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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YvonneFR

[宠物新闻] 可笑-----------学者致信北京市政府痛斥养犬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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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应当有爱心,更要有理性
没有爱心我不会把一只流浪猫带回家收留,好吃好喝,花钱带她去看病.
另一方面,作为有理性的人,
我是经过近3个星期的仔细观察,确定这是只走失或者被遗弃的家猫,
我才会带猫回家,
如果我在周围发现野猫或者野狗,尤其是比较狂野的,
我会毫不犹豫的报警或者报告Tierheim,无论在德国还是中国.

此外,我声明,我喜欢猫,也并不讨厌狗,只是
无论养猫养狗,不能妨害别人,这点应当用法规写明,
如果制度不健全,也应当通过立法的手段逐渐规范,
至于何处应当树立标志引导狗主人,何处应当设立便利狗的设施,都得靠法规来确定.
至于打狗队,其建立到运作都是无法可依的,也通过立法逐步规范其运作,
此外,建立狗和猫的收容和处理制度势在必行

如前所述,流浪狗,猫是很多疾病的传染途径,其中,狂犬病,破伤风在狗猫身上具有一定的稳定潜伏性,不易被发现,而人感染后潜伏期从数天到十年不等,若不及时打疫苗,一旦发作,死亡率几乎100%.嫌疑犬,猫只有扑杀,深埋.
大型犬野性较大,尤其是被驯服程度较浅和时间较短的大型犬,其野性一旦发作,致人受伤的程度远非小型犬能比,(但并非所有小型犬都是善主),前段时间两只大型犬咬死小孩的报道还历历在目.
因此打狗队并非全错,其初衷是灭病犬,只是后来被异化了,矫枉过正.

我的Hausmeister也说了,在德国,如果有猫到他家的花园胡作非为,他有权干掉这只猫,无论家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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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0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帖子真是长见识
现在的状况是 我说什么都是错 你说什么都是对
我还有什么可说的 原本发贴得初衷现在已经尽失
现在还会有人关心问题的本源么
对于斑竹的雅量我也真是叹为观止
不过 我是不会为你的长篇大论改变我的输入法
更不用说本人的观点了
看看十六楼你好象不是在发表阁下的观点吧
逐字逐句的反驳
有意针对的状况 除非是瞎子才看不出来
我说过 我不是陈某某 你不必如此长篇大论的批斗
身为斑竹天天跳出来与人对骂 看阁下 斑竹的工作也不是很忙啊
还是这样的表现可以让你连升三级阿

顺便问一句 那个要干掉猫的Hausmeister是正常的么
如果仅是个案 就不要在这里耸人听闻了
至于阁下所说的打狗队 你可以真正的了解一下现在的真实情况
再来发表意见 这才有说服力
至于其他楼的各位言论你也要批斗
似乎大家都没你看的客观 你怎么知道你了解了全部的情况呢
不了解就主观认为问题不存在 这才可笑

我的朋友都养狗 可悲的下场也已大堆 一只在人行道被车撞死,原因是国内的车没有什么交通法则观念
一只哈士奇在空运的过程中差点被憋死 还有一只最扯 送去正规宠物医院打疫苗 兽医却不知道 这种狗是不能注射疫苗的
好像青霉素过敏一样 必须涂抹药膏 不知情的情况下 狗狗高烧一个星期 离去

此类的事件多的是 如果这样还是归于 狗主人的素质问题 是不是也太白目了

一言以蔽之  每个人看到的状况不同 遇到自己没遇到的状况 不妨先听听看看 不要那么急得跳出来
发表言论 听听看看 再说话 才让人觉得你有说服力 不是么

;) ;) ;) ;) ;)

[ 本帖最后由 YvonneFR 于 2006-10-10 10: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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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轮到愚愕然了,
短小精悍的反诘您不吃,我也为我的语气倒过歉了,
洋洋洒洒的详述您又不要,我已经预先提防过了.
还是换语音输入吧,
帖子要一点一点的会,不要写长贴,不要用框引用楼主的原话,我表示尊重,毕竟在楼主的主题里,我入乡随俗,
只是,楼主一开始发主题的时候,是否看完了版规,并,在本版内选择正确的分类,以入乡随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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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状况是 我说什么都是错 你说什么都是对”
对的不会成错的,错的也不会成对的,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如果您觉得您哪点是对的,请务必据理力争,以理服人,愚也看不愚那点在以力压人,若您觉得那点有嫌疑不妨指明确切位置.
如果您觉得我哪点错了,肯请您不吝赐教,我洗耳恭听.
我又在引用您的帖子,回复我的想法了,这个方式您不喜欢,大可以愚之道,还愚之身,只要不违反版规,道德,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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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有什么可说的 原本发贴得初衷现在已经尽失
现在还会有人关心问题的本源么"
您初衷尽在您的帖子里,链接又没被篡改,如果您表达无误的话,又没被删,又没被改,和谈尽失?
懂汉语的人,通逻辑的人,看完所有帖子的人,关心问题本源的人,发现了本主题的人,当然可以"关心问题的本源",本主题又没被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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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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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 我是不会为你的长篇大论改变我的输入法"
随便,
一开始愚就只是在16楼最不显眼的末尾ps一句,又在20楼重申
"愚的16搂回帖只是在最末尾一个善意提醒,根本不是愚所说的重点,您是否又一次误解愚的本意?"
从头到尾您用不用标点根本不是我讨论的重点,只是顺带指出罢了,愚这是第二次指出了,望您别再错过,
就像您发主题的分类是 领养送养 ,这是不准确,婴宁儿版主把分类改到 宠物新闻 类,并用例行的短信通知您,您回贴的的语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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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更不用说本人的观点了 "
愚从头到尾都没有指望能说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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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0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随你便吧 既然你喜欢逐字逐句的品味我的帖子
:D :D
挺没劲的 我想说的已经说了 道理说了多遍 再说我也头晕
别人目光短浅 我也没办法啊

本人对吹毛求疵没兴趣 希望这是最后一贴 你愿意删贴就删贴
你愿意封我的ID也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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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十六楼你好象不是在发表阁下的观点吧
逐字逐句的反驳
有意针对的状况 除非是瞎子才看不出来"
16楼是愚写的,
逐字逐句的反驳,违反了版规,道德还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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