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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享受人生

《女雕刻家》--[英]米涅·渥特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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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0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就不懂了,老掉牙的问题。我听来觉得像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听着,我没闲功夫跟你蘑菇了,我有客人。你至少让我告诉珍妮,她可以利用奥莉芙大捞一笔。她可以从头开始。反正你也才刚起步,对吧?”

  “我改变主意了,”罗莎愤然说,“我写定了。再见。”她猛然挂上电话。

  在电话另一头,艾黎丝向她老公眨眨眼,“你还指责我没有爱心,”她低声说,“你看,还有什么比我这么做更有爱心?”

  “夺命判官。”杰利·费尔丁尖刻地回嘴。

  罗莎重读奥莉芙的自白书,“我与母亲及妹妹关系一向不睦。”她拿出录音机,倒带寻找她要的那一段。

       “我叫她琥珀,因为在两岁时,我仍咬字不清,不会念她的名字。叫她琥珀也蛮贴切的,她有一头金黄如蜜的秀发,她长大后也只在别人叫她琥珀时才会回应,叫她爱莉森她就不理。她美极了。”

  当然,这段话本身没有特别的含意。

       没有人说精神病患者就不会装模作样,事实上正好相反。不过她在谈起她妹妹时语气温柔,如果是别人说的,罗莎肯定会认为那是出于关爱。她为什么没有提起和母亲的争执?真怪。那原本可以当做她当天行为的辩解。

  入监传道的牧师不知道奥莉芙就在他身后,一只大手搭在他肩上时,他才吓了一大跳。

       这不是她第一次偷偷靠近他,与上回一样,他仍然搞不懂她是怎么接近他的。

        她平常总是痛苦地拖着步子走,每次听到她的走路声,他总会觉得难受。

        他打起精神,面带亲切的微笑转过身,“嗨,是奥莉芙,真高兴见到你。你怎么会到礼拜堂来的?”

  她眼中带着笑意,“我吓着你了?”

  “你是吓着我了。我没听到你的脚步声。”

  “也许因为你没注意听。牧师,如果你想听到,就得先聆听。当然你在神学院学过这个道理了。上帝说话时总是低声细语的。”

  他有时候会想,如果他能瞧不起奥莉芙,或许会好办些。

        可是他做不到。他怕她,也不喜欢她,可是没办法瞧不起她。“我能效劳吗?”

  “你今天早晨发送了些新的日记本。我想要一本。”

  “你确定吗,奥莉芙?这些日记本和以前的没什么两样。每本日记上的每一天仍然有一段经文,我上次给了你一份,结果你撕掉了。”

  她耸耸肩,“我需要一本日记,所以准备容忍那短短的经文。”

  “都放在办公室里。”

  “我知道。”

  她不是为日记本而来的。他猜得出来。她不过是打算趁他不注意时,从教堂里偷走什么东西。除了圣经和祈祷书外,还有什么好偷的?

  一根蜡烛,他事后告诉监狱长。奥莉芙·马丁从圣坛带走了一根六寸长的蜡烛。她当然否认了,他们彻底搜查过她的囚房,没有搜出那根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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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0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狄兹律师很年轻,是个满脸无精打采的黑人。他看到罗莎在进门时露出的诧异表情,因此蹙眉表达不满,“我不知道黑人律师真有那么罕见,蕾伊小姐。”

  “你怎么这么说?”她好奇地问,坐在他所指的椅子上。

  “你看上去一脸惊讶。”

  “没错,不过不是因为你的肤色。你比我预期的年轻了许多。”

  “三十三,”他说,“不算年轻。”

  “是不算,可是当你接洽代理奥莉芙·马丁出庭应讯时,算来只不过二十六或二十七岁。对出庭辩护刑事案而言,算很年轻了。”

  “没错,”他同意,“不过我只是助手。主辩律师年纪大多了。”

  “筹备工作都是你做的?”

  他点点头,“的确这样。这件案子很不寻常。”

  她从手提袋里取出录音机,“你反对录音吗?”

  “如果你要谈的是奥莉芙·马丁,我不反对。”

  “我正为此而来。”

  他笑了笑,“我不反对,原因很简单,其实我没什么好说的。我只见过那女人一次,就是她被判刑那天,我没有与她交谈。”

  “就我所知,你当时正打算替她提出减轻刑责的辩护。在筹备期间你没有与她碰面吗?”

  “没有,她拒绝见我。我是根据她的法律顾问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筹备的。”他苦笑了一下,“老实说,也算不上什么资料。事实上,如果我们必须继续替她出庭辩护,肯定会遭到公众的讥笑唾骂,所以在法官判决她自诉有罪的申请成立时,我松了口气。”

  “如果你出庭,你打算如何替她辩护?”

  “我们有两套方案。”狄兹沉吟了半晌,“第一,是她一时心智失常———我记得那天是她生日的第二天,因为家人不但不关心她,还取笑她肥胖,她愤愤不平。”他扬起眉,征询罗莎是否知道这一点,她点点头。“此外,我相信,她在自白书中也提到不喜欢噪音。我们的确设法找过一位医生,由他证明噪音确实会使某些人产生严重的精神躁郁,也会因此采取行动,试图阻止这种噪音。然而,没有心理学或医学上的证据可以证明奥莉芙有这种倾向。”他把两手的食指合拢,“第二,我们打算依据这个案子骇人听闻的残暴手段,说服法庭认同我们合情合理的推论———奥莉芙是个具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我们没有任何机会证明她暂时心智失常,要证明她是精神病患者倒有一线希望。我们找到一位心理学教授,他在看过尸体的照片后,愿意出庭作证。”

  “不过,他和她交谈过吗?”

  他摇摇头,“没时间,她也不肯见他。她下定决心要自诉有罪。她致函内政部,要求作精神分析,以证明她神智正常,可以提出有罪的自诉,我想克鲁先生应该告诉过你吧?”罗莎点点头。“她这么做,我们便束手无策了。这案子真特别,”他困惑地说,“大部分被告都会费尽心机找借口脱罪。”

  “克鲁先生似乎认定她是个精神病患者。”

  “我想,我同意他的看法。”

  “因为她弑母杀妹?你有其他证据?”

  “没有。还不够吗?”

  “有五个精神科医师诊断后都说她很正常,那你要如何解释?”罗莎望向他,“就我所知,她在狱中接受了好几次检查。”

  “谁告诉你的?奥莉芙?”他满脸狐疑地看着她。

  “没错,我事后向监狱长查证,证实确有此事。”

  他耸耸肩,“我对此存疑。你必须先看报告。看是谁撰写的,还有,他们为什么要为她作精神分析。”

  “不过,还是很怪异,你不觉得?”

  “怎么说?”

  “如果她是具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在这段时期应该会出现相当程度的症状才对。”

  “不见得。或许监狱这种场所镇得住她。不然就是她的症状只会对家人发作。那天不知道是出了什么状况让她发作,她发作完后,便又恢复正常。”他再次耸耸肩,“谁知道?精神医学还称不上是很精确的科学。”他沉默了片刻。“依我的经验,心智正常的人不会把他们的母亲和妹妹乱刀劈死。你应该知道,她朝她们动斧时,她们还没断气吧?”他黯然一笑,“她自己也知道。别以为她不知道。”

  罗莎蹙眉,“还有另一种解释。”她缓缓地说,“问题是,这种解释虽然与事实相符,却太荒唐,令人难以置信。”

  等了许久,她没继续说下去,他开口追问:“怎么说?”

  “奥莉芙不是真凶。”她看到他不以为然的笑容,继续说下去,“我并不是说,我赞同这种推论,我只是说,这种推论很符合事实。”

  “你的事实,”他温和地点明,“依我看来,你对事实的认定有偏见。”

  “或许吧。”罗莎想起了她前晚的情绪激动。

  他端详了她许久,“如果说这案子不是她做的,她对案发经过知道得也未免太详细了。”

  “是吗?”

  “当然。你不认为吗?”

  “她对她母亲曾试图架开斧头和刀子这部分,就只字未提。这一段想必是最恐怖的部分,她为什么不提?”

  “羞愧、困窘、创伤性失忆症,你如果知道有多少凶手事后把他们的暴行忘得一干二净,一定会大吃一惊。有时候,他们要过好几年才会良心发现。反正我怀疑奥莉芙与她母亲的格斗会像你说的这么激烈。吉宛·马丁身材瘦小,我想顶多才一百五十几厘米。奥莉芙的身材像她父亲,所以要制服她母亲易如反掌。”他看出罗莎眼神中仍充满质疑。“我问你一个问题吧。如果奥莉芙没杀人,她为什么要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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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0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有人无罪也会认罪。”

  “如果他们的律师在场就不会,蕾伊小姐。我同意无辜的人认罪的事的确会发生,所以如今法律要求办案必须以证据为准,不能光靠自白。不过奥莉芙既不是被严刑逼供,也没有人篡改她的自白。她在接受侦讯期间,从头到尾都有法定代理人陪同。所以,我再问一次,她为什么要为她没做的事认罪?”

  “保护某人?”他们这时不是在法庭上辩论,她很欣慰。这个人诘问时喜欢紧紧地盯着别人。

  “谁?”

  她摇摇头,“我不知道。”

  “除了她父亲之外,没有别人了,而他当时正在上班。警方已彻底调查过他了,他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

  “还有奥莉芙的情人。”

  他凝视着她。

  “她告诉我,她曾经堕过胎。那么,她想必有个情人。”

  他觉得越来越有意思了。“可怜的奥莉芙。”他笑道,“我想,用堕胎来搪塞倒也是个好办法,尤其当别人会相信她这种说辞时。如果我是你,就不会那么容易受骗。”

  她冷笑一声,“或许容易受骗的是你,你以肤浅的男性观点,一口咬定奥莉芙这样的女人没办法吸引男人。”

  狄兹端详着她冷峻的神情,搞不懂她为什么会翻脸。“你说得对,蕾伊小姐,这种看法是很肤浅,我道歉。”他轻轻举手致意。“不过堕胎这件事我可是第一次听到。不妨说是来得太突然,让我难以置信。听来像是随口瞎掰的,对不对?除非奥莉芙同意,否则这种事也没办法查证。如果能随便查看别人的病历,那很多秘密都要曝光了。”

  刚才口气太冲了,罗莎有点懊悔。狄兹比克鲁好多了,不该对他这么凶的。“奥莉芙曾提起堕过胎。情人是我自己推想的。不过也可能是她被强暴了。无论是出于爱还是恨,都有可能怀孕。”

  他耸耸肩。“小心别被利用了,蕾伊小姐。奥莉芙·马丁出庭时掌握了整个法庭的气氛。我有这种印象,到现在我还认为,当时我们是跟着她的曲调起舞,她并没有受我们摆布。”

  道林顿位于南安普敦市东郊,原是个独立的小村落,如今已被急剧扩张的市区吞噬。它的四周有柏油铺的干道,车水马龙,而过往行人常会对这小社区视若无睹。路旁只有一个破旧的商店招牌“道林顿书报摊”,罗莎警觉到,自己已经从一处郊区进入另一处郊区了。她在一处弯道靠边停车,拿出地图研究。她推算,目前应该位于主干道,而往左拐的这条路———她瞄了一眼路标———叫安斯里街。她的手指在地图的格线上比画着。“安斯里街,”她低声说,“快出现啊,小鬼,你在哪里?好,列凡路在这里。先向右转,然后向左转。”她看了后视镜一眼,再次上路,向右转。

  她把车子停在列凡路二十二号前,在车上想着,奥莉芙的故事越来越离奇。克鲁先生说这栋房子卖不出去。她原本以为罗伯·马丁过世已一年,再加上厨房里曾发生血腥惨案,这栋房子想必阴森森的。不料事实上这是栋很讨人喜欢的双并式小屋,粉刷得焕然一新,窗下盆景中还绽放着粉红色、白色、红色的天竺葵。是谁买下来的?她不禁纳闷了,是谁那么大胆(或那么冷酷),竟敢与惨死的冤魂同处一室?她再次查看上午才从当地报社档案室找出的剪报所刊登的地址。是这里,没错。一幅“凶宅”的黑白照片,正是这栋双并小屋,不过没有窗口那些盆景。

  她下车,穿过马路。按了许久的门铃,屋里没有动静,所以她到隔壁去按铃。一个少妇抱着个襁褓中的婴孩出来开门,“什么事?”

  “你好,”罗莎说,“很抱歉打扰你。”她指向右边,“我想找的是你的邻居,不过没有人在家。你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吗?”

  少妇调整了一下站姿,以便抱孩子时轻松些,然后瞪了罗莎一眼,“没什么好看的。你在浪费时间。”

  “什么?”

  “他们已经把屋里清洗干净了。洗得很彻底。没什么好看的,没有血迹,也没有阴魂不散,什么都没有。”她让孩子的头靠在她肩上,无意间流露出的母爱和她口气中的敌意格格不入。“你想知道我有什么想法?你应该去看精神科医师。像你们这种人才是真正的病态。”她打算关门。

  罗莎举起手做投降状,她怯怯地笑了笑。“我不是来这里凑热闹的,”她说,“我叫罗莎琳·蕾伊,我目前和已故的马丁先生的法律顾问合作。”

  少妇狐疑地望着她,“是吗?他叫什么名字?”

  “彼得·克鲁。”

  “搞不好你是从报上得知他的名字的。”

  “我有一封他的信。我让你看看好吗?那可以证明我是谁。”

  “那就拿出来吧。”

  “放在车上。我去拿。”罗莎匆匆返回车边,从后备厢取出公事包,等她返回时,门已关上。她按了几次铃,在门口等了十分钟,不过少妇显然不打算来开门了。楼上房间里传来婴孩的啼哭声。罗莎步下台阶时,听到那位母亲哼着歌安抚婴孩,她满心懊恼地回到车上,思索着下一步。

  剪报很令人失望。她要的是名字,亲友或邻居的名字,甚至是能提供给她背景资料的昔日老师。不过这份地方报与全国发行的大报一样,专注于这案件耸人听闻的一面,对奥莉芙的生活或她为什么犯案着墨并不多。有许多段落引述“邻人”的谈话———全都不署名,而且都只是事后的大放厥词———这些报道几乎千篇一律,罗莎怀疑那些记者是否毫无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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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0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我不觉得意外,”邻居说,“我的确觉得很震惊,不过不觉得意外。她这个女孩很奇怪,不友善又孤僻。不像那个迷人外向的妹妹。我们都喜欢琥珀。”“她父母都认为她很难相处。她不愿与人周旋或交朋友。我猜是害羞吧,因为她的身材。她看人的眼神很诡异。”

  除了那些煽情的段落外,似乎就没什么好写的了。没有警方的侦查报告———奥莉芙打电话自首,当着她的法律顾问俯首认罪,然后以谋杀罪被起诉。由于她自诉有罪,所以没有冗长的开庭细节,未提及任何亲友名字,她的判决在大标题下自成一段:“心狠手辣,判刑二十五年。”从整个事件中,似乎可以嗅出新闻界那无动于衷的态度。新闻记者的“五何”守则———何地?何时?何事?何人?为什么?———前四项写得十分详尽。大家都知道出了什么事,是谁做的,在哪里,以及何时发生。然而似乎没有人知道为什么。最令人困惑的是,也没有人问起,难道受到讪笑,真的会让一个女孩子气得把家人分尸?

  罗莎叹了口气,扭开收音机,把帕瓦罗蒂的录音带放进匣中。当《今夜无人入睡》这首歌流溢在车里时,她想遗忘的某年夏天那痛苦的回忆再次浮现在脑海里。真不该放这首歌,她想。真奇怪,一段音乐怎么会勾起这么多回忆,在她和前夫逐渐走上分手之路的那段日子,电视上正在转播世界杯足球赛,经常在开始和结束时播放帕瓦罗蒂的这首《今夜无人入睡》。她还记得那一届世界杯足球赛的每场比赛细节。那是那年夏天,她与前夫能和平共处的惟一时刻。她疲惫地想着,如果她当时就喊停,不要闹到这样悲惨的境地,不知该有多好。

  一片纱帘遮住了玻璃,在双并式建筑的右侧,二十四号像是一座岗亭。罗莎暗暗想着,想要亡羊补牢?或是在奥莉芙挥舞刀斧当天,她或许也曾掀开这片纱帘往外窥探。两栋房子间还隔着两座车库,不过附近住家很可能曾听到动静。奥莉芙·马丁拿了把斧头,砍了她母亲四十下……几天来,这些字句一直在她脑海中盘旋。

  她再次将注意力集中在二十二号,仍用眼角的余光瞄着那片纱帘。帘子又动了,有人挑起帘子一角,这种好管闲事的人偷窥自己的举动,让她心中升起无名怒火。只有那种无聊的人才会有空窥探。她暗暗想着,里面住的是什么老怪物?以窥人隐私为乐的老处女?或是闲得发慌的老太婆?忽然灵光一闪,她的脑中浮现出一个念头。这种喜欢偷窥隐私的人,不正是她想找的吗?!她刚才怎么没想到?真是的,她有点担心自己的精神状况了。她这一阵子经常沉湎在回忆中,脑中茫茫然,有如行尸走肉。

  一个佝偻的老人来开门,他身材瘦小,满脸皱纹,肩头低垂。“请进,请进。”他说着,退后一步,招呼她进入他的大厅。“我听到你跟布莱尔太太的谈话了。她不肯跟你谈,我倒是可以透露一些消息。她就算肯谈,也说不出什么内幕,他们是四年前才搬来的,当时奥莉芙已经入狱。她根本不认识他们,就我所知,他们也没有和可怜的罗伯交谈过。该怎么说?她蛮不知羞耻的。典型的现代年轻人。总是不满现状。”他喋喋不休地说着,走入客厅。“痛恨自己住在金鱼缸般的小房子里,却忘了自己只能住得起这种小房子。房子其实是爱德华与陶乐丝·克拉克夫妻俩半卖半送的,因为他们实在忍无可忍了。该怎么说?忘恩负义的女孩。想想我们这些一辈子都住在这里的人,我们根本没得挑。我们必须逆来顺受,对吧?请坐,请坐下。”

  “谢谢。”

  “你说你是从克鲁先生那里来的?他们找到那个孩子没有?”他湛蓝的眼眸直盯着她脸瞧。

  罗莎也望向他,脑中快速思索着。“那不是我分内的工作,”她字斟句酌地说,“我不能确定他们处理得怎么样了,我是在做奥莉芙案的追踪报道。你应该知道克鲁先生仍是她的法律代理人吧?”

  “有什么好代理的?”他问。他眼中流露出失望的神情。

  “可怜的小琥珀。他们不该逼她放弃的。我早就知道那会惹出麻烦来的。”

  罗莎静静坐着,低头看着破旧的地毯。

  “人们总是不肯听劝告,”他愤愤不平地说,“好心给他们忠告,他们却嫌你多管闲事。该怎么说?我早就看出来会有什么后果。”他气鼓鼓地沉默下来。

  “你刚才谈起一个孩子。”罗莎终于忍不住开口问。

  他好奇地望着她,“如果他们找到他,你就知道了。”

  “是个男孩子?”

  “嗯,没错。”

  “罗伯已经尽力了,不过这种事有些法令规章。他们已经签署同意送他走,可以说是放弃了他们的赌注。一谈到钱,情况就不一样了。但我们根本别想和政府斗。我该怎么说?他们都是贼。”

  罗莎听得满头雾水。他是在谈马丁先生的遗嘱?这个孩子(琥珀的孩子?)是不是遗产受益人?她假装要拿手帕,打开提袋,借机按下录音机开关。她觉得这次交谈将会很辛苦。“你是说,”她设法集中精神,“政府会得到那笔钱?”

  “当然。”

  她附和着点头,“事情对我们很不利。”

  “一向都这样。可恨的贼,把你偷得精光,为的是什么?为了让那些流浪汉可以花纳税人的钱,像兔子一样生一窝孩子。真让人痛心。市立收容所里有个女人生了五个孩子,每个孩子的父亲都不同。我该怎么说?他们都是废物。我们国家要养育的下一代就是这种孩子吗?一无是处,没头没脑的。鼓励这样的女人生产,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真该让她结扎,不要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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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0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罗莎不想卷入这种论战中,更不想激怒他,于是含糊其辞地说:“我想你说得对。”

  “当然对,那种人应该让他们断子绝孙。应该让她和她的孩子领不到救济金活活饿死才对。我该怎么说?适者生存嘛。没有一个国家会像我们这样纵容那些堕落的懒虫,更不会有人付钱让那些懒虫生一窝小懒虫出来。令人痛心。你有几个孩子?”

  罗莎淡淡一笑,“一个都没有。我单身。”

  “懂我的意思吧?”他大声地清了清喉咙,“令人痛心。我该怎么说?像你这样的良家妇女,才应该结婚生子的。”

  “请问你有几个,呃,你是———”她在翻笔记本,好像在找他的姓名。

  “海斯。海斯先生。两个男孩。好孩子,当然,都已经长大了。只有一个孙女,”他愤愤不平地说,“这样不对。我一再告诉他们,他们有责任壮大自己的阶级,应该多生几个,增产报国,可是他们只当我在放屁———请原谅我口不择言。”他的面庞因长年的怒容而留下深刻的皱纹,显然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些偏激论调。

  罗莎知道必须设法转移话题,否则老人会说个没完没了。“你的观察力真敏锐,海斯先生。你为什么那么确信,逼琥珀放弃她儿子会带来麻烦?”

  “总有一天,他们又会想要他嘛,这是人之常情。人总是这样,对不对?才刚丢掉东西,就开始后悔了。不过那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已经丢掉了。我老婆就是这种人,老是把东西往外丢,瓶瓶罐罐的,什么都丢,两年后想找却无从找起。至于我,则是个收藏家。该怎么说?我珍惜一切。”

  “这么说,你的意思是,马丁先生在凶案发生前并不为他的孙子操心?”

  他用拇指和食指揉搓着鼻头。“谁知道?他一向闷不吭声,这就是罗伯。坚持送走孩子的是吉宛。她不肯把孩子留在家里。也难怪,琥珀还那么小。”

  “她当时多大?”

  他皱眉,“我以为克鲁先生早就知道这些了。”

  她嫣然一笑。“他是知道,不过,就像我刚说的,这不是我分内的工作。我只是觉得好奇。听来好悲惨。”

  “是很惨。十三岁,”他若有所思地说,“琥珀才十三岁。可怜的孩子,根本还不懂事。学校里的臭小子要负责。”他朝他屋后扬了扬头。“林园综合中学。”

  “琥珀和奥莉芙就是读那所学校?”

  “才怪!”他谈出兴致来了。“吉宛才不肯让她们读那种学校呢。她送她们到学费昂贵的教会中学,她们在学校中学得了知识,却对现实生活一无所知。”

  “琥珀为什么不堕胎?他们是天主教徒吗?”她想起奥莉芙提起胎儿被冲入下水道的事。

  “他们不知道她怀孕了,还以为只是变胖了。”他忽然格格笑出声来。“匆匆忙忙送她上医院,以为患了盲肠炎,结果却蹦出一个生龙活虎的小男婴。他们隐瞒得很好,是我见过的最会掩饰的人。连那些修女都不知道。”

  “你却知道。”她提醒他。

  “我老婆猜出来的,”他的神色变得凝重。“看得出来有点不对劲,绝对不是盲肠炎。吉宛那天晚上几乎要崩溃了,我老婆金妮就猜到了。不过,我们守口如瓶。没必要让那孩子受折磨。不是她的错。”

  罗莎在脑中估算了一番。琥珀比奥莉芙小两岁,如果她还活着,如今也有二十六岁了。“她儿子十三岁,”她说,“而且可以继承五十万镑的遗产。真搞不懂克鲁先生怎么会找不到他。总该有领养记录吧。”

  “听说他们已经找到一些蛛丝马迹了。”老人失望地将假牙咬得格格作响。“不过,或许是谣传,全是道听途说。”他满脸不屑地说,仿佛这可以解释一切。

  罗莎对他的评语不置可否。他说话没头没脑的,目前还听不大懂他在说什么,只能稍后再慢慢推敲。“告诉我奥莉芙的事,”她游说他,“你对她的所作所为是否感到惊讶?”

  “我跟那女孩不熟。”他从牙缝间吸了口气。“而且,小姐,在你认识的人被分尸后,你一点也不会觉得惊讶,而是痛心。我的金妮就是这样。案发后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不到两年就过世了。”

  “我很遗憾。”

  他点点头,不过那显然是个早已愈合的旧伤。“常看到那孩子在附近走动,她很沉默寡言,或许是害羞吧。”

  “因为她很胖?”

  他绷着唇思索着。“也许。金妮说她常被人取笑,不过我知道有些胖妞常是聚会中最活跃的开心果。我想应该是她生性悲观吧。她很少笑,没有幽默感,那种人很难交到朋友。”

  “琥珀朋友很多?”

  “噢,是的。她很受欢迎。”他回忆起往事,“她长得很漂亮。”

  “奥莉芙会不会嫉妒她?”

  “嫉妒?”海斯先生似乎吃了一惊,“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我该怎么说?她们看来总是相亲相爱的。”

  罗莎耸耸肩表示不解,“那么奥莉芙为什么要杀她?还把她分尸?太不合情理了。”

  他狐疑地凝视着她,“我以为你是她的法律代理人。你应该知道得比别人清楚。”

  “她口风很紧。”

  他望向窗户。“好吧。”

  好吧什么?“你知道为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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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0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妮猜测是荷尔蒙在作怪。”

  “荷尔蒙?”罗莎不解地追问,“什么荷尔蒙?”

  “你也知道,”他表情有点尴尬,“每个月会来的。”

  “噢。”是月经。这种话题她也不便和他讨论。他们那一代对月经这种事是绝口不提的。“马丁先生可曾说过,他为什么会认为是她做的?”

  他摇摇头。“我们没有谈过这种话题。我该怎么说?案发后我们就很少和他碰面了。他偶尔会聊起他的遗嘱,还有那个孩子———他脑子里只想着这个问题。”他又清了清喉咙。“他成了一个隐士,不愿让人进那屋子,连克拉克家的人也不例外,他以前和爱德华曾经亲得像哥俩呢。”他的嘴角下沉。“其实问题出在爱德华,我提醒你。不知道为了什么和罗伯闹得不愉快,不再进他家的门。其他人当然更不会去找他了。我想,在他临终前,我算是他惟一的朋友了。看到牛奶瓶留在他家门口,发现情况不对的就是我。”

  “可是他何苦留下来?他有的是钱,就算让二十二号成为空屋也不碍事。照理说,他应该知道搬到其他地方,会比和家人的鬼魂同住好多了。”

  海斯先生低声呢喃,“我自己也想不通。或许他希望身旁有朋友。”

  “你说克拉克家搬走了。他们搬到哪里了?”

  他摇摇头。“不知道。有天早上突然搬走了,不告而别。搬家公司的车子在三天后来运他们的家具,那栋房子空了一年之后,布莱尔那家人才买下来。此后就没他们的消息了。也没有联系地址。什么都没有。该怎么说?我们一群人交情不错,总共有六个,如今只剩我一人了。真怪。”

  是很奇怪,罗莎想。“你记得是哪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代售的吗?”

  “皮特森房地产公司,不过你就算去找他们,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一群小希特勒,”他说,“全都自命不凡。在我去打听情况时,还叫我别多管闲事。我告诉他们,这是个自由国度,我为什么不能打听朋友的情况,不过,哼,他们搬出什么奉命要守密之类的废话搪塞。该怎么说?他们还猜克拉克一家是为了和我断绝来往才举家迁离的。哼!我告诉他们,其实是罗伯,不然就是鬼魂。他们竟然说,如果我去传播这种谣言,他们会采取行动。你也知道该怪谁。房地产中介工会,如果有这个组织的话,我怀疑……”他喋喋不休地说个没完,由于孤寂和沮丧而满腹牢骚。

  罗莎替他难过。“你常和儿子们见面吗?”她趁他停下喘口气时赶紧问道。

  “偶尔。”

  “他们多大了?”

  “四十多。”他思索了片刻后回答。

  “他们对奥莉芙与琥珀有什么想法?”

  他再次揉搓鼻头,还捏着鼻尖往两旁摇晃。“不认得她们。在两个女孩不到十岁时,他们就离家了。”

  “他们没帮忙带过她们吗,当保姆之类的?”

  “我的孩子?他们不会当保姆的。”他的眼眶湿润了,朝一旁的橱柜点点头示意,橱柜上有些两个年轻人穿着军服的照片。“好孩子,军人。”他挺起胸膛,“听我的建议去参军。不过,他们如今也失业了,该死的陆军精兵简员,裁掉了他们。真令人痛心,我和他们总共为女王和国家效命了将近五十年。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在战时到过沙漠?”他茫然环视着房间。“我记得有一张照片,是丘吉尔和蒙哥马利在吉普车上合照的。我们都有一张,我们上战场的弟兄都人手一张。我想一张大约值一先令吧。摆哪里去了?”他有点烦躁了。

  罗莎拿起公事包。“不用麻烦了,海斯先生。或许下次来的时候再看吧。”

  “你还会再来?”

  “很想再来,如果你不嫌麻烦的话。”她从提袋里拿出一张名片,顺势按掉录音机。“这是我的姓名和电话号码。罗莎琳·蕾伊。那是伦敦的电话,不过我往后几星期应该会经常到这儿来,所以如果你想找人聊聊———”她笑着替他打气,然后站起身,“打个电话给我。”

  他诧异地望着她。“和我这种糟老头聊天?天啊。像你这种小姑娘,有好多更重要的事要做。”

  一点没错,她想,不过我急着打听消息。她的微笑就像克鲁先生,皮笑肉不笑。“下次再见了,海斯先生。”

  他不自在地起身,伸出一只冰冷的手。“很荣幸认识你,蕾伊小姐。我该怎么说?我这种糟老头很难有机会看到迷人的小姐。”

  他说得一片真诚,使她为自己的虚情假意汗颜不已。噢,为什么,她搞不懂,人际关系为什么这样惹人心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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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0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罗莎在警员的协助下找到当地的教会学校。“你要找的应该是圣安吉拉女中,”他告诉她,“在红绿灯左转,下个路口再左转。路边的大型红砖建筑。一定看得到的。那是本地仅存的雄伟建筑。”

  与周围的简陋房舍相比,那栋壮观的维多利亚风格建筑如同鹤立鸡群,堪称教育界的纪念馆,现代的水泥校舍没办法和它相提并论。罗莎走入校门时,心中萌生了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她很熟悉这种教会学校。环视着教室内的课桌椅,黑板,书架,穿着整齐制服、正专心上课的女生。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家长可以借着威胁要将孩子转学及拒缴学费,来掌控学校的教学方针。只要家长有这种权力,校规就千篇一律:勤教严管、成绩辉煌。有栋建筑显然是图书馆,她隔着一扇窗户往里看。怪不得吉宛坚持把女儿送到这里来受教育。罗莎敢打赌,林园综合中学一定不负责任,只教英文、历史、地理,拼音根本无人过问,法文则是课外社团活动,拉丁文连听都没听过,科学则只是闲聊时谈起温室效应……

  “我能效劳吗?”

  她笑着回头,“希望这样。”

  一名五十开外的干练妇人站在一间挂着秘书牌子的房间门口。“你是来替孩子探视未来的求学环境?”

  “我倒希望我是。这学校很雅致,我还没有孩子。”她向那满脸疑惑的妇人解释。

  “既然这样,有需要我效劳的地方吗?”

  罗莎拿出一张名片。“罗莎琳·蕾伊。”她自我介绍。

  “我能否和校长谈谈?”

  “现在?”那妇人满脸诧异。

  “是的,如果她有空。没空的话,先约个时间,我下次再来也可以。”

  妇人拿起名片,专注地看了许久。“可否先请教一下,你想谈些什么?”

  罗莎耸耸肩,“关于贵校,以及曾就读贵校学生的基本资料。”

  “莫非你就是写《穿过镜子》的那位罗莎琳·蕾伊?”

  罗莎点点头。《穿过镜子》,她刚出版的得意之作,相当畅销,口碑也极佳。这本书是研究几世纪以来对美女审美观的转变,她如今有点想不通,当初怎么有这股精力完成这本书。有爱就不怕苦吧,她想,因为这个主题很令她着迷。

  “我拜读过大作了,”妇人笑着说,“我对你的那些结论都难以苟同,不过你所提出来的观点相当发人深省。你的文笔很洗练,不过这一点我想你早有自知之明。”

  罗莎笑了,她立刻对这妇人萌生好感。“你倒很坦白。”

  那妇人看了看表,“到我办公室坐一下吧。半小时后我必须见几个学生家长。在此之前,我很乐于先为你提供一些基本资料。这边请。”她把秘书室的门打开,带着罗莎走入另一间相连的办公室。“请坐。咖啡?”

  “麻烦你了。”罗莎坐在她指示的那张椅子上,看她忙着张罗咖啡壶和杯子。“你就是校长?”

  “是的。”

  “在我那一代,教会学校的校长都是修女。”

  “那么说你也是教会女中毕业的?我刚才就猜你可能是。加奶精?”

  “咖啡就好,不加糖。”

  那妇人端了杯热腾腾的咖啡到罗莎面前的桌上,坐在她对面。“事实上,我的确是个修女。布里吉修女。很早以前,我们就取消了穿神职人员制服的习惯,因为那样让我们觉得和公众之间筑起一道藩篱。”她笑了笑,“我也不知道神职人员的制服到底有什么不对劲,公众就是会对你敬而远之。我想他们可能觉得,在神职人员面前必须谨言慎行吧。这可令人吃不消。和他们聊天都会变成唱高调。”

  罗莎跷起腿,轻松地坐在椅子上。她没察觉自己放松了心情,不过她的眼神已经自然地流露出这一点了,她眼中散发着开朗与幽默,一年前她的个性就是这样。如今,她能表现的只剩下了痛苦。“或许是良心不安吧,”她说,“我们必须字斟句酌,以免受到谴责。”她轻啜一口咖啡,“你怎么会觉得我像是教会女中出身的?”

  “你的外表。你看来像个离经叛道的叛逆女孩。我猜你不是犹太教就是天主教的叛徒。新教的包袱比较容易抛弃,他们的要求通常不那么严苛。”

  “事实上,我在写《穿过镜子》时,一点都不离经叛道,”罗莎温和地说,“我当时仍然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

  布里吉修女听得出她口气中的愤世嫉俗。“不过如今已经不是了?”

  “不是了。我的上帝已经死了。”她望着布里吉修女谅解的神情,淡然一笑。“你读过那则报道了,我想。我没想到你也会看那些社会新闻。”

  “我是个教育家,亲爱的。在我们这里,无论地方小报还是广告传单,我们都读得津津有味。”她并没把眼光移开,或表现出尴尬的神情,这令罗莎觉得很温暖。“没错,我读过关于你的那篇报道,换成是我,也会因此放弃上帝的。也真是太残酷了。”

  罗莎点点头。“如果我没记错,”她再回头谈起她的书,“宗教在我书中只占一章的篇幅。你怎么会难以认同我的结论?”

  “它们都是从同一个前提引申而来的。因为我没办法认同那个前提,所以也没办法接受那些结论。”

  罗莎深锁双眉,“是哪个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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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0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美丽是肤浅的。”

  罗莎诧异不已,“你觉得不是这样?”

  “没错,我不认为那放诸四海而皆准。”

  “你真让我大跌眼镜。亏你还是个修女!”

  “身为修女与此无关。我很通达世故人情。”

  这倒与奥莉芙不谋而合。“你真的认为外表美丽的人也有内在美?这一点我难以苟同。照你这么说,外表丑陋的人,内心也很丑恶了。”

  “你这个推论就不是我的看法了,亲爱的。”布里吉修女委婉地说,“我只对‘美丽只是外在美’这一点提出质疑。”她抚摩着手中的咖啡杯,“当然,这种想法很能安抚人心———那表示我们可以觉得自己很好———然而,美丽就如财富,是一种道德上的本钱。富人可以乐善好施,急公好义,这一点穷人就做不到。当你连下一顿饭都没着落时,实在无暇去顾及仁义道德的问题。”她苦笑了一下,“只有在你安贫乐道时,贫穷才能提升人的精神境界。”

  “这一点我不反对,可是我看不出美丽与财富有何关联。”

  “美丽可以使你免于因孤寂或受排斥而产生负面情绪。外表美丽的人总是占尽先机,他们一向有利得多。这一点你自己在书中也曾提起,所以他们比较不会怨天尤人,不会嫉妒,也不会因为别人有但自己没有,而产生垂涎之心。他们反倒总是别人艳羡的对象,而不是觊觎他人的人。”她耸耸肩,“难免会有例外———你书中所提的那些———不过,依我的经验,如果一个人外表很迷人,这种魅力可以深入内在。你可以争论到底是先有内在美,还是先有外在美,不过通常是秀外慧中,内外皆美。”

  “所以如果一个人有钱又美丽,就可以荣登圣殿了?”罗莎语带讥讽地问,“对基督徒而言,这种观念未免太激进一些吧?我认为耶稣基督所宣扬的教义与此刚好背道而驰。圣经上好像提到,让富人进天堂,比让骆驼穿过针眼还难。”

  布里吉修女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你读过的那所教会学校显然把你教育得很出色。”她心不在焉地搅动着咖啡。“没错,耶稣是说过这种话,不过,我想如果你看这句话的上下文,就可以证明我的论点,而不是推翻我的说法。或许你还记得,一个富有的年轻人问耶稣,如何得到永生。耶稣回答:谨守十诫。那年轻人说:我从小就信守十诫,还有什么是我可以做的?耶稣说,如果你想十全十美———我强调,是十全十美———就将你所有的家产变卖,捐赠给穷人,然后跟随我。那年轻人懊恼地离开了,因为他家财万贯,舍不得变卖。这时耶稣才说:富人要进天堂,比让骆驼穿过针眼还难。所以,耶稣说的是十全十美,而不只是善良。我设身处地替那年轻人想,要将他的家产变卖,意味着卖掉他的房地产和生意,也要放弃他的佃农或员工,所以难免会陷入道德上的两难境地。不过我认为耶稣的用意是说:到目前为止,你一直是个好人,不过若真要考验你能好到何种境界,就得弃富变穷。要成为完人,就得跟随我,而且在穷得必须靠偷窃和诈骗才能活命时,仍能谨守十诫。那是个不可企及的目标。”她喝了口咖啡。“当然,或许我错了。”她眨了眨眼。

  “我不想和你抬杠,”罗莎直言不讳地说,“与你辩论教义,我恐怕是班门弄斧。不过我认为,你刚才说美丽是一种道德资产的论点,恐怕很难站得住脚。因美丽造成的虚荣和自负这些缺点又该怎么说?还有,你怎么解释我们身边就有很多长得一点都不美,却很善良的人?”

  布里吉修女再次开朗地笑出声来。“你一直在曲解我的说法。我没说过若要善良就必须美丽。我只是和你讨论你所宣扬的‘美丽的人不善良’这个论点。依我的观察,大部分外表美丽的人都很善良。虽然这点又很容易引起争议,不过我还是要说,他们比较有善良的本钱。”

  “那又回到我刚才的问题了。难道长得丑的通常都不善良了?”

  “那倒未必,就像我们不能说穷人都是邪恶的。那只是表示他们面临的考验比较严苛。”她把头偏向一边,“就以奥莉芙与琥珀为例吧。我知道你就是为此来找我的。琥珀一生如意顺利。她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女孩,而且真的是秀外慧中,人见人爱。奥莉芙则孤僻没有人缘。她一无是处。她贪婪、狡诈,而且常常很残酷。我觉得很难喜欢她。”

  罗莎无意隐瞒她对这个话题的兴趣。反正,她们从一开始聊的主题也都在这上头打转。“这么说来,你自己也和她一样在接受考验。你失败了吗?难道喜欢她真的难如登天吗?”

  “一开始很难,在琥珀也入学后情况才稍有改善。奥莉芙最值得嘉许的美德就是与妹妹相亲相爱,而且是毫无保留又无私无我的姐妹情深。实在很感人。她呵护琥珀就像母鸡在照顾小鸡,为了琥珀常会不在乎自己的利益。我没见过感情这样深挚的姐妹。”

  “那她为什么要杀琥珀?”

  “是啊,到底是为了什么?也该是深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了。”布里吉修女不耐烦地用手指敲打着桌面。“我曾试着去探望她,不过她什么也不说,我惟一能想出的解释就是她爱得太深,由爱生恨的恨意也格外强烈。你见过奥莉芙了吧?”

  罗莎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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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0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对她有什么看法?”

  “她很聪明。”

  “没错。如果前任校长可以说服她母亲,让她了解奥莉芙读大学的好处,她原本有机会可以继续深造的。那时候我还只是个刚出道的老师。”她叹了口气,“不过马丁太太的个性很坚决,奥莉芙也对她百依百顺,校方根本没办法让她回心转意。两个女孩一起毕业,奥莉芙成绩优异,琥珀则只是勉强及格。”她又叹了口气,“可怜的奥莉芙。她后来应该是到超市当收银员了,琥珀好像是想学美发。”

  “哪一家超市?”

  “市中心大街上的那家派狄超市。超市几年前就倒闭了。如今改成了卖酒的专卖店。”

  “凶案发生时,她是在当地的道林顿区社会福利处任职,对吧?”

  “没错,我相信她表现相当出色。当然,是她母亲逼她去的。”布里吉修女回忆了半晌。“真可笑,凶案前一个星期左右,我曾无意间碰见奥莉芙。我看见她很高兴,她看上去———”她停顿片刻,“很快乐。是的,我想用快乐来形容,应该很贴切。”

  罗莎没有接口,自顾自地思索着。这件事有太多令人费解之处。“她和她母亲相处得融洽吗?”

  “我不知道。印象中一直觉得她和父亲比较亲。当然,一家之主是马丁太太。家中的重大决定都是由她最后裁决的。她一向盛气凌人,不过我不记得奥莉芙顶撞过她。马丁太太是个很难沟通的女人,总是谨言慎行。她说话时总是字斟句酌,似乎深恐不小心说出真心话。”她摇摇头。“我一直没办法知道,她怕说出来的真心话会是什么。”

  隔壁办公室传来敲门声,有个女人探头进来,“巴克夫妇在等你,修女。你可以接见他们了吗?”

  “再等两分钟,贝蒂。”她朝罗莎笑一笑。“真抱歉,我恐怕没能帮上什么忙。奥莉芙在本校就读时有一个朋友,和你我所谓的朋友可能不大一样,只是个和她比较谈得来的女孩。她的夫家姓怀特———泽乐婷·怀特———目前住在武陵村,在本地往北约十里处。如果她愿意和你谈,我相信她能告诉你的一定比我多。她住的那栋房子叫橡树园。”

  罗莎把这些都记在笔记本中。“我怎么总觉得,你好像知道我会来?”

  “我上次去探视奥莉芙时,她把你的信拿给我看了。”

  罗莎站起身,收拾好手提袋与公事包。她若有所思地告诉布里吉修女,“或许到头来,我只能写出一本血腥残暴的作品。”

  “我看不见得。”

  “我也不这么认为。”她在门口停下来。“很高兴见到你。”

  “有空再来找我,”布里吉修女说,“我很想知道你进行得怎么样。”

  罗莎点点头。“这案子是她做的,这一点应该毋庸置疑?”

  “那我就不得而知了,”布里吉修女缓缓地说,“当然,我也有过怀疑。整件事都太令人震惊,很难接受。”她似乎有了结论,“小心点,亲爱的。能确定的一点是,奥莉芙不管说什么,几乎都会撒谎。”

  罗莎把剪报上那位逮捕奥莉芙的警官的名字抄下来,在回伦敦途中,她顺路来到警察局询问。“我想找一位霍克斯里警官,”她问一位年轻的警员,“他在一九八七年时派驻在这个警局。他仍然在这里任职吗?”

  那警员摇摇头,“离职了,一年……一年半前走的。”他把胳膊肘靠在柜台上,带着欣赏的眼光望着她。“我可以取代他吗?”

  她的嘴唇不由自主地绷紧了些,“能不能告诉我他的去向?”

  “没问题。他在温席拉街开了一家餐厅,住在餐厅楼上。”

  “温席拉街怎么走?”

  “这个嘛……”他若有所思地抚摩着下巴,“最简便的方法,就是等半小时我交班后带你去。”

  她笑了出来,“你的女朋友会怎么说?”

  “保证会念叨个没完。她的舌头厉害得像链锯。”他眨眨眼,“如果你不告诉她,我也不会透露。”

  “对不起,帅哥。我老公管我管得很紧。他最痛恨的就是警察和小白脸。”撒个小谎比较容易脱身。

  他笑了笑。“在车站向左转,再往前一里,靠左边那条就是温席拉街。街角有一间已闲置的店面,隔壁就是霍克斯里警官开的餐厅。店名叫‘盗猎人’。”他用铅笔在桌面敲打着,“你打算在他的餐厅用餐?”

  “不,”她说,“纯粹公事。我不打算待太久。”

  他嘉许地点点头,“算你聪明。霍克斯里警官的厨艺实在不怎么样。他还是继续当警察比较好。”

  她要到伦敦,途中一定得经过那家餐厅。她很不情愿地停在餐厅前空荡荡的停车场,走出车外。她已经疲惫不堪了,原本不打算当天就和霍克斯里见面的,而且那位年轻警员的挑逗也令她沮丧,因为她的心已如槁木死灰。

  盗猎人餐厅是栋相当迷人的建筑,就在路旁,前面有座停车场。橡木制的门两旁有外凸的窗户,上头长满了含苞待放的紫藤花。这栋建筑与圣安吉拉女中一样,和邻近的建筑风格格格不入。两侧的商店都已人去楼空,窗户成为广告海报的公告板,两栋建筑遥遥相望,但与中间的餐厅一对照,就显得黯然无光。更糟的是,其中一栋建筑的房主把房子加盖了两层,在餐厅的砖瓦屋顶的烘托下,它脏兮兮的水泥墙壁更是奇丑无比。屋顶的紫藤花显然曾被隔成两块,靠右面的爬藤被右边高耸的建筑挡住了阳光,显得死气沉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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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0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罗莎推开门,走了进去。屋里昏暗荒凉,空无一人,桌子也空置着,她失望地暗暗想着,就像她,像她的生活一样空洞。她原本打算开口问有没有人在,不过想想就打消了这念头。

        这里感觉好宁静,而且她又不急。她蹑手蹑脚走过地板,在角落的吧台旁找凳子坐下。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烹调料理的味道,有蒜头味,令人垂涎,让她想起自己整天都没吃饭。

        她等了许久,没人注意到她的到来,她无意间闯入了别人的宁静中。她打算悄悄离去,就像刚才静静地来,但想想坐着也蛮舒服的,因此她用手托着头,坐了下来。

        沮丧,这个经常与她为伍的老朋友,再次笼罩了她,也再次使她脑中产生了寻短见的念头。终有一天,她会自我了断的,服安眠药或撞车。车子,总是会想用车子。三更半夜,四下无人,置身雨中。只要把方向盘打个转,就可轻易获得解脱。那也算是一报还一报。

        因为满脑子的恨意,她的头疼痛不已。老天,她的日子过得真是一塌糊涂。不知什么人能浇熄她带着毁灭性的怒火,让满心的恶念灰飞烟灭。被艾黎丝说中了吗?她是不是该去看精神科医师?她的不幸遭遇毫无预警地又浮现在脑海中,她的眼泪几欲夺眶而出。

  “噢,混账!”她气得诅咒不已,用手掌抹着眼睛。她在手提袋中翻找着车子钥匙。“混账!混账!全是混账!你死到哪里去了?”

  她用眼角的余光突然发现角落处有个身影移动了一下,于是猛然抬起头来。柜台后面,一个陌生的身影正在擦拭酒杯,望着她。

  她羞愧得满脸通红,把眼光移开。“你在这里多久了?”她气鼓鼓地质问。

  “够久了。”

  她找出夹在笔记本中的钥匙,又瞪了他一眼,“什么意思?”

  他耸耸肩,“就是够久了。”

  “好吧,显然你们还没开始营业,那我走了。”她起身离开凳子。

  “悉听尊便,”他满脸漠然,“我只是想喝一杯。你想走尽管走,要陪我喝一杯也行。我都无所谓。”他转身背对着她,打开一瓶酒的软木塞。她脸上的红潮稍微消退了些。

  “你是霍克斯里警官吗?”

  他把软木塞拿到鼻下,满脸赞赏地嗅了嗅。“我曾经是。如今我只是小老百姓黑尔。”他转过身,把酒倒入两个杯子中。“你找什么?”

  她又打开手提袋,“我的名片不知塞到哪里了。”

  “用说的也一样清楚明白。”他把一杯酒推向她。

  “罗莎琳·蕾伊。”她简明扼要地说,找出名片,摆在吧台的电话旁。

  她在昏暗中打量着他,一时忘了刚才的尴尬。他看起来根本不像个餐厅老板。她想,如果她的理智够清醒的话,这时应该走为上策了。他没刮胡子,身上的衣服又乱又皱,像就这么和衣而眠。他没打领带,衬衫的纽扣有半数脱落了,露出一团黑扎扎的胸毛。他左颊上方一片淤青红肿,使眼睛几乎睁不开,两个鼻孔下方都有干涸的血迹。他举起酒杯,语带讽刺地说:“祝你健康,罗莎琳。欢迎光临盗猎人餐厅。”他语调轻快,有点苏格兰口音,又因为长期住在南部而带点南方腔。

  “不如祝你自己健康吧,”她直言不讳,“你看起来比较需要。”

  “那就祝大家吧。希望我们两人都能克服困扰自身的烦恼。”

  “你看来好像刚被压路机碾过。”

  他抚了抚脸上的淤痕。“虽不中亦不远矣。”他点头表示认同。“那你呢?你又是为什么苦恼?”

  “没事,”她简洁地回答,“我很好。”

  “当然很好。”他黝黑的眼眸亲切地打量了她许久。“你看来像行尸走肉,我是一脚已经踏入棺材了。”他仰头把酒喝光,又倒了一杯,“你找霍克斯里警官有何贵干?”

  她环视着餐厅。“你不是该开始营业了吗?”

  “为什么?”

  她耸耸肩。“让客人上门。”

  “客人,”他漫应了一声,“这个字眼真漂亮。”他怪里怪气地笑了一声,“他们是一种危险的族群,你没听过吗?我最后一次看到客人是三天前的事了,一个五短身材的矮冬瓜,背了个登山背包,到处打听哪里有素食煎蛋卷和低咖啡因咖啡。”他沉默下来。

  “真不景气。”

  “没错。”

  她又坐回凳子上。“不是你的错,”她同情地说,“是经济萧条。每个人日子都不好过。你的左邻右舍看来早都关门大吉了。”她指了指门口。

  他举起手,按下吧台旁的电源开关。壁上的灯亮了起来,使桌上的酒杯平添一丝光彩。她骇异地望着他,他脸颊上的淤伤其实不是最严重的,他耳朵上有个伤口,鲜血正汩汩流出,淌落到脖子上。他似乎浑然不觉。“你刚才说你叫什么名字?”他凝视了她的眼眸一会儿,然后环视着她的身后。

  “罗莎琳·蕾伊。我想我该去叫救护车,”她手足无措地说,“你在流血。”她有股想置身事外的奇怪感觉,这似乎不干她的事。这个人是谁?当然,她不必为他负责。她只是个不相干的路人,无意间碰上他。“我打电话给你太太。”她说。

  他牵动嘴角苦笑。“好啊,有什么不行的?可以让她开怀大笑。她应该还很爱笑。”他伸手拿了条毛巾,按住头部。“别担心,我不会死在你面前的。头破血流看来总是比实际的伤势更恐怖。你很美。‘由东到西从古到今,全印度最美的珠宝就叫罗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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