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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享受人生

《冷月暗香魂--杜十娘》--作者:玻璃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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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19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最终能垂饵江中钓大鳖

呀,好多的人。

    警车成堆,警灯闪闪,警察个个荷枪实弹,把一幢建筑围了个严严实实,密不透风。

    怎么了?如此严阵以待。

    随那道士落地,站着,遥遥相看。

    那警灯四处乱耀,犹如鬼差来抓野鬼一般,红目威风,正义凛凛。

    有人拿着喇叭在喊,里面的人,不要冲动,不要伤害人质,有什么请求说出来,我们正在和上级协商,看能不能答应了你们的条件......

    呀,是遇春。

    他高高大大的站在那里,声音随风飘来,这只鬼听的白骨里一节是喜,一节是酸,节酸节喜,百感交集。

    又相见了,遇春,杜十娘看到了你。

    人人在后,独他在前。他,这是做什么呢?

    废话少说!我们已经说过多遍:一,要求释放孙富,二,派一架直升机来。办不到这两件,我们立马就把这臭官毙了!

    咦,这声音我亦熟悉,是那孙宝儿的刘叔叔。鬼眼遥看,玻璃窗后,他拿着一柄黑色的枪,直抵着一个肥头肥脑的脑壳。

    ——呀,这脑壳我也见过,不是孙宝儿录象带上的那个高官的脑壳么?

    怎么,王队把他们逼的急了,才走了这样的一招险着,要拼个鱼死网破?

    果然,马上就听到王队在布置下属去监狱带孙富了。

    那道士拂尘一扬,在这只鬼的耳边三言两语的解释完了。这只鬼这才晓得,自从我去拍什么电影,警察局的人从那送刀片的人查起,顺藤摸瓜,摸了两月有余,终于摸到了这伙人的根蒂,查到了落脚之所。本来想今晚一网打尽,中途却意外突起,孙富的手下骗那个政府要员,说让他来取录象带云云,结果一去,成了人质。

    呀,没有骗的,我想了起来。

    我这只鬼去忙的拍电影,忘了孙宝儿留下的另一盘录象带了。可见是那录象带碾转到了刘叔叔的手中,刘叔叔看了,恼这官爷出力不逮,便要挟他来,却刚好碰上王队他们清剿,两相凑巧,那猪脑油肠的官爷就变成了蛇口的老鼠,虎边的牛羊,顺手的人质,赌博的筹码。

    ——最后押了一宝!

    头顶声音轰鸣,一架怪物嗡嗡地飞来,如巨型蜻蜓,转了一圈,收敛翼翅,泊在了楼顶。而地面也一辆警车直开过来,“呜嘟、呜嘟……”,无渡无渡。

    谁也不得渡!

    ——一阵骚乱,孙富带到。

    只见他仍是高额方颐,不怒自威,牢狱并不能令他的威风消减半点。

    刹那,戒备森严,连空气也注了铅,把夜色凝冻成团、成球,迟缓,笨重,血腥暗涌,一如鬼门关前。只见大量的警察蚁群一般,静静悄悄,分了数列,前后左右,方方面面,悄悄增援。

    天,缓兵之策。

    孙富今晚注定是鱼饵,与那猪脑肥肠的高官一样,被钓在鱼杆,看谁最终能垂饵江中钓大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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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19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离了妓院,玩个尽兴

王队为显诚意,亲自把孙富的手铐打开,押着他,站在前面,和遇春同一水平线。喊话,里面的人听着,你们要的人带来了,直升机已经停在楼顶,请你们......

    刘力,不要管我,快带弟兄们押着人质上飞机。孙富爆喊一声,平地起雷,端地突然有力。

    咦,他真的为了义气,不顾性命,要舍身护了他的兄弟?

    不许胡说!那王队显是没意料到孙富此举,立马抽了枪,抵在孙富的脑际。

    孙富理也不理,却猛得转头后望,狮子回首,他要看什么呢?

    目光如炬,照过了人群,照过了暗夜,丝丝缕缕,直抵杜十娘的立足地——他在找她,凭着直觉,他知道她在,即使只有一张人皮,他也能够感知,那是只是他的宝儿。

    最后一次,他要看看他的女儿,他把她从小养大,他爱她,为了她的母亲,为了她自己,而现在他就要死了,他死之后,谁来照顾她呢?

    舍不得就此离去。

    这只鬼被他的眼光牵引,缓缓走了过去,一步一步,一步一步的走了过去,不,不,不要死,宝儿爱你!

    宝儿,千万不要过来!!

    两个男人的声音,两扇盾牌一样喊出,要把孙宝儿护起。一个是遇春,一个是孙富。那声音里,是焦,是急,是惧,是爱,是怕,是珍惜。

    鬼门关,是非地,不要来,来了会牵起千均一发,血泊满地。

    眼前迷迷糊糊,人群远离。只见柳遇春丢了喇叭,和六百年的缘分竞争似的,比速度,跑距离,大踏步,要把我抱住,鞠起,藏在怀里,铜墙铁壁的围着护着,不要别人伤了,害了。孙富在王队的手里挣扎,他不怕那枪,那怕他的脑仁白糊糊一团泄地,他也不要她的女儿出任何问题。

    而那王队,满眼惊喜。现在,多一个孙宝儿搅局,他的胜算便多了几分,孙宝儿来的真是太是时候了呢!

    及时雨!

    而杜十娘的艳皮与白骨,皆处于迷离。

    摇摇晃晃,六百年距离。目光为饵,时空为勾,杜十娘转眼回至六百年前那燕京城,烟花地。只见客舍青青,柳色新新,酒旗招招,一脸着面纱的男子坐在酒楼,四周几个家奴,惟命是从,垂手而立,而他八面威风,不言不语。

    等什么人,如此静寂?

    楼梯一阵乱响,奏了步点,踏了喜庆,上来一个人,跪地,孙少爷,你要送的软烟罗,已经送到了杜十娘手里。

    那好。我要和杜十娘玩个游戏,让她拥有这个谜面,而谜底等我再见到她,给她揭起。那男子说完,面纱下的脸,隐隐一笑,刀疤歪曲,却是狰狞得意。

    笑完,大喊一声,赏钱。

    那家奴听令,随了主人,出手狂绰,白晃晃五十两白银,一锭一锭的抛进那送货人的怀里。

    付完酬金,这男子转身下楼,边下边道,现在我们就回徽洲运盐。语气中不无忧伤烦闷。

    少爷,那,那小叫化追还不追?一个家奴问道。

    那男子反手一掌,拍在那家奴的脸上,叱骂道,问地丢人,既然答应了杜十娘放人,怎么可以出尔反尔,失信于人?

    可,可是少爷的脸......那家奴退后一步,低声嘀咕。

    我的脸?哼,大不了多运几趟盐,到印度再买两只金蟾蜍回来还不成?

    少爷,那金蟾蜍在印度也是千年一遇的宝物......

    休得罗唣!有一必有二,我会想办法买来的。那男子说道,显是自己也知此宝极不好找,不过是自欺欺人,于是声浮气燥,骂那家奴泄愤。说完带着一干人,速速地下楼,离开京城。

    忽而又见那小叫花,他初初有钱,离了妓院,玩个尽兴,过了两日才想起杜十娘要他把那金蟾蜍还了主人。于是找到那帮人寄住的酒楼,店家却说那帮人早就离了京城。

    好在他知那男子是徽洲盐商,于是他携了金蟾蜍,一路好生喂养,且当旅游。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又年少顽皮,游山玩水,如此二载,才到了徽洲。一到徽洲,可可巧遇,他一进酒楼就看到那刀疤脸。只见他面不遮纱,面目仍然狰狞,好似一到故地,他就有权强迫此间的山山水水,乡乡亲亲,直面他的丑陋面目。

    真真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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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19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索了妓女杜十娘的命

小叫化两年已长,又换了衣裳,那一帮人早就认不出来他是谁。但他犹记那日追赶,九死一生的状况,实不敢现了真身,让他们认了出来,讨这地头蛇爆打一顿。于是乘人不备,偷偷地把那对金蟾蜍从怀里掏出,扔在那帮人身后。说来奇怪,不知是他一路养出了感情,还是怎地,其中一只一到地面,就箭般射回,入了他怀,紧紧贴他肌肤,拔不下来。弄得他满头大汗,犹无法从皮肤上剥了下来。

    怪。

    它的命数在六百年后等待。

    而另一只早呱呱一叫,跳至那刀疤脸的面前。众人大喜,家奴把它捉住,送入酒楼的厨房,不一会儿就熬了那蟾蜍抱月的汤,刚刚端来,不待饮了,那蟾蜍就自跃入刀疤脸男子的口。只见那男子脸上一阵紊乱,扭曲,挣扎,溶化,模糊一团,成了混沌天地,魔鬼一般,众人一时看得呆了。

    ——呀,女娲补天,也不过如此混乱。

    但只是刹那,那张脸片刻雨过天晴,风清云朗,还了本来面目。

    少爷,少爷,你好了,你好了......

    四处欢声一片。

    哈,本少爷现在可以去找那杜十娘!走,押盐进京......

    一片喜乐年华!

    他好了,杜十娘这只鬼却在迷糊里踉踉跄跄,皮骨皆呆了半边。

    他,他,他不正是那在瓜洲古渡,只闻一歌,只见一只葱手,就要花大价钱,闹大场面,吹吹打打,热热闹闹,要从李甲的手里买走杜十娘的索命使者——徽洲盐商孙富吗?!

    原来,一切天定。

    原来,他对杜十娘的情欲,注定是花落水流红,一场直奔死地的花冢。情欲过深,已由柔成钢,片片磨成刀刃,过了,错了,误了,堪堪的跑来索了妓女杜十娘的命!

    你是谁?你干过什么事?在一九七四年?

    一迭三问的审判,绝望与惊喜的嘶喊,声声从生命的低层发出,却阴森一如野兽,咆哮着,嗜血的,要吃了人肉,咬碎,一节节,一寸寸,咬成了末,嚼成了皮。

    我这只鬼被这声音唤回,呀,什么时候,孙富与王队的局面发生了如此戏剧性的颠倒?

    人生如戏。

    可是刚刚孙富挣扎,王队又顾及里面高官的性命,而不敢伤及他,才造成这般尴尬局面,被动人生?

    只见孙富一手擒着王队的衣领,一手指着他胸前的一个印记,咬牙切齿的相问,眼里尽是寻获猎物的兽的惊喜。而那王队,一手拿枪抵着孙富的腰,另一手却急惶惶忙着要掩了衣。难道是怕春色泄尽?

    哈,他一个枯燥的中年男人,有什么春色可泄,要这般掩藏得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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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19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欲盖弥彰,却欲罢不能

欲盖弥彰,却欲罢不能!

    掩不住,藏不了。他那制服让孙富从肩头撕开了,如瓜破皮,生生的开了道口子,瓤里瓤外,清清楚楚。他裸露了肩膀,裸露了胸怀,也裸露了一片白茫茫的身子,更裸露了个大证据,大秘密。

    ——呀,踏破鞋底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他的胸前没有乳头,一个没有乳头的男子!!孙富的手指正判官般指着那里,不肯休了。

    铁的证据!

    是,他,凌,辱,了,方小眉!

    这只鬼躲过了迎面阻挡的遇春,从他腋下飘然而过。红,污脏的红,死,屈辱的死,可怜的方小眉。让这只鬼为你复仇如何?

    用了鬼力,把他手里的枪一下夺了过来,呀,也直抵他额,只一下,只需一下,就可以令他脑浆崩碎,肝脑涂地。

    不!不要!宝儿!

    两个男人在喊,是孙富,是遇春,都是担忧,阻碍,却内容不一。

    而那臭道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隐了形,附了身般在我耳边说,杜十娘,不可造次。人世的事,让他们自己了罢!

    你不能!让,爸......爸爸来!孙富拎紧那王队,肩膀一撞,把我这只鬼撞到一边。枪“铛”的一声落地了。

    是的!只要穿了孙宝儿的人皮,这只鬼就杀他不得,他是她的亲生父亲呵!

    曾经,她的血里,流着他的血液,虽然那血液是未曾许可,用强盗的行径给予的。

    王队看着孙富,威吓着,还不知是威吓他自己,你,你,你这样会死无葬身之地!

    我不要什么葬身之地!告诉我,一九七四年秋天,你干过什么?孙富双手颤抖,他的小眉,他可爱的小眉,他花般的小眉,叫他富哥哥的小眉,就毁在这个男人的手里!

    青春,生命,爱情,就这样生生的夭折。

    血!苍蝇!蚂蚁!她,初生的婴儿般呆在血泊。

    永,生,难,忘,不,了。

    他最最爱的,在他的对面,被打、被殴,而他居然救不得。

    怎生一个恨字了得!

    一九七四?

    王队怎么会忘了?他希望他忘了,可夜深人静,那女子模糊不清的脸,时时刻刻来找他。他脸色苍白,白到血一下都逃至心脏,绻缩着、潜逃着、卑微的、可耻的,永压不出。

    为什么?为什么有人还记得那一年,那是他一生的耻辱,他自己送给自己的耻辱。为了这,他一直不敢在公共澡堂洗澡。为了一时的欲望,一时的青春冲动,他付出了多年的潜藏的灵魂忏悔和烤问。

    以为可以欺骗自身,以为可以就此潜逃,想不到这么多年后他的人犯却来把他审问。

    难道黑白颠倒了么?

    那个年月,上山下乡,他的青春贫穷而饥饿。女人们都是短头发,灰脸色,千遍一律。

    而那一年的秋天,他回城探亲,偶然露过一个小院的门口歇歇,朝门缝瞧去,却看见了一个年轻的女子。月光如水,她梳理头发,抖了一肩的月色。发丝遮脸,根根生了无形的触角,从院子里藤萝般生长出来,穿过门缝,悄悄的、快速的,把他的身体缠绕,他走不了。他身体里的兽让那些发丝撩拨醒了。关押了那么久的青春的兽,呲呀裂嘴,不可一世,支配着他,伸出了手,敲了门了。

    那女子在夜色里一蹦一跳的近,身材曼妙,如他的心,起伏不定,被魔鬼收买,成了一匹野兽,惴惴、不安,而又兴奋。

    富哥哥,你又回来干什么啊?

    好甜美的声音。更勾人魂魄。

    呀,是,个,真,正,的——女人!

    他被大火焚身,他身体里的兽在嘶喊,它要。

    他装做他是。箭在弦上,不由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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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19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恨青春!他恨欲望!

一打开门,原始的兽俘了他,而他掳了她,凭着男性的本质,他起先捂住她的嘴,拉进了屋子。后来顾不得,兽一般地凌辱她,她叫,她喊,奇怪,没有人来,他更放肆了。他甚至没有看清楚她的脸,她发丝淋乱,一根根覆在脸上,似乎仇恨百结故意不要他看清了的。最后她胡乱的,狠狠的,绝望的逮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却是他的乳头。疼痛钻心,他顾不得再快活一次,他打昏她,可她不放,她生生的把那乳头咬了下来,给他的一生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罪证。

    自此,他不敢,永不敢,永远不敢面对自己的身体。它,有罪恶,被人私刑烙了印了!

    他恨青春!他恨欲望!他恨所有长的好的狐狸精!是他们勾引男人。是她们,都是她们。

    女人,谁,谁,谁令她们长得那么好?

    因为这件事,他是返回扬州最迟的知青,他怕,怕人知道他的无耻。直至打探了无数次,他,确定这事无疾而终,他才回来,从一个小警员慢慢混起,慢慢有后辈尊敬的称呼他,王队,王队......

    从此,重新来过。

    旧日是只是一个无耻的噩梦罢了。

    只是个噩梦吧了,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在王队和孙富两厢心理较量的当儿,遇春眼疾手快,忙忙捡起了那枪,怕孙宝儿再生事了。

    突然,那王队横臂一伸,从遇春手里把枪夺过。

    不,他不要被这个人审问,这个倒卖古董的犯罪分子。他,有什么权利审问他的?一辈子,他面目清白的示人,现在却要被生生剥下面具来,那太恐怖了!

    他不要!

    他的枪一转,食指一扣,千分之一秒,直指孙富的胸腔。

    “砰”。

    不!

    这只鬼揉身挤进,皮疼欲裂,刹那沧海桑田。一寸肌肤,似乎成了一片碎裂的稻田,在半空上飘飘扬扬,漫天洒了。

    呀,它是为孙富,疼了。

    爸爸!不要死!

    但已经迟了,枪比鬼快,它准确无误的穿过孙富的心脏。春暖花开,面朝大海,孙富居然笑了,笑得很美,男性的美,大厦倾倒的美,很久了,他等着这一天了......

    楼房里一阵撕心裂肺的叫喊,富哥——

    然后“砰”的一声,他们把那高官毙了!

    他看着王队,看着他,缓缓的,一切解脱的说道,宝儿是你亲生女儿,我死后,不要为难她了!

    这个时候,这个时候他还不放心她,他把她交代给他,他不杀他,为只为的是,他是她的亲爸爸,他死后,他,不会再为难她吧?

    而后他转过脸来看我,看着孙宝儿,胸前血洇了出来,缓慢的洇,开成了一朵大理的茶花,花瓣翻卷,层层叠叠,越洇越大,洇过了一生,洇过了六百年,眼光转至极端的温柔。平安的世啊,安良的世啊,赐富给她,宝儿,好好活着,爸爸......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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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19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此错过真爱一场!

不!

    一缕魂魄冉冉升起,杜十娘这只鬼伸出双手去抓。抓不住啊,抓不住。

    呀,他的时辰到了,这人世,他把心放下,再也不愿多呆一分一秒,浪费那时光。

    那王队看着我,他不相信,他不相信他有过一个这样的女儿,他一直讨厌她。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了什么,那么那么讨厌她。

    原来,她的存在,一直是他罪恶存在的活生生的证据啊!

    而她,居然由刚刚他亲手杀了的那个可恶的犯罪分子养大!

    “砰”的一声,他想不明白,他也不愿意想了明白。几十年了,无人时刻的忏悔,令他百般煎熬,万般惊颤,一只漏网的鱼儿一般。他受够了,不要熬了,这人世,他自己把自己结果在枪下。

    自杀谢世。

    王队,王队......

    警察一片莫名惊诧。

    或者,他也是个好的下属,好的上司,在他们的眼中,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一丝不苟......

    谁,没有不为人知的秘密?那个晚上,年轻的他,他的身体,他的灵魂,突然那么想那么想喝上一杯鹤顶红。

    他没有想到这毒汁延绵了二十多年时光,还不放过他。

    我茫然地抱着孙富,柳遇春扶住了王队。血,大量的血,从两个人的肉体流了出来,如同决堤的红色的河。

    遇春在喊,救护车!救护车......

    来不及了。

    肉体一直没有学会等待,它们那么仓促。

    而楼里,有子弹射出。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横扫一切的。他们疯了,要遇佛杀佛,遇魔戮魔。

    两边开了火了。

    枪林弹雨。死亡迫在眉,迫在睫,迫在所有在场的人,死神呼啸着而来,我看见了鬼差,那隐隐幢幢,一团团黑影,近了,近了。

    这次,他们可是带走孙富和王队,连杜十娘也要带走的?

    而遇春忙忙丢下王队,焦灼地唤了声,宝儿......便生死不顾的向我面前跃来,那么快,那么快,一堵速建的高大的爱的墙垣,要用肉身挡了死亡,把她留在这人世间的。

    他爱她!

    爱她,他才肯,以他的死,换她的生!

    孙宝儿,你这张人皮,从此,可以,瞑目!

    不,遇春不可以死的!

    杜十娘是一只鬼,早就死过了,还怕什么?于是以鬼之速度,晃他面前,手掌闪电般拍出,使了阴风,拼了全力,想把那子弹逼迫,回落。

    为了遇春,杀,杀出一条生路来。

    我是爱他的!

    但,我,错,了!

    那铁硬的武器,我估计错了它的力量。我是一只鬼,只披了一张人皮而已。而它以刻不容缓的速度,丝毫不减,不等片刻,穿过了这只鬼的掌心,穿过了那美丽的人皮,快速,无阻,洞穿一切,毫不犹豫的射,射,射......进了遇春的身子。

    它嗜血,它专一,它不会变心,它爱上了谁,它就以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方式,最快的饥渴,喝他的血,饮他体内的江河,从而要定他了!

    血,血,从他的身体里溢出。

    红色喷了出来,那么艳,那么艳,一下喷过了六百年时光!六百年的时光都是一束红色的烟花,漫天而来,兜头罩下。

    遇春,遇春,遇春......

    白骨疼到不知到疼是何物地喊着,摇他,晃他,唤回他,他还有当下的世啊......

    他剑眉、星目、红唇、肤微黑,身形高大,头戴方巾的站在妓院的楼下,抬首去看着杜十娘,而杜十娘把窗户轻轻的合上,拧着纤腰,转身,下楼——

    只是刹那。

    从此错过真爱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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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19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杜十娘的鬼魂哀哭

一错,错了六百年啊!

    血滴纷纷,而他,落花人独立。

    白骨疼至极处,一节节地碎掉,一节节地没了自我。

    “哗啦”,人皮萎地,花瓣凋落,支撑了六百年的白骨,因爱,因他,一下倾城的塌陷,无法再来直立。

    我,是,一堆,白骨。

    痛得节节碎了。

    那血肉之躯慢慢倒了下来,倒了下来,倒了下来,山要塌吗?地要震吗?火山在那儿开了口,把生命的岩浆,喷,喷,喷个不休不止,直至寂寞无言方罢。

    他看着我,打量着我,看着这只鬼人皮缓缓脱落,刹那成了一堆白骨。惟有骨上一缕魂儿飘出,皮上一缕魄儿升起。两两相合。

    他的双眼里没有恐惧,没有害怕,而是好奇,是喜悦,是解脱,是爱,是了然于胸的秘密,他也笑了,笑得那么幸福,伸出手来要拉住这魂魄,三生三世,不肯放掉,渴望的、焦急的,他说,终于可以和你在一起了,我早晓得!

    他,晓得什么?

    天,那晚,我从警察局回来,他可是看了孙宝儿留下的录象带,可是看过衣柜里的人皮衣裳了?

    一直,他都晓得,因爱,而不揭穿这只鬼罢了!

    而那道长,他隐了形,在半空立着,把话声声地传给杜十娘,杜十娘,你因怨气太盛,死后魂魄生生分离,而你自己也不晓得。鬼差不抓你,那是因为你的六魄已转世投胎,七魂却依旧附在白骨上,怨气冲天不肯离去罢了。现在好了,那孙宝儿就是你历代转世的魄,终于与你的魂儿会合。你该悟了,转世去吧,再来一生若何?

    我那魂魄却顾不得听了,只看见有一团影,要出柳遇春的肉体里分离出来,慢慢的,却毫不犹豫,毫不动摇。他的魂魄挣扎,肉体却生出无数的手,拉着,扯着,拽着,它爱他啊,它贪恋这世,它贪恋这繁华,它不肯让他出来,它要囚禁住他,它要他活着!

    呀,他命不该绝,此生还有素素来爱他的。他要跟了我来,怎么可以?时辰不到,他离开不得!

    不要!

    道长,道长,快救救遇春啊,求求你了......杜十娘的鬼魂哀哭。

    那道长飘然而来,拂尘飞起,根根成了良药,要封了他的脉,止了他的血。

    而他不肯,魂魄把那拂尘急急推着,和泪大声责问,道长,你难道忍心看着我和杜媺再错过六百年么?

    是呵,再六百年,我,他,在那里流离失所?

    错不起了。

    花开堪折直需折!

    ——可是折不得!时间不许,空间不让,爱,漂泊到那里,才能最适合的时空相遇了?

    媺,媺,宝儿......他哀伤地唤着,手指紧紧地扣着这只鬼的魂魄不放脱。

    他,不愿意再等六百年了。

    鬼差来了,他们不要他,道士也不要他,而杜十娘已然魂魄两两相合,不再独自飘荡,难道留他一个人做一只野鬼么?

    不!

    杜十娘做过,知道其中的无聊寂寞。

    遇春,我要你好好地活着。

    而他不肯,紧紧地拉着十娘的魂魄,要出那肉体的钵。十娘推开了他,松开了他的手指,一根一根的。

    爱了他,放了他,松了他,舍了他,舍了这繁华的世,舍了这深爱的男子,为只为我爱着他。轻轻地对他说,遇春,来生,我来爱你,你好好等着。

    上天,你肯答应么?

    然后求那道长,道长,救救他,依你的法力,想个法子,让他忘了孙宝儿,忘了杜十娘,这样活着太痛苦了。素素......素素会爱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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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19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情爱纠错,血肉模糊

谁要留爱的记忆那么久?那是一种毒,时日越久,会腐蚀五脏六腑,牵一而动百,形骸皆疼的。

    而他在唤,媺,媺,宝儿,不要丢下我一个......

    鬼差已然把杜十娘的魂魄押着,走罢,走罢,没有时间了。

    真的没有时间了。

    而他,他的魂魄被生生地一节一节地压进了肉身,魂肉相合。他哀伤地唤着,越来越弱,媺......

    却是半句,爱被生生地掐断了。

    香断了,烛灭了,空空如也了,其实最悲哀的,不是蜡炬成灰,而是惟留了一截,在那独自孤零零,寂默默。

    相见时难别亦难。

    春风无力百花残。

    杜十娘随着鬼差,缓缓飘起,踉跄走了,一步一回首,爱、欲、情、仇,这美丽而残忍的世,这痴情而可爱的男子,遇春,来生,我来,你还认的我么?

    那道士给他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力,让他安然睡了。

    越来越远,越来越看不见了,看不见他了。四周阴风飕飕,鬼魅魍魉,一团团,一漆漆,奇形怪状,百般模样,都是急着投胎,巴巴的把自己押了的魂魄。

    等下一轮的人生。

    未知的赌博。

    再来再来,一次两次,反反复复,轮轮回回,情爱纠错,血肉模糊——

    但不怕呀,那一只魂魄你敢赌定来生必是输了?

    黄泉路上,我,杜十娘,随着千万只魂魄等着轮回的轴,,旋啊旋啊,转啊转了......

    旋给我一份爱,好么,我渴!

    转给我一个柳遇春,好么,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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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19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尾声

公元二零零二年三月三日,瘦西湖畔,扬花纷纷,起了又落,一如难测命运。

    一对年轻男女缓缓地推着一辆轮椅走着。

    那男子高高大大,那女子身形娇小俏丽。只见那女子和轮椅上的一个脸上疤痕纠结,没有耳朵的病人说着,爸爸,今天太阳好,你出来暖暖身子,对你的身体有好处的。

    那病人因喉咙被利器伤过,模糊不清地发出一声,恩恩。

    是对女儿的爱,还是怜惜?听不清楚。

    那年轻男子却说,素素,前年孙富的那个文物案,鉴定结果终于出来了,专家说那个箱子是杜十娘的遗物,真的百宝箱呢!

    是吗?那太好了,你们破的这个案子有这么大的成就,真的太好了。那女子说着,小狐狸脸仰起来看着他,脸上是爱,是占有,是幸福。

    现在,他是她的!

    而身边亦有两个年轻妇女走过,其中一个推着辆婴儿车。她们自己在东鳞西爪的聊着天,边走边说些琐屑人生,添了这渐长而光阴漫漫的日子。

    一个道,娱乐报纸上说,大明星齐天乐今天在北京的云居寺剃渡出家。唉,你说好好的人,要名有名,要钱有钱,他这是那儿想不开了?

    听说是他这个情场浪子爱上那个演《画皮》的女主角,而那女的现在人间蒸发了一样,连个影子也找不着,所以伤了心,过了两年还忘不了,才看破了红尘,闹出家去了......

    而他站住,并未听那话,而是看着那车里的婴孩。一个小女婴,满头的黑卷毛,一朵朵墨菊般开在她的头顶,长长的睫毛黑夜生出的小手般颤动,两粒眼睛亮如星辰。这眼光,惶惑里,他那么那么熟悉,一场大病,他受伤的躯体,把许多事,已然记不清醒。

    他见过她,那儿,一定!

    在记忆的深深处。

    而她也看着他,小小的唇吃着粉嫩的小手,眼睛却不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犹如看着这鲜嫩未知,目不暇接的三月的初生的人世,看的天真,纯净,毫无杂质。却带有孩童的纯朴的依恋的爱情。

    而婴孩车被她的妈妈推着,不肯停留。她歪着小小的粉颈,看着他,看着他,直至快看不到了,“哇”的一声哭出。

    咸、湿、苦,是泪的海洋,小小的,流进了她的口。

    相逢对面不相识。

    还要错过这一生?

    他的心也莫名一动。

    而这时素素在唤他,声音里蘸着饱满的爱情,在空气里传了过来,遇春,快来呀,发什么呆啊......

    他转了身,大踏步地向前走去,曾经,他,为谁这样走过?曾经,他为谁这样龙行虎步?曾经,他那么那么爱的人......

    他忘了,记不清。

    阳光如金,洒了大把的金粉,给了这春天,给了这三月三,给了他,镀了金。他佛般笔直的走着,如同千年金身,似乎一生就要这样笔直的走了下去。

    不再回首。

    而,每一个人,无论大小,终需活着,直面这尘世的暖,热,寒,冷,以及爱情和遗忘。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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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3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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