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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酒过三巡

[中长篇小说] 曹三公子:流血的仕途——古时作官何其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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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三十一部分
  
  单就表演本身而言,嫪毐可谓是取得了圆满成功,极矣尽矣,无可加益。李斯相信,嫪毐必定已经给吕不韦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深刻印象。但使李斯困惑的是,十多天过去了,他和吕不韦已闲谈过三四回,每回闲谈,吕不韦依旧愁容满面,显然尚在为太后的肉欲索求所苦,尽管如此,吕不韦却也一直对嫪毐只字不提。问题出在哪里呢?难道聪明如吕不韦,也是当局者迷,悟不出嫪毐对他存有巨大的利用价值?
  
  把嫪毐献给太后这事,必须要吕不韦主动兼自愿才行,逆求不得。没奈何之下,李斯决定再来点拨吕不韦一次。于是,李斯来找嫪毐。嫪毐自上次在相府作了精彩绝伦的演出之后,满以为能讨得些封赏,结果却什么也没落着,因此心里多少不快,他看见李斯来了,便没好气地说:“你来作什么?又想拉我到吕不韦面前,把我当猴耍?”
  
  李斯道:“当然不是。咱哪里是能受气的人!李斯此来,便是劝你离开此地,另谋高就的。”
  嫪毐一听急了。他虽然有些气恼,但真要他辞职不干,他可实在舍不得。他说道:“我在这里有吃有喝,每月还能白拿薪俸,天底下哪里再有这等好事,叫我辞职,我可不干。”
  
  “如此说来,你也贪恋富贵了?”
  “当然。谁人又不是呢?”
  李斯笑道:“如果有一桩大大的富贵等着你,但你须先忍一时之辱,你可愿意?”
  嫪毐想了想,道:“我愿意。”
  “既如此,你随我去见相国,当面请辞去。”
  嫪毐不解李斯用意,苦着脸道:“嫪毐一无所长,离了这里,何处可归?”
  李斯道:“你扪心自问,李斯待你如何?”
  嫪毐道:“君于嫪毐,恩同父母,爱如兄长,嫪毐信君仰君,愧无以报。”
  李斯道:“你既知感恩,便当知李斯必无害你之心。富贵岂会从天而降。我所教你,正是以退为进之策。而此策必须面见相国,然后可成。如你这般的寻常舍人,倘不蒙相国宠召,唯一能见到相国的机会,便是辞行谢恩之日。你且放心,李斯自有分寸。等见到相国,你只需如此如此,其余的交给李斯即可。我保你不仅能继续留在相府之中,而且,衣锦富贵指日可待。”
  嫪毐不明究里,但还是应允了。他信赖李斯。
  
  于是,嫪毐由李斯领着,来向吕不韦辞行。相国府给舍人的待遇甚为丰厚,铁饭碗,金腰包,因此,主动要求离开的舍人几乎没有。吕不韦听说嫪毐要走,虽然诧异,但也并未少加挽留,道:“知道了。你去吧。”
  
  李斯向嫪毐悄悄地使个眼色。嫪毐大着胆子说道:“嫪毐斗胆,有一不情之请,望相国恩准。”
  “说。”
  “嫪毐生平别无所乐,惟以阴戏轮而已。嫪毐临别,欲求相国赏赐桐轮一只,以壮行色。”
  
  李斯怒叱道:“大胆狂徒,还不快滚。以巨阴转桐轮,有甚稀罕。空生巨阴,却只派得这般用场,还不如割掉来得干净。速去勿疑。”
  
  李斯可说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吕不韦心中忽然透亮如白昼,困扰他多日的难题刹时间迎刃而开。何以解吾忧?请视脐下三寸。原来,他苦苦寻觅的,只不过就是一条巨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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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三十二部分
  
  
  接下来就没李斯什么事,吕不韦自己就可以搞定。嫪毐果然没有走成,吕不韦将他盛情挽留下来,并赐以美女良屋,纵容他日夜淫乐。由是嫪毐愈服膺李斯之能。
  
  这一日,吕不韦和太后叙完房事。吕不韦自知表现欠佳,又见太后面色不怡,有发作之意,不由颇为惶恐。吕不韦心里其实也挺郁闷,好歹我也舍命陪你弄了一回,就算草草了事,但终是挥涕增河,或可小补。太后可不这么想,太后只觉得吕不韦这样仓皇敷衍,如同日下燃灯,虽有若无。
  
  吕不韦强忍心头的疼痛,在太后面前将嫪毐好一番夸耀。他暗暗痛骂自己:吕不韦啊吕不韦,你还算是男人吗?为了得到权力,你已将她送上了别个男人的床,现在,为了保住权力,你又要再将另外一个男人送上她的床。而她,是曾为你最深爱的女人,是你发誓要用生命去保护的女人呀。
  
  可以肯定的是,太后听完嫪毐的光辉事迹之后,流下的应该不仅仅只有口水。她坐立不安,满面绯红,恨不能马上就能把嫪毐叫到身边,亲身一试。
  
  看着太后歆羡的模样,吕不韦心里极不是滋味。曾经,我是她的天地,我是她的主宰,然而,永再无这样的日子了。现在,我在她眼中又是个什么东西?只是个泄欲的工具。倘此时我横死在她面前,怕她也是眼也不会眨的吧。女人啊,怎会如此绝情?耶酥曾说道: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吕不韦忽然想哭,赵姬,我们的爱,也只能这样无可挽回了吗?不行,我绝不允许。无论生死,你都该是我的女人,每一寸肌肤,每一钱骨肉,都是我的。
  
  一念至此,吕不韦瞬时欲火高涨,竟然不顾身份,象野狗一样扑上太后的身体,恣情纵送,竭力冲突,恨不能就此同归于尽。一阵疯狂过后,但见太后粉黛斑驳,发乱钗脱,媚眼如丝,汗湿轻纨。太后乖顺似猫,依偎在吕不韦的胸膛,叹道:“不想老匹夫悍猛如是,只如当日妾破瓜之夜。若天天如此,便是死也甘心啊。” 吕不韦喘着粗气,沉默不语。肉体的发泄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安慰。他只觉幻灭虚无。他的痛苦,早在当年他抛弃赵姬的时候便已注定。
  
  吕不韦象一只斗败的公鸡,垂头丧气离开了太后。他独步在咸阳街头,马车在后面远远随着,不敢靠近。时已薄暮,朔风劲吹。吕不韦抬头仰望,只见纯净得无可比拟的蔚蓝,印染着狂风洗过的天空,仿佛泪水流尽的眼,因为冷酷而明亮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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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三十三部分
  
  
  待吕不韦回到相府,已是夜久无云天练净,月华如水正三更。吕不韦不理会时辰,即刻派人去请李斯。李斯一请就到。他根本就没睡下,他知道吕不韦从太后处回来,一定会照例找他闲谈,而且,今日的闲谈定然和往日大不相同。
  
  李斯与吕不韦对坐,故意打了一个哈欠,迅即用手掩住。
  吕不韦精神却极旺盛,道:“先生来已多时,不韦日就先生请益,获教良多。先生之才,不韦欲用之久也。不韦视先生为心腹,今有一事相托,非先生而不可为,愿先生勿辞。此事若成,不韦将深感先生大德,必于秦王面前力保先生为上卿。”
  
  李斯面对吕不韦开出的巨额支票,不动声色。他知道吕不韦所托之事定和嫪毐有关,吕不韦想让他来操办将嫪毐送入太后宫中一事。这事不难,然而办不得。胆敢给太后拉皮条,在任何朝代都是死得不能再死的死罪。事办成了,就算秦王不杀他,吕不韦也绝不会容他再活下去,因为他已经掌握了足以置吕不韦于死地的秘密。没有足够的腕力,别人的把柄最好还是不抓为宜。上卿距宰相仅一步之遥,位不可谓不高,然而,圣人深虑天下,莫贵於生。吾命之为我有,论其贵贱,爵为天子,尚不足以比焉;论其轻重,富有天下,尚不可以易之;论其安危,一曙失之,终身不可复得,能不慎乎。再多再大的荣华富贵,就象是数字0,若没有性命这个1加在前面,也就是如露如电、梦幻泡影而已。所以,无论如何李斯也要推脱掉这桩差事,保住性命要紧。当然,直接拒绝是不行的,得找到替罪羊才行。李斯于是说道:“敢问是家事还是国事?”
  
  “家事如何?国事又如何?”
  “若是国事,李斯自当责无旁贷,勉力强行。若是相国之家事,李斯身为外人,不便与预。”
  
  吕不韦还真不好回答。倘说是国事,又举不出哪条法律规定了每个公民有给太后拉皮条的光荣义务。倘说是家事,太后分明是一国之母,与他吕家又有何干。吕不韦只得道:“既非国事,也非家事。先生安坐,此事事关重大,容不韦慢慢道来。不韦……”
  
  李斯也顾不得“长者不及.毋儳言”的礼节,急忙打断吕不韦的话头,道:“夫事以密成,语以泄败。即为重大之事,则舍主事之人,不当再入二耳。愿相国惜言,李斯不敢闻也。” 李斯知道,只要让吕不韦一抖开包袱,他横竖都难逃一死。不该听的秘密,必须扼杀在萌芽状态,一个字也不能听。
  
  吕不韦面色一沉,道:“本相待先生不薄,本相如今有事相求,先生奈何袖手?”
  “李斯非敢袖手。眼下便有一人,其才胜李斯百倍,与相国之亲更远非李斯所能及。相国莫非忘了?”
  “谁?”
  “甘罗雄才天授,况又为相国庶子,天下皆道,相国养士三千,不如养子一人。甘罗甫自赵国而返,为相国分忧,舍甘罗而谁?。”
  吕不韦猛省道:“若非先生言,吾几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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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三十四部分
  
  
  甘罗者,秦故相甘茂之孙也,名门之后,高干子弟。六十三年前,甘茂遭同僚向寿、公孙奭排挤怨谗,只身亡秦而去,后在魏国郁郁而终。甘茂既死,吕不韦养甘罗为庶子,极亲爱之。甘罗少立大志,要恢复祖父荣耀,重振甘氏一门。当机会来临之时,甘罗一计成名,声闻诸侯,誉为不世出之奇才。其计谋简要叙述如下:
  
  当时,燕太子丹入质于秦。吕不韦欲派张唐使燕,与燕共伐赵以广河间之地,张唐不肯行。他的理由是:“使燕必经赵国,当年臣为秦昭王伐赵,赵国深恨怨臣,悬赏百里之地求臣项上人头。臣入赵,必死也,不可以行。” 吕不韦无奈。甘罗自告奋勇前去劝说张唐。甘罗的策略简单而犀利,你张唐既然怕死,于是以死惧之。甘罗说张唐道:“得罪了一个你得罪不起的人,后果是严重的。昔日应侯欲攻赵,武安君难之,结果去咸阳七里而立死于杜邮。今卿之功不如武安君,文信侯之专更胜应侯,文信侯自请卿相燕,卿逆令而不肯行,文信侯欲杀卿,只在反掌之间耳。卿使燕虽九死一生,留在秦国则十死不生,还要连累宗族家人。愿君善择之。” 张唐于是不敢再摆谱,乖乖地令装治行。
  
  倘事尽于此,则甘罗也仅一辩士而已,不足为奇。甘罗又谓吕不韦曰:“借臣车五乘,请为张唐先报赵。” 吕不韦许行。甘罗于是以秦使臣的身份入赵访问。吕不韦交给甘罗的外交任务很明确,向赵王打个招呼,保障张唐平安经过赵国即可。然而使臣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甘罗立功心切,一到赵国便自作主张,说赵王曰:“王闻燕太子丹入质秦欤?”曰:“闻之。”曰:“闻张唐相燕欤?”曰:“闻之。”“燕太子丹入秦者,燕不欺秦也。张唐相燕者,秦不欺燕也。燕、秦通好,合计伐赵,赵危矣。秦之亲燕,无他故,欲相与攻赵,而广河间之地也;王不如割五城与臣,以广秦之河间。秦所望即遂,则归燕太子丹,止张唐之行,绝燕之好,而与赵为欢。王以强赵攻弱燕,而秦作壁上观,不发兵救燕。攻燕所得,岂止五城而已哉?”
  
  赵王大悦,赐甘罗黄金百镒,白璧二双,以五城地图付之,使还报秦王。赵王被人卖了,除了帮别人数钱之外,确实也没更好的办法。堤内损失堤外补,赵王乃命庞煖、李牧合兵伐燕,得上谷三十城,而以十一城归秦。总结这笔买卖,赵国还是小小地赚了一笔,赚得辛苦,赚得憋气。大头却都落在秦国手里。
  
  秦国空手套白狼,坐收其利,不费一兵一卒,净赚河间五城,又得上谷十一城,甘罗之功也,其越权逾份之罪,自然不再追究。秦王于是封甘罗为上卿。今俗传甘罗十二当宰相,正本于此。当年所封甘茂田宅,秦王尽赐还甘罗。祖宗荣耀,一朝光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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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三十五部分
  
  
  甘罗一计成名的时候,只有十二岁,标准的儿童一个。十二岁的时候,曹三还在为时常尿床而烦恼羞愧,甘罗却已经将他的一肚子坏水遍撒燕赵大地。虽然,而我将议论之。
  
  试析甘罗此计,恫吓张唐,出卖燕国,讹诈赵王,可谓阴损狡诈。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甘罗所为,背信弃义,惟利是图,诚小人也。或说,河间五城和上谷十一城终究是活生生地落入秦国的腰包,甘罗其有功于秦。何责之苛也!于此论点,吾人未敢苟同。甘罗只是个短线操盘手,只顾眼前,不及长远。甘罗貌似两头获利,殊不知,如此一来,秦国失信于天下,其本来就不怎么美妙的国际形象,更是雪上加霜。不仅燕国恨秦之背信弃义,赵国也恨秦之敲诈勒索,早为日后荆轲刺秦、赵高亡秦张本。好在当时秦国太过强大,六国之灭已成定局,甘罗之过不及显也。
  
  司马迁评价甘罗道:亦为战国之策士,然非笃行之君子。可谓深中其害。在更为古老的岁月里,我们的祖先曾是无限高大,让人神往!Politik存一种温情,战争带一种浪漫。宁废此身,而义礼不可灭。等到周室衰微,诸侯争霸,百家学说纷起,各为鼓吹。天下之乱,始于人心之乱。礼义廉耻,日渐沦丧,利欲功名,甚嚣尘上。为国君者,帝道不可期,王道不能待,惟亟亟于目前,尔虞我诈,争致霸道。最后一个梦想以德服人的不合时宜者,或许就是宋襄公吧。
  
  宋襄公与楚成王战于泓水之上。楚人正渡河,目夷曰:“彼众我寡,趁其正渡之时击之。” 宋襄公不听。楚人渡河毕,尚未列队,目夷又曰:“可击。” 宋襄公曰:“待其已陈。” 楚师列队完毕,宋襄公这才发令进攻。结果宋师大败,襄公伤股。国人皆怨公。公曰:“君子不困人于戹,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兵以胜为功,必如公言,即奴事之耳,又何战为?” 子鱼责备得是。人当笑宋襄公之迂腐冥顽,也当敬其宁吃败仗,而大节未敢夺。及宋襄公薨,一个时代随之永恒逝去。在这个时代之前,我不知道该加什么样的定语。
  
  到战国末年,天下尤趋谋诈也。于是有孙子吴起,于是有苏秦张仪。一叶落而知天下秋,一名十二岁的儿童,本该是以尿床为己任的花样年华,却出落得不择手段,急功近利。儿童尚且如此,况大人乎。观乎甘罗,已知礼崩乐坏,人心不古也。时至今日,礼乐早已荡然无存,笑贫不笑娼成为心理常态,捉鼠方为猫成为人生圭臬。君子小人不足为辩,权势金钱九鼎一言。
  
  十九世纪英国首相帕麦斯顿曾经说过, 大英帝国没有永远的朋友,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都他妈的什么屁话。化外之民,犬戎蛮夷。有奶便是娘,动物便是如此,号称万物之灵的人类,难道不能有更高一点的精神境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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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三十六部分
  
  且说李斯向吕不韦推荐甘罗,吕不韦想了想,也确实认为甘罗比李斯更为合适,就从了李斯。李斯暗呼侥幸,好在此时吕不韦并无杀心,也不知道自己将起杀心。吕不韦已被太后弄昏了头,只想早点摆脱这场噩梦,梦醒之后的事情,他还没来得及考虑。
  
  李斯出门,仰天长叹:“甘罗必死也。高才不寿,惜哉!” 其时月明星稀,长空寂寥,天不解语,默然而对。李斯见过甘罗,虽然这孩子架子大得惊人,傲气冲天,但仍不失可爱,李斯看见甘罗,总会不自觉地想到自己那还留在楚国上蔡的两个儿子。他们年纪相仿,际遇却是如此迥异。上苍造物,宁有厚薄欤?杀八武士之时,李斯心硬如铁,绝无怜悯,但想到甘罗将死,他却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愧疚和不忍,以至于他不得不如是安慰自己:杨朱曰:“智之所贵,存我为贵。力之所贱,侵物为贱。”前句是,而后句非。侵物以存我,贵贱何如?才智如嗜血之利器,不伤人,则伤己。锋刃两端,孰执一是?我不杀甘罗,甘罗因我而死。予岂好杀哉?予不得已也。
  
  甘罗接到任务,也不推辞,反而甚是欣喜。他年幼气盛,视此为再次展示自己才华的良机。然而,他无论从肉体还是精神上,终究还是太嫩了些。他尚未长成的六尺之躯,正在不可挽回地向地底沉去。
  
  甘罗果然把事情办得漂亮而麻利。首先,甘罗宣称嫪毐奸淫吕不韦的使女,按律当下之腐刑。甘罗率人来抓嫪毐时,嫪毐不明究里,吓得面无人色,只是高呼:“李斯救我!”李斯却根本就没有出现,他选择了彻底地置身事外。倒是一群舍人殷勤地围观着,全是幸灾乐祸的表情。
  
  嫪毐被拖进一间黑暗的屋子之后,更是不依不饶地疯狂嚎叫。人之将阉,其鸣也哀。甘罗给了嫪毐两耳光,才让嫪毐安静下来。甘罗道:“汝欲富贵乎?” 嫪毐点头。甘罗道:“太后欲得汝给事宫中,汝如依允,富贵不可言也。” 嫪毐道:“君戏言耶,嫪毐籍籍无名,太后何以知嫪毐?何况太后宫闱森严,惟宦者方可入内。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嫪毐尚无子息,岂敢轻残肢体。如断子绝孙,虽富贵何为?”
  
  甘罗道:“汝无须忧虑。太后闻汝天生巨阴,欲求相伴枕席。今日诈为阉割,以绝众人之疑,再拔汝须眉,如宦者状,杂于内侍之中以进太后宫。此皆相国之妙计,汝富贵之日,勿忘相国之成全。”
  
  嫪毐大喜,欣然自以为奇遇。他做梦也没想过自己有机会和太后同床共枕,太后可是全咸阳城都知晓的绝色美人,又正在韶华之年,权势富贵更是别无女人可及,这种档次的软饭,朝食夕死可矣。他想到李斯对他说过的那句话“天赋异禀,必有所用。” 李斯啊李斯,你真有先见之明。
  
  甘罗又道:“此事当秘,汝其勿泄。倘有人得知汝假冒宦者,淫乱后宫,汝不知所死处矣。”
  于是嫪毐伪装受刑,卖力惨叫,声传百里,闻者色变。甘罗再取驴阳具及他血,盛于金盘,出门传示左右,血肉模糊的一大团,任谁也不敢细看,尽以为嫪毐之具,传闻者莫不骇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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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三十七部分
  
  
  嫪毐顺利入宫。太后一见其俊秀的模样,已自动情,不待入夜,便令嫪毐侍寝。太后美艳的容貌,已是天下少有的燃情火苗,其尊贵的身份,更是人间无二的催情春药。嫪毐血气上涌,顾不得臣子的礼节,只欲尽男人的本分。正所谓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两人鏖战缱绻,不知东方之既白。太后大畅所欲,以为胜吕不韦千万倍也,于是叹道:“未料闺房之乐,一妙至斯。若有他乐,吾不敢请也。” 自此,太后绝爱嫪毐,朝夕不肯少离。
  
  饮水不忘挖井人,太后乃厚赐吕不韦,以酬其举荐之功。吕不韦收到太后送来的礼物,心中百感交集。悲莫悲兮生离别,乐莫乐兮新相知。是该诀别的时候了,你从赵姬到太后,我从贾人到相国,我们彼此经过,又互相折磨。往事种种,或快乐或痛苦,且一笑而过。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世事皆如此,爱情何得脱?天地犹在,与君永绝。这虽不是最好的结局,却已是最终的结局。虽然你已经并不在意,然而我还是要选择忘记。如此杀死过去,如此埋葬回忆。从此我们不曾相遇,从此我们永远分离。人生何事不可怜!更那堪回首,当日初见。
  
  太后的旧爱吕不韦尚在尽力平复内心的伤痛,太后的新欢嫪毐却已是小人得志,一夜骤贵。太后每日赏赐无算,宫室舆马、田猎游戏任其所欲,惟恐嫪毐有一星半点的不高兴。为讨所爱的人的欢心,究竟是女人还是男人更为大方?
  
  嫪毐和太后房事之余,闲极无聊,也开始玩弄起Politik来。背靠太后这棵大树,参与Politik也是一种必然,资源浪费,岂不可惜。欲从事Politik者,中人之智足也。事实也是如此,便观历代大小从政者,真正有才华的比例极小。嫪毐才智实属有限,然而从起政来也有鼻子有眼的,无他,惟见样学样而已。嫪毐从政,概以吕不韦为榜样。嫪毐蓄家僮数千人,又招揽舍人复千余人。嫪毐权势渐大,朝中趋炎附势者争往投靠,嫪毐党同伐异,培植羽翼,声势渐渐已能与吕不韦分庭抗礼。
  
  嫪毐即贵,也不曾忘却李斯,数度盛情相邀,均为李斯婉拒。李斯倒不是放不下脸面,去跟从这个当日的小弟。李斯连吕不韦都看不起,更何况嫪毐。他知道嫪毐终非成事之人,早晚必败,从之虽可得意于一时,祸患却在长远。李斯自感天命荷身,必稳妥以求周全,故而不肯依附嫪毐。嫪毐志得意猖,身边人满为患,也不来强求。吕不韦见李斯拒绝嫪毐,嘴上虽然没说什么,心里却颇是欣慰,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看来李斯毕竟还是忠心于自己的呀。
  
  李斯知道吕不韦会这么想。他就是要吕不韦这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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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三十八部分
  
  情场失意之后,吕不韦突然间颓唐了许多,面容清减,发有霜色。圣人生而知之,先知先觉,所以不为物喜,不为己悲。普通人却往往只有在事后才会恍然大悟,检讨得失。嫪毐先霸占了吕不韦的女人,再来瓜分吕不韦的权力,这时,吕不韦不免有了悔意,觉得太便宜了这对狗男女。然而木已成舟,后悔药无处可觅。吕不韦转而记恨甘罗,他恨甘罗为什么不再度自作主张,当真把嫪毐这个贱人阉了;他恨甘罗把事情办得太过漂亮,漂亮得没有丝毫挽回的余地。
  
  错误既然已经铸成,也只好一错到底。只要再做一件事,吕不韦就可以彻底地将那个负心的女人从自己生命中抹去。他要杀死甘罗。甘罗的存在,对他既是一种有形的威胁,让他觉得总有把柄攥在别人手里;又是一种无声的嘲笑,嘲笑他既给自己戴绿帽,又替人家作嫁衣。存在就是不合理,所以甘罗必须死去。父子情谊,且等来生再续。
  
  几天之后,一则神话在咸阳城里传诵开来。这则神话说的就是甘罗的突然暴亡。甘罗死的前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紫衣吏持天符翩然而至,对他说道:“奉上帝命,召君归天上。”梦醒未几,甘罗便无疾而卒。于是满城唏嘘,无尽叹息。没有人对甘罗的死因有任何怀疑。或许他们都以为,象甘罗这样的天才,就应该这样死亡,也只能这样死亡,象流星一般划过天空,用璀璨换长生,以刹那为永恒。
  
  有些人死得太早,有些人死得太晚,而有些人根本就不应该出生。甘罗过早地得到智慧,却也过早地失去呼吸。通过吕不韦为掩饰他真实死因而编造出来的神话,甘罗得以神化,死后哀荣,更胜生前。妇人们将其奉为神明,为之立庙建祠,香火祭祀,祷告求以为子。此时的妇人,自然还没有读过千年之后苏轼同学的那首诗: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
  
  吕不韦瞒过了所有人,却瞒不了李斯。甘罗之死早在他预料之中,甚至可以说是他一手促成。
  
  一个孩子死去了,另一个孩子却即将出生,嫪毐与太后的孩子。嫪毐与太后日夜交欢,不久太后便怀妊。现如今计划外生育最多罚款了事,可那时,对太后来说,计划外生育不仅是丢丑,更是要丢掉性命的。孩子他爹束手无策,天真地想要和太后双双殉情。还好太后处变不惊,从容化解危机。她谎称自己生病,行重金贿赂卜者,使诈言宫中闹鬼,当避西方二百里之外。于是太后去咸阳而徙雍城,居大郑宫。嫪毐自然随行。孩子出生之后,筑密室藏而育之,不使人知。
  
  李斯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或目睹或耳闻了这众多的事情。他一直在思考两个问题。吕不韦为什么不秘密将嫪毐送入太后宫中,而要大费周折,在众人面前演一出诈为阉割的闹剧?嫪毐与太后为何突然行色匆匆地离开咸阳,他们在隐藏什么,又在逃避什么?这两个问题之间,有没有什么联系?
  
  没有人会告诉李斯答案,也没有人能告诉李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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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三十九部分
  
  西谚有云:Everything happened for a reason 。按中国的说法,事出必有因。李斯象一个侦探,摆在他面前的案情已然明朗,动机却隐晦不明。他要完成从案情到动机的倒推过程。
  
  先来分析吕不韦。
  奥卡姆剃刀的原则是:如无必要,不得增加实体数目。对一桩阴谋而言,如无必要,不得增加旁观者数目。虽然旁观者未必能成为知情者,但毕竟平添了许多被戳穿的风险。吕不韦为了将嫪毐扮作宦者送入太后宫中,煞费苦心,人证物证全都备齐,该办的手续一道也没拉下,该盖的公章一个也没省略。其动机何在?首先排除吕不韦是白痴的可能性,即肯定吕不韦是一个智力健全的完全行为人,完全清楚自己的行为所可能导致的后果。也就是说,他之所以大费周折地演这出闹剧,是经过权衡的,是在众多方案中他认为对自己最为有利的一个。那么,这个方案的好处在哪里?
  
  人的视网膜上存在着一个视觉盲点,和黄斑相邻,没有感光细胞,物体的影像落在这一点上不能引起视觉。哈里波特的隐身衣,就是根据这个原理研制而成的。人的心理大概也有这样的盲点。你越藏着掖着,他便越是好奇,越是来劲。你摆在他眼面前,他反而视而不见。所以,新闻联播看过就忘,小道消息越传越广。这种心理原型,可以一直上溯到从偷食禁果的亚当夏娃。
  
  马尔克斯在他的小说《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维卡略家的女儿安赫拉在结婚后的第二天被退回娘家,因为在新婚之夜她的丈夫罗曼发现她并非处女。按照当地的风俗,这是奇耻大辱,必须由新娘的兄弟杀了那个让家族蒙羞的男人才能挽回家族的颜面。安赫拉在家人的压力下说出了一个最没有可能的人——纳萨尔。安赫拉的兄弟都不相信是纳萨尔玷污了安赫拉的清白。但安赫拉既然已经指认是他,她的兄弟就有义务杀了他为家族雪耻。兄弟俩并不想杀人,于是便早早就把杀人的时间公开向外宣布,他们希望纳萨尔能在那个日子到来之前逃走,这样他们便可以既雪耻又不杀人。然而,所有的人都当是一个玩笑,听过就算,既没有人去通知纳萨尔,也没有人出面阻止兄弟俩。结果,兄弟俩骑虎难下,在那个预先公布的日子,极不情愿地取走了纳萨尔的性命。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兄弟两个行事稍微鬼祟一点,反而会引起别人的重视和猜疑,则纳萨尔也不至于冤死。在爱伦坡的小说《失窃的信》中,我们可以发现同样的心理模式。
  
  人的心理定势就是这样:坏事只能偷偷地干,阴谋都见不得光。既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行事,可见其中自然便不会有阴谋。三十六计第一计便是瞒天过海,释义有云:备周则意怠,常见则不疑。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所以,首先发现太阳中存在黑子的,应该是心理学家,而不是天文学家。
  
  李斯对吕不韦的心理学造诣并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吕不韦到底想瞒过谁。隐瞒必然源自恐惧,而这世上能让吕不韦有恐惧感的人,连杨过都应该数得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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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四十部分
  
  李斯分析完吕不韦,再来分析太后。
  
  牛顿第一定律的陈述是:物体倘不受外力,便会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人也是物体,太后也是物体。太后不好好地呆在甘泉宫内保持静止,而是突然作起了加速运动,风急火燎地离开咸阳,直奔雍城大郑宫。可见太后定是受到非同一般的外力。苍蝇专叮有缝的鸡蛋,巴掌只掴无耻的脸蛋。要找出外力,先要找到内因。据官方给出的说法,太后之所以离开咸阳,是因为宫中闹鬼,太后染恙,当避西方二百里之外,方可平安。李斯是不信这一套的,他是一个无神论者。他不相信有神鬼的存在。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伟大的神,只有伟大的人,没有可怕的鬼,只有可怕的人。人才是世界的主宰。所有的荣耀,所有的权柄,所有的国度,源于人,归于人。而人啊,只有短暂的一生,从生到死,如昙花一现,再开无期。除了他自己之外,没有人能对他的死亡负责。活着既是手段,更是目的。在短暂的一生,要穷尽最多的可能,而不是无奈地等着死亡的降临。没有报应循环,没有末日审判,一切都是允许的,一切也都是被允许的。要让这一生轰轰烈烈,风风光光,才不枉来人间一遭。不管用什么手段,不管用什么计谋,总之,要让此生完满,不许留丝毫遗憾,因为这一死,将会死好久好久……
  
  话说回来,太后匆忙离开咸阳的真正内因是什么呢?首先排除太后赶着去投胎的可能性。太后明显是在藏匿,怕为人见。她藏匿的不是嫪毐,她藏匿的是她自己。在这段日子里,太后起了变化。一个女人会起什么样的变化?通过对词语的联想,李斯从投胎想到怀孕。莫非太后怀上了嫪毐的孩子,乃受惊而逃?从嫪毐入宫的时间推断,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然而,太后平时本就是深居简出,甘泉宫更是非常人所能入内。能见到她的人有限得很,况且她贵为太后,随时有拒绝别人见驾的权利。太后选择远远地藏匿,可见是在躲避一个经常来见她的人,而且是一个她不能拒绝见的人,她担心那个人发现她有孕在身。吕不韦本来有这个可能,但太后没有躲避吕不韦的道理,她怀孕了,还该感谢吕不韦这个媒婆,要请他吃酒才是。那么除了吕不韦,只剩下唯一的可能性。
  
  能够让吕不韦和太后都忌惮不已的,只能是秦王赢政!秦王赢政就是李斯在寻找的答案。然而,答案只能回答问题,却不能解决问题。
  
  尽管如此,秦王赢政的出现依然令李斯大感兴奋。他已经从吕不韦和太后的身上感受到了赢政巨大的影响力。斯人不言,威严自在。对李斯来说,赢政不再是一个抽象的人名,而是开始变成一个鲜活的人。算来,秦王已是十五岁的少年。赢家有王初长成,养在深宫人不识。在那高大而幽深的华丽宫殿里,一个孤独而年轻的王,正在一天天成长,长得高大,长得强壮。他有着怎样的模样?他有着怎样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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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四十一部分
  
  吕不韦已经很久没找李斯闲谈了。这仿佛是一种信号,表示李斯已经在相国面前失宠,于是舍人们见到李斯,也就不再象往日那般客气。李斯一笑置之,并不计较。他知道,吕不韦只是暂时地冷落自己,不为别的原因,而是吕不韦需要慢慢消化他对李斯的怨气。对此李斯也无能为力,辩白只会让情形变得更糟,除了等待,他已别无良策。
  
  李斯没有料错,吕不韦的确对李斯怀恨在心。最近发生的这些烦心事,几乎可以说全因李斯一人而起。首先就是嫪毐。嫪毐现在仗着太后的权势,已经不将他这个相国放在眼里,明里暗里都在向他发起凶猛地挑战,他秦国第一权贵的地位已经岌岌可危。嫪毐虽然是自己亲手养大的毒蛇,但毕竟是李斯把嫪毐带到自己面前来的。没有李斯的多管闲事,嫪毐不至于有今天,他吕不韦也不会有今天。其次就是甘罗。吕不韦甚是疼爱这位养子,如果当时不是李斯竭力在自己面前推荐甘罗代己,那么现在死的该是李斯,而不是甘罗。白发人杀黑发人,情非得已,痛何如哉。甘罗死了,意味着吕不韦不仅少了个儿子,而且损失了一个最得力的左膀右臂。吕不韦心里也清楚,其实一切都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但人都有减轻自己罪孽感的本能,于是习惯委过于人。吕不韦通过归罪于李斯的方式,以获求内心的平衡。吕不韦没有想到的是,他其实一点也没有怪罪错人,李斯早就设计好了这样的剧情,他只不过照着李斯写好的剧本演出来而已。
  
  李斯知道,自己之所以还活着,没有被吕不韦杀来泄愤,既是因为他出众的才华,也是因为他在数度拒绝嫪毐时所表现出来的对吕不韦的忠诚。李斯已经在相国府等待了两年。他并不在乎继续等待下去,直到吕不韦忘记了对自己的怨恨。他有预感,等待即将结束,他必将被召唤。李斯的信心,来自于他对目前秦国形势的判断。
  
  如前所述,当李斯决定将嫪毐推销给吕不韦时,他便已经为未来的秦国勾勒出一幅三足鼎立的蓝图。吕不韦、嫪毐、秦王三人各为一足,互相牵制,互相争斗。如今,三足鼎立的局面已然形成,比他预计的进度提前了许多。吕不韦自不消说得,新贵嫪毐权势暴增,咄咄逼人。秦王嬴政深藏未露,但从吕不韦和太后对他的忌惮便可以看出,其实力也绝对不容低估。
  
  对最高的权力宝座来说,三个人明显是太拥挤了。谁都想一个人霸占宝座,将另外两个挤下去。嫪毐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行动了,他蓄家僮数千,养舍人复千余人,清洗原有的朝中官员,任以自己的亲信,吕不韦的权势,正在被嫪毐一点点地蚕食。吕不韦不可能无动于衷,身为官场中人,他自然清楚,一旦权力失去,将会是什么下场。吕不韦不来找李斯,李斯也乐得静观其变,反正不管吕不韦的策略是进攻还是防守,都少不了他李斯的用武之地。所以,吕不韦不邀自己闲谈则已,一旦来邀,必是委以重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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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四十二部分
  
  
  十天之后,吕不韦果然派人来邀李斯前去闲谈。李斯为这次迟到的闲谈作了充分的准备。他知道,这次吕不韦终于是要授职给自己了。他列举了几种可能性。一是让自己继承甘罗死后空出的上卿之位。二是命自己出任九卿之一。这是最好的两种可能。三是命自己假装投靠嫪毐,实则为吕不韦充当内应。这种可能性基本为零,因为吕不韦还没有对自己信任到这种程度,肯定会担心弄假成真。四是让自己充当秦王嬴政的讲习老师,既教导年少的秦王,又能随时掌握他的思想动态。这也是一种相当有诱惑力的可能。五是派自己监军,插手军队事务,为吕不韦培植军方势力。这种可能性也相当不错。其余的可能性还包括派自己到地方当郡守,或是让自己出使外国等等。
  对这潜在的多种可能,李斯都详细考虑过自己不同的应对策略。所谓谋定而后动,等到临场再作反应是来不及的。
  
  李斯暗自压抑住内心的兴奋。他即将告别被圈养起来的舍人的身份,正式踏上仕途,开始独当一面。好的开始等于成功的一半。他深信,内外交困、急于反击的吕不韦,一定会给他一个好的开始。当李斯昂首进入到吕不韦的寝宫时,他满怀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吕不韦正襟危坐,精神看上去尚可,他不动声色地看着李斯,道:“多日未见先生,怠慢勿怪。不韦近日事物繁杂,无暇分身,不得和先生清谈,深引为恨。”
  李斯心里一笑,口中却道:“天下安危,社稷所望,系于相国一身,相国当保重身体才是,何必事必躬亲。”
  吕不韦道:“正待先生为不韦分忧。”
  “敢问相国欲委李斯何事?”
  
  吕不韦心中不快。李斯这小子从来不肯痛快应承,总要他先出牌,然后再做决定。狡猾的楚人。吕不韦道:“不韦欲进先生为郎。未知先生意下如何?” 说完,吕不韦眼睛紧盯着李斯,贪婪地窥探着他的表情。
  
  李斯闻言,犹如当头浇了一盆冷水,大失所望,他所有的应对策略此刻全都派不上用场,于是沮丧不可阻挡,尽数写于脸庞。吕不韦这种带有侮辱性质的安排,心高气傲的李斯万万没有估算到。李斯这才发现,吕不韦根本没有他想的那么善良,吕不韦恶毒得很。现实是如此残酷,他来之前所设想的最坏的一种可能性,现在听起来都象是痴人说梦。
  
  要了解李斯屈辱的心情,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下秦国的中央官职设置。秦国官僚,最高级别为三公,分别是丞相,御史大夫,国尉。其次为九卿,分别是奉常,宗正,郎中令,卫尉, 太仆,廷尉,典客,治粟内史,少府。三公九卿共同构成秦国的最高决策层。这其中,郎中令所管辖的是一个强力部门,掌殿中议论、宾赞、受奏事、宫廷宿卫及殿中侍卫之事,类似于今天的中央办公厅外加中央警卫处(比喻得不一定准确,望网有指正)。郎是郎中令的下属,掌守门户,出充车骑。郎这个职位没有固定编制,往往多达千人,俸禄从三百石到六百石不等。由此可见,郎实在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官职。郎一般由贝选、荫任、军功特拜来产生,可谓是个个都有来历有背景。要在这一众的同事熬出头来,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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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四十三部分
  
  李斯心思电转,yes or no ,他必须马上做出决定。他虽然未曾和吕不韦对视,但已能感到吕不韦眼中的寒意。吕不韦如今不比往日。以前的吕不韦,无论在商场还是官场,一直顺风顺水,凡有所求,无不如愿,因此心态上比较平和,偶遭忤逆,也能容能忍。李斯以前敢和吕不韦唱反调,先是拒绝参与编写吕氏春秋,再拒绝接手送嫪毐入太后宫的任务,便是利用了吕不韦的这一点。如今的吕不韦,正处在一生中鲜有的低潮期,接连的挫折和巨大的心理落差,让他已到达崩溃的边缘。此时的吕不韦,俨然是一头易怒的雄狮,稍不顺心,便可能会暴跳如雷,行为过激。李斯自然知道好歹,事不过三,今天自己绝对不能再拒绝吕不韦的提议。否则,吕不韦盛怒之下,要弄死他,只不过如捏死一只蚂蚁般轻易。况且,吕不韦毕竟是Politik家,不是慈善家,李斯吃了吕不韦这么久的白食,再不为他出力,于情于理,也确实交代不过去。李斯于是拜道: “多谢相国抬爱。李斯不敢辞。”
  
  “如此说来,你是应允了?”
  “相国知遇之恩,李斯欲报之久矣。只是李斯担心,此去为郎,人微位卑,终无助于相国。”
  
  吕不韦至此方才露出笑意,他道:“先生此言差矣。有心报恩,虽贩夫走卒,其必能有吾所利。无心报恩,则虽富有四海,拔一毛利我而不为。不韦荐先生为郎,职位虽卑微,其中却自有深意。”
  “李斯愚顽,望相国垂示。”
  
  吕不韦打了个哈哈,面容忽又严肃无比,道:“先生可知今郎中令为何人?”
  “纲成君蔡泽。”
  “先生可知蔡泽?”
  “李斯只闻其名,尚无缘得见其人。”
  吕不韦道:“蔡泽,历事四世,秦之老臣,不韦所据相国之位,原为蔡泽所有。此人虽已失势,但苟赖资历,犹得任九卿之郎中令,此人素与不韦不甚相睦,不韦欲行事,此人每多阻拦。如今先生可知不韦用意?”
  “李斯明白。”
  
  吕不韦满意地点头道:“先生果然乃盖世奇才,一点便通。先生既然已然明白,不韦也就不再多费口舌。先生放心前去赴任,不韦暗中自会扶持于你。先生如有所求,尽管开口。”
  
  李斯老实不客气地道:“李斯愿得五百金。”想当年,吕不韦从邯郸只身奔赴咸阳,摆平华阳夫人,也只用了五百金而已。两相对照,李斯可谓是狮子大解颐了。但吕不韦连嗝也没打一个,便爽快地同意了。李斯这么漫天要价,其实也自有考虑。李斯抓准了吕不韦的心理,只有狠心要价,才能让他相信自己是个办事负责任的人。吕不韦在他身上花的钱越多,便会越发一厢情愿地相信他的忠诚。吕不韦虽然富甲天下,五百金对他来说也不能算是一笔小数目。你吕不韦既然在我身上投资了五百金,总不能看着它打水漂吧,把我扶上马再送一程便成为必然。有了五百金,上下活动,收买人心,在千余名郎里脱颖而出也将变得轻易许多。
  
  虽然五百金到手,李斯一出门还是气得狠狠地骂娘。吕不韦啊吕不韦,你他妈的分明是在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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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四十四部分
  
  
  一言以概之,吕不韦就是让李斯到蔡泽手下去当卧底。几年前,还是吕不韦独掌朝政的时候,郎中令蔡泽领导的便已是一个独.立的衙门。一手遮天终归是遮不牢的,还有手指缝不是。蔡泽个性刚强善妒,历来对吕不韦的命令阳奉阴违,根本就不卖吕不韦的帐。他心理不平衡啊。想当年老子当秦国相国的时候,你还不过是邯郸的一个下贱商人。如今爬到老子头上拉屎撒尿,老子斗不过你,老子忍,但时常给你使使拌子,过过干瘾也是好的。失势的官僚,有如被抛弃的怨妇,一般眼睛都是通红通红的,不是因为哭的太多,而是妒火在瞳孔里噼啪燃烧。
  
  其实,郎中令虽然远不如相国尊贵,但仍称得上实权在握,蔡泽见到秦王的机会,比其他八卿都要多。由于郎中令负责秦王的安全保卫工作,通常都会由秦王极其信任的人来担任,通常不会轻易撤换。吕不韦可以把其余八卿象搓麻将一般地洗来洗去,却楞是不敢动蔡泽。一旦他撤掉蔡泽,换上自己的心腹,无疑就等于昭示全天下:秦王的性命就操在我吕某的手里,我想杀就杀,想剁就剁。倘果真如此,则吕不韦便是自踞炉火之上,天下皆以其心存异志。所谓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即便他有簧舌三千,也休想辩得清白。吕不韦并无心谋反,他很清楚,揽权绝非多多益善,而是要适可而止。所以,蔡泽这块又臭又硬的石头,尽管有些碍手碍脚,却还能一直安稳地呆在茅坑里。
  
  蔡泽当年从燕国布衣一跃成为秦国宰相,也算是暴发户出身,但他偏偏对其他暴发户怀着浓厚的敌意,很是看不起。吕不韦拉拢过他,不成,反遭其讥笑。当近日嫪毐在秦国政坛强势崛起时,也曾试图笼络蔡泽,蔡泽拒绝他时,不仅讥笑,更是再加上辱骂了。越新越大的钞票,越惹人喜欢。越新越大的暴发户,越招人憎恨。
  
  可想而知,李斯作为吕不韦的人,在蔡泽手下作官,境遇将是何等的悲惨。蔡泽定然会象防贼一样地防着他。蔡泽对吕不韦都敢使拌,对一个小小的李斯,那还不得又踩又压,打成人渣,也好给吕不韦一个教训:别再派人来了,在我这里,你吕不韦说了不算。
  
  李斯骂完娘之后,慢慢冷静下来,开始审视事件积极的一面。相国府终非久留之地,现在去到王宫,虽说只是任郎而已,但好歹是个官,有个名分。自己毕竟也算是迈出了第一步,成功地进了官场,而且不用出卖色相,也不用花钱买道,荷包里还先净落五百金的活动经费。只要能进这个当官的圈子,领到当官的执照,万事都好商量。孔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我李斯曰:官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而且,巧合的是,郎的职责还就是执鞭御车。难道,冥冥中自有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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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四十五部分
  
  
  吕不韦的荐书摆在了蔡泽的案头。蔡泽一眼扫过,轻哼一声,又斜眼打量李斯。李斯也回看着蔡泽,但见他长相甚是怪异,曷鼻巨肩,魋颜蹙齃,令人望而生厌。
  蔡泽将荐书远远抛开,道:“相国亲笔为汝写荐书,想必汝必有过人之能。”
  李斯道:“李斯一无所长,相国错爱而已。”
  蔡泽冷笑道:“明人不说暗话。相国用意,你我皆知。切记,此乃王宫,非相国府第,言尽至此,汝好自为之。”
  李斯怏怏告退。蔡泽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你如安份守纪,看在吕不韦的份上,也不难为你。倘若要惹是生非,阴谋诡计,对不起,相国也袒护不了你。
  
  算起来,李斯已经换过三次地方。从上蔡到兰陵,再从兰陵到相国府,再从相国府到王宫。孟母三迁为教子,李斯三迁为作官。如今,李斯已经三十三岁,方才正式踏上仕途,开始了卑微的郎官生涯。可谓是入行既晚,起点又低。
  秦王嬴政三年这一年,李斯的人生充满绝望、灰暗无光。多年之后,李斯已是权势无匹、儿孙绕膝,他满可以带着愉悦的口气向孙子们谈起这段艰苦的岁月,孙子们听过一笑,浑不在意,爷爷所受的苦难已是陈年旧事,和他们毫无关系。他们生来便已富贵,何必问其出处,只需泰然享受即可。
  
  一入侯门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每读此诗,悲不可抑。而王宫之深邃,更非侯门所能及。李斯置身其中,只如蜉蝣于天地,沧海之一粟。和作舍人时的自由散漫、无所拘束相比,作郎官不啻于是在下地狱。
  郎官为军职,实施的是军事化管理。当过兵或受过军训的同学,应该能够体会新兵的遭遇。李斯新兵报到,一上来就是半年的高强度军事训练。教官得蔡泽授意,更是对李斯百般刁难,几欲置其于死地。李斯虽然心里委屈,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幸亏他身子硬朗,又兼如散财童子般地广施钱财,打通关节,这才有惊无险地挺了过来。
  
  李斯得出生天之后,每天的工作便是荷甲持戟,侍卫宫殿。当秦王嬴政外出时,则充车喝道,跟着马车嘿哟嘿哟地一路小跑,基本上全是体力活,没什么智商含量。秦王嬴政每次外出,主副车加起来有十多辆,李斯跟着车队出宫数十回,别说见秦王嬴政的面,就是连秦王嬴政究竟在哪辆车中也不知道。虽然斯人不得见,但想到自己离秦王嬴政不过数丈之遥,李斯还是会忍不住热血沸腾,暂时忘了自己心中的屈辱和不平。
  
  李斯在王宫站岗之时,也数度见到吕不韦的马车出入。起初,他尚目光热切地望着幕帏深垂的马车,如同沙漠中迷路的旅人望着前来打救他的商队。然而,马车总是疾驰而过,吕不韦安坐车中,从不肯撩起窗幔,向李斯少加一瞥。渐渐地,李斯的目光变得冷漠暗淡,直至对吕不韦的马车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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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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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四十六部分
  
  李斯和他的老师荀卿一样,也和他的师兄韩非一样,笃信人性本恶。即: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但绝对有无缘无故的恨。你把事情办砸了,有人恨你;你把事情做好了,还是有人恨你;你什么事情也不做,照样有人恨你。一个人只要活在世上,天下便都是他的敌人。既然如此,请允许我以天下为敌。
  
  吕不韦曾答应过李斯,会暗中扶持于他,然而口惠而实不至,煞是可恨。李斯只能独力在蔡泽的魔爪下挣扎。蔡泽在李斯周围布下眼线,对他的一举一动都严加看管。在如此提防之下,李斯根本接触不到任何机密。
  
  李斯每天都会给吕不韦提交一份卧底报告,说是报告,可他能接触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又实在无所报告。但这根本难不倒李斯。他做文章是一把好手。鲁迅先生都说过:秦代文章,李斯一人而已。迅哥儿说话一向靠谱。李斯根本不发愁没东西可写,他下笔动辄数千言,从风吹杨柳,到雨打芭蕉,从宫花寂寞,到晚霞夕照;文不加点,挥笔立就,然而,正经有分量的,让吕不韦感兴趣的内容,一个字也是没有。可怜的吕不韦,每天捧着李斯送来的几十斤竹简,看得头昏眼花,但见满篇华丽文辞,读时齿颊生香,读罢了无一物。不久,吕不韦便产生了审美疲劳,于是批道:不韦知先生恪尽职守,深感欣慰。从今往后,大事则奏,小事可免。
  
  少了每天向吕不韦递交家庭作业这样繁琐的任务后,李斯于是逍遥,相当长的时间之内,他几乎已同吕不韦断了来往。早有探子将这一情形报知蔡泽。蔡泽属下有侍郎王绾者,乃世家之后,颇有才智,甚得蔡泽器重。李斯着力结交,不久两人便成好友。王绾与李斯谈论,对李斯之才大为拜服,自愧不如。王绾又替李斯在蔡泽面前美言。慢慢地,蔡泽见李斯并无异动,也稍微放松警惕,偶纵酒行乐,也会传召李斯侍宴。
  
  蔡泽此人刻薄寡恩,残暴专横,其领导方式在属下中多有怨言。此人口头禅便是:想当年,我当相国的时候……蔡泽又喜训话,每召集属下诸郎,大放厥词:“尔等听真,尔等皆为牛马猪狗,予宰予割,偷生人世,行尸走肉。吾为尔等深耻之。” 诸郎碍着他蔡泽什么事?而他偏要恶语相加,这就是无缘无故的恨了。蔡泽又善自我标榜:“惟吾能自致青云之上,大名彪炳于史册,万古流芳。吾不恨吾不见后人,恨后人未见吾也。” 这就是有缘有故的爱了。
  
  在李斯看来,蔡泽已是暮气深沉的废人,只知道躺在昔日的辉煌之上,缅怀感伤,议论起当今朝政来,满怀牢骚,横加挑剔,以为新不如旧,今不如古,大有蔡泽不出、苍生奈何的悲悯豪情。然而事实却是,他的仕途已接近终点,郎中令一职,已是他守护的最后阵地。官场失势,进而心态失衡,反正仕途无望,于是破罐子破摔,陷入自怨自艾的心理迷宫,不以同道众为幸,而以仇人多为乐。李斯不免为蔡泽悲哀,并问自己:得到了却又失去,和从来就未曾得到,究竟哪种情形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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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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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四十七部分
  
  王绾级别较李斯为高,秦王嬴政出行,王绾常得随侍。李斯每与王绾对坐,有意无意总会将话题往秦王嬴政身上引。李斯如同初陷爱河的男子,对有关秦王的一切都充满好奇、百听不厌。据王绾所言,秦王虽只是十六岁的少年,却已聪慧睿智,威严肃穆,让人不敢仰视。假以时日,必能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成为一代明君。李斯听在耳中,不由身酥体软,心驰神往。
  
  这一日,蔡泽摆酒,李斯侍宴。席间,美人身如盘蛇,舌送琼浆,蔡泽不觉大醉,乃披发纵歌。歌曰:长剑天外,其光不销;英雄未老,竖子当道。竖子当道,如可奈何?水积风厚,万里扶摇。其歌既毕,蔡泽环顾傲视,狂言道:“吕不韦,贾人也,嫪毐,阉宦也。出身卑贱,世人不齿。且容二竖子得意,待秦王长成亲政,吾必再为相国,取二人性命,俟时当再与诸君痛饮。”
  
  席罢,李斯拉住王绾,秘语道:“蔡泽将死也,君知之乎?”
  王绾变色道:“安出此语?”
  李斯道:“蔡泽昏聩自傲,不得人心。酒后僭越,妄测上意,此非人臣所当语。以相国之位自封自许,置君王权势于何地?君见秦王,得间语之。王或怒而废之。蔡泽即黜,代之者必为君也。”
  王绾道:“酒后之言,何必当真。蔡泽四世老臣,深得秦王信任,岂可因一言而轻废。图之而不成,招祸必也。且容再议。”
  
  李斯试探目的已经达到,于是见好便收。他知道王绾也是不甘人下之人。蔡泽作为王绾的主管领导,他若不倒,王绾便无法出头。因此,王绾欲扳倒蔡泽之心,较李斯更为迫切。蔡泽一心以为他最大的敌人便是吕不韦和嫪毐,殊不知,他最大的敌人却就在他眼皮底下。
  
  时光荏苒,转眼已是深冬。整个中国都在下雪。
  大雪穿越洪荒,穿越时光,在中国的每一个角落飘飞洒落。从齐国的临淄、燕国的蓟城,到楚国的郢城、魏国的大梁,再到韩国的新郑、赵国的邯郸,都在大雪中缓慢而艰难地睡去,烽火连天的中国大地,暂时得以安息。雪花轻柔地漂落在黄河和东海,覆盖着汉江和渭水。在这洁白纯净的世界,掩盖了贫贱者的哀愁和富贵者的骄奢,冰冻了孤寡的眼泪和战士的热血。雪花飘飞,如婴儿童真的呼吸,带着上苍的善意,在两千两百五十年前,洒落在战国那苦难而忧伤的土地。
  
  随着雪花的安详,李斯似已回到家乡。在上蔡城中,也该有着这样的银色盛装。美丽的妻子,人空瘦,倦梳妆,她坐于门槛,遥望西方,那里有她的夫君,她的信仰。妻子垂下眉睑,轻声地为他祈祷安康。儿子们在院子里堆着雪人,雪人高大,仿佛是父亲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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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四十八部分
  
  大雪七日方停。雪停之日,正值兰池宫梅花盛开,秦王嬴政心情大佳,传令排列仪仗,浩浩荡荡直奔兰池宫赏梅而去。李斯跟着车队,紧跑慢跑,虽然寒风凌厉,却也不觉寒冷。等到了兰池宫,秦王的马车直驶入内,李斯和一群低级郎官则站在宫殿前侍卫戒备。李斯跑了十几里地,内衣已被汗湿,这一静下来,才觉出冬日严寒,针砭入骨,尽管如此,他也只能如雕像般站立,不敢稍动。
  
  不一会,王绾从宫里出来,朝李斯神秘地一招手。李斯过去,王绾说道:“吾知李兄欲见秦王久也,且随我来。” 李斯闻言大喜。
  
  王绾带李斯到一处庭院,庭院门口立着几个郎官,也都是李斯认得的。王绾住下脚步,道:“未经传召,无人能近秦王百步。只能委屈李兄,在此稍作张望了。” 李斯本以为王绾要将自己直接带到秦王身边,没想到最终却只能隔着百步遥望,心里不免有些失望,但又念及王绾也不容易,他把自己带到这里来,也担着极大的风险,他已经不能做得更多。做人要感恩,也要知足。李斯道完谢,于是举目向庭院中望去。
  
  这是改变李斯一生的一次远眺,
  这是影响嬴政命运的一次凝眸。
  这一眼的风情,时到今日,犹不觉其古老。
  
  庭院本已辽阔,在白雪的映衬下更显幽远,山水烟桥,庭榭楼台,浑不似人间。鲜红的梅花,灿烂饱满,树下有一少年,着王者之服,神情淡然。蔡泽在他身后不远处恭敬地候着,不敢发言。
  这少年便是李斯思慕已久的秦王嬴政。他虽只有十六岁,却已身高八尺有余,英俊冷漠的脸庞上,不带丝毫稚气。
  
  嬴政和狄更斯笔下的很多主人公一样,有着悲惨的童年。他和他的母亲,在赵国的邯郸相依为命,缺衣少食,有时甚至靠乞讨为生,遭受耻笑,忍尽欺凌,直到九岁才被送回咸阳。然而,从他白皙的肤色,优雅的形体,根本找不到任何幼年曾遭受过磨难的痕迹,仿佛他一出生,就已养尊处优在咸阳的宫殿里。
  
  李斯曾听过这样的谣言:嬴政其实不是庄襄王的亲生骨肉,而是吕不韦和太后的私生子。李斯一度还曾经被这样的谣言迷惑,但当他看到嬴政之后,这才相信谣言永远只能是谣言。在嬴政身上,看不到半点吕不韦的影子。嬴政身为王者的高贵气势,是商人出身的吕不韦一辈子也无法企及的。
  
  莎士比亚曾说:有人生而伟大;有人因奋斗而伟大;有人则被吹捧成伟大。李斯能感受到,嬴政便是生而伟大之人。他就是为了不朽而诞生。天空是他的极限,他是人类的极限。他的光芒,将注定穿透千年万年,一如当初之耀眼。
  
  李斯已忘却身在何处,他眼中只有那位折梅在手、缓缓轻嗅的俊美少年。是的,那少年便是他用一生在等待的那个人。一个站在历史起点的巨人,一个空前绝后的君王。感谢上天,在遇见你的时候,让我已经出生,让我还在活着,虽然活得那么渺小,那么卑微。
  
  李斯全身发烫,他要追随这位少年,站在他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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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四十九部分
  
  秦王嬴政视察完梅花,便到一旁的殿中取暖稍息,王绾和诸郎自去殿前侍卫不提。撇下李斯孤伶伶地站在庭院门口,进既不能,退又不甘。糟蹋美女,固是人生不可承受之快,糟蹋机会,却是千古难以承受之恨。机会就在李斯的眼前,秦王嬴政此刻便在前方的殿内,若有所待。这样的机会,不知何时才会再次出现。李斯必须抓住这次机会,面见秦王,用他的智慧和说辞来打动秦王。机会当前,李斯因为激动而两股战栗,却也因为胆怯而憎恨自己。他站在冰天雪地,一点一滴地酝酿着自己的决心和勇气。
  
  在西方的结婚仪式上,主婚人神父有一句话通常是必说的:你们若是有谁认为这桩婚姻不应该举行,请当着主的面,现在就说出来,要么永远不要说。(大意如此,不知原文。)这句话貌似为新婚夫妇着想,实则是在怂恿新郎或新郎的旧情人跳出来大搞破坏,把婚事搅黄。这就是谈判中常用的一招技巧,时间逼定。嘿,这是上帝给你们的最后机会,你们再不说,就永远也来不及了,连上帝也救不了你。
  
  时间逼定的技巧,不仅可以用来怂恿别人,更可以拿来激励自己。司汤达的《红与黑》里,就有这样一个细节,在我年少时曾给我以巨大震撼:
  
  十八岁的于连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在晚上十点的钟声响起时,他一定握到德·莱纳夫人的手,并且留下。要成为德·莱纳夫人的情人,这是他必须跨过的第一道关卡。德·莱纳夫人是市长的妻子,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她不仅身份勉强算得上高贵,而且格外珍惜自己贞洁的名誉。于连却只不过是在德·莱纳夫人家里担任家庭教师的一个穷小子罢了。但是于连还是强迫自己接受了这样高难度的任务。他要征服德·莱纳夫人的精神和肉体,更要借此来锤炼自己的灵魂,使其变得更加坚强。
  当天晚上的花园里,德·莱纳夫人坐在于连旁边,在德·莱纳夫人的另一边,坐着她的一位朋友,德尔维夫人。
  交代完大致的背景,让我们来直接品味司汤达精彩绝伦的原文。
  
  “于连一心想着他要做的事,竟找不出话说。谈话无精打采,了无生气。
    于连心想:“难道我会像第一次决斗那样发抖和可怜吗?”他看不清自己的精神状态,对自已和对别人都有太多的猜疑。
    这种焦虑真是要命啊,简直无论遭遇什么危险都要好受些。他多少次希望德·莱纳夫人有什么事,不能不回到房里去,离开花园!于连极力克制自己,说话的声音完全变了;德·莱纳夫人的声音也发颤了,然而于连竟浑然不觉。责任向胆怯发起的战斗太令人痛苦了,除了他自己,什么也引不起他的注意。
  古堡的钟已经敲过九点三刻,他还是不敢有所动作。于连对自己的怯懦感到愤怒,心想:“十点的钟声响过,我就要做我一整天里想在晚上做的事,否则我就回到房间里开枪打碎自己的脑袋。”
    于连太激动了,几乎不能自己。终于,他头顶上的钟敲了十点,这等待和焦灼的时刻总算过去了。钟声,要命的钟声,一记记在他的脑中回荡,使得他心惊肉跳。
    就在最后一记钟声余音未了之际,他伸出手,一把握住德·莱纳夫人的手,但是她立刻抽了回去。于连此时不知如何是好,重又把那只手握住。虽然他已昏了头,仍不禁吃了一惊,他握住的那只手冰也似的凉;他使劲地握着,手也战战地抖;德·莱纳夫人作了最后一次努力想把手抽回,但那只手还是留下了。
    于连的心被幸福的洪流淹没了,不是他爱德·莱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到头了。”
  
  整部《红与黑》里,我最爱这个细节。于连便是对自己下了时间逼定的咒语:“十点的钟声响过,我就要做我一整天里想在晚上做的事,否则我就回到房间里开枪打碎自己的脑袋。”为了保住自己的脑袋,还有什么手不敢牵?还有什么险不敢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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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五十部分
  
  李斯和于连一样,在说服自己采取行动之前,也有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他已早过了而立之年,按当时人的平均寿命五十多岁来计算,他这辈子已经五去其三,留给他的时间只有二十多年。二十多年,只不过弹指一挥间,甚至在你尚未发现之前,便已化为虚幻的云烟。
  
  回首活过的三十余年,他有理由羞愧汗颜。翻检回忆,无一事能引以为傲,值得珍惜。蔡泽话虽然难听,却并没有骂错,三十余年,他实在是苟活人世,行尸走肉而已。他可以选择就此转身离去,无人能对此加以责备,然后度过风平浪静、庸俗无奇的二十多年,在某张床上悄悄死去。然而,在他临死之前,他会不会后悔,后悔自己没有用这不过如此的二十多年来换取今天的这样一次机会,面见秦王,说服他允许自己和他站在一起,开创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不世伟业?就算成功的机会只有万分之一,至少他也可以作为一个冒险家死去。
  
  李斯依稀听说过,在地球遥远的另一端,有一个名叫希腊的国度。当那个国家的人死去的时候,人们并不在乎讣文上说些什么,他们只会问一句话:Did he have passion when he alive?
  李斯此时便已被一种强烈的激情所控制。不管如何,即便是擅闯宫殿,他也一定要见到秦王。如果今天他不敢去见秦王嬴政,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一剑将自己刺死,这样懦弱的李斯,不活也罢。虽说擅闯宫殿,按律当烹,但只要我说出了自己想说的话,如果秦王没有被我说服,还是要烹我,那我也认了。至少我努力过,没有成功,那是水平问题,不是态度问题。
  All or nothing,李斯以自己的生命为赌注,彻底地豁了出去。
  
  李斯向宫殿摇摇晃晃地走去,他满脸紫红,举止亢奋乃至癫狂。王绾远远看见,大为惊奇,连忙迎上,急切地道:“李兄请速回,此地非你所能入。”
  李斯道:“吾欲见秦王。望王兄通融。”
  王绾怒道:“别事尚好说得,见秦王可是通融得的?”
  “王兄若不肯通融,李斯也只好硬闯了。”
  
  王绾没料到一贯温文尔雅的李斯忽然变得如此强硬,一时为之语塞。以他和李斯的交情,倘李斯真要硬闯,他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才好。王绾口气一软,道:“李兄欲见秦王,所为何事?”
  李斯道:“李斯欲说秦王,不仅为李斯计,更为秦王计。李斯自负有商鞅、范睢之才,奈何不得景监、王稽之助。是以方出此下策。”
  王绾道:“擅闯宫殿,依律当烹,李兄可要想清楚了。”
  李斯道:“蝼蚁尚且贪生,李斯何尝不怕死。李斯适才远观秦王,已知其必为明视善听之主。李斯倘得入内,当面陈词,自信定能动秦王之心。”
  
  王绾素知李斯之才,也知道他一向不做没有把握之事,他想帮李斯一把,但却也有自己的苦衷。王绾道:“为王掌守门户,乃王绾职责所系。倘王绾放李兄入内,又复李兄说王不成,依法连坐,则王绾也将随李兄而死也。”
  李斯道:“李斯为郎,乃相国吕不韦所荐,依法连坐,也当坐相国也,君何惧哉!”
  王绾也摸不清李斯和吕不韦的真正关系,李斯也从不提及。李斯将这段关系故作神秘,任人猜测去。
  
  王绾有心成全李斯,他沉吟片刻,灵机一动,倘说李斯是得到吕不韦的授意,这才要见秦王,则李斯便能顺利入殿,自己也可免去罪责。王绾因此问道:“李兄欲见秦王,莫非是奉了相国之命?”
  李斯心领神会,忙道:“正是。王兄大德,李斯没齿不忘。”
  于是,王绾收去李斯佩剑,借故支开诸郎。李斯带着狂跳不已的心,跨入宫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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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五十一部分
  
  一步。
  两步。
  三步。
  
  李斯的双脚踩在宫殿坚硬的石砖,却仿似踏在云彩之上,凌空高蹈,步步惊魂。李斯低着头,几乎不敢去看秦王。在他的喉间,泛起某种年轻而青涩的情感,让他眼眶湿润,感动莫名。他即将面对的,仿佛不是一个王座上的少年,而是他相思多年的梦中情人。
  李斯跨入宫殿的门槛,往前行了三步,便停了下来。他沉默着向上望去。
  
  世间有一种膜拜,叫五体投地。
  世间有一种距离,叫遥不可及。
  
  但见秦王嬴政独自坐于空旷的宫殿高处,似在沉思。他修长的手指,抚摩着一柄青铜长剑。他还不到能佩剑的年纪,锋利的长剑,既是他的图腾,也是他的禁忌。在嬴政棱角分明的脸庞,有伤感流淌其上。莫非是方才雪中梅花的凄艳之美,还在占据着他的思绪,激起他的忧郁?
  秦王嬴政沉浸在自身的孤独之中,他并未注意到李斯的闯入。当他发现李斯的存在时,却也不显惊奇,更没有惊慌失措,大声呼喊侍卫们前来护驾。在他的年纪,他镇静得可怕。只有见惯大场面的人,才能临危不乱。嬴政不用见惯大场面,他就是大场面。
  
  嬴政以前从未见过李斯,他略带好奇地打量着眼前这个突兀的陌生人。李斯远远站着,看上去谦恭有礼,并无敌意。嬴政问道:“你是何人?未得传召,奈何至此?” 嬴政的声音很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充满爱心,仿佛只要李斯说自己是走迷了路,他还会手把手地将李斯领出去。
  
  李斯道:“臣李斯擅闯宫殿,自知死罪,然为大秦社稷之故,不敢不剖心陈词于吾王。愿吾王听之。”
  嬴政见李斯仪表非凡,当是胸怀智谋之人,便招招手,道:“上前。”
  李斯却不即上殿。李斯道:“吾王宅心仁厚,初见臣而无半点疑心,许臣近窥天颜,咫尺奏事。臣却不敢不自明行迹,而后方能进言。臣只有一片爱主之心,绝无丝毫害主之意。”说完,李斯徐徐解衣,直至赤裸,示以身无凶器。
  
  眼前的这一幕,秦王嬴政大概永远也无法从心中抹去。一个男人,为了取信于他,不惜光着身子,坦然地站在他的面前,以白雪和红梅为背景,眼中噙着真诚的热泪,在寒风中纹丝不动。
  嬴政不习惯看着男人的裸体,他腼腆地一笑,道:“先生起就衣,前言事!”
  
  李斯神色不改,一件件地穿回衣服。他知道,他这一非常举动,已经将秦王嬴政打动。
  
  李斯上殿,秦王嬴政许其对坐,问道:“先生何以教寡人?”
  秦王嬴政的话一落音,标志着李斯同学的面试已经正式开始。这似乎是一次自由命题、自由发挥的面试,你要说什么都可以。然而李斯却不这么认为。他必须回避秦王嬴政的心理禁区。
  
  嬴政这少年,孤独而忧伤。他十三岁便没了父亲,母亲又远在雍城,长远不得见面。在偌大的咸阳,他的都城,他居然举目无亲。他不仅要忍受孤独,更要忍受有关他是吕不韦私生子的谣言带给他的耻辱。他名为秦王,实则囚徒。真正的内政大权,都掌握在吕不韦和嫪毐之手。因此,内事不可言,言则徒增其愤怒。要打动嬴政必须用未来的远景来诱惑他,麻醉他,使他暂时从郁郁的现状中解脱出来。如此,则当言外事也?br>  
  于是,李斯深吸了一口气,象马丁路德金那样,饱含深情地说出一句:“I have a dream……”
  “讲中文。Please。” 嬴政将李斯的话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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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五十二部分
  
  李斯略一停顿,开始了他激情四射的演讲。
  
  “臣李斯有一梦,敢禀呈于吾王。
  
  臣梦见吾王成了万王之王,天下的王,不朽的王,永恒的王。
  
  臣梦见吾王亲帅铁骑,灭赵国,毁邯郸。当年与王有仇怨者,吾王尽手刃之,血流成河,快意索仇。
  
  臣梦见吾王雄师,破六国之兵,纳六国之印。妃嫔媵嫱,王子皇孙,辞楼下殿,辇来于秦。朝歌夜弦,为秦宫人。
  
  臣梦见吾王横扫九州,一统天下。四海归一,大秦独尊。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臣梦见大秦帝国之疆域,东至大海,西达昆仑、南吞琼荒,北并辽东。其广不知几千万里。有人之处,皆为秦人,有地之处,皆为秦地。大秦帝国的天空,日不能落,月不敢隐。
  
  臣梦见燕、赵之收藏,韩、魏之经营,齐、楚之精英,尽收吾王囊中,鼎铛玉石,金块珠砾,倚叠如山,弃掷逦迤。
  
  臣梦见金碧辉煌的咸阳,乃天地之中心,不败之都城。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宫室几千万落,覆压数百余里。
  
  臣梦见后宫佳丽,难以胜计,皆天仙肌容,人间绝色。开镜梳鬟,理妆焚兰。朝夕所盼,惟吾王临幸也。闻宫车来而颜色欢喜,见宫车过而珠泪黯垂。有不得幸者三十六年,王亦不加顾惜。
  
  臣梦见上至君侯,下到黔首,说着相同的语言,使用同样的文字。天下不再有齐人燕人楚人魏人韩人赵人,天下一家,以王为父。
  
  臣梦见天下再无战火,再无兵争。百姓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大同之世,不致于尧舜,而致于吾王也。
  
  臣梦见吾王凌驾于苍生之上。百姓万民,走兽飞禽,皆匍匐于吾王脚下,有如羔羊,惟吾王死生之。
  
  臣梦见开天辟地以降,未有人君若吾王者。
  
  臣梦见三皇五帝,不及吾王之尊贵。
  臣梦见商周诸王,不及吾王之富华。
  
  臣梦见五岳不为高,江海不为深,惟吾王的旨意不可阻挡。王的旨意行于大地,行于江河,行于天上。天地之间,以王为大,以王为一,任王如心所欲,王握住为火,王松开是炭。
  
  臣梦见神从天降,其应在王。
  
  臣梦见日月不足以夺王之光。
  臣梦见星辰不足以撄王之芒。
  
  臣梦见大秦帝国,肇始于王,代代相递,虽千秋万世,固若金汤。”
  
  李斯音调逐渐高亢。说到后来,他与其说是在演讲,毋宁说在是在布道了。在他的身上,折射出酒神的癫狂,闪烁着日神的火光。
  
  (呵呵。读至此节,或有某人会心一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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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
  李斯篇
  第五十三部分
  
  嬴政听完李斯所言,废然长叹,神不守舍,怅然若失。
  
  嬴政深居宫中,何曾有人对他说过这些。宦官宫女,只知对他阿谀奉承,他喜则喜,他忧则忧。蔡泽每见他,公事公奏之余,最多顺带捎上几句和吕不韦与有关的坏话。官员见他,也都必恭必敬,不问不答,答非所问。是的,他们的确把他当王在看。不过,在他们看来,他是一个和六国的王没有任何区别的王,和秦国历代的王也没什么两样。
  
  然而,他现在需要的不仅仅是听话的臣民,更需要耳提面命的老师。他只有十六岁,他需要学习,需要指引,今天,他遇见了李斯,他的耳朵听到了另一种声音,一种让他相听恨晚的声音,一种进入心中便生根发芽的声音。他的思绪随着李斯激烈的言语而白日飞升,离地三万英尺,俯瞰天下,一览九州,心胸廓清,烦恼尽扫。李斯的话,让他第一次体验到,原来,王是可以这么作的。王的滋味,可以如此美妙,王的使命,可以如此崇高。
  
  只有李斯,明确地告诉他,他和六国的王不一样,和古往今来所有的王都不一样。他是王上之王,万王之王。在李斯这里,他第一次体会到自己光荣的存在,命定的存在。他一生的目标,都已在今天一次性找到,在李斯的话中一次性找到。他,秦王嬴政,要统一天下,建立大秦帝国,作最高最大的王,空前绝后的王。这一刻,他忘了自己的孤独和忧伤,忘了久未谋面的母亲,忘了掣肘着他的吕不韦与。他的心思,已遨游在一个空前庞大的帝国。
  
  这一刻的会面,决定了未来的二十三年,更影响了未来的两千多年。李斯画出了一个帝国的蓝图,嬴政促成了一个帝国的竣工。在未来的日子里,所有的帝王都没能逃出这两个人划定的圆圈,他们能作的,无非就是东挪西凑,修修补补。
  
  且说嬴政心运神游,面色数变,良久才道:“先生所言,寡人未尝思之。”
  
  李斯知嬴政已然心动,便道:“事有不可思,有不可不思。食色车马,愚民可思,吾王不可思;江山社稷,愚民不可思,而吾王不可不思。今天下黎民,厌兵倦战,久欲休息。然七国并存,各有其君。树欲静而风不止,民欲安而君贪战。七国一日不同,天下一日不宁。愿吾王思之。”
  
  李斯又道:“昔者秦穆公之霸,终不东并六国者,何也?诸侯尚众,周德未衰,故五伯迭兴,更尊周室。自秦孝公以来,周室卑微,诸侯相兼,关东为六国,秦之乘胜役诸侯,盖六世矣。今诸侯服秦,譬若郡县。夫以秦之?嵬踔停稍钌仙С阋悦鹬詈睿傻垡担煜乱煌常送蚴乐皇币病H舻《患本停詈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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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五十四部分
  
  我们知道,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年到公元前476年),总共295年,仅有38年和平时期。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年到公元前222年),总共254年,仅89年没有战争。战争就算是山珍海味,你这么天天吃,不也得腻不是。更何况,很明显,战争不是山珍海味。
  
  从春秋到战国,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越打越少,仗越打越大,人越死越多。在今日看来,似乎统一已是当时的大势所趋。但对当时的李斯来说,能提出统一天下的策略,却并非易事。并吞六国作为一个口号,其实早已提出,但却一直只是合纵连横之徒口中所念的阿弥托佛,这些谋求富贵的合纵连横之徒,在念说这句阿弥托佛之后,接下来那句话就是:施主,你多少施舍点吧。只有李斯,并不把并吞六国当作口号来喊,他是认真的。
  
  李斯朦胧地意识到,天下应该统一,而且天下统一的时候也到了,天下的百姓,都期待着一个巨人的出现,早日结束战火连年的岁月。李斯察觉到了大众渴望统一的心理,但他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在此,荣格的学说正好可以派上用场。
  
  荣格此公,半人半妖,黑暗中的舞者,灵魂界的甘道夫。曹三之所以有些神神道道,此公为害非小。集体无意识便是此公的惊世发现。在人类的集体无意识中,有一种情结,名为救星情结。荣格如此写到:“整个人类都有这种对救星的期待”, “ 救星情结是集体无意识的一种原型意象,在我们这个充满灾难、迷惘的时代,它自然又被激活起来。”
  
  救星情结虽然是由一个西方人总结发明的,但对东方人同样适用,甚至可以说尤其适用。看看我们的小说和戏剧,充斥着太多深情而无助的呼唤:呼唤救民于水火的君主,呼唤伸张正义的包青天,呼唤替天行道的侠客,呼唤为民请命的义士,呼唤杀富济贫的盗贼……
  相信大家都听过这首优美的民歌,在那遥远的地方。歌词是这样的:
  
  “在那遥远的地方
  有位好姑娘
  人们走过她的帐房
  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她那粉红的笑脸
  好像红太阳
  她那活泼动人的眼睛
  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
  
  我愿抛弃了财产
  跟她去放羊
  每天看着那粉红的笑脸
  和那美丽金边的衣裳
  
  我愿做一只小羊
  跟在她身旁
  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
  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
  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听完之后,听者大都会有一种淡淡的惆怅,但慢慢也就忘了。倘听者较为敏感,却会感到灵魂深处的悸动。没错,那是潜意识被唤醒却又不能彻底醒来的感觉。
  
  毫无疑问,所有的民歌之中,这是最伟大、最晦涩的一首。在我看来,从对灵魂的揭示深度而言,这首歌并不亚于歌德的浮士德。
  这首歌本来是王洛宾写给他当年非常喜欢的一位藏族姑娘——藏族千户长的女儿卓玛的。然而,这首歌的内涵要远比它看上去的来得深邃、复杂。我可以毫不客气的说,王洛宾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写了些什么。这是一首天授的作品。不是王洛宾写出了它,而是它选择了王洛宾。这样的作品,与年代无关,与伦理无关,与教育无关,于性别无关。它直入人心,因人而异地或浅或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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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五十五部分
  
  这首歌可以说集合了众多的心理情结。对心理学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自己分析分析。而在这其中,救星情结尤为突出。整首歌,蕴涵着一个从救星出现的狂喜到救星露出本来面目后的大悲的原始悲剧。
  
  姑娘就是期待的救星。她住在遥远的地方。遥远有多远?用一生能否到达?我不知道。但是,当她出现的时候,她对我许下承诺,她会让我进她的帐房,每天都能看到她那粉红的笑脸,她那活泼动人的眼睛,和那美丽金边的衣裳。于是,我抛弃了财产,毅然跟她前往。作为代价,我为她放羊。但是,到了后来,她连羊也不让我放了。我只能退而求其次,变成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也是好的。然后,她便要抽打我。而我也只剩下绝望的哀求:皮鞭细一些,抽打轻一些。
  
   也许这样解释还是比较玄乎。但若是把姑娘换成那开国的皇帝,把我换成普通的老百姓,再来看整首歌曲,你会看到什么呢?是的,一个民族的苦难史,以及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再把话题回到每个单独的人。每个人都期待着救星,每个人都渴望被别人拯救。这是不能被否认的。作为一个个人,你的救星可能是一封信,一笔汇款,一通情人的电话,一个老板的决定,一条Regierung的法令。当你得到了,你便获救了,作为一个个人。但作为一个集体的、一个种族的一员,我们的救星又是怎样的?
  
  我不知道我们的祖先,那些最早的人类,是从哪里来的,他们身上又有些什么故事。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并没有完全消失。我们的身上,依然残存着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经所历,这些祖先留下的遗物,不是存在银行里,也不是锁在保险柜里,而是在一个最安全的地方,我们的头脑里,成为我们的集体无意识。救星情结,便是祖先的遗物之一。它暗示了我们遥远祖先的最初遭遇。
  
  李斯的师兄韩非为后世记下了这样的故事:
  
  “上古之世,Volk少而禽兽众,Volk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
  “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
  “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鲧、禹决渎。”
  
  有巢氏,燧人氏,鲧、禹,作为救星出现在我们那原始人祖先面前。他们拥有的在当时而言足以令人瞠目结舌的技能,无疑给原始人祖先以极其深刻的印象,引发他们疯狂的崇拜,甚至不敢把他当作同类视之,而是当作上帝的代言人。而救星的一再出现,进一步增加了原始人祖先的期待,也更加强化了他们这样的心理暗示:有问题,不找Regierung,等救星。在我们继承了祖先们的血脉时,也继承了这样的心理模型,只是被压抑在潜意识里,等待着适时的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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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五十六部分
  
  什么叫集体无意识?就是你通常并不能意识得到,所以也就无法反驳。Something beyond your control , Something you can not imagine.听起来象是奇妙的悖论,然而还真不是。怪力乱神,子也只是存而不论,而不言其定必无有。
  
  由此,救星情结作为集体无意识的一种原型意象,当它在合适的时候觉醒时,注定要投射到一个强力的人身上。他将是一个天遣之人,大能之人。比如有巢氏之于我们的祖先,比如摩西之于犹太人,比如尼采所谓的超人。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巨著《群魔》里,韦尔霍文斯基将他的救星情结投射到斯塔夫罗金身上。在两千多年前的咸阳宫殿,李斯将他的救星情结投射到嬴政身上。
  
  接下来,我将谈的是一个应该从未有人谈过或者从未有人意识到的话题,当然,是建立在那些心理学先驱们开拓的基础之上。我认为,不管对错,这个话题是重大的,也是值得讨论的。
  
  我们先从人类的源头谈起。
  
  人类早期的那批救星,他们的遭遇是怎样的呢?据说,摩西被犹太人谋杀于旷野,他没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弗洛伊德将他的死因归结为犹太人对摩西野蛮的责罚的反抗。对此观点,我想再往深里挖掘一下。摩西生活的年代是在公元前1300多年前。根据记载,那时已有了相当的文明。所以,参照我们中国有巢氏和燧人氏的故事,可以肯定的是,就算对犹太人而言,摩西也应该不是第一个救星。因此就在此时,救星情结可能就已经在犹太人的潜意识里存在了。有人会问了,你说有就有啊?我想说的是,集体潜意识,并非个人所能左右,就如同马龙白兰度在《教父》里的那句经典台词:This is an offer u can not refuse 。或者可以再作一个比喻,就象你买品牌电脑一样,你买的不是一个裸机,电脑里已经给你捆绑了众多软件。我们一出生,就捆绑了这样的集体潜意识,而且你还不能象删除电脑里的软件那样删除它们,因为一是就算捆绑上这样的集体潜意识,通常也不会妨碍你正常使用自己,二是就算你想删除,你也根本找不到它们。它们隐于幽深的暗处,无比神秘。
  
  既然摩西并非犹太人的第一个救星,而犹太人又已经具备了救星情结,则关于摩西被杀的原因,我作这样的解释:
  
  犹太人之所以要杀死摩西,从表面上看,是为了反抗摩西对他们野蛮的责罚,但更深的原因,则是他们渴望再次被拯救。摩西已经拯救过他们,他除了奴役他们之外,已不能再次拯救他们。于是,犹太人杀死了摩西,等待着下一个拯救者的降临。犹太人呼唤着他们的弥赛亚。但当他们的另一个拯救者——耶酥出现的时候,他们又让他流血而死。他们杀死了他们的又一位拯救者。一再重复的悲剧表明,他们享受的只是被拯救的过程,而不是被拯救的结果。或许这种奇怪的想法比较难以理解,但这种类似奇怪的心理,在生活中还是不乏例子的。
  
  可能又有人认为我扯远了。没关系,马上就来到正题了。正题就是:为什么历史总会改朝换代,没有一个政权能够长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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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五十七部分
  
  先从秦朝为什么灭亡谈起。关于秦朝灭亡的原因,存在着众多的解释。比如: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胡亥乃是亡国之君;酷刑严法,Bao-Zheng无度;竭尽国力,役民太甚;或者还有说是楚人的大规模反抗——带有民族起义性质的反抗,再加上山东五国贵族的复国战斗。我无意从这些原因中分出对错高下。不是说历史是Volk写就的嘛。我倒愿意试着从集体无意识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秦王嬴政以救世主的面目出现在当时饱受战火摧残的Volk面前,他统一了天下,成了秦始皇。以当时的环境和形势来说,这样的救世主是应运而生、受到欢迎的。秦始皇和摩西不一样。犹太人敢杀摩西,是因为摩西天天和犹太人在一起,英雄常见也凡人,所以,摩西作为救星的光芒日渐黯淡下去。而秦始皇却懂得深处自神的道理。他始终保持着神秘,和百姓保持着距离。距离产生美,更产生敬畏。在他的有生之年,他一直头罩着这样的救世主的光环。老百姓未必爱他,但是敬畏他,认为他就和有巢氏、燧人氏、大禹一样,是不可置疑的天子。天选之子的说法在今天也许没有市场,但对当时那些生活在神话和天意中的老百姓来说,却是深信不疑的。秦王嬴政的Bao-Zheng或许比摩西尚有过之,但直到他死,大秦帝国并看不出有崩溃的迹象。在他当皇帝的十二年,并没有遇到任何象样的反抗。他作为救世主的地位,是稳固的,为大众认同的。
  
  当秦始皇四处求仙,想长生不老时,我想,不仅秦始皇相信他自己能够成功,应该有相当部分的百姓也相信他是能够成功的。秦始皇在他们眼中,是一个神话般的人物,理应无所不能。但当秦始皇没能成仙,而是死了,象普通人那样死了,民众便觉得受到了欺骗,由之而产生愤怒。自然,这些情绪,是发生在潜意识里。在这种潜意识的驱使下,他们会选择报复。但这种动机经过意识的改头换面,便成了为了其它的目的。
  
  秦二世胡亥,能够继承他老爸的皇帝地位,却无法继承他老爸的救世主地位。几乎每个朝代都会碰到这样的问题。所以说,对每一个朝代来说,第二代通常比较难熬。
  
  民众希望再次被拯救,再重温一次被拯救的过程,等到陈涉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而响应,赢粮而景从,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
  
  这里有一个疑问。秦朝虽是二世而亡,但接下来的朝代,许多能传承到十几代以后。这又是为什么呢?不为别的,因为对民众的教育,尤其是儒家思想。
  
  在统治者眼中,儒家有两个观点最值得看重:忠和孝。孝就意味着你爱自己的父母兄弟,爱多则行疑,想造反,可得先为自己家人的性命考虑考虑。忠则意味着,你忠于君主,就是忠于国家,造反是不对的,造反是不好的。通过这种知识的灌输,实际上无意中起到了一种对民众的救星情结进行压抑排挤的作用,使救星情结长久地呆在潜意识里,无法冒头。民众失去了对救星的期待,自然只能选择对现行政权的顺从。于是,那些皇帝也就可以高枕无忧,可着劲地折腾,搜刮民脂民膏,享受酒池肉林。
  
  然而,当民众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救星情结终究会觉醒。这种情结只能被暂时压抑,却无法被磨灭。于是,新的一轮造星运动再次开始。又一颗救星出现了。他颠覆了旧的政权,建立了新的政权。而可怜的民众,终究还是摆脱不了作绵羊的命运。
  
  罗贯中在《三国演义》的开篇如是写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基于历史事实的陈述。然而,其原因还是在于集体无意识的作祟。民众渴望被拯救,是以分久必合。民众渴望再次被拯救,是以分久必合。
  
  作为救星本身,自然是指那些开国的君主,要逃脱摩西的命运,不被民众抛弃甚至杀害,还有一种策略可供他们选择。那就是让拯救持续进行。让人们感觉到自己在不断地被拯救。对此我不想进行具体的分析。
  
  勃洛克在一气呵成地写完长诗《十二个》后,语无伦次地说:“今夜,我是一个天才。”我一口气写完以上四节,却无法象勃洛克这般言说。我只有这样的感觉:我是如此的渺小和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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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五十八部分
  
  狂风吹我心,西挂咸阳树。且说李斯向秦王嬴政纵论天下大势,两人相谈甚欢,都聊得比较high。秦王嬴政基本上是被李斯给侃晕了,侃酥了。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和一个三十三的壮年,跨越了十七年的代沟,找到了共同的话题:天下。
  
  十六岁的花季,正是在做梦的年纪,但嬴政却没有梦。他的命运是注定的,不管喜不喜欢,他只能作王。他到达了一个极限,没有可供梦想的多余空间。况且,作梦是欲望曲折的表述和满足,是普通人的专利,嬴政不需要通过做梦来满足自己,悍跋的人从不自己作梦,而是成为别人的梦。
  
  俗话说,饱暖思淫欲,那么,当淫欲也都满足之后呢?对嬴政来说,饱暖、淫欲都不是问题。他如果有痛苦的话,绝不会是来自物质上的,只能是精神上的,那就是:活得没有挑战。或者说,无论权、钱、色,对他只存在一个挑,而不是战的问题。
  
  李斯给了他一个挑战。向过去所有的王挑战,向未来所有的王挑战。李斯大夫主持的这次洗脑手术,可谓是进行得相当及时而且成功。病人嬴政获得了新生。
  
  就在此时,蔡泽带着几个郎官急匆匆闯入。蔡泽叩首不迭:“臣护王来迟,属下郎官擅自闯入,意图行刺吾王。臣治下无方,死罪死罪。”蔡泽又对随从喊道:“还不快将刺客拿下,立即问斩。” 几个郎官接到命令,也不动脑筋,应声便往上冲。
  
  李斯不动如山,仿佛与己无关。他知道,嬴政在还没有成为天下的救星之前,一定会先成为他的救星。
  果不其然,但听嬴政怒叱一声,道:“下去。寡人身侧,可是轻易近得?”郎官大惧,仓皇后退,伏地请罪。
  
  嬴政和李斯谈话时,一直声调平和,偶尔激动失控,那也是因为喜悦。直到这时,李斯才第一次听到嬴政发火。嬴政的怒喝,竟利如刀剑,威不可挡。李斯虽明知那怒火并非针对自己,仍打心底掠起阵阵寒意。
  
  嬴政高高在上,对蔡泽道:“郎中令,汝欺吾年幼欤?李斯如欲不利于寡人,早便已经动手,何必等到此刻?就算李斯真是刺客,一直在等待刺杀寡人的最佳时机,汝急匆匆派人冲上来,只能逼其铤而走险,孤注一掷,向寡人动手。汝置寡人性命安危于何地?”
  
  蔡泽低头,不敢接话。他一时失去冷静。他刚听到李斯闯入王宫,心里大惊。他倒不是担心李斯暗杀嬴政。嬴政身高力大,又是剑不离身,李斯真想暗杀嬴政,就凭他那身板,成功的机会基本为零。蔡泽深知李斯之才,他怕的是李斯见到嬴政,两人一见倾心,李斯想要多大的官,还不是嬴政一句话的事,则吕不韦又添一强援,他又多了个对手。他想赌一下,冒险让手下郎官上去抓李斯,只要嬴政一时软弱或犹豫,没有及时制止,则立即便把李斯带出殿外,让他人头即刻落地。况且,作为郎中令,大秦法律也赋予了他这样的权利。只是,他太低估嬴政了。他没想到嬴政会如此强硬、如此旗帜鲜明地替李斯出头。在王的意愿面前,法律只能回避。
  
  嬴政语气和缓了些,又对蔡泽道:“郎中令,寡人知你是护主心切,寡人不责怪你。你等先下去,寡人和李斯还有话说。”
  蔡泽如蒙大赦,连忙告退。临出门时,嬴政叫住他。
  
  嬴政轻声说道:郎中令,你老了。
  在嬴政说出这句话之前,蔡泽还没老。但在这句话之后,蔡泽就真的老了。在那一瞬间,他仿佛苍老了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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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五十九部分
  
  蔡泽临去前,狠狠地瞪了李斯一眼。
  蔡泽的眼神虽然狠毒冷酷,李斯却并不以为然。他知道自己把蔡泽给彻底得罪了,他给蔡泽捅了大漏子。李斯心里苦笑:蔡泽,你又何必恨我呢。权势如闹市野兔,向无常主,人人得而逐之。你蔡泽逐得,我李斯自然也逐得。况且,我并非不劳而获,我也是冒着掉脑袋的风险,以性命相博,我容易吗?虽然暂时逃过了你的毒手,但是,我这条命能不能最终保住,还实在难说的很。
  
  待蔡泽走后,嬴政问道:“统一六国,非朝夕之功。以先生之见,当以何事为先?”这问题问得很大,也很含糊。
  对两种人说话,你必须简单明白,直截了当。一是对特别弱智的,一是对特别聪明的。李斯知道,对嬴政这样高智商而且又没耐心的人,必须言简意赅,观点明确而且新鲜,切不可拐弯抹角,东拉西扯。搞哲学,可以提倡辩证法。要说服别人,尤其是说服君王,辩证法可用不得。听起来什么都说到了,又好象什么也都没说。辩证法的精髓就在于两个字:但是。懂得了使用但是,就懂得了辩证法。
  
  李斯道:“臣位卑,不敢言内事,请言外事。秦国皆知,秦利在六国之分,不利在六国联合。臣以为,六国之分虽为秦国之利,而若能将六国之每一国再分,则尤为秦国之大利。不仅要让六国各自为政,也必当使每一国不得各自为政。离其国君臣之计,使一国之内,政见纷纭,莫衷一是,则其国无政自乱,引颈待诛也。”
  “既如此,当如何行之?”
  “以臣之见,吾王当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离间六国上下,使其不得一心。”
  
  嬴政懒懒地道:“此离间之计,历代先王已多有施行,并不稀奇。”
  
  李斯不慌不忙,从容说道:“此离间之计,妇孺皆知,实不为奇。同样的一柄剑,可披荆斩棘,也可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剑虽同,用之法异也。前人用离间之计,或为一时之权宜,或为解燃眉之急。臣所献离间之计,却有如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六国君臣,皆在网中,莫能自脱。臣敢问吾王,今倘若吾王奋铁血之师,临于六国。以吾王之见,六国君臣上下,欲战者几何?欲降者几何?”
  
  “欲战者或有什九,欲降者不足什一。”
  
  “若吾王能用臣策,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向秦者留,背秦者诛。坚持不渝,必收奇效。五年之后,则欲战者什七,欲降者什三。十年之后,则欲战者与欲降者各半也。待斯时也,天网收,秦师出,六国斗志已衰,降心大炽,吾王坐而收之,不亦易哉。”
  
  于是嬴政点头称善,以为上策。猪,养肥了再杀,国家,则要先掏瘦了再灭。离间计常见,而如此大规模、大范围的离间计,让六个国家个个都患上精神分裂,上下离心,内部瓦解,确实是头一回。
  李斯见嬴政面露激赏之色,决定再烧上一把火,于是拜道:“臣李斯言已尽,请服汤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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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六十部分
  
  且说李斯匍匐在地,将自己的性命放在嬴政手中,静待嬴政裁决。在李斯的预料之中,事情的正常进展应该是这样的:嬴政正在兴头上,和他有相见恨晚之意,忽然听到他要寻死,这哪成啊,于是爱才之心顿起,连忙将他搀扶起来,好言劝慰,不仅赦其无罪,并立即授以高官显爵,倚为股肱。
  
  然而,出乎李斯意外的是,嬴政偏偏一言不发,非但没来搀扶,连痛快话也不给一句。李斯也不敢抬头去看,只能将脸贴着冰冷的砖地,干干等着。李斯哪里是真想死啊,他只不过是照本宣科,说了一句劝谏君王之后的常用的客套话而已。通常君臣二人都心照不宣,按照游戏规则,谁也不会把这寻死的话当真。可是,嬴政是按规则出牌的主吗?
  
  李斯心里七上八下,全身流汗,控制不住地发抖战栗。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然而,他狠话都扔出去了,退路已被堵死,再讨饶已经来不及了。
  
  嬴政沉思着,仿佛在故意考验李斯、折磨李斯。几乎是过了一万年之久,嬴政这才说道:“先生且回去歇息。明日寡人当再与先生议论。”
  
  李斯两腿发软,揪着一颗心,惶惶不安地回到住所。他想自己大概还活着,但能活多久,他却一点把握没有。经过此事,他对嬴政的畏惧又加深了几分。这孩子不简单,深谙御下之道,嬴政抓住了他的把柄,看来他是要把这把柄一直攥下去,不会轻易松手的。
  
  是夜,李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这时,敲门声响起。开门一看,是蔡泽。李斯连忙迎进。
  蔡泽一改往日嚣张的态度,笑脸说道:白日多有得罪。蔡泽特向先生赔罪来了。
  李斯连忙道:维护秦王,乃郎中令职责所系,李斯岂敢怪罪。倒是李斯一时莽撞,给郎中令添麻烦了。
  蔡泽心里骂道,你知道就好。嘴上却说,哪里哪里。
  两人相对无言,各想心事。
  
  蔡泽的内心独白:李斯都和秦王说了些什么呢?秦王替李斯保住性命,又特地派人将他客客气气地送回,看来一定是对他器重了。秦王说我老了,这信号太明显了。和李斯比,我实在是老人了。莫非,他要罢免我,用眼前这位李斯代替我?不可能。我可是四世老臣,秦王绝不会怀疑我对他的忠心。晚上,秦王还赏赐了我金和绸缎呢。但秦王的心思,深远得很,猜测不透。昨晚上那两个小娘们还真不错。那一身细白的嫩肉,真是吃人不吐骨头啊。奶奶的,今晚有心梅开二度,又怕力不从心。嘿,我怎么忽然想到这些?莫非这就是传说的意识流?打住。我本来以为李斯是吕不韦的心腹,但李斯若是吕不韦的心腹,他大可不必硬闯宫殿,甘冒被烹的危险来说秦王。吕不韦完全可以直接将他推荐给秦王,而不是送到我手下来当个吃力不讨好的卧底。看来他和吕不韦的关系不过so so 。看这李斯,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莫非秦王已经和他交过什么底?
  
  李斯的内心独白:蔡泽啊蔡泽,你别看我表面上气定神闲,我心里苦着呢。秦王在我头上悬着一柄剑,不说砍,也不说不砍。当然,这些我绝对不会告诉你。说不定门外就有几个郎官埋伏着呢。我不装出得意洋洋的样子来,让你误以为秦王对我即将大用,万一你要将我杀人灭口,我能怎么样?我还能给秦王托梦喊冤不成?
  
  蔡泽干咳一声,道:我听秦王的近侍说,今日秦王对先生甚是赏识啊。
  李斯暗笑,心道:好嘛,讹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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