,“所以,你不要有遗憾。”
  林涣之笑了:“我这一生,最大的遗憾,你猜是什么?”
  “我猜不着。”优诺说,“您对我而言,一直像个谜。”
  “猜不着也好。”林涣之伸出手来,像是要抚摸一下优诺的脸,但是,他的手很快就无力地垂了下去,眼睛闭了,像是睡着了。
  优诺没有喊叫,她奔出病房,颤抖地抱住了一直在外面的麦子。她不停地抖不停地抖,倒是麦子比较平静,她拍着优诺的背说:“林先生留了一笔资金给一家网络公司,他们会终生维护你的网站,提供一切技术上的支持。”
  “我想到Sam那里去一下,可以吗?”优诺问。
  “你需要他?”
  “不是。”优诺说,“我好累,我只是想到七七睡过的地方,去好好地睡上一觉。”
  Sam那里有个供病人休息的沙发,优诺躺下,看Sam替他把窗帘拉起来,听Sam回头对她说:“节哀,人生有很多的失去,我们唯一能做的,是勇敢。”
  “Sam。”优诺在闭上眼睛前问,“你说,七七会在哪里,她到底会不会回来?”
  “不知道。”Sam说。
  “你是专家,也猜不到吗?”
  “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属于自己的城堡。”Sam说,“我比别人厉害之处,不过是偶尔能进去造访一下而已。”
  “我会等她回来。”睡着前,优诺肯定地说。这是七七躺过的地方,优诺清晰地闻到她特殊的气息,那个喜欢紧抿双唇眼神孤傲的女生,她们早就在彼此的生命里刻下深深的烙印,无论是近是远,心里的牵挂和依恋都会如春天的青草蓬勃生长,永割不断。
  
  不肯停留的是时光,转眼间,新年就来了。优诺背着她的大包从市中心经过,新华书店的门口挂着一个醒目的广告牌:著名青春派作家暴暴蓝即将来我店签售。
  有女中生经过,尖叫着说:“就是写《小妖的金色城堡》的那个呃,我从来都没有看过那么好看的小说哦。”
  暴暴蓝的新书《小妖的金色城堡》一经出版就狂销不止,短短三个月竟然突破了五十万的销量。她在全国各地巡回签售,到处都是她的书迷。
  小妖的金色城堡,也因此成了一个访问量剧增的网站。有很多人提供关于七七的信息,优诺和暴暴蓝因此在全国奔波,但可惜,都没有一个是真的。
  广告牌巨大,除了书的宣传画,旁边还印有一张暴暴蓝的照片,模糊的样子,就能看清她那双眼睛,有着和七七极为相似的眼神。就在优诺盯着它看时,忽然接到暴暴蓝的电话,她在那边喘着气语无伦次地对优诺说:“我想,我看到七七了。是七七,一定是她!”
  “她在哪里?”
  “我在签书,读者排成长龙。”暴暴蓝说,“我看到一个女生,戴和我一样的手镯,我跟她签完,她冲我微笑,那笑容让我觉得陌名的熟悉。可是人实在是太多了,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消失不见。”
  “她消失不见。”暴暴蓝哭起来,“你瞧她多狠心,不肯理我们。”
  “也许不是她呢。要知道,那种手镯并不止两个。”
  “可我多么希望是她。”暴暴蓝说,“我多么希望。”
  人潮拥挤的街头,优诺挂了电话,眼泪流下来。
  很多的岁月都已经过去,不管关于七七的任何消息是真是假,她都执意相信,七七不会消失。她一定会在某一地的某一个角落,用她那双不同寻常的眼睛,关注着她愿意关注的一切。
  她不会消失。
  消失的,不过是时间。
  而消失的时间,会让曾经的伤口,开出洁白而盛大的花朵,站成最纯洁的姿势,成为我们彼此温暖过存在过的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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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0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5节:附录一:原谅我们的十七岁



妖精七七
  
  
  我只想说,七七,请左手握着幸福,右手握着回忆,花开不败。
  拜托。

  
  妖精七七,这是我的名字。我跟别人说自己的时候就说。妖精七七。妖精的妖,妖精的精,一二三四五六七的七。
  最初是在“花衣裳”网站看到了这篇小说,雪漫用了这个名字做主角的名字,她对我说,谢谢你。
  现在,我要对她说:谢谢你。
  因为怕眼睛疼,很少在电脑上看文章,阳光明媚的时候,我听着打印机吱吱的声音,把这三个小妖在金色城堡里的故事打了出来,我抚摸它们,那是安静纯净的灵魂,想起一些在我生命中出现或出现过的人,他们的影子在里面浮现着,我只是记住他们,然后怀念,让他们一直出现着。
我是这样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有时候一些温暖会让我感动很久,很久。
  也许是因为名字的缘故,这个故事里,最喜欢的人物是七七,我看着这个闪耀着叛逆青春的女孩,她像是有用不完的力量,无穷的力量来看着这个并不怎么美丽的世界。我甚至惊讶于雪漫写出了这样让我心动的文字,我几乎是一口气看完整本书的。七七,这个成长在充裕又甜蜜光环下的孩子,她的心其实一直在远方,她期望可以去另一个远方看看,看看那美丽的外面的世界。这个美丽世界的孤儿,我打心里怜爱她。
  外面起风了,很大,我把领子束了起来,好暖的。路上的地湿湿的,行人都打着花花绿绿的伞,像美丽的风景。我的步子轻快了起来,原来外面的风景是这样的美丽。我们在长大,也在快乐,快乐的模糊但是真实。也许已经渐渐明白,很多很多是必然的结果,只是希望以后在怀念和憧憬的天平时不要因为一些过往而倾斜,然后颓废的倒下。
  七七这个内心有很多古怪想法的女孩子。她那么美丽那么孤独。我想,七七,你就是一个骑着彩色铅笔飞翔的小女巫。如果某一天蔚蓝的天空和灿烂的阳光下,你可以想起这个三月里,你的眼睛有过一点点的停留,那是因为你想要回去看一看。只是,你已走的太远。找不到回来的路了。幸福临近,却如此轻易地被抽掉。我们仍旧继续,没有停留。
  看完小说,一个人出门。站在黄色的电话机旁,听着身边和我一般大的孩子打电话,吃吃地笑。我还是看着,消瘦的背影。原来,我只是在这个太阳下模糊了眼睛。手里还拿着矿泉水的瓶子。它们渐渐融化的水在我的指缝里干枯。我抿了抿疼痛的嘴唇。然后拿着瓶子。不回头,向远处走去。我想要笑一笑,于是咧了一下嘴,于是嘴唇就破了。
  雪漫问我,这个结局是否太残忍。我摇头。那是本该属于七七的结局,她是一枚迫不及待成长而又美好的果实,她是一个精灵而又邪恶的小魔鬼,她是一只坠入深海下落不明的蝴蝶,可她本就是一个脆弱的纯白小孩子。我爱的七七,我心里的这个小女孩啊,如果我有魔法,我一定要把你变回纯白。我们总在不断的重复的为爱而走,我想起七七手腕上的伤口,她说,那是两条粉红色的丑陋的虫,盘踞着。我看着这两句的时候,一直愣着神,我只是想保护这个需要怜爱的孩子。她手腕上那两朵洁白的花朵,盛开然后迅速枯萎,以温柔的飞翔的姿势。
  林涣之收养她时,七七只问了一句话,有公主裙穿吗?他说有,她就跟着他走了。
  注定了七七是要走了,她为了条纯白的美丽的公主裙,她是干净世界的孩子,她只想拥有一条属于自己的公主裙。我想起自己睡觉的样子,双手抱着肩膀,是婴儿睡姿,我同七七一样,只是一个寂寞的孩子。所以我写字,不停止地写,它似我的血液,能带我去更远的地方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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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0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这一点来说,我又和暴暴蓝极为相似。
  外面的天又黑了,我看完了这个故事,在阳春三月就要热起来的时候,心里没有寒冷。是一丝丝的暖暖的味道。一个吃饭狼吞虎咽,睡觉双手抱紧,走路迅速,说话大声,就连眼神都是盛满远方的七七,我爱你,真的爱你。面对着她的时候,我只一个观望者,我看着她,看着这一切。七七说话总像吵架,顶着别人。我想她只是为了坚守自己心中的那片向日葵。她是故意这样的。
  花开一次就成熟,我却错过。可就是这样的成长,残酷和美好都让我嫉妒。
  雪漫说,这是她写了十来年最让自己心痛的文字。我看的时候没有哭,看完之后却在流泪,眼泪掉下来,我为七七落泪。这个美丽世界的孤儿,我爱她,我爱她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想法。可她还只是个小孩子,那么小小的乖巧的好姑娘。
  故事的结尾,林涣之对优诺说:我那一天在孤儿院见到她,她小小的身子,眼睛里充满了愤怒和不屑,我当时就想,这是我要的孩子,我可以给她幸福。没想到,这是我一生最大的失败。
  优诺说:七七终会懂你。
  看这段的时候,我的心抽搐地疼了起来,我想好好看看这个美丽又带着遗憾的世界,谁会爱着谁,谁会懂得谁。
  外面风特别大了,春天的风刮的人脸都疼,我出门的时候,脸上起了碎碎的碎屑。我想起自己曾在手腕留下的伤痕,小小的细碎的粉色的伤痕。曾固执的以为,有了血,就没有害怕和悲伤,
  七七选择了一个激烈的方式来离开,她穿着白色的T恤,就像小时候第一次被林涣之带回家去,楚楚可怜又恨恨的眼神,她不说一句话,抿着嘴唇,看着那个不属于她的王国,于是她在心里一直刻画着一个金色城堡。
  我心里有没有一个金色的城堡呢,能让我自由的奔跑。我想起曾经一个男人脸上的一道伤疤,那么长,透着孤独的气味。它留下来的时候,一定是一种很惨烈的方式。可是生活在金色城堡里的三个小妖,她们说,我们的高三是场甜美的骗局。我爱这句话,我爱这三个机灵又散发着甜蜜芳香的小姑娘,不懂的世俗和圆滑的孩子,直白的做着背弃循规蹈矩的事情。自己常常看俗气的电影时就会被感动。街上碰到乞丐,也会努力的帮助。家里的狗狗死掉的时候,也会自己偷偷地流泪。
  我不止一次地设想,那把刀,如果真的插在七七的胸口,她会疼成什么样?
  其实,和七七一样,我们都是容易心疼的孩子,有着美丽青春的脸。我们都是坦诚的没有任何遮掩的孩子,我们没有隐藏的心机,我们直白的做了一切。就让我们一起等待着,一个结果。无论是不是伤害。请一定记得,也许伤害可以让我们变的自由。
  毫无疑问,这是个动人的故事。有七七Esprit短衣短裤,有暴暴蓝纯真无邪的眼睛,有优诺透明的暖暖的精致和细腻。看了之后有着暧昧和快乐。我们的眼睛一直在温情的包围中,没有变革。喜欢着七七的落寞,暴暴蓝的执著,优诺的随遇而安。让我们来把自己仔细的剖析和想象,我们是七七,我们是暴暴蓝,我们是优诺,我们在故事中,我们爱。
其实有一些日子,我异常的害怕孤单。我在学校门口的小酒吧里唱歌,酒吧的桌布是绿色格子布,那里有一群我很陌生的人,他们为我鼓掌,然后我喝下冒着泡泡的喜力。我唱的是刘若英的《后来》,我差不多已经忘记了歌词,只记得简单的旋律,然后哼哼着,我闭上眼睛。后来,我终于学会如何爱,只是你已消失在茫茫人海。我突然想起七七,我们一样的写字,一样唱歌,一样说话,一样想念并且希望记得那些破碎的片段。我在小小的舞台唱歌时候,是想流泪的。
  梦中的伊甸园终于长出第一颗菩提,我才学会了不孤寂,一个人在天鹅湖中边走边寻觅,最后每个人都有个结局,是结局但是心情应该仍旧美丽。
  没人知道七七去了哪个地方,无论她是死了还是仍旧活着,她自由了。她终于去了另一个别处。那里盛开着金色的向日葵,七七终于可以不哭泣,
  雪漫问我,七七,你喜欢这本书吗。我说,嗯,喜欢。我肯定一件事的时候,喜欢说嗯。她不知道,我的心里在为七七喝彩,为七七难过,为七七微笑,为七七流泪。我的七七,她下落不明。是死了,还是仍旧固执地努力活着。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只想说,七七,请左手握着幸福,右手握着回忆,花开不败。
  拜托。
  我和七七都是纯洁的好姑娘。我起誓。挂着四个耳洞去透风凉。喜欢揭开伤疤去睡觉。请说,说你爱我吧。这个故事就这样结束,我仍旧背着玫瑰红的背包走在未来的路上,没有人能够没收幸福,请义无返顾的微笑吧。
原谅我们的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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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0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26节:附录二:翅膀,是落在天上叶子


许诺儿

给我一段时间,游离在现实的轨道之外。让我安安静静地在阳光下被轻轻感动,再疼痛地流下眼泪,感受一个轮回的艰辛,然后回归生活,继续做回一个每天为学习和梦想而奔波的学生。
这以外的时间,我亲爱的暴暴蓝,我真的愿意陪你。
那么,我们都不用那么恐惧。



  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孩子很寂寞。
  寂寞像四月落下的雪花,有十六个棱角。你说美不美丽。它们是这样落寞而优雅。
  寂寞落下来,就不见了。有人不相信,可是它真的真的是存在过的。有很多孩子为它哭泣,为它不知所措。有很多孩子开始写字,只是为了记下很寂寞很寂寞的青春。他们并不是没有人陪伴,只是期待成长的灵魂渗透出冰冷的忧伤,只是灵魂太寂寞。需要倾诉和告白。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孩子。
  在网上,我叫自己许诺儿。
  有时候,我希望自己是暴暴蓝。
  我像所有的孩子一样,在要拐弯的路口踢着石头等待,等着有一个人牵我去阳光明媚的方向,去向幸福的城堡。一直有人说我过于敏感和脆弱。因为我总是太容易被一个简单的情节打动,甚至只是一个场景,一瞬间掠过心头的微风。所以,当我看到《小妖的金色城堡》时,一瞬间就喜欢上它。我想,这样的文字是知道我内心里的寂寞的。它知道我们的寂寞。寂寞一遍一遍吟唱,盘旋在忧伤而破碎的年华上方,为谁写下骊歌。
  是暴暴蓝,妖精七七,还是优诺?抑或是在孤独中徘徊停驻的我们。

  七七是个太寂寞的孩子。十年来的每个夜晚在清冷的月光下叠加起来的寂寞变成了脆弱,将她逼到绝路。她和养父林涣之彼此需要,都无法离开对方,却又无法用正确的方式,把爱给予对方。林涣之的忙碌让七七变得寂寞,而他的宽容又让七七变得任性。她肆意地生气,扔东西,和他吵架,无不是为了让他来陪自己。她只是太寂寞,太需要有人来热切地爱她,关心她,而不只是给予物质。她只是害怕林涣之不再给予她感情。我们都贪恋感情的温度,想要的是一个世界的隽永和繁盛。
  七七让我最动容的就是她穿着棉布睡裙在月光如泻的夜晚坐在林涣之的床边注视着他,到天快亮了再离开,这样的等待,整整十年。而这一切,林涣之都不会知道。七七灵魂底下的柔软如同那月光,陪他走过安静的夜。我想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他亲爱的七七就是用这样的方式来爱他的。这样柔弱的七七让人心疼,我简直无法想象那个手拿刀片要自杀的女孩就是她。她是太脆弱。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所以一直在盲目地寻找出口,寻找她寂寞青春中的出口。她想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她渴望着他的拥抱,他的关怀,却无法告诉他自己要什么。或许,她真的不懂自己要的究竟是什么。是爱,还是恨。
  当无法承担的恐惧脆弱和强烈的需求感汹涌地向她袭来时,她不知所措地要寻求解脱。她想飞起来,飞到没有这些纷扰的地方去。做一片可以飞翔的叶子,高高地仰望她深爱着的人和深深爱着她的人,带着释然而天真的笑。
  所以她选择离开。或许分离来临前的那一秒钟,她感到一种如释重负。她的心情是坦然的,她是快乐的。为了她爱的人的幸福,她消失了。从她金色的安全的城堡里消失了。或许她永远不会再回来。而她,是那样需要照顾的一个女孩。
  但爱让她坚强,爱让她成长。爱让整个世界充满阳光。
  她的离开,只是因为爱得太深。
  我终于原谅她对自己的残酷。因为我能理解,离开是把她的爱留住,并不再伤害任何爱她的人的最好方式。七七是个好女孩。她是的。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
  
  春天来的时候,我的内心又被一种莫名的恐惧以及孤独充满。天空是灰色的,好像要哭出来的样子,但沉默地坚持着。像血肉模糊的伤口,是种耻辱。
  我看着天,又开始发呆。发呆让我远离现实,有一点点安全的感觉。看着自己和身边的人一样营营役役,忙忙碌碌,我突然泄气极了。我到底是在做什么。我要的是什么。我到底要去哪里。
  世间太荒凉,我们只想幸福。
  而什么又是幸福呢?幸福就一定是我们永恒的追求吗?
  我不知道。
  优诺说,幸福其实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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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0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旅行,一个人看书,一个人写信。一个人生活。其实,所谓幸福不过是自己对自己的满足。没有谁能让谁幸福。只有我们才握着自己的幸福。请坚信这一点。
  我从不怀疑,优诺像天使。她是这样的美丽,聪慧,大方。她有最美好的灵魂。她是真的可以轻轻地飞起来的女孩。与七七的任性及暴暴蓝的不知所措相比,她显得更加成熟,有姐姐般的亲切,从容又镇定。她还是个可以给人带来喜悦的女孩。她的善良足以感动每一个人,不仅仅是七七和暴暴蓝,甚至于林涣之,那个寂寞的大人。我想所有的女孩都期望着自己能长成像优诺那样的大女孩吧。这是个多么美好而纯真的想法啊。想象着她们在路上招呼着优诺,期望牵着她的手一同启程,稚嫩而柔软的灵魂被煦暖的春风轻轻摇晃,仿佛坐上秋千,荡到高空,荡出各自的美丽。然后光芒万丈地绽放。花香四溢。
  亲爱的优诺有足够坚强面对爱情的猝然离开,她有温柔的心陪伴林涣之。她坚信七七会回来。亲爱的优诺,当所有无关的人都离场,让我们一起慢慢走过长堤,领会一份收获满满的心情。一切都会过去,但是曾经真挚过深爱过的一切一切都会再回来。像你说的那样,消失的只是时间。让我们平抚伤痛,等待着它们归来的日子,看它们在长堤对岸朝我们欢快地招手。
  或许在那之中,会有我们等待之中的七七,或许还有未知的人,是要带来未来的希望和幸福的。
  
  在过去的一年,我写了很多很多的文字。忧伤的,美丽的,它们像一双双长满羽毛的翅膀,带我飞。我是这样地喜欢着写字,写字的时候心都要飘起来了。我总是固执地说我在写字。是写字,自然的状态。而不是写文章,听起来那样别扭,也显得有种高傲。然后在我一脸落寂的时候,朋友对我说,你写字写出毛病了。不要写了。
  我微笑着摇头。或许他们无法了解写字所带来的美妙感觉。灵魂无限延伸辗转,最后能春暖花开。但是我想暴暴蓝她一定懂我。我们都是写字的孩子。我们的眼神都一样备受伤害。
  我常常有温暖的错觉,想像我就是暴暴蓝。
  她是这样脆弱而倔强的孩子。我无法想象,是要有怎样巨大的坚强和镇定才能面对世界的肮脏,青春的多舛。不论是涂鸦还是陶课,我都无法原谅他们。他们深深地伤害了我亲爱的暴暴蓝。血肉模糊的天空下,我走在无人的走廊上,想起暴暴蓝有点失落地想,原来她在陶课心中,早就不是干净的孩子时,我的眼泪无声地流下来。我捂住脸,身体在风中颤抖起来。想起那些曾经爱过的人,一直不肯忘记的人,那些我们一起经历过的,飞扬过的那个夏天,绿得发亮的大叶子从那炎热的回忆里飞到我面前。我仿佛看到走廊的尽头,暴暴蓝朝我走过来。她是那样娇小而落拓的女孩。和我想象中一样的。我看着她的脸,她的眼睛,她微翘的嘴唇,无不透露着一种坚强和释然。我想告诉她,我是这样的爱她。爱她的孤独,爱她的脆弱,我不要她再受伤。她要得到幸福。
  这是我第一次这样投入地爱一个角色。爱这个坚韧的灵魂。因为她的才华,因为她的惨烈,因为我真的很爱她。
我很喜欢她说过的一句话,就是:
  我璀璨的青春
  在你的掌心颠沛流离
  可我不会忍心责备你
  我的爱人
  虽然我真的知道啊
  知道这是我们最后的一季
  我知道她是这样聪明而隐忍的人。她的青春惨烈而执著,奶奶的离开,涂鸦的伤害,陶课的懦弱。铺就了她一路鲜红的狂奔路途,枯黄的叶子落下来。成人的世界里有沉重的风,它们让叶子无法飞翔,所以才会落下来,埋葬美丽。
  当她在老房子的尘埃里无限哀愁地怀念着穿暗蓝色布褂子的奶奶时,我被她深深感动,如今已不轻易哭泣的我那一刻竟湿了眼睛。世界上最疼你的那个人去了,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离开悄无声息,只有阳光依旧无可替代。
  而涂鸦和陶课,不仅弄痛了暴暴蓝,也弄疼了我。我这样心疼她。她的爱这样惨烈和义无返顾。不论是涂鸦还是陶课,他们都无力承担,暴暴蓝的灵魂盛开的如此巨大丰盛的力量。我璀璨的青春,在你的掌心颠沛流离。我深深知道这是我最后最后的一季。
  我已为你开到颓败。
  青春和激情如同夏末的花朵,努力绽放,在黄昏的晚风中开到荼蘼花事了。
  花落一季,我会记得我曾爱过你。
  
  第一次完整看到整个故事,是在一个很黑很黑又很安静的夜晚。暗夜下寂寞跳动,我喝着透明的水,认真地看完整个故事。到最后,我掩面哭了。眼泪是悲伤的造物,但在此刻却让我如此清醒地意识到我是这样爱着这个故事,爱这里头的三个女生,爱这惨烈而义无返顾的青春。我是第一次如此地被雪漫感动。她妙笔生花的思绪向我展示了这样丰富剧烈的女孩的世界。我可以想象当雪漫对着电脑敲出这么多疼痛酸楚的文字时,她内心有怎样的心疼和怜惜。她爱着我们,爱着正在成长的每一个孩子。她在用她自己的方式教我们好好地长大,从容不迫。她在祝福我们,她在等待我们,她在注视我们。
  因为有她,我想这一路会平坦很多。因为可以不再有恐惧,可以心平气和。她的文字就是有这样神奇的魔力,对此我深信不疑。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也是这样。一直都会是这样。也许你无法想象,当一个热爱年轻热爱生活的女作家,满怀着对孩子的关怀和祝福奋笔耕耘时,她将迸发出怎样强大丰盛的热情和温暖,足以抚慰多少孤独守望着未来的向日葵花。
  
  时间会消失。伤痛会消失。阳光明媚,春风煦暖。等待依在。我们在等七七回来,等青春回来,等爱回来。女孩如同花朵,美丽开出满满一个花的海洋。这是我们要的结局。纵是惨烈,可我心甘情愿。
  我渴望飞翔,像一枚叶子,静静地呆在空中。
  只有你懂得我的渴望,哪怕只有一秒,也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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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0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7节:附录三:撒拉弗羽翼的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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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像一剂药,能止住所有的疼痛。
  我听见撒拉弗羽翼振颤的声响。不停的舞动,闪耀着温暖的光泽。
  所以亲爱的,我们都要好好保重,爱你就像爱自己。
  
  
  
  正如雪漫最钟爱的一样,这个故事从开始就一直深深地植入我的脑海。
  很多时候就像看见另一个自己在文字里不断的浮游,浑身乏力。有时甚至如同缺乏氧气般的困顿,不安。
  从2003年末开始,我就一直无法打开电脑写字,那种混沌的情绪一直持续了将近半年的时间,那期间看了一百零三本漫画,九本小说,一本散文集。以及网络中无数的文字。但是一面对电脑所有的神经一下子全都竖了起来,有时真怀疑自己得了“网络恐惧症”,可我二十四小时当中依然有超过十二小时的时间挂在网上,多数时无所事事。
  很长的时间一直看雪漫的文字,偶尔也在聊天室里说话。后来在电话里听到她的声音。温暖而内敛的。有时把自己的想法写出来当作书评给雪漫,然而更多的时候我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疏离感,无法看清雪漫和自己。
  也许这样更好,彼此间有那么长的距离。
  去年四月开始,这个故事出现在网络。最前面,雪漫写道:“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是很闷的,胸口一直在痛。说不定会忽然地停止,这是我最害怕的事。”
  然而当我们细细阅读的时候,心里何曾不是如此呢?害怕某些东西突然从身边抽离。
  七月的一天,一切嘎然而止。
  那时,优诺对七七说:“七七,我没见过比你更寂寞的孩子。”
  妖精七七。暴暴蓝。优诺。三个成长的女孩子,碰到她们自己的瓶颈。一个月后,我的文字也停了下来,生活一下子平静下来。可是内心逼仄的空间,却依然可以闻到潮湿的味道。七七和暴暴蓝有优诺,而那时,所有的疼痛我一个人支撑着。
  有时就像站在悬崖边,风嗖嗖的吹起衣角和短发,面孔有酸麻的感觉。然而我没有像七七那样的勇气离去。所以我一直妒忌着。她与父亲一直彼此深爱,只是用错了表达的方式。所以说,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我们一直走下去,得费尽心机与亲人、爱人、朋友周旋。
  某个午后,阳光瞬间消失在云层后面,房间一下子暗下来。天津的朋友牟说,我哭了,看这个故事。为可怜的七七。她一直对孤僻性冷的孩子怀有强烈的同情心。
  我说,总有些阳光是不被照耀在地面的。所有的温暖,有时只是表象。所以当暴暴蓝疼痛的时候,我的心也跟着疼痛。
  雪漫问我三个丫头喜欢哪个。脑海里一下跃过激烈如撒旦的七七,温暖如天使的优诺,整个空气中,只听见暴暴蓝的心在陶课质疑的目光中脱落的声音。声响变得越来越剧烈,直至整个世界开始旋转。有些表象已经在别人的意识中留下无法抹去的烙痕,某些灵魂已经不再光洁。我想我是渴望被人认知为拥有光洁灵魂的孩子,所以蓝的痛,就像刺,深深扎进我的心扉,然后不见痕迹。
  所以,一切只能以离去而散场。
  无法相信,十七岁的蓝是个拥有怎样坚韧灵魂的孩子。一再的面对离别,然后再离别。其实那是我想表达的方式,只是羁绊让人看不清真实的内心,让人无法选择。蓝是个瘦弱的女孩子。她把一切化成文字,然后所有的痛,忽然间止住了。
  于是,当所有文字像一泓碧水在春日的阳光里闪耀着斑驳的光影时,三个女孩子鲜活地出现在我的面前,雪漫把灵魂寄存在她们身上。让更多的人看到了,爱与疼痛。
  雪漫说这是个让人疼痛的故事,可是疼痛的背后却让人惊醒。原来那些一直隐匿在我们内心深处的爱是如此的浓烈,甚至超越了生与死。我们常常无法直面自己最真实的感情,常常在闪烁其辞,只有我们失去时才真正明白,幸福就在手心,就在身边。凌晨,面对着电脑,我恍然领悟到些许什么,但又仿佛那些情绪依然深埋在心底。有一天,我将失去时,大概才会真正明白。抑或许那些隐匿的不安全感,让我们一直在黑暗的通道里渐行渐远,甚至看不到一丝光亮。我们大声呼叫,却阒无声息。
  想起名字叫做的撒拉弗的炽天使,想起他舞动金色翅膀时的歌唱,然后想起优诺。
  七七说:“她是天使,她能给他的幸福和快乐,是我不能给的。我终于可以放心的离开,谁都没有错,错的是我。”
  优诺像拥有六对羽翼的天使般出现,闪耀着炽热的光芒温暖了所有人的内心。孤寂的孩子,沉默的大人,还有读着文字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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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0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直在想,是否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可以温暖它的天使。七七看见林焕之脸上温柔、放松的笑容,竟然觉得释然。我们一直心系深爱的人,无法离去是因为他还未曾得到真正的幸福。
  就像我始终相信着生活是幸福一样,那些在成长的历程里经历过的那么多的疼痛,在爱与恩慈面前,会超越一切凡俗,最后归于平静。我们沿着青春的长廊行走时,不是在失去什么,而是在不断地获得,不停地行走,不停地收获。某天,我们的枝头会盛满丰盛的果实,会在天使的福音中,随风摇曳、翩翩起舞。
  我一直相信真爱会在错乱的时空中找寻到属于自己的位置。所以也请你相信。
  2004年,当故事的结局在一片喧嚣声中尘埃落定时,雪漫把青春路上女生所有的疼痛展示给我们看。不是为了让我们记住那些的疼痛,只是为了让我们去相信,彼此之间的爱会让我们温暖。
  雪漫用天使纯净的歌唱来点亮我们心中的希望。用天使温柔的羽翼来抚平我们心中曾有过的疼痛。当时间的光束中飞舞的尘埃逐渐沉没于黑暗中时,回忆变得模糊不清,余留下来的,是那些让我们感动的细微末节。
  再次打开电脑写这篇文字时,用去了比以往多出一倍的时间,然而写到最后,不知道为什么,脑海里近乎真空状态。那三个名为妖精七七、暴暴蓝和优诺的女孩子的影像,忽然消失殆尽,眼前只剩一片金色的光亮闪烁。仿若一座城堡,每个女孩心中都会拥有的空间,里面所有的喜怒哀乐,都是成长轨迹中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
  我想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明白真实的感情。林涣之看见幼稚的儿童画,以及彩色铅笔书写的“BB,我爱你”,当他闭上眼睛的时刻,不知又会感觉到些什么呢?我始终喜欢文字里带着淡淡的忧伤,这样,就能让人清醒地看见那些逝去岁月所珍藏的感情。
  文字像一剂药,能止住所有即将溢出的疼痛感。那些真实却无从说起的不安。
  不止一次的说过,雪漫像精灵般在文字的深海里荡漾。但这一次,她让我们都感觉到疼痛。林涣之说“距离让我们看清彼此”,所以隔了那么远的距离,听到雪漫温暖而内敛的声音在电话那端响起的时候,我感觉到她声音里所蕴含着的前所未有的快乐,痛并快乐着的幸福以及无与伦比的满足感。
  三月,雪漫结束了城堡里三个女孩子的青春吟唱,让一切又回归平静。她们在等待七七以崭新的面容再次出现在她们面前。而我们,在痛过后,在等待着幸福的降临,也在等待着更多飞扬的文字从雪漫执守的城堡里飞舞出来,化成漫天飞舞的花朵在空旷的山野画出一道又一道七彩缤纷的彩虹,让我们的青春路途不再孤独。
  这些文字以及感动,都将深深地珍藏在脑海深处,成为我们青春不败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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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0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8节:我把破碎缝成“花衣裳”


2003年夏天的某一天,我辞去了工作。
  那一天,我的心情异常的轻松愉快。我独自在街上逛到晚上六点,买了两套新衣服,去了一家常去的音像店,相中了很多新到的CD和VCD。其中一部连续剧只有最后两集没有看,我一直很想知道结局。音像店的人跟我很熟,他们总是很客气,给我最低的折扣。但纵然是这样,为了一个结局,我还是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我所居住的江南小城,是个很温和的城市。但十年过去了,奇怪的是,我却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过客。
  我抱着一大堆的东西出来,上了出租车。说出我家的地址。司机师傅是个中年人,他一听我的声音就微笑着肯定地说:“你是雪漫,我每天都听你的节目。”
  我这才发现,这个城市里的很多的人,听我的节目,已经听了有十年,他们比我自己,还要熟悉自己的声音。
  下车的时候,因为没有零钱,我让他等,到附近的银行换开来给他。他很认真地说:“其实不给也没有关系,你在明天的节目里送首歌给我就行了。”
  我很想跟他说,你从明天起,再也听不到我的节目了。
  但我最终没有说出口。
  有时候,跟一个陌生人告别,其实也是蛮艰难的一件事。
  
  十四岁的时候,因为父母都不在身边,我是个很寂寞的女孩子。穿很老土的衣服,说不标准的普通话,有许多乱七八糟的梦想。就是在那一年,我喜欢上了写诗。我写了很多很多的诗,写满了好几个厚厚的本子,只是不敢给别人看。写诗写得厌倦了以后,我才开始写小说。这仿佛是一件天生就会的事情,没有绕太大的弯子我便成了一个“说故事的人”。我的小说开始陆续在江苏《少年文艺》等刊物上发表,我的照片也上了刊物的封二,旁边写着一行让我心跳的小字“未来的作家”。那时候的我远远没有现在的“少年作家”们幸运,会写点文章算不得什么,最重要的是要学好数理化。可是比较遗憾的是,虽然我的妈妈就是数学老师,可是我却无论如何也学不好数学。我其实是个挺善忘记的人,但我却一直清清楚楚地记得我们高中数学老师的样子,记得他曾经在一堂课上用非常不屑的口气说:“你们中间有些人,数学课的时候写作文,什么鸟飞在空中,戛然而止……”他说这话的时候,手在空中做了一个非常有力的姿势,然后猛然停住。
  全班笑得东倒西歪。
  谁都知道,那个“有些人”,指得就是我。
  高考的第一年,我的数学考了二十九分。光荣复读后的第二年,考了三十多分。天地良心,复读那年我真的是非常认真的学数学的,我的语文书早就送给了到西藏当兵的一个朋友,可是不管刮风下雨,我一周三个晚上要到夜校里去补数学,在三角,线条,数字和各种对我而言莫名其妙的符号里迷得头晕眼花依然无怨无悔。我那时唯一感到庆幸的是还可以选择学文科和理科,这样一来我起码可以不用学物理,因为每次物理老师在黑板上画一个往坡下滚的小球再划上无数的箭头要我们分析小球到底受到多少种力的牵引的时候我都有种把球往他脸上扔的冲动。
  我的那个数学老师没有错,我的物理老师当然更没有错。有错的是我,我学不好这些科目,纵是写得一手再漂亮的文章,也就只能上一所最最普通的大学,这是天经地义最简单不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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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0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学里,我学的是中文系。听上去好像很适合我,但说起来,这也是阴差阳错的事。本来我是想读英语系的,最主要的是听说英语系出来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但是当时中文系去招生的老师看到我的档案,发现我会写两篇文章,就自作主张地要了我。以至于后来我爸爸托的人到英文系的录取名单里去查我的名字没查到,弄得我们全家虚惊一场。
  我说过了我是一个善于忘记的人,那场虚惊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我的父亲因为我险些再次落榜而哭了。那是我一生中唯一见流泪。我一直觉得自己对不起他,很多年里,我都在恶狠狠地想,我这辈子要是成不了一个著名的作家不如跳楼算了?
  不过我一直没有机会跳楼,我的作品一篇一篇地发表。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们学校还特别替我开了一次“作品讨论会”。还给我颁发了特殊的奖学金,一百块。
  命运对我很宽厚,我就这样一直一直地写了下来。开始出书,开始认得我的两个写作伙伴美美和辫子,开始让我们的“花衣裳”在青春的天空里高高飘扬,开始有更多的人知道饶雪漫这个名字,我的作品在新浪网连载的时候,我看到不少网友的跟贴,他们都很疑惑地问:“是那个饶雪漫吗,很多年以前,我就读过她的作品呢。”
  是我,真的是我。
  这些年,我一直站在这里,坚持着我的坚持,没有离开。
  
  写了这么久,《小妖的金色城堡》是我最钟爱的作品。就像“少女”,一直都是我最钟爱的一个人群。说起来也许你不会信,我当初决定写它,是因为我在网上看到了一张少女的照片,照片上的少女有一张极有轮廓的脸,和冷漠孤傲的眼神。就是在那一瞬间,我打算为这张照片和这个陌生的女孩写部小说。小说一开始进行得非常的顺利,但我写的时候,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心痛和压抑的感觉,这是我在写别的小说的时候从来都没有过的。我在我的“花衣裳”网站连载第一章的时候就说:“从来没有写过这样的小说,我很怕有一天,我会忽然的停止。”
  后来我就真的停止了。在这之间,我写完了《咱们班》,写完了《我是女巫我怕谁》,写完了《爱在仙境的日子》,写完了《我要我们在一起》。很多的读者和网友都在问:你怎么还不写小妖呢,难道你已经忘记了吗?不不不,我一直都没有忘,我只是没有将这个故事继续下去的信心和勇气。
  
  因为我真的很怕,我写不好这个故事。很怕,我自己创造出的这三个女孩,会伤我自己的心。
  
  每天,有很多的时间要趴在电脑前,敲字仿佛成为一种习惯,不用看键盘,字一个个飞溅而出。写不出字的时候,我喜欢听歌,各种各样的老歌新歌。每次在KTV唱歌的时候都是我最骄傲的时候,因为,没有我没听过的歌,也很难找到我不会唱的歌。写“小妖”的时候,我多半是在听张国荣,我是在他死后才听懂他的歌的。我的偶像是齐秦,我还记得我十七岁那年,知道齐秦已经三十岁了的时候大还哭了一场,我的一个朋友安慰我说没关系胡里奥都七十多岁了还是那么红。我的那个朋友就是标准的Leslie迷,每一次听Leslie的歌,她都尖叫或完全失去方向。如今,我们失去联系已经多年,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在书店看到我的书,指着它说:“噢,这个人是我同学。”我也不知道,当她知道Leslie离去的消息时,是会静静地坐在那里黯然神伤,还是像当年的我那样不可控制地大哭一场。
  又及,我在中央电视台看到齐秦被朱军采访,他谈到了自己的很多过去,被爸爸打,进感化院,那是任何一个公众人物都不愿意提及的隐私,可是齐秦说起这些的时候很淡然,一直在微笑,好像说的是别人的故事。
  我想,十七岁的齐秦,唱着当年那些叛逆孤独的歌的齐秦,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这一点的。
  多好,岁月将忍耐和宽容刻进我们的掌心,让我们可以带着一颗清澈明朗的心来看这个世界。因为这一点,我始终觉得,归根到底成长是一种幸福。
  
  偶尔,我也逛书店。我的一个作家朋友曾经说过他最怕逛书店,如果没有看到自己的书会伤心,认为书店不肯进自己的书卖。而看到自己的书心里也怪怪的,担心是因为卖不出去才会堆在那里。我比我的这个朋友要乐观很多,不过在网上看到印刷厂每分钟都生产一本新书的消息的时候还真的心惊肉跳,我的那些书淹没在这茫茫的书海里,到底会是什么样的命运呢?
  给我无限信心的是我的读者。除了写作,我似乎找不到第二个更好的感激他们的办法。我常常在网上,遇到各种各样的孩子。他们都写得一手漂亮的文章,才气和胆识都远远胜过当年的我。我欣赏他们爱他们,是他们让我深刻地感觉写字的意义所在。有一个我很爱的孩子,在一天晚自修后打来长途电话给我,说一句:“雪漫姐我想哭”就抽风一样地乱哭一气,哭完后乖巧地说:“没事了,我回去睡觉了。”有一个我也很爱的孩子在我生日的时候给我寄她用糖纸叠成的幸运星,一共一千粒,每一粒都璀璨到令我心醉。
  这本小说里,七七,暴暴蓝还有优诺的名字就是这样来的。谢谢她们提供的名字和灵感,不过还是要在这里郑重地说上一句,这只是我的故事,所有的情节与她们自身无关。
  
  终于终于终于,我写完了它。
  也许,和我很多很多的故事不同,也许,这真的是一个有点残酷的故事,可能会让你痛让你有不能呼吸的错觉。可无论如何,我们可以仰起笑脸,面对太阳骄傲地说:青春是一场永不散场的盛筵。在放弃和获得的追逐里,我愿把破碎缝成“花衣裳”,用我的文字盛妆起舞,温暖你整个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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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0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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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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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2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珊瑚 于 2005-8-11 19:31 发表
很好的文章,难得读到



嗯,和我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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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3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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