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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环球网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综合报道】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指出,自《通告》印发之日起,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超过2.1万家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含“电子烟、电子雾化器”,且状态为在业、存续、迁入、迁出的电子烟相关企业。
从地域分布来看,广东省的电子烟相关企业数量最多,近8,400家,约占全国相关企业总量的40%。江苏省和浙江省位居第二三位,相关企业数量均在1,900家左右。另据不完全统计,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我国有近70家电子烟相关企业先后获得过融资。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专业版风险数据显示,我国电子烟相关企业中有361家曾遭到行政处罚,41家有严重违法行为。2020年,电子烟相关企业被执行人信息数量已达341次。
截至11月4日,以工商登记为准,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我国共有超过2,200家电子烟相关企业已经注销或吊销。其中,2020年注销或吊销的企业有600家,约占“死亡”企业总数的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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