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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any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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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8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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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美丽的牙齿,足以同晶莹的贝壳相媲美。
  曾经有个当过教师的人,笔名叫荆歌,
  荆歌曾经写过一本很厚很厚的小说,名叫《漂移》。
  《漂移》中有个女人,叫冉美珠,
  冉美珠,有一口贝壳般美丽的牙齿。
  据说,她每天都要用盐来洗刷牙齿的表面,还要用铁丝剃掉牙齿中的污垢。
  忘了说,冉美珠生活在一个很动乱的时期,那时,只有一个中华民国。
  曾经有人出200块大洋,购买冉美珠的一颗牙。
  漂亮的牙齿,让这个黑瘦的、平凡的女人一开口就会散发出美女才能散发出的光彩。
  冉美珠的丈夫,是一个没手气的赌徒。他似乎就没赢过钱。
  而且他还是一个酒鬼。
  在冉美珠和她的丈夫生活的不多的岁月中,那口贝壳般的牙齿,渐渐离开冉美珠的嘴巴,它们好象厌恶了老环境,也向往起新的生活,于是纷纷跳到了赌桌上、酒瓶里。
  冉美珠的牙越来越少,家里的酒瓶越堆越多,那个赌棍的钱越输越大。
  冉美珠开始沉默寡言。
  冉美珠的牙齿,都背弃了她,现在的她,真的看起来就像一个没有牙齿的老妇。
  其实她才三十几岁。
  赌棍回家了,他今天竟然赢了!看来太阳也可以从西边出来的!他现在看着太阳,就在西边,左右晃动。因为他喝的太多了,他自己也在左右的摇摆。
  世界旋转着,赌棍也跟着旋转,他终于没走进隔壁的寡妇家,他成功的回到了自己的破房子里。
  他看到,妻子像一条细长的丝瓜,摇摇晃晃。
  冉美珠没有摇晃身体。
  是赌棍自己的身体在左右摇摆。
  他像一只肥胖的烤鸭子,浑身冒油,肚子上堆积的脂肪像融化的蜡像一般。
  然后,他看到妻子和他笑了一下。
  这一笑,让他魂飞破散!
  因为,冉美珠的嘴里,明明白白的,有着一口整齐的、耀眼的有些不正常的牙齿!
  冉美珠竟然又长出了牙!
  明天有酒喝了!
  这时,赌棍看到冉美珠以一个奇特的角度躺在了地上。
  妻子的嘴,大大的张着,仿佛让人们看清楚她的牙齿是多么的整齐。
  这口牙,整齐的太不正常了!
  赌棍的手哆嗦着,他倒不是因为害怕,他是因为醉的太厉害了。他去碰触那口牙齿,然后,一只红色的虫子,赫然跃上了他的指尖。
  虫子是圆形的,仔细一看,是血,一滴血,但是这是谁的血呢?是自己的,还是妻子的?
  这口牙,白的渗出惨淡的绿色。
  赌棍怀疑自己看错了。
  牙齿怎么会是绿色呢?
  几片瓷器的碎片,无辜的躺在肮脏的水泥地上。
  他心爱的青瓷大花瓶,不见了!
  这碎片,在他看来,显而易见的来自于他的青瓷大花瓶!
  可是,一只那么大的花瓶,不可能只有这几块碎片。
  然后,他看到了妻子口中的牙,贝壳一般的牙齿,闪着青瓷的光芒。
  血在不断的涌出来,好像下水道里的粪便,一旦被堵塞,就争先恐后、毫不犹豫的冲进原本安静清白的世界!
  血,看来是从冉美珠的肚子里流出来的。
  赌棍又仔细的研究了一下妻子的嘴,那不自然的张开的大嘴,不是血盆大口,但是,那里似乎变成了一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温泉。血在源源不断的供给着。
  青瓷花瓶的瓶颈,有贝壳般整齐的花边。
  这些花边,现在正躺在冉美珠的嘴里。
  剩下的花瓶碎片,现在正躺在冉美珠的胃里。
  “她应该多吃点饭,这样我的花瓶她就没办法吞下去了。”
  这是赌棍的一个想法。
  这是我猜测的赌棍的想法。
  因为他很沮丧,他失去了心爱的青瓷大花瓶。
  然后他第二天照例出现在了赌桌上。
  我的牙,很不幸的,非常不好。
  因此,要经常光顾牙科医院。
  今天,坐在冰冷的等候室里,看着电视上播放无聊的印度连续剧。
  身边,一位老人蹒跚走来。
  他的手里端着一个塑料的托盘,里面盛装着他的苞米般粗糙的坏牙。
  以及贝壳般的假牙。
  那苍白的假牙上,竟也折射出了淡绿的青瓷般的光芒。
  我抬头看着窗外,皑皑白雪中,赫然挺立着几棵老松,枝头上折射出青瓷般的光芒。
  再回首,老人已经不知所踪。
  我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自己置身何处,满眼的,恍惚间,都是那一抹淡淡的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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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贤妻               作者  jinseok

阿二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逛着,不时地抬起手瞄瞄手表,妻子美兰该下班了吧,逛到6点半“准时”回家吃饭。
  阿二和妻子美兰结婚已经十五年了,他们没有孩子。他们在大学里相识,但他们却并非校友。那时候,阿二是中文系的学生。而美兰则在学校食堂打工,在此之前,阿二从没有想过自己会和一个食堂“卖菜的”结为终身的伴侣,但是命运却永远不愿委身于人们的意料之中。
  “嘿,阿二,今天找到灵感了吗?”一个粗犷的声音在阿二的身后响起。
  阿二慢慢的转过身——他似乎永远是那么慢条斯理,看到邻居金虎骑着他那辆28寸的老式自行车,迎了上来。
  噢,忘了告诉大家,阿二是一个作家。其实从严格意义上来说,阿二是一个“尚未成功“”的作家。他从小阴郁的性格似乎注定了他的一生都不会有大起大落,他坚持着自己的梦想,成为一个作家,哪怕全世界的人都读不懂他写的文字,他仍然愿意成为一个作家。于是,他每天在他所生活着的小城里寻找灵感,从二十三岁大学毕业到二十五岁同美兰结婚,直到四十岁的今天,站在小城中心的大街上,他依旧在寻找他的灵感。
  阿二微微上扬了一下嘴角,算是对金虎的回答。然后看着金虎那高大的背影飞驰而去。
  “也许我该为我的邻居写一篇东西。”阿二心里想。他习惯了称他笔下的文章为“东西”,因为他懒的去为他写的文章分类,小说,传记,散文……这些大学里每天接触到的词汇对他来说是陌生的,他只是他自己,他只想写他自己脑子里的“东西”。
  邻居金虎就如这小城里所有忙碌的人一样,在一家电脑公司上班,每天朝九晚五。阿二一直认为,懂电脑的人一定能赚很多的钱。虽然自己对电脑一窍不通,至今仍习惯了用手写稿,但他对懂电脑的人一直有种好感,这种好感来源于他对智慧的崇拜,他喜欢有智慧的人,当然除了他那只有初中文化的妻子——美兰。他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爱上她,他只知道他爱她。
  “金虎有足够的钱买一辆小汽车,”阿二想,他不明白为什么他的邻居还是每日乐此不疲地骑着那辆锈迹斑斑的老爷车。“也许,他家的车库里有一辆小汽车吧,只是他舍不得用。”想到这里阿二笑了,因为他的邻居是个出了名的“小气鬼”。
  阿二又瞧了一眼腕上的手表,六点一刻,该回家了。
阿二的左脚刚跨进大门,妻子美兰就迎面扑了过来,不留余地的在他脸上“吧”地亲了一口:“老公,吃饭了~”阿二习惯性的倒退了一步,差点跌出门外。“这个女人总是用如此‘极端’的方式来表达她的爱意”,阿二心里想。
  事实上,美兰比阿二小五岁,阿二刚刚见到她的时候她还未成年。她初中一毕业,父母就托城里的亲戚把她送进了阿二的学校工作。相对于村里其他的女孩子来说,她似乎是幸运的,因为‘在城里工作’是值得她们和她们的父母拿来炫耀的事。但是阿二心里清楚,美兰内心并不甘愿就这样把她的未来双手贡奉给命运。他甚至认为他们的相识也只是妻子的一个圈套,她想通过他来了解食堂以外的世界,另一个在精神上和物质上都能超越她现实生活的世界,但他就这样心甘情愿地落入了这个圈套。
  阿二换了鞋子,坐在餐桌旁静静地打量着这个他再也熟悉不过的身影。因为没有生过孩子,美兰35岁的身体仍象她15岁他们第一次见面时那样的诱人。不,她的身体在岁月的打磨下散发出了成熟的魅力。她长长的卷发垂到腰际,略施芬黛的脸颊在那恰到好处的五官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动人,饱满的双胸和微翘的臀部将她苗条的身材画出了一道弧线。但是当阿二的眼光落到了妻子的双手的时候,停住了。那双手老了,甚至老于本该属于这个年龄的女性的双手,原本滑细的皮肤上似乎被人用一把微型的小刀划上了道道的细摺子,就象一块极好的真丝围巾却被它的主人拿来包装了仙人掌。
  “她的主人是我。”阿二想到这里,藏在心底最深处的愧疚又浮了上来。因为他的梦想,他一直没有外出工作过。他甚至不知道,他投出去的稿子能否换成花花绿绿的钞票,哪怕只是为这个家添置一个小茶几也好。他很清楚,十五年前的他从没想过生活中面包和水的地位超越了他的梦想和爱情,但是现在,他不得不开始考虑这些了。这个家一直是美兰在支撑着,她换过无数的工作,从学校食堂打菜工开始,她跟着别人卖过菜,去皮鞋厂打过工,在超市里收过钱,在饭店里洗过碗……甚至连阿二自己都记不清妻子倒底换过多少工作,他只知道妻子一直让他过着无忧的生活,每顿饭都保证有新鲜的菜和肉,就象十几年前在学校每天偷偷在他的饭盒里添上一块大排一样。即便如此,美兰还是没忘记她当初对阿二的承诺,她要努力地接近阿二的精神世界,直到有一天,和阿二的精神融为一体。阿二想,或许她已经做到了。在阿二的帮助下,美兰已经在成人大学毕业,如今的她,在一家私人的外贸公司工作,她的努力让所有人忽略了她的过去,除了阿二。
  “在构思你的新作?”美兰笑盈盈的端出刚做的菜,“那也得先填饱肚子再说。”
  阿二深情地看了一眼妻子,说道:“我来帮你。”
  美兰象孩子似地开心的点了点头,把晚筷放到阿二手里:“你放一下晚筷,我去推妈出来。”
想到母亲,阿二的心里就象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是滋味。在他的孩提时代,他从不敢向他的同学提起他的母亲,之所以说是同学而不是朋友或者伙伴,是因为他没有朋友。在他的字典里,有同学,有邻居,有同屋,就是没有朋友。因为他害怕,害怕他一不小心向那些“朋友”透露了他的秘密,一个关于他家族的秘密——他的母亲是一个“神乩”,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驱鬼人,用再通俗一点的话说,就是巫婆。事实上,他的家族从远古以来便一直从事着这所谓的“工作”,阿二一直否认他属于这个家族,因为他是母亲被人强暴后的结果。他们没有告诉他他的父亲是谁,但他却暗自庆幸他不是两个神乩的结晶,虽然这样想对他的母亲是一种不孝。
  阿二之所以会痛恨甚至惧怕这一“职业”,是因为他的童年经历了那个特殊的年代。他的亲人——虽然他不愿承认他属于他们,被挂上“封建迷信”的牌子,被脸上还稚气未脱的穿着绿色军装,手臂上带着红色臂章的人带走了,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他的母亲和他躲在家里唯一的地洞里,看着亲人们被一一带走。他看到母亲的眼泪在无声的流着,他知道他是家族唯一的传人,他们必须得保护他来延续这个家族的神秘事业。幼年的阿二看着母亲的眼泪,心里什么都明白,是的,他什么都明白,对于同龄人来说,他是一个早熟的孩子。他已经习惯了旁人轻蔑,讥讽,嘲笑的眼神,他已经习惯了将一切放在心里,他的幼小的内心承载了太多的秘密,终于,在这一天,他身体里另一半血液觉醒了——他爆发了。
  他猛然跳出地洞,朝着已经远去的绿色人影大叫:“救救我!”那绿色的影子停了下来,阿二看到一双双惊讶的眼睛,有熟悉的和不熟悉的。就这样,阿二加入了那绿色大军,他的命运完全驶向了一个相反的方向。
  原本阿二以为他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他那可怜的老母亲了。虽然直到今天他也不后悔当初的举动,但对于母亲,阿二的心里总是象搁着一块大石头,怎么搬也搬不动。事隔多年,当阿二再次见到母亲的时候,她已经不认识他了,她每天呆呆的望着窗外,自己和自己说话,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当阿二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心里居然有一丝痛,他原本以为他对她早已没有了感情。
  阿二是在老家的房子里见到母亲的,他当年的邻居张素用尽了一切办法,终于联系到了他。张素告诉他,他一直照顾着他的母亲,虽然从出事的那天起她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但是出于道义,他还是收留了他,现在他自己的身体已经病危,不能再照顾她了,希望阿二能好好对她。
  阿二冷笑了一声,屋里的气氛开始冻结。阿二心里藏着另一个秘密,他说了,他什么都知道,是的,年幼的他很清楚,张素就是他的亲生父亲。虽然他们的相爱受到了家族的抵制,但这也不能阻止阿二的出生。这个家族为了他们的所谓的荣辱,上演了一出“母亲被人强暴而产下一子”的好戏。然而,这无疑是自欺欺人,阿二日渐成熟的脸庞象极了年轻时的张素,不用亲子鉴定,都能让人深信他们是父子而不疑。
  张素苍老的脸上掠过了一丝尴尬,或许在儿子面前他永远没有秘密。阿二没有说什么,起身走了,临走前,他说了一句让张素老泪纵横的话:“我会把你们一起接走”。
  阿二至今仍忘不了美兰第一次见到他父母的惊讶的眼神,因为他告诉过她他的父母早已不在了。但是这个聪明的女人马上恢复了原态,并且用极快的速度把这两个家庭新成员安顿的舒舒服服。对于这些,阿二一直心存感激。张素在来到新家的第二个星期就去了,做的很安详。阿二想,也许是他心里的包袱终于放下了吧。人就是这样,紧崩的神经一松,就走了。
  好几年过去了,母亲的病一直没有好转的迹象,阿二也没有带她去治疗,他害怕有一天母亲突然清醒了,又揭开他心里的伤疤。也许这样做他自私了,但是阿二却不想破坏现在的生活,他乐意一直这样生活下去,他要对美兰永远保守这个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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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阿二看着美兰把母亲推出来,坐在她身边开始喂她食物。阿二的心里突然涌出一股冲动,他说:“今天让我来喂她吧。”说这句话的时候,阿二的语气很平静,但他自己知道他的内心正翻腾着波浪。他的思绪飘到了三十多年前,飘到了那个他还不会开口说话的年代。他的母亲,那时还正风华正茂,一口一口地给他喂着饭,满脸洋溢幸福。阿二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记得这些,普通人甚至连他们刚学会说话以后的记忆都没有,他却清楚的记得他是如何从那个温暖潮湿的洞穴里出来,如何接受这世界给他的第一缕阳光,如何清楚的听到他的母亲第一次轻声的呼唤他的名字,是的,他都记得。此时他不得不承认,那个古老的家族带给了他不一般的基因,虽然他拒绝接受。
  美兰有些惊讶,这是她第一次从丈夫口中听到这句话。她似乎看到了婆婆眼里闪烁着泪光,又或许,这只是老人眼晴浑浊的分泌物罢了。
  在外人眼里这个家很完美,事实上,它的确是。除了阿二心里一些沉重的秘密和家庭偶尔要面对的经济负担,不得不说这个家在如今物欲横流是年代是完美的。
  美兰有些忐忑的告诉阿二,下周她要和公司的老总一起出广州参加一个商品交易会,希望得到他的允许。虽然时间已经跨过了21世纪,但这个家却依然保持着上世纪中国家庭的传统和严谨。在阿二眼中,这不是男尊女卑,这是夫妻间的相敬如宾,如果今天换做是他,也会一样请求妻子的允许,这或许是这么多年他们之间的爱情依然鲜活的原因。
  阿二点了点头。虽然他很不喜欢妻子的老板,那个大腹便便的暴发户,在他的生活里除了金钱就没有其他的追求。但阿二也不得不承认,如果没有他的慷慨,他们的小家也许
  难以维持,虽然他每天在努力的写稿,但这年头人们似乎更喜欢新奇甚至变态的东西,极少有人愿意去分享阿二的思想,尽管阿二的内心是如此的丰富。阿二不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要去几天?”阿二喂了老母亲一口饭,慢慢的说。他是个不善言辞的人。
  “来去大概要一个星期,我真的很担心没有我你和妈怎么办。我会准备一个星期的换洗衣服,而且会定一个星期的外卖,希望不会出什么其他的岔子。”美兰的言语里透露着忧虑。
  阿二突然意识到这是美兰第一次出远门,对于她走后他的生活会否一团糟,他心里也没底。他知道,在家里,妻子永远是属于他的,但是在家之外,她应该有自己的世界。
  “没事,我不是小孩子,你放心去吧。”阿二说着开始帮忙收拾碗筷,已经吃完饭的老母亲在轮椅上打起了磕睡。
  “谢谢。你送妈进房间吧,我来洗碗,你的手是用来写作的,不适合做家务。”美兰感激的对丈夫说,她知道丈夫一直都十分理解她,“其实我认为,你应该学习一下电脑,这会对你的写作有很大帮助。”
  阿二没有说话,他知道妻子的话有道理,但是他心里却没有做好接受这个新事物的准备。也许文人就是这样,他们能自如的遨游于自己的思想世界,却害怕接受外来的新事物,对他们来说,这不亚于是一场革命,在还没做好充分的准备前,他们仍会小心翼翼。
  晚上躺在床上,美兰反复的交代阿二如何照顾老母亲和照顾自己。在妻子的絮叨声中,阿二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在梦中的世界里,阿二突然发现身边没有了美兰,他象一个孩子一样手足无措,而美兰那胖得象猪一样的老板在远处大声地嘲笑着他。他寻找着,摸索着,他的心从来没有这么楸起过,他突然后悔自己为什么答应妻子让她离开,她离开后的世界是如此的可怕。
  阿二突然惊醒了,出汗的双手急着去摸索身边的人。还好,妻子还在。阿二在妻子耳边轻声的说:“你出去了要保重身体,警惕你的老板,他不象一个好人。”美兰翻了个身,发出轻微的酣声。“她是单纯的,她的世界里没有坏人,也许我太多虑了,也许我只是不习惯生活里没有了她。”阿二想。
美兰走的那一天,阿二去了车站送她,看着她和那个另人厌恶的老板踏上了火车,阿二的心便空了。他和平时一样开始在这个小城里闲逛着找寻灵感。他不知道下一篇东西该写什么,他好象突然意识到,其实真正的灵感是他的妻子——美兰。还没到六点半,阿二的步子就开始往家赶了,家里还有他的老母亲,他曾经爱过恨过的老母亲,他必须去照顾她。如果她忽然从床上跌落,亦或是一口痰堵住了气管,然后走了,那么美兰会伤心的,阿二呢?或许他也会伤心吧。
  在家门口,阿二又碰到了邻居金虎。今天是星期天,难得的空闲,他正帮着他的妻子晒被子,七岁的儿子在一旁跑来跑去。阿二羡慕的看了一眼他们,是的,他从来没有羡慕过他,但是他今天却从心底羡慕他。“如果美兰在的话,我不会羡慕他,我也会和美兰一起晒被子,然后写一篇叫做是‘周末晒被记’的东西。”阿二想。
  “嘿,阿二,晚上过来和我们一起吃晚饭!”金虎大声的招呼着他,他的妻子则在一旁微笑着。
  阿二楞了一下,他觉得自己听错了,他的小气的邻居请他吃晚饭?
  说邻居金虎小气可并不是街坊间的流言蜚语,阿二亲眼看见过金虎从超市拿了一大堆塑料袋回家,只是为了省垃圾袋的费用。他还亲耳听到过金虎因为他的妻子给了路边的乞丐一元钱而训斥了她一个晚上。听说他从不借钱给朋友,也从不参加任何需要花钱的聚会。这样的一个人,居然今天会请他吃饭?
  邻居似乎看出了他的疑虑,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嫂子给了我们伙食费,让我们好好照顾你和你们家老人,她说你喜欢吃新鲜的东西,外卖你吃不惯。”
  原来如此!阿二浑身一震,是美兰,她永远是那么的贴心,即便是她不在他身边的时候,即便是家里并不宽裕的时候,她仍要给他优越的生活。
  阿二的眼神暗了一下,马上又恢复了生气,一个主意浮上了心头:“不了,我自己做饭,能麻烦你把伙食费还给我吗?”
  金虎的眼神里略过一丝不快,他转过身去继续晒被子,他的妻子有些尴尬,回屋从钱包里拿出一叠钱放到阿二手中:“大哥,嫂子没告诉我们您会做饭啊,您和老太太要是吃的不习惯,就来我家吃饭啊,别客气。”
  她的话还没完全出口,就被小气的邻居一把拽走了:“晒完了,快回家做饭去。”
  对面的门重重的关上了,阿二并没有放在心上。他只是他的邻居,不是他的朋友,他没有朋友,“邻居金虎应该也没有朋友。”他想。
  阿二回家看了一下老母亲,她还是对着窗口,喃喃自语,或许那是驱鬼的咒语吧。阿二没有理会,他已经习惯了听这样的永远听不懂的语言,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此刻,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阿二出了门,来到附近一家书店,买了一本菜谱。书店的老板很奇怪,因为他知道他是一个作家,一个无名作家,一个作家有一天突然看起了菜谱,那在外人看来是异常奇怪的事。阿二不理会,又径直来到市场,买了一大堆的菜和肉,就象美兰平时一样。
  是的,这就是阿二的主意,他要学会做饭,等美兰回来,他要给她做一顿美味的晚餐,并且,每天给她准备可口的食物,就象这十五年来她每天对他做的一样。
  回到家,阿二才发现,这些年来他是多么的幸福。这些他看着非常古怪的电器,任他怎么摆弄也不听使唤。他似乎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第一次接触到凡间的高科技,头痛不已。当年他逃出老家以后不久,就被城里一对老教师夫妇收养,他们的生活虽然清贫,对阿二却是百般宠爱,就象如今的美兰对他一样。可惜他们没有等到阿二结婚的那一天就离开了他,对于他们,他的内心只有感激。
  当阿二终于学会摆弄煤气灶以后,他开始着手准备食物。他照着菜谱按部就班,尽管这中间他割破了手指,打烂了几个盘子,但最终,他做的第一道菜出炉了。他先是喂老母亲吃完了饭,接着自己慢慢品尝自己的杰作。“明天我可以做的更好”,阿二想,“美兰看到这个会高兴的。”
  晚上,阿二第一次洗了碗和盘子,听着盘子叮叮当当的唱歌,阿二的心情忽然开朗起来。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阿二已经不记得上次有这种感觉是什么时候。 “应该是和美兰结婚的时候吧,那时候的她光彩照人,她悄悄的对我承诺一定会有一天走进我的精神世界,和我融为一体,我想她已经做到了。”阿二忽然感觉到幸福,是的,他一直是幸福的,只是他不知道。
  “你很幸福,好好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吧。”一个苍老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惊的阿二手一抖,洗了一半的盘子跌落在地,提前完成了它的使命,变成了碎片,五颜六色的肥皂泡在阿二的身前飞舞。
阿二慢慢的转过身去——是的,他总是那么慢条斯理,即便在他内心怀着巨大恐惧的时候,他看到他的老母亲端坐在轮椅上,眼光犀利地看着他。“为什么是犀利?”阿二想。可能是他看惯了母亲涣散的眼神,永远不会有焦点的眼神,而现在她眼神的焦点是她的儿子——阿二。阿二下意识的揉了揉眼睛,等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老母亲依然如故的瘫坐着,嘴里咕囔着,阿二走近看了看她的眼神,没错,她的眼神依旧是涣散的!一种不详的预感传遍了阿二的全身,他放下手中的东西,拿起了电话。
  “老公,我正要给你打电话呢,我们真是心有灵犀啊~”电话那头传来妻子那熟悉而又温暖的声音。
  阿二的心头一松,和美兰寒喧了几句。他告诉美兰他和老母亲在邻居家吃的晚饭,他还说,邻居金虎老婆的妻子做的菜不及美兰的十分之一,把美兰逗的咯咯笑,说他怎么也会耍起幽默了,是不是认识了别的女孩子。就象所有甜蜜的夫妻一样,当两人分居两地的时候,电话和电脑就成了最好的通讯工具,而对于阿二来说,无论是何种方式,只要让他知道他的美兰好好的,就是他最高兴的事。
  是的,他的美兰,这是阿二第一次在心里这么称呼他的妻子。以前,每当妻子对他撒娇亦或是用她固有的“极端”的方式向他示爱的时候,他总会不浪漫的想,是不是最近看了什么奇怪的爱情小说,又或是受了哪个奇怪的女同事的影响。而今天,当他自己想强烈的表达他对妻子的爱的时候,他才明白,爱情在时光的冲洗下慢慢变成了亲情,埋藏在心灵的最深处。我们需要不时的把他拿出来,告诉自己我们对爱人的感情,而不是一直深埋着。阿二很庆幸他明白这一点还不是太晚,等他的美兰回来的时候,他也要以他的“极端”的方式告诉她他的爱。
  美兰在电话里告诉阿二,这次的交易会很顺利,他们谈成了几笔大单子,可以提前2天回家了。阿二尽力掩饰着内心的喜悦,在妻子的眼中,他是稳重的,不善言辞的,甚至有时候有些木讷的。他开始想象着当妻子回来看到他做的一桌丰盛的晚餐的时候,会是怎么样的场景。他的心中非常期待。
  阿二挂了电话,内心还沉浸在爱情的喜悦中,直到他看见了他的老母亲。刚才那个声音又回响在他的脑海中,他看着眼前毫无反映的母亲,强迫自己去相信刚才只是一个幻觉。他告诉自己,他是一个唯物论者,尽管他的骨子里流淌着古老而又神秘的血液。
  这几天小城的人都在议论,那个平时整天逛街寻找灵感的作家怎么消失了。一些好事的中年妇女甚至天花乱坠地谣传作家和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私奔了,趁他老婆出差的时候。因为他们觉得,文人是那么琢磨不透,他们清高自傲,情感丰富,也许这个结局更适合他们对作家的想象。邻居金虎也不时好奇的窥视阿二家的窗户,怎奈阿二不想别人知道他的秘密,把窗帘拉的严严实实的,只是偶尔能听见做饭炒菜的声音。
  阿二感觉这几天的突击训练成果还不错,至少他学会了做四个菜,一个汤,可以凑成一顿晚饭。他的老母亲一如既往的瘫坐着,只是偶尔他会发现她的眼神突然变的犀利,而后马上恢复了常态。他始终认为这是他的错觉,毕竟,眼神这种东西,你认为他想表达什么意思他就会表达出什么意思。
  今天晚上美兰就要回来了,阿二的心扑扑的跳着,他努力的做完了四菜一汤,尽可能的把他们做的最美味,然后躺在沙发上,静静的等着他的美兰回来。
  这五天,他没有创作,因为他找到了比创作更吸引他的东西,那就是如何表达他对妻子的爱。十五年,这十五年他都没有对妻子说过他的内心是多么的爱她,今天晚上,做好一切的准备,他要告诉她她内心的感受,他还要告诉她,他要为她写一本书,名字就叫做《贤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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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阿二很后悔为什么他在沙发上睡着了,以至于美兰回家都没有去迎接她。他只知道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了美兰泪流满面的动人的脸。“她一定是感动了。”阿二想。“我的美兰……”阿二深情地看着美兰,缓缓拉起她的手,但是他并没有起身,他想就这样看着她,他的妻子,他的美兰。
  “什么?你是在跟我说话?”美兰似乎有些不知所措,她那闪着泪光的大眼睛努力地眨了几下。
  “是的,我的美兰,这十五年来我一直忽略了我对你的爱。我把你当作我的妻子,仅仅是妻子,仅仅是亲人,我习惯了你的照顾,就象我习惯了我的养父母的照顾一样。但是当我身边没有你的时候,我才知道,你不仅仅是我的妻子,也是我这一悲子最爱的人。”阿二动情地说。
  美兰的身子微微颤抖着,过了好久,她终于失声哭了起来:“老公,你一定无法理解我现在的心情。我是多么高兴我们又在一起,请你永远不要离开我,好吗?”
  阿二觉得美兰的这句话有些怪怪的,但看到泣不成声的美兰,他有些自责起来,也许他不应该说这些,也许他应该把他对美兰的爱都写进书里,让她永远的回味。
  “我的美兰,我已经决定从明天开始要写一本属于你的书,是的,是书,不是“东西”,我一定会让它出版,让全世界的人知道我对你的爱。”
  阿二说到做到,第二天他就开始着手写这本书,但是美兰却说,她希望这本书是电子稿,因为阿二能学会用电脑是美兰一直的心愿。这一次,阿二欣然地接受了美兰的建议,不仅是美兰,甚至连他自己也很惊讶他的变化。“也许是爱,让我做好了改革的准备。”阿二对他的美兰说。
  阿二花了很长的时间学习用电脑打字,美兰也特意请假寸步不离的陪着他,这本书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阿二有预感,这一次他一定会成功的。
  阿二发现他的老母亲还是不时的用犀利的眼神凝视着他。“也许她快走了”他想。创作永远是阿二最愿意和最快乐的时光。他也不知道他花了多少时间完成了这本书,有时候他甚至想,他愿意用一生的时间来写这本书,仅仅是为了美兰。他突然意识到美兰已经很久没有去工作了,她每天陪着他,帮他校对,照顾他和老母亲的生活。他并没有问美兰家里的财政情况,因为他知道他的美兰会把一切都打点好,他还知道他很快就要成功了。
  当阿二的书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他看到美兰的眼神里有一丝复杂的情绪,“那是什么?”阿二问自己。
  这天晚上,阿二亲自下厨,一家三口围坐在餐桌前,享受这最后的晚餐。
  为什么,我说这是最后的晚餐?因为阿二的老母亲说了一句话,她说:“阿二,我们该走了。”阿二又一次惊得把碗掉在了地上,只是这一次,他没有听到碗撞击地板破碎的声音。美兰开始哭了起来,阿二有些摸不着头脑。他说:“妈,是你在说话吗?”
  “是的,阿二,我们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了,就在你准备迎接美兰回家的那天,你忘记关煤气,我们都已经是古人了。”
  “这……这怎么可能?”阿二依然坚持自己是唯物论者,哪怕有一天有人告诉他,他是一只鬼:“那么美兰……”
  “是妈用法术让你们的灵魂停留在了这一时间和空间,因为你爱的意志太强烈了,所以她决定让你写完这本书再带你走……”美兰已经说不出话来。
  阿二忽然变成了一个旁观者,看着一出自己主演的电影,幽灵电影。他看着自己的身体慢慢的消失在空气里,美兰的声音慢慢远去:“我会永远爱你,无论你在哪里。”
  
  数月后,一本名为《贤妻》的书在市场上热卖起来,小镇的人们是如此的惊讶,他们不知道这个每天在街上寻找灵感的小作家竟然能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完成了如此一本巨著,那些好事的妇女低估了他的能力。邻居金虎终于不再小气,他逢人便说:“我当时应该留他在我家吃饭,免费的。他是一个很伟大的人,以前我太不了解他。”只有美兰知道这本书的秘密,她终于走进了丈夫的精神世界,和他融为一体,每当她想念丈夫的时候,她就会翻开这本书,看着书上她纂写的序:
  
  爱情,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褪色
  它的一部分化成亲情一起融入彼此的生命
  另一部分深藏在心里
  不要吝啬爱情
  请随时随地告诉他
  我会永远爱你,无论你在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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