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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rexler_yan

《诡异档案》——披露省公安厅的绝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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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7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档案十七 婴怨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有一位姓夏的朋友给我送来请帖,说他太太为他生了个女儿。他们两夫妻都是公务员,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只能生一个孩子。以我对他的认识,他是那种传宗接代观念很重的人,怎么会不生个儿子呢?
    因为我和小夏的交情不错,所以就跟他开玩笑,问他是不是在外面有私生子。谁知道这一问,竟问出一个诡异的故事。
    小夏说:“我老婆其实在大学的时候就已经跟我在一起了,那时候我们还小,不懂得避孕,结果让她做了两次人流。毕业后,又有一次不小心怀上了,本来想干脆结婚好了。可是那时候我们都刚刚踏入社会,经济状况还不太理想,所以又流掉了。
    “自此以后,我们俩都会偶尔作些与婴儿有关的怪梦,之所以说是怪梦,是因为我们每次都是同时梦见相同的梦境。我们虽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但这种情况只是偶尔发生,而且对我们也没什么影响,所以也没多加理会。
    “后来,我们俩夫妻都当上公务员,有一定经济基础,房子的事情也解决了,就决定结婚。结婚后,双方父母都不断催我们生孩子,我们也认为是时候添个孩子了,就没有再避孕。
    “虽然老婆之前做过三次人流,但她身体好,没多久就怀上了。怀上四五个月的时候,我通过关系,给老婆的肚子照了个B超,发现怀的是个女儿。
    “我是独生子,父母日夜唠叨,说一定要给他们生个男孙。我和老婆也很想要个儿子,所以又做了一次人流,这已经是第四次了。医生说老婆的子宫壁已经很薄,不能再做人流,要不然以后也生不了孩子。
    “医生的话让我们沮丧了一阵子,但很快我们就想开了,因为我们起码还有一次机会。虽说是想开了,但当晚我们都睡不着,不断安慰对方直至深夜。
    “大概是凌晨一点钟左右吧,我们突然听见婴儿的哭声。印象中,附近的邻居好像没那家有婴儿,所以我们都觉得很奇怪。哭声越来越响亮,也越教人不忍,老婆提议起床去看看是什么回事,说不定是有人弃婴了。
    “我想,反正也睡不着,出去看看也好。于是和老婆一起披上睡袍,随声走出屋外。门外果然有个女婴,她的个头很小,身上不挂寸缕,甚至连一块包裹的毛巾也没有,赤裸躺在冰冷的地上。而且,她身上还沾满血污,看样子是刚生下来。
  
  
    “女婴闭着眼睛嚎哭,不比拇指粗多少的手脚胡乱地摆动,此情此景,只要是个有血有肉的正常人也会于心不忍,更何况我们刚刚才失去一个婴儿。老婆看着女婴,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她刚做过人流,身子很虚弱,但还是忍不住蹲下把女婴抱起。
    “一把女婴抱起,她就不哭了,这时候,我们才认真地看清楚她的脸。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她跟老婆几乎是一个模子做出来的,鼻子嘴巴都非常像,但老婆却说她长得很像我。
    “屋外风大,老婆身子虚弱,女婴也不适宜呆在这里,我们便想抱女婴入屋,再考虑该怎么办。就在我们准备进屋的时候,女婴的小脑袋突然180度地扭向后面,脸贴着老婆的手臂。老婆还没反应过来,就觉得手臂很痛,像咬了一口。双手一松,女婴就掉到地上,化成一滩血水。
    “我当时吓得说不话来,不知该怎么办,呆呆地站着。突然,我觉得有东西爬上我的左脚,低头一看,看见满身血污的女婴正用幼小的手脚缠着我左脚,她的脸不再是刚才那副天真无邪的面孔,而是像魔鬼一样狰狞。更可怕的是,她嘴里长满长短不一的獠牙,正张口想咬我的脚。我很想甩开她,但她就像长在我脚上一样,怎么甩也甩不开,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咬我的脚……
    “我和老婆一起从尖叫中醒来,原来刚才是作梦,但这个梦实在太真实了,吓我们全身衣物都被冷汗湿透。于是,我们起床换衣服,然而换衣服时,我们却发现刚才在梦中被咬的地方都瘀了一块。
    “第二晚,我们又听见婴儿的哭声,这次我们不敢出去查看,拿被子盖过头,在被窝里抱成一团。但是哭声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凄厉,哭得我们心也慌了。
    “我们不断安慰对方,说这只是作梦,睡醒就没事了。然而,哭声渐渐靠近,近得就像在房间里发出。我忍不住探头出被子外查看,竟然看见女婴就在房间的地板向我们的睡床爬过来。
    “女婴还是昨夜那样满身血污,血污沾到地板上,使她爬过的地方留下一道血痕。她的脸仍是昨夜那样像魔鬼般狰狞,血红的双眼不断流出鲜血般的眼泪,长满獠牙小嘴正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凄厉哭声。
  
    “我被吓我跳起来,想拉起老婆逃出房间,但老婆却躲在被窝里不敢动,只是不断哭泣。女婴爬上床,看了我一眼,就爬向老婆,爬向她两脚之间。我仿佛听见女婴在叫妈妈,老婆突然不哭了,掀开被子看着女婴。这时,女婴的面孔又回复最初那样天真无邪,也不再哭,不但没哭,还像在笑,笑得很可爱,很好看。
    “老婆看着女婴也笑了,把两脚张开,对女婴说回来吧,我的好孩子。女婴笑了,我清楚听她笑出声音来,她爬进老婆的肚子,消失了……
    “当然这一切还是梦,但却异常真实。第二天一早,我就和老婆去请教一位高人,他说:‘你们上辈子负了这个女婴,她这辈子是来讨债的。谁知道,你们竟然三翻四次拒绝她的降生,没把你们整死已经算她心肠好了。’
    “我们问高人该怎么办,他说:‘命中注定要还的,绝对不能欠,别再想生儿子了,你们注定只会有个女儿。把她生出来吧,不要再作孽了,都给你们杀了四次,要是再杀第五次,真是佛都来火了。’
    “高人给了我们一个泥偶,叫我们带回家,每天向它忏悔,并许诺一定会让它降生人世。百日之后,女婴的怨气自会消散,到时候可以考虑生育的事情了。
    “我们照高人的教导,每天向泥偶忏悔,果然没再发生怪事了。四个月后,我让老婆再次怀孕,之后就生了个女儿。女儿跟我们之前见到的女婴简直是一模一样,很可爱,也很像我们。”
    喝喜酒的时候,我见到小夏的女儿,白白胖胖的很可爱,怎样也联想不到满口獠牙的魔鬼。可是,小夏也没必要骗我,到底是真还是假,也许只有他们夫妻俩才知道。
  
  
  [档案十七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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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7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档案十八 极速空间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一群飙车族半夜在公路上演生死时速,结果造成七车连环相撞的特大事故,七名驾驶员皆伤重死亡。交警大队全体总动员,才把一辆唯一没撞车的宝马拦下。从测速点中得到资料显示,这辆宝马的最高时速竟超过250公里,更不可思议的是,拦下宝马的交警发现驾驶员竟然用黑布瞒着自己的双眼。
    我请来了宝马的驾驶员贺先生了解情况,我说:“开那么快,还用黑布瞒眼,想自杀吗?”
    贺先生轻蔑笑道:“自杀?我还活得挺好的,用不着自杀。”
    我说:“那为何要用黑布瞒着眼睛呢?”
    贺先生:“那样会比较刺激。”
    我说:“只是为了刺激,难道不怕出事吗?”
    贺先生说:“不会出事的,至少我是绝对不会出事。”
    我说:“是吗,最出色的赛车手也不敢说这句话,为何你能肯定自己不会出事呢?”
    贺先生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说:“因为他们还没发现‘极速空间’。”
    我说:“极速空间?请恕我见识浅薄,不明白你的意思。”
    贺先生含笑道:“这不怪你,就算是一级方程式车手也不见得知道什么是极速空间。”
    骄傲自大的人总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炫耀的机会,虽然贺先生有这个意思,我当然不会让他失望,说:“愿闻其详。”
    贺先生说:“这事得从我读书的时候说起,那时我表哥经营一家汽车美容店,店里经常都放着几辆好车。在客户取车之前,这些车我想怎玩就怎玩,只要不弄坏就行了。
    “那时候,我还没有驾驶执照,但我的驾驶技术绝对不比驾校的教练差。几乎每个周末的深夜,我都会从表哥那里弄来的好车参加比赛……”
    我问:“非法赛车?”
  
    贺先生笑而不答,又说:“我几乎每个周末都会参加比赛,虽然我的技术不差,但和比赛我的人都是高手,而且我还不能让车子有任何损坏,那怕划花一点点也不行。所以开始时我总是输,只赢过几次。
    “但我没有气馁,我相信自己的实力,知道总有一天能把所有人甩到后面。有一天晚上,下着小雨,路况很差,但在这种情况下比赛,却更加刺激。平时一般都是两辆到四辆车比赛,但那晚一共有八辆车,于是有人提议增加赌注,大家商议了一会都点头了。
    “那晚,我开的是一辆保时捷,是表哥一个大客户的。我开走时,表哥还千吩咐万吩咐,说今晚要是输了,输多少也由他给,但是车子要撞坏了,以后也别想跟他要车子了,因为他的店子肯定会被人砸了。
    “路况不好,赌注又大,再加上不能让车子有任何损伤,这一切都让我感到很大压力。但压力越大,我的斗志就越强,紧张夹杂兴奋,让我的双手也颤抖起来,我期待一切的挑战,不是挑战别人,而是挑战自己。
    “保时捷的性能非常好,加速度异常快,从起步到时速一百公里只是几秒间的事情。加上路况不好,其他车手都格外小心,所以一开始我就把他们甩得远远。但他们也不是酒囊饭袋,跑了一左右,就有两辆车子跟上来了,一辆是标致,另一辆是宝马。
    “天上下着小雨,对飙车来说是最坏的情况,因为小雨会使公路上的油污浮上来,一不小心轮胎就会打滑。标致和宝马都追了上来,正找机会超越我。
    “在一个拐弯处,因为标致贴得很紧,宝马趁机巧妙地过了我。被别人超越,激起我的斗心,我马上就踩尽油门追上去。那是一段窄路,只有两条车道,要超车就必压到逆向车道。
    “我甩开标致压到逆向车道,准备在下一个拐弯处超越宝马。就在入弯那一刹那,我眼角瞥到一点灯光,远处正有一辆马自达驶过来。虽然马自达与我还有点距离,但以我当时的速度,不马上换回原来的车道就一定会撞个正着。而且标致已经追上来了,这时候换线也会撞上标致,我只好把命也拼上,冒着轮胎打滑的危险在拐弯处加速。
  
    “最不想发生的事情发生了,轮胎打滑,车子打转,眼见就要撞上宝马的时候,突然眼前一遍漆黑,耳朵也听不见任何声音,甚至触感也消失了。身体的所有感官仿佛都在刹那间全消失了,但我却清晰地感受到周围的一切事物,感受到引擎每一下转动,感受到轮胎与地面的每一寸接触,感受到落在车身上的每一滴雨点,甚至感受到每一滴浮上来的油污。
    “虽然看不见,听不见,摸不着,但一切仿佛都在我心里,都在我掌握之中。时间就像停顿了一样,让我有充足的时间换档,稳定车身。我甚至知道下一刻将会发生什么事情,马自达会因为慌张而乱扭方向盘,在公路中央打转,宝马会紧急刹车,标致因来不及减速而撞上宝马。
    “而我的保时捷则会加速至极限,从拐弯处像火箭一样冲出去,间不容发地越过正在打转的马自达。然而事实的确如此,一切都在石火电光之间发生,但这个过程在我心里却是非常缓慢。
    “从此以后,我再没输过任何比赛,因为只要车速够快,我就能进一个奇妙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我闭上眼睛也能感受到周围的一切事物,甚至能预知下一刻将会发生什么事情。要让我出事,几乎是没可能的事情。这就是我所说的极速空间,当你能掌握它的时间,你就会发现250公里的时速其实比骑自行车还要慢。”
    因为无法证实贺先生有份参与非法赛车,也证实不了他与车祸有直接关系,所以只能以超速驾驶罚款700元并吊销驾驶执照处理。
    我问天书对极速空间有何看法,她说:“人在神精高度集中的时候,会进入冥想状态。贺先生所谓的极速空间,很可能是他在驾车时,注意力高度集中,从而不知不觉间进入冥想状态。在冥想状态中,他失去了身体的所有感官,什么也看不见,也听不见。在失去五大感官的同时,却激发出第六感官,使他与身边与切事物融为一体,甚至能预知下一刻将会发生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对他来说飙车比散走还安全,要撞车就等于自己把头撞到墙上。”
    “所有人都能触及极速空间吗?”我问。
    天书说:“这对集中力要求很高,要是人人都能做到,赛车就变成最安全的运动了。”
    三个月后,贺先生在另一场非法赛车中丧命,是他当时没能进入极速空间,还是汽车出了问题呢?我想,没有人会知道答案,因为他的宝马已和他融为一体,成为一堆废铁。
    我突然想起贺先生说的一句话:“不会出事的,至少我是绝对不会出事。”然而,世事又岂有绝对呢!
  
  [档案十八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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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7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档案十九 赌孽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有个沉迷赌博多年的无业游民,在赢得巨款后,竟然把钱退还庄家。更离奇的是,庄家在一星期后便坠楼身亡。
    因为不能排除庄家坠楼有他杀的可能,所以我请来赢钱后退回巨款的吴先生,了解情况。
    我问吴先生是否知道庄家经已离世,他说:“从他收下那八万块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一定活不长。”
    我请他把事情的始末说清楚,他说:“不瞒你说,我以前是干走私的,家电汽油手机什么都走过。那时候,钱来得快,走一趟起码能分到两三万。钱多了,花起来一点也不手软,所以并没有多少积蓄。后来,政府严打走私,般被扣了,人差点也要坐牢。幸好,最后还是保出来了,但也为此背上了一身债务。”
    上世纪末,沿海地区非法走私极为普遍,而且大多都涉及政府官员,所以后来严打时,基本上是封船不拉人,只要肯花钱,人通常能保出来,这是个公开的秘密。
    吴先生又说:“习惯挥霍的人是不能安分守己的,我也不例外,每天都想着东山再起。可是,船被封了,又没有资本,要东山再起谈何容易呢?因此,我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私彩上,总想着一盘就把失去的全赢回来。
    “我每天都拿着码报,从早看到晚,想从码报上的每张图、每个字,甚至每个标点符号中看出玄机。不过,要是真的从中能看出玄机,那么还会有人做庄家吗?所谓的码报,只是庄家自己弄出来骗人买码罢了,四十六个号码都能从内面找到,开奖后说那个号码都准。内里最大的玄机就是运气,谁运气好,谁就能看出所谓的玄机。
   
    “人有时候是挺愚蠢的,虽然知道这明显是个骗局,但还是深深地陷进去。因为我没有工作,我女人的收入也不多,维持家里的开支还很勉强,所以我要买私彩就得自己想办法。以前混得开的时候,结识了不少朋友,只要死皮赖面一点,多少还是能借到一点。但是,后来大家都知道我借钱是用来赌私彩,而且借来的钱也从来没还过,所以大多数人都故意疏远我。
    “花无百日红,人也不会倒霉一辈子,终于有一天,我买中了一个特码,赢了八万块。当时我快要乐疯了,以为我的运气终于都回来了。
    “我有个八岁的儿子,自从出事以来,我也没给他买过什么。现在有钱了,想给他买些好玩好吃的,但一时间又没想到该买什么,就随手塞了张一百块给他,让他自己去买。他接过钱的时候,表情很呆滞,一点高兴的表现也没有,也没说什么,拿着钱就往外走。
    “当时我也没怎么留意,心里只想着该怎样花这些钱,是不是该再玩几次私彩,让钱多翻几十倍。然而,当儿子回来的时候,我的兴奋就一扫而空。因为他买回来的,不是玩具和零食,而是几大袋香烛冥镪。
    “我呆若木鸡地看着儿子,半晌才反应过来,问他买这些东西干嘛。他没有回答我,双眼有点痴呆,只看着前方,就像没看见我一样。我叫了他好几声,他才回过神来,再问他干嘛买这些东西。他说不知道,接过钱后,就一直都迷迷糊糊的,直至我叫醒他,他才知道自己买了一堆冥币回来。
    “我女人知道后,叫我马上把钱退回去,一分不少地退回去。虽然我好赌,但我更怕死,而且还关系到家人,再多的钱我也不敢要。所以,当晚我就把钱退给写单的小华。小华是个机灵的人,知道事情的经过后,也不敢私自把钱扣下,连夜把钱送到庄家手中。
    “很多人知道这事后,都笑我傻,笑小华笨,但庄家跳楼之后,他们都笑不出来了。现在我对赌博已经再没兴趣,就算赢到再多的钱,把命给输了,还有什么意义呢?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份工作,过几天就正式上班了,虽然不是什么好差事,但能够糊口已经足够了……”

  吴先生离开后,我问天书对此事的看法,她说:“其实赌本身就是罪,赢更加是一种孽。别以为赢钱是运气来了,赢得小钱的人,必定会输掉大钱。赢得大钱的人,早晚会输掉性命。正所谓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命中注定大富大贵的人,当乞丐也能发财,注定穷困的人,妄想以赌博翻身,输掉还好,赢了必定会折寿。”
    “钱财本身就是万恶之源,就算命中带有富贵之气,如果不多做善事,也会招来天谴。但凡富商巨贾,不管他们的财富是否来自正途,没那个不是散财积德的,先不论他们是否心存善念,起码他们已经做了善事。至于那些为富不仁的,要么就是壮年遭受横祸,要么就是老年不得善终。
    “吴先生的钱是赌私彩赢来的,换句话说,是从私彩庄家手中得来,而庄家的钱自然是来自赌徒手中。十赌九输,赌徒输钱必然心生怨恨,赌徒家人甚至朋友亦会对赌博生怨,而这些怨念全部通过钱财汇集于庄家手中。所以他赢到的不是钱,而是那些因为赌博而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的人的怨念。即使命格过硬的人也不一定能法消受这些不义之财,更何况他那副倒霉相。”
    我说:“那庄家的真正死因,是因为作孽太深,而招来横祸吗?”
    天书说:“十不离八九了,这种靠偏财吃饭的人,大多都死于非命。”
    庄家的案子最后以自杀案处理,虽然案子还有一些疑点,但这种人死掉,除了家属会为其落泪之外,还有谁会在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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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7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档案一 诡异的键盘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我正急着找一个份电脑档案,但天书不知溜到那里摸鱼,我只好自己开机找。电脑里保存了好几年的档案,而且我又不知道天书是怎样分类的,所以找起来挺麻烦的。幸好我还记得档案的文件名,直接搜索就行了。
    在键盘上敲上“诡异档案”四字的字码,而且显示器上出现的却是“太阳您妈”。我心想,不会是平时少用电脑打字,所以打错了吧!毕竟,我通常是用手机打字的。于是我又敲上“诡异档案”四字,然而这次显示的却是“月亮你爸”。我不信邪,再敲一次,可这次显示的是“星星尔奶”。
    我非常生气,一拳砸在键盘上,把键盘给砸散了,按键几乎全部飞脱,更有几滴点红色液体飞出,溅到我的脸上。我心中大惊,难道键盘也有生命,也是有血有肉有思想的?
    就在我惊疑之时,天书忽然冒出来,递给我一串猪大肠,问我要不要吃。还没等我回答,她就大叫起来:“你到底会不会修理电脑啊,不会修理就闪到一边凉快去。我的键盘只是沾了点辣椒油而已,你干嘛把它大卸八?!”
    我冷静地抢过天书手中的猪大肠,指着正下着倾盆大雨的窗外,惊叫道:“哇!!!今天天气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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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7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档案二十 孟章秘宝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一》
  
    诗雅给我打电话,问我能不能帮她一个忙。我问她是向警察求助,还是请朋友帮忙。她思考了片刻,才幽幽地说:“是向一个值得信任的朋友求助。”
    我和诗雅约好在一间咖啡厅见面,她以一身素色打扮出现在我面前,脸上没有化妆,身上也没佩戴任何饰物,飘逸的长发无风摇曳,给人一种清丽脱俗的感觉。
    诗雅没要饮料,只让服务员给她一杯清水。我突然觉得周围的人都在注视着我们,这时我才意识到,若单看外表,我们似乎相差近十年,虽然我实际上只比她大四岁。也许周围的人都像鬼瞳那样,认为我那种连小妹妹也不放过的大色狼。
    “有能为你效劳的吗?”我说。
    诗雅缓缓点头,轻抚怀中玉笛,温柔道:“我知道他在那里了。”
    “你是说忧笛吗?他遇到了麻烦?”我说。
    诗雅再次点头,说:“他被困住了,需要我帮他找一样东西。”
    “是什么东西,方便说吗?”我说。
    诗雅说:“他需要的是‘孟章秘宝’。”
    “孟章秘宝?”我不解问道,等待对方解说。
    “是一颗鸡蛋大小的青色宝珠,只要能找到它,忧笛就能回到我身边了。”话语间,诗雅流露出一脸憧憬之色。
    “知道这颗宝珠的下落吗?”我问。
    “嗯!”诗雅点点头,犹豫了一会才说:“在一个活人不该去的地方。”
    “你怕我会有危险吗?”我说。
    诗雅幽幽说:“其实,你可以拒绝,毕竟这不是一个合理的请求。”
    我笑道:“要拒绝你这样的美女,大概没那个男人能做到。”
    诗雅露出淡淡的笑容,说了声谢谢。
   我以工作为名,把灵犬拉来帮忙,而实际上他是自愿跟来的,因为他之前也见过诗雅,知道她与忧笛之间的故事。更主要的原因是,他说从诗雅身上能闻到贞烈女子的气味,如果不让忧笛回到她身边,世间上肯定又会再添一个老处女,一个容颜不老的美丽老处女。
    出发时,诗雅穿着一条淡蓝色连衣裙,印象中每次见到她都是穿着连衣裙,不知道是她喜欢穿,还是为了她喜欢的忧笛而穿。
    跋山涉水老半天后,我们来到了目的地,是一遍小小的槐树林,大概只有三四百棵槐树,可是每一棵都生长得非常茂盛,诂计都是百年以上的老树。此时太阳已下山,天色开始阴暗,我提议先休息一会,再继续前行,但诗雅却不赞成,说:“不用担心我,我能支持住。我们要去的是一个活人不该去的地方,只能子时进丑时出,并在日出之前,必须离开这遍槐树林,耽误了时间就不好了。”
    老实说,我和灵犬都经常要接受警队的训练,体能比常人要好,但走了大半天路,还是觉得挺累的。而诗雅却一点疲惫的迹象也没有,甚至连身上的衣物也没弄脏。反观我和灵犬,此时的造型不比流浪汉好多少。
    人家女生也不说累,我们也不好意思休息,啃了几片饼干巧克力,再灌几口功能饮料就继续前进。而诗雅却只喝了一点矿泉水,什么东西也没吃,问她要不要吃点东西,她却说不饿。
    这遍槐树林很奇怪,除槐林之外什么也不长,连根草也没看到。也不见雀鸟昆虫,走进林里就只能听见脚踩在干燥枯叶上的声音。
    从外面看,槐树林并不大,但走进里面却像怎么走也走不完以的,走了半个小时,似乎还在林中打转。我就问诗雅,我们是不是迷路了。她说:“我们不是迷路,而是进入了迷阵。你们一定要跟着我,不然走散了可麻烦了。”
    我和灵犬跟诗雅走,虽然像是在小小的槐树林中转来转去,但却没走过回头路。因为一路上,我并没发现地上有人行走的过的痕迹,也没看见我故意掉在地上的饼干包装纸。
    天色越来越昏暗,因为这里是荒山野岭,所以没什么光源。我从背包中取出强力电筒,诗雅却说:“没用的,待会会升起浓雾,手电筒在这里不起作用。”
    诗雅的话很快就得到证实,槐树林突然被浓雾包围,而且来势非常快,没几秒钟雾就浓得让人觉得处身云中,双眼只能看见一遍灰蒙蒙。至于强力电筒,我怀疑它是否已经坏了,因为我把它放到面前也看不见光。
    一只冰冷嫩滑的纤手牵着我,前方传来诗雅的声音:“握住我的手,千万别放开,在迷阵中走散可麻烦了。”
    我猛然一拉,把手的主人拽过来,急促的动作使浓雾稍微散开,但已足够让我看清楚身前的并不是诗雅,而是一张血肉模糊的腐烂脸孔。对方突然张开淌血的大口,想借势扑到我身上,一股腐臭气味扑面而来。我身形轻转,手臂再加三分力,脚略往前伸,把这具活尸绊倒往后方甩去。
    甩开活尸后,我立刻蹲下屏息闭气,取出半点信号也没有的手机,播放了一段只有二十五岁以下的人才能听见的铃声。片刻之后,我就看见前方浓雾中有一朦胧的光点向我靠近。
    光点靠近,我先看见一盏油灯,然后看见诗雅的脸庞,我一言不发地牵她的手,她娇躯轻移不让我得逞。我笑道:“你才是真正的诗雅。”
    诗雅脸颊略红,说:“你刚才看见幻觉了吗?”
    我说:“嗯,是一具假扮你的活尸。”
    诗雅说:“快找灵犬先生吧,被幻觉迷惑了,会出意外的。”
    我笑道:“没关系,他是以鼻子认人的,一般幻觉迷惑不了他。我们在这里等他好了,虽然雾很浓,但他能靠气味找到我们。”
    果然,灵犬很快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但他一面疑惑之色,似乎有很多问题要问。我说:“有什么想问就问吧,我想诗雅不会有所隐瞒的。”
    诗雅略为尴尬地点头,灵犬说:“这里本来很干燥,随便掉个烟头也能引起大火,为什么突然会起大雾?雾升起后我就闻到很浓烈的尸臭味,附近应该至少有三百具尸体。还有,刚才有一具活尸袭击我,我能肯定那绝对不是幻觉,因为它身上的尸臭味实在是太真实了。”
    诗雅面露歉意,说:“对不起,我之前没有说清楚是我不对,希望你们能原谅我。其实,我们现在正处身于‘八死八悲隐龙阵’之中,这个槐树林一共有三百八十四棵槐树,以五行八卦方位排列,每棵槐树下都埋有一具尸体。此阵只能在日落之后进入,日出之前必须离开,否则将会永远困在阵中。
    “当天色全黑的时候,阵法就会启动,我们看见的浓雾,其实是被埋在树下的亡灵所生的怨气。怨气形成了结界,使这些被埋葬了上百年,腐而不化的尸体能以幻象的形态在结界中自由活动,袭击闯入阵中的任何生物。虽然它们只是幻象,但在怨气结界里却与实体没有什么区别,受到它们袭击一样会受伤,甚至死亡。”
    我说:“怪不得你说这是个活人不该来的地方,其它事情以后再说吧!我可不想一辈子都困在这里,与活尸作伴。”
    我刚说完,又有一具活尸向我们扑来。在诗雅油灯照耀下,我能看见五步之内的事物,所以有充足的时间作出反应,而灵犬凭借灵敏的嗅觉,老远就能知道有活尸靠近。活尸的外表虽然腐烂不堪,非常吓人,力气也大得出奇,但行动却非常缓慢,以借力打力的方式,对付起来并不困难。但是,如果普通人闯进来,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浓雾中,发现活尸时,已是眼对眼面贴面,不被活活吓死才怪。
    在诗雅的引领下,我们继续前进,一路上冒出几具活尸,但都被我们轻易甩掉。纵使如此,我们还是花了不少时间才来到阵法的中央,一个隐蔽的石冢前。
    所谓的石冢,其实就像一个地下室的入口,是一个米许高的洞口,没有门,也没有其它阻碍物,像是欢迎任何人入里似的。石冢前有一块石碑,借助油灯微弱的光线,能看到石碑上刻有苍劲有力的碑文。我仔细观察碑文,上面赫然刻着“青龙道圣孟章仙冢”八个大字,旁边还有一段字体较小的碑文,内容是“既已至此,何不入内与本仙结缘。子时迎客,丑时送鬼,缘获仙器,死路自寻。”
    我笑说:“这位青龙老道也挺幽默的,刻个墓碑也欲擒故纵,是想吓退盗墓者,还是过于骄傲自大呢!”
    灵犬走近入口嗅了嗅,说:“这个真是坟墓吗?里面空气流通,而且没有尸体的气味。”
    我笑说:“也许青龙道圣已驾鹤成仙了,尸体当然不会在这里……”
    诗雅打断我的话,说:“请不要说不敬的话好吗?”
    我只笑不语,心想都准备到人家的墓穴里翻箱倒柜了,还有什么不能说吗?
   诗雅看了看时间,说:“还有五分钟就到十一点,也就是子时,我们进入仙冢后必须抓紧时间,要是凌晨三点之前还没来得及出来,那就麻烦了。”
    灵犬说:“这个破坟坑有多大啊,到里面逛一圈需要四个小时吗?”
    我说:“这个林子也不太啊,但我们却花了三个多小时才能来到这里。”
    灵犬闻言不再说话,诗雅说:“是时候了,进去吧!里面会有什么危险,我并不知道,所以进去后一切都要小心。”
    冢穴入口非常狭窄,只容一人弯腰通过,诗雅执意要带头进入,我们只好跟在后面,我在中间,灵犬断后。进入冢穴后,虽然没有雾气,但里面黑得伸手不见五指,而已强力电筒在这里似乎失去了作用,只能靠油灯的微弱光线照明。我想诗雅这盏油灯,应该有符咒之类的东西附在上面,所以才能在这种诡异的地方使用。
    进入冢穴后,有一条似乎很长的梯道,45度角往下倾斜,我们走了很久也没走到尽头。诗雅挑着油灯走在前面,灯光一晃一晃的,映她那身轻薄的连衣裙上,就像一只幽灵飘在我身前,感觉怪怪的。
    越往里走,梯道就越宽阔,我们能把腰伸直,不用老是弯着那么辛苦。然而,虽然能直起腰让人感觉很舒服,但我心中突然生出一个怪异的念头:正常的隧道不是应该越往里就越狭窄的吗?为何这条隧道刚好相反呢,前段狭窄后段宽阔,挖掘时不就很麻烦?难道……
    正当我脑海闪现出一个怪异念头时,灵犬似乎也有相同的想法,说:“我们是不是变小了?”
    我正想回应的时候,诗雅把头扭过来,但她的身体并没有动,只是头部180度地扭往后面,面向着我。油灯在她身前,所以此刻她背光的面孔,理应只能看见一团漆黑。然而,我却能清晰地看见她的脸,不应该称之为脸,只能称之为头,因为我看见的是颗披着长发,腐烂不堪的巨大蟒蛇头,蛇头只有一只眼睛,正冒出苍白的磷火,仿佛鬼火一般,血红的信子不断吐出来。
    我还没来得及理解是什么回事,蛇头连接诗雅身体的脖子突然伸长,蛇口大张,让人嗅之欲吐的腥臭气味扑面而至。由于事出突然,我没理会身前的是诗雅还是蛇妖,条件反射地往对方屁股踹了一脚。
    一声惨叫随即响起,但不是诗雅发出,也不是什么妖怪,而是我身后的灵犬。刚才那一脚似乎踹在他屁股上,他惊叫一声,就扑在我身上。我的脚还没来得及收回来,给他一扑,失去重心就撞向身前诗雅,三个人一同滚下梯道。
   灵犬呻吟着,说头快要撞破了。我破口大骂:“我们还被你压住呢,你要死也滚到一边去。”
    我站起来后,被压在最下面的诗雅缓缓站起,她并没抱怨什么,只是轻轻拍去衣服上的灰尘。虽然我们从梯道上滚了好一会儿才停下来,但她手中的油灯并没有熄灭,这更让我相信油灯上附有符咒。
    灵犬回头死死地盯着梯道,说:“刚才我被踹了一脚,但我能肯定背后什么也没有。”
    我有点尴尬地说:“也许踹你的是我。”
    灵头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说:“怎么可能,你明明是在我前面。”
    诗雅说:“在这里所有不可能都会成为可能,所以必须加倍小心。”
    经刚才的一滚,我们已来得梯道的尽头,往走几步就看见一道大门。是真正的大门,似有五米高,三米宽,由整块大石造成,站在门前让人感到自己很渺小。
    灵犬看着石门说:“我们会不会真的变小了,这道门除非是天然而成,否则怎能从狭窄的通道中运进来?”
    诗雅说:“不要被表象迷,孟章真人精通奇门遁甲,要以五鬼运财之术搬运巨石并不困难。”
    灵犬似懂非懂地点头,然后和我们一起研究这道石门。石门似乎是由整巨石造成,没有任何缝隙,门上刻有浮雕,是一条腾空的巨龙,龙头上站着一个老头子,眉长垂胸,身穿八卦道袍,背负长剑,右手拿着一支长笛,左手握住一颗鸡蛋大的珠子。我想,他就是这个墓穴的主人——孟章真人。
    诗雅突然跪在石门前的石板上,连磕了九个响头,每一下都异常响亮,让人以为她是想把石板磕穿。她磕完头后,额前已流出鲜血,但她似乎并没感到痛楚,双眼闪现坚定的光芒,说:“师祖,若非迫不得已,弟子诗雅万万不敢打扰师祖休息,请师祖见谅!”
    诗雅的话让我和灵犬愣了半晌,敢情她是来盗自己师祖的墓!
  
    诗雅磕过头后,任由鲜血划过她娇艳的脸庞,落在淡蓝色的连衣裙上,取出随身携带的长笛,跪在石板上吹奏出忧伤的旋律。笛声凄惋动人,抚魂慰魄,如撒落至亲坟前的花瓣,安慰着未寒的尸骨。就连我和灵犬这两个大男人,也有种落泪的冲动。
    一曲过后,诗雅徐徐站起,用手帕擦去脸上血污,幽幽地说:“走吧!”
    此刻,仍沉醉于笛声余韵的我们才发现,那道不下万斤的石门竟然消失了,消失得不留半点痕迹,仿佛从来也不存在。灵犬呆呆地看着前方,喃喃道:“要是你用这种方法打开银行的金库,我们可要有忙的。”
    我拍拍灵犬的肩膀,说:“你是想说,要是你有这本事,就不用整天都忙个半死,对不?”
    灵犬嘿嘿一笑,跟着诗雅继续往前走。在消失的石门后,是一个宏伟的殿堂,我们刚踏进来,哧一声微响,整个殿堂都亮起来。我和灵犬警惕地把诗雅围在中间,环视四周,发现这个约两个篮球场大的殿堂内竟空无一物,照亮殿堂的是墙壁上的十六盏油灯。
    看着油灯上的火苗,我心中不禁疑惑,油灯为何会自动点燃?难道是灯芯末端涂上了白磷,之前因为石门隔绝了空气流通,所以没能点燃,石门消失后,大量新鲜空气流入,便自动点燃。那么说,石门是真实存在,而不是我们的幻觉?如果不是石门是真实存在,又凭空消失,那如果解释油灯为何自动点燃呢?多想无益,既然一时半刻想不出答案,那不如不想,也许正如诗雅所说,在这里所有不可能都会变成可能。
    殿堂虽大,但既空无一物,四周的墙壁上都刻有精致的浮雕。浮雕的内容大致讲述了墓穴的主人孟章真人的生平事迹,幼年上山学道,少年伏妖降魔,中年创宗立派,老年得道成仙。
    我们在殿堂里仔细搜索每一个旮旯,但除了四面石墙就什么也没发现。轻敲石墙,声音很沉,四面都敲遍,结果也一样,不像有暗道。就在我和诗雅一筹莫展的时候,蹲在殿堂中央的灵犬突然叫我们过去,他指着地板说:“里面有点怪味。”
    我轻敲灵犬脚下的地板,声音也很沉,但他坚称里面有怪味传出,我问他是什么怪味,他却说不出,只说气味很淡,有点像腐臭味,也有点像血腥味。
    诗雅低头思索片刻,取出长笛再次吹奏出忧伤的音符。笛声于空旷的殿堂中回荡,犹如百人同时吹奏,荡气回肠,感人肺腑。
    因为有之前的经历,我和灵犬没把心神专注于凄惋动人的笛声之中,而是环视四周,留意周围的变化。
    地板突然泛朦胧的幽光,虽然已有心理准备,会看见怪异现实,但我和灵犬还弹了起来。仔细看清楚地板的情况,发现幽光组成了巨大的八卦图案,而我们就站在八卦的中央。
    我突然想起天书曾经告诉我,道家的奇门遁甲术中有“生死门”一说,生门能进不能出,死门能出不能进。看样子,我们现在正站在生门的位置上。
    地板上的光芒越来越亮,亮得让人睁不开眼,突然,我觉得双脚踏空,像被抛上半空,又像往下坠落。然而只是一瞬间,双脚踏在坚硬的石板上,只是眼前已变成漆黑一遍。
    突然处身于黑漆之中,心底泛起本能性的恐惧,但在此时,乱叫乱喊只会使自己更加危险,所以我没出声,蹲下身子默默等待。我相信灵犬要是在附近,一定能找到我。
    果然,身边很快就出现动静,然而这动静并非我所期待的。我先听见左则传来“咝咝”声,接着是物件磨擦地面的声音。虽然周围黑得什么也看不见,但单凭声音判断就知道正有一条蛇向着我爬过来,而且似乎是一条体型巨大的蛇。
    逃走是徒劳的,在黑暗中要逃脱巨蛇的纠缠几乎是没可能的事情,因为我什么也看不见,而对方却能凭借细微的动静判断我的位置。但我也不会坐以待毙,等待成为巨蛇的夜宵,轻手轻脚地从背包中取出一把伞兵刀,能否活命就全靠它了。
    就在我等待与巨蛇一决生死的时候,凄惋的笛声响起,眼前突然一亮。原来我还处身于殿堂之中,灵犬和诗雅就在我身旁。
    灵犬说:“怎么回事啊?刚才我明明闻到你们的气味,可是怎样也找不到你们……”他突然嗅了嗅,又说:“这里不是刚才那个殿堂,虽然表面上看来是一模一样,但这里没有我们留下的气味,而且还有一股怪怪的味道……没错,就是在之前那个殿堂中央闻到味道。”
    诗雅停止了吹奏,幽幽说:“走吧,时间不多了。”说罢独自往外走,我跟上前并示意灵犬跟随。
    殿堂只有一个出口,原来应该连接我们进来时,那条长长的梯道,但当我们走出殿堂时,却发现走进了一个巨大的天然洞穴。洞穴大小超过三个足球场,洞顶高逾七米,周围长满一种类似青苔但能发出微光的植物。
    青苔发出的光线虽然微弱,但因为数量众多,所以能让人看清楚周围的景物。灵犬突然说:“有蛇,那怪怪的气味是从它身上发出的!”
    一条人腰粗的巨大蟒蛇出现在我们前方,严格来说,是一条腐烂不堪的巨大蟒蛇。它的眼睛已掉了一只,剩下那眼睛散发出苍白的光芒,就像一团磷火,跟我之前在梯看见的幻象一模一样。蛇身千疮百孔,残缺不堪,但它仍能活动,而且行动非常快,迅速向我们爬过来。
    我紧据手中的伞兵刀,说:“烂成这样子,肉肯定不好吃,不知蛇胆怎么样?”
    灵犬亦从背后取出一把开山刀,说:“宰了它不就知道呗!”
    诗雅突然冲上前,背向巨蛇挡住我们,说:“不能伤害它,它是护冢神兽,把它杀死就不能得到孟章秘宝。”
    巨蛇已来到我们身前,但它没有袭击我们,只是睁着一只如鬼火般的蛇眼,注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灵犬以蚊子般的声线道:“怎么办?”
    诗雅柔声道:“要进入墓室取出孟章秘宝,必须给护冢神兽贡献祭品,这就是我需要你们帮忙的原因……”
    “活人祭品?”我问。
    诗雅轻轻点头,说:“进入墓室后,请尽量不要打扰师祖的休息,取得孟章秘宝后必须立即离开。离开后,把孟章秘宝交给我师傅七求真人就行了。大恩不言谢,希望来生能为两位恩人效犬马之劳。”
    言尽,诗雅转身面向巨蛇,说:“青龙神兽,弟子诗雅为救他人才不得已打扰师祖休息,现弟子愿献出肉体,以祭师祖圣灵。”说完,便低头下跪,一滴晶莹的泪珠无声划落。
    巨蛇似乎能听懂人语,稍稍点头便张开血盘大口,欲一口把诗雅吞下。
   诗雅低头闭目,泪水悄然落下。我想她并不是害怕死亡,而是因为不能与她的忧笛白头皆老而感到悲伤。
    身为警察,我不能见死不救;身为男人,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一名柔弱女子葬身蛇腹;身为朋友,我更不能让苦等六年的诗雅就这样离开。在公在私,我也必须救她,而救她的唯一方法就是代替她作祭品。
    我正欲跃身上前时,灵犬先我一步,显然他知道我的想法,而他的想也跟我一样。他扔掉开山刀,一个箭步上前用肩膊把我撞倒,并借势推倒跪在地上的诗雅,取代她的位置。
    一切都发生在一瞬之间,当我爬起来的时候,灵犬已被巨蛇吞下了一大半,只剩双腿露出蛇口外。现在要救他也没有意义,从外露的双脚并没有挣扎来判断,他的头骨应该已被巨蛇的腭肌压碎,也就是说,他已经死了。
    我呆呆地看着灵犬的双腿,在它们被吞入蛇之前,庄严地敬礼,说:“你是一个出色的警察!”
    诗雅倒在地上,久久未能爬起来,她在哭,哭得很伤心,嘴里喃喃自道:“为了我,值得吗?”
    我走近诗雅,安慰道:“值得,因为他是一个警察,而你是一个需要警察保持的市民。”
    有一件事我不敢告诉诗雅,其实在她告诉我们她与忧笛的故事之后,灵犬就经常在我面前有意无意地提起她。灵犬在工作上是个精明的干警,但对于感情却非常单纯,终日憧憬着遇上一个用情专一的痴情女子。在认识诗雅之前,我经常对他说现在这年是没这种女孩的,后来我又对他说,虽然这种女孩还没绝种,但你也不痴心妄想自己能遇到。
    我能肯定灵犬像诗雅一样,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也同样愿意为所爱的人献出生命。因此,我才故意强调他的警察职业,目的是不想诗雅太难过。我想,他也不愿看见诗雅伤心落泪的样子。
    诗雅坚强地站起来,抹出脸上泪水,对着尚未尽入蛇腹的灵犬说:“我会永远记住您的。”
    我说:“我们这些当警察的,随时都准备好殉职,就算能活过今天,也难保明天后天不会出事。只要是牺牲得有价值,就死而无憾了,我相信灵犬一定不会感到后悔。”
    诗雅轻声叹息,幽幽说:“你不用隐藏自己的情感了,我能看见你的心在淌血。”
    正如诗雅所言,我的心在淌血,灵犬与我出生入死多时,对于他的死,我能无动于衷吗?当然不能,但此时绝非能悲伤痛哭的时候,如果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我也不能成为他的队长。
    此时,巨蛇已把灵犬完全吞入腹中,它再次张开大口,但并非袭击我们,而是吐出黑气,把我们包裹。
  巨蛇吐出的黑气腥臭无比,而且黑如墨液,迅速把我们包围,使我们仿佛堕入黑暗的深渊。
    片刻之后,身旁出现一点微光,是诗雅的油灯,借助微弱的灯光使我发现自己身处一个狭小的密室之中。
    密室中央有一副石棺,除此之外再无他物。诗雅跪在石棺前不断磕头,我数不清她磕了多少个响头,我想大概是八十一个。当她停下的时候,从前额流出的鲜血已把她的脸染红了。
    诗雅对着石棺说:“弟子诗雅一心救人,迫不得已才来冒犯师祖,不敬之处,敬请师祖原谅!”说罢,又吹奏出凄惋动人的笛声。
    在凄美的笛声中,石棺悄然出现变化,先是棺盖泛起朦胧的青光,接着现出“与尸结缘,身亦半尸”八个字。
    一曲过后,诗雅站起来,咬破食指,以鲜血在棺盖上写上“弟子愿与师祖结缘”。
    写完后,棺盖再次泛起青光,与此同时,诗雅的手臂迅速枯干,片刻即变得如干尸一般。光华一闪,棺盖打开了一道仅容手臂探入的缝隙,诗雅的右手已坏死了,我便想代她探手入棺里搜索。但她却不答应,说:“我已欠了你们太多了,不想你再受到任何伤害,还是让我来吧!”
    诗雅把油灯交给我,用她仅余的左手探入石棺缝隙。我想借助油灯的光线,窥探石棺内的情况,然而只能看见一遍漆黑,光线仿佛无法照进去。
    诗雅摸索了片刻,突然呆住了,我问她怎么了,她怯弱地说:“师祖抓住了我的手……”
    我立刻顺着诗雅的手臂探手入石棺内,果然在她的手臂上摸到另一只手。我还没来得及惊讶,更可怕的事情就发生了,我的手臂也被抓住了。
   那是一只强而有力的大手,我能感受的它的力量,要硬拽回手臂不是不行,但受伤是必然的。印象中,殿堂墙壁上的浮雕所刻画的孟章真人,身形清瘦而飘逸,他的双手理应干瘪枯瘦。但此刻,抓住我们的双手,充满肌肉的弹性,显然不是一个老者或是一具尸体能拥有的。
    就在疑惑之时,身后传来一把苍老的声音:“你想得没错,石棺里面的不是本仙,而是你们的朋友。”
    我和诗雅一同回头,发现身后站着一名道骨仙风的道士,他正是墓穴的主人——孟章真人。
    诗雅惊讶之余,想给对方磕头,但手臂被扯住磕不了。孟章真人笑道:“凡世礼仪可免则免,就算你把头磕穿,我也不会高兴。”
    诗雅颤抖地说:“祖师,弟子诗雅一心救人……”
    孟章真打断她的话,说:“你心中所想,我知道得一清二楚,无须多言。要取秘宝可以,但有个条件。”
    诗雅说:“弟子愿听从师祖吩咐。”
    孟章真人说:“你们的朋友已化成尸魔了,我打算留下他护冢,但只有他一个未免太寂寞,多一个伙伴相陪就好了。”
    “让我留下吧,有我相伴,灵犬一定不会觉得寂寞。”我说。
    诗雅急道:“不行,让我留下吧,我已欠你们太多了。”
    我说:“你留在里,那忧笛怎么办?”
    诗雅沉默了,片刻后才说:“也许,在他心目中,我只是一个萍水相逢的女子……”
    我骂道:“别安慰自己了,你要是在他心中没有地位,他会把贴身的玉笛交给你吗?”
    诗雅再次沉默,我对孟章真人说:“就让我留下吧!”
   孟章真人淡然一笑,说:“好,七尺男儿就该这样不畏生死,勇于承担。石棺里的仙器,你们可以随意带走,当然还得把你们的朋友也带走。时间已所剩无几,不想留下就迅速离开吧!”
    孟章真人的身影渐渐模糊,消失。我对诗雅说:“刚才的是幻觉吗?”
    诗雅没回答,而是示意我看石棺。石棺的棺盖消失了,灵犬就躺在里面,虽然他的双手分别握住我和诗雅的手臂,双眼却是闭上的,呼吸很平稳,似乎是睡着了。我甩了他几巴掌,把他弄醒,他一睁眼就说:“你们也死了?”
   我把他拉起来,说:“再不走,就得饿死在这里。”
    石棺里除了灵犬,还有四件物件,分别是一颗鸡蛋大像夜明珠一样散发幽光的宝珠、一套有八卦图案的道袍、一支跟诗雅手中长笛很相似的玉笛、一把看上去没什么特别的桃木剑。
    诗雅第一时间就拿起宝珠,看样子这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孟章秘宝。我则把其余三件东西收入背包,反正放在这里也没用,就当送给我的纪念品好了。
    灵犬问接下来怎办,这个密室并没有任何通道,要怎样才能离开。诗雅说玉笛的笛声是仙冢的钥匙,只要在正确的位置吹奏,就能离开。可是,她的右手已经废了,吹不了笛。她让我和灵犬吹,但我们都不会吹笛,更别说吹出她那种凄惋动人的曲调。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距离凌晨三点已没多少时间了,就在我们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凄美的笛声突然响起,与诗雅的笛声不同,这笛声凄美中带有一份浩然正气。
    笛声是从我的背包传出的,我翻开背包,从中取出在石棺里找到的玉笛声,声音就是从玉笛中传出。我们还没弄清楚玉笛为何会自动吹奏,地面突然泛起幽光,我想这个密室大概就是“生死门”中的死门。
    华光闪耀,眼前一黑,又是那种不知被抛高还是堕下的感觉,接着我发现我们处身于梯道尽头的石门前。我用手触摸石门,以确定它是否真实存在,感觉很真实,真实得让人不敢相信它曾经凭空消失。
    然而,不可思议的事情不单止石门,诗雅那像干尸一样的右手,竟然回复到原来样子,而她因磕头而变得血肉模糊的前额也完全复原,甚至没留半点伤痕。
    我们没因这些诡异的现象而耽误时间,因为再过一会就是凌晨三点了,丑时一过,会发生什么事情,谁也不知道。
    我们几乎是用爬行的方式通过梯道,这次并没出现异象,而且梯道似乎比进来时要短很多。我们刚爬出石冢,身后的入口就消失了,倘若稍慢半分,只怕必须留下与孟章真人作伴。
    在槐树林中依旧有活尸的幻象出现,但都被我们轻易甩掉。在清晨第一缕阳光出现前,我们终于冲出了槐树林。而就在此时,槐树林在我们眼前渐渐变得模糊,当太阳完全升起,树林就消失了。
   回来后,我和灵犬一直争论在墓穴中的所见所闻是否幻觉,我认为如果不是幻觉,那实在太不可思议了。灵犬却坚称绝对不是幻觉,因为他闻到的气味异常真实,幻术绝对不能造出这样的效果。
    是真是假已无法考证了,因为我们可不想为证实此事而冒着生命危险再次去骚扰孟章真人。然而,不管我们所见的是幻象还是真实,能肯定的一点是,这个孟章真人一点也不简单。
    两个星期后,我收到一封信,是诗雅寄来的。信中说她已把忧笛救出,但她没有把玉笛还给他。信中还附带一张照片,是诗雅与一个忧伤而帅气的年轻人的合照。
    在我认为诗雅终于苦尽甘来的时候,鬼瞳突然指着照片中的诗雅说:“她的脸上有股黑气,近期可能会发生意外。”
    正所谓好事多磨,有情人要终成眷属并不容易,我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
  
  [档案十二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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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7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档案廿一 活人转世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一位姓曾的中年人,通过关系辗转与我联系上,他要求我能帮他寻找一个丽怡的年轻妇人,并声称这名女子是他“来世”的妻子。
    曾先生的家族富甲一方,但他本人却多年未出席过公开场合,至少近十年来从未公开露面,因为我未曾在媒体上见过关于他的报道。这对于一个豪门之后来说,这有点不可思议。
    “曾先生,以你的经济条件,要找人大可请私家侦探,为何非要动用警力呢?你应该知道,我们不可能专注于你的事情。”我开门见山地说。
    曾先生是坐在轮椅上的,他的身体状态似乎不态好,双手也有些不协调,而且神态有点幼嫩,喜怒全形于色,与他的富豪身份极不相符。他用有点别扭的语调说:“我已跟你的上头打过招呼,你只管办好我的事情就是了,别的案子大可暂时放下。只要解决我的疑问,奖金绝不会少你的,而且我还会捐赠你们十辆警车。”
    我说:“这样我就更不明白了,一辆警车的价钱已足以让最专业的私家侦探为你卖命,为何你非要警方协助呢?”
    曾先生说:“我需要的不是警方而是你,我需要你为我解释这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我说:“用十辆警车来换一个解释,肯定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曾先生点点头,缓缓道来:“你肯定会感到奇怪,为何我近年从未公开露面,甚至连家族中的红白二事也没出席。其实,不是我不想出席,而是不能出席。二十三年前我意外坠楼,头部受伤昏迷,在医院足足躺了二十三年,直至最近才醒过来。
    “在昏迷期间,我似是做了个梦,一个漫长而真实的梦,真实得不可思议,真实得让我觉得分不清是到底是现在的是梦,还是昏迷时的是梦。
    “在梦中,我不是什么豪门之后,而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小子,出生平凡,长相平庸。跟一般农村小子一样,平凡地长大,平平淡淡地生活。唯一不同的是,我有一个青梅竹马的伙伴,她叫丽怡,在别人眼中也许是个平凡的农村姑娘,但在我眼里,她是世间上最美丽的女子。
    “我们一起长大,一起到城市打工,然后结婚生子。农村的婚嫁不像城市,我二十岁丽怡十九时,已经生小孩了。我们在城市中的生活虽然很艰苦,但我们活得很开心,因为我们都深爱对方,从不吵架,从不闹别扭。
    “可惜好景不长,在我二十二岁时,我找到份开货车的工作,本以为这份工作能多赚点钱,让丽怡和我们的孩子生活得好一点。然而没天没夜的加班,使我非常疲劳,但为了家庭,我还是硬扛着,可是最终还是在一天夜上出事了。
   “那晚我很累,开车时有点犯困,但一想到走完这趟就能回家陪伴老婆和孩子,我就强打起精神。驶过一个拐弯处时,有一辆摩托车迎面驶过来,开车的人似乎喝了酒,不但开得快,而且左摇右摆,还驶到逆向车道上。要是平时,我要避开他并不会太难,但那晚我很疲劳,反应比较慢,一时情急,连忙扭方向盘。因为车速较快,而且打方向盘又打得太猛,所以车子翻倒,我的头似乎撞碎了车门的玻璃,接着就失去了知觉。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医院,但我的身份已不再一个来自农村的外来工,而是身世显赫的豪门之子。”
    正如曾先生所言,他要只是一个解释,因为他给我提供了很详细的资料,包括姓名地址等,所以我根本没花多少功夫,就找到他所谓的“来世妻子”。
    丽怡的丈夫叫小马,两个星期前因交通意外昏迷入院,到现在还没醒来。小马一家并不富有,为保住小马命性,早已砸锅卖铁,现在已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
    我带曾先生去见丽怡,但丽怡怎样也不相信曾先生的话,认为我们想骗她放弃丈夫的治疗。后来,曾先生一次过给医院交了三十万医药费,丽怡才减轻对他的戒心。
    我和天书讨论过此事,得出的结论是“活人转世”。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怪事,一个活生生的人,因意外而灵魂离体,并误堕轮回。轮回也罢了,转世前的躯体会因为失去灵魂而死亡,这样的事情偶有发生,并不稀奇。可是,曾先生的灵魂并没有完全脱离肉体,三魂七魄中只要尚有一丝残魂遗留,肉体便能存活。但要使一个植物人生存二十三年,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他不是生在大富之家,只怕早已化成灰烬了。
    三魂七魄有一定的联系,所以当曾先生的“来世”撞车昏迷,灵魂脱离肉体的时候,受到残魂的牵引,再次返回“前世”的肉体里,因而造成现在的情况。
    我把讨论的结果告诉曾先生,并告知他,如果某天小马醒过来,那么他就会再次昏迷。他淡然笑道:“那不是更好吗?”
    虽然丽怡一直都不相信曾先生就是小马,但曾先生还是尽心尽力地照顾他们一家。我想对曾先生来说,如果当小马的时候是一场梦,那么他宁愿把梦继续。又或者说,现在才是梦,是一场恶梦。
  
  
  [档案廿一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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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7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档案廿二 神的仆人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刑侦科的姚队长打来电话,说出了宗凶杀案,凶手的杀人方式很诡异,要求我们小队立刻到凶案现场协助。
    我带着天书来到凶案现场,是一间廉价旅店的房间。这种地最容易出事,因为人员流动量大,而且店主都是只认钱不认人,所谓的登记也只是做做样子。
    天书做事向来都是风风火火的,一到步就立刻冲入房间,接着又立刻冲出来,抱着个垃圾桶就吐,也不管那垃圾桶比里面的垃圾更脏。天书的反应让我觉得很好奇,因为她是那种看人体解剖也能看得津津有味的书呆子,是什么样的情景能让她反应如此大呢?
    我先与姚队打个招呼才走进房间时,刚踏入房门的时候我差点滑倒,因为地上流满了鲜血。而房间里的情景,我想只要是正常人,看了也一定有呕吐的冲动,那怕整天也没吃东西,也会把昨天吃的都吐出来。
    廉价旅店的房间,污秽脏乱是肯定的,这没有什么需要特别说明。踏入房间双眼就只能看见一种颜色——鲜艳的红,地面全是鲜血,血液几乎把整个房间的地面染得鲜红。房间中央有一张凳子,凳子上躺着一条身赤裸的女尸,以一个很古怪的姿势的躺在凳子上,背压凳子,乳房朝天耸立……如果那还算是乳房的话,而头和四肢则垂下来。头部和四肢都没受伤的迹象,但身躯却血肉模糊,因为身躯的皮肤被剥下来了。左胸肋骨之间有明显的伤口,仅凭肉眼观察就能发现她的心脏被粗暴地挖掉。女尸倒垂的头部正对着房门,露出一面痴迷之色,就像服食了过量的迷幻药一样,双目半睁似乎仍在享受着终极高潮的余韵,血液顺着她的脸流到头发,再顺来头发流到地上,感觉诡异至极。
    尸体周围有六支蜡烛,以六边形排列,仔细查看能发现被鲜血覆盖的地板上画有一个圆圈,圆圈内是一六芒星图案,蜡烛就是插在六芒星的六个角上。图案内还画有很多诡异的符号,大部分但都是我从未见过的。
    很明显,这是一宗邪教杀人案件,但这案件诡异的地方并非死者的恐惧死法,而是案发时,死者并没有挣扎的迹象,也没有呼叫求救。
    发现死者并报案的是旅店的老板,在我们到来之前,姚队的下属已问过他及其他旅客的口供。他们都声称没听见案发房间有争执打斗或求救之类声音传出,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一个大活人被活生生地挖心剥皮,怎会连声惨叫也没发出呢?
    法医验尸后,说死者是个处女,没有受到性侵犯的迹象,但其血液中含有高浓度的血清素与多巴氨,浓度之高足以让人连续高潮数十年,如果要以吸食毒品来达到这种效果,得一次过吸食一吨以上的海洛因。
    综合已知的资料,死者极有可能不是因为失血过多,或心脏被掏出而死,正真的死因很可能是因为经受不起超越极限的快感,而在高潮中兴奋至死。
   通过排查,我们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迅速申请到搜查令,到嫌疑人家中搜查。在搜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包产沾有血污的衣物在内的一大堆证物,单凭这些证物就足以证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因为案情诡异离奇,尚有很多疑点未能解开,已引起媒体暗中关注,虽所以上头已下令封锁消息,但如果不把案子查个清楚,乐子可不小。因此,我们必须对犯罪嫌疑人萧某作一次仔细的审问。
    在审询室内,两位名真枪实弹的武警正把枪口对准萧某,虽然他在被捕后,并没作出任反抗,现在双手也被手铐反锁在椅背上,但对待一个能以如此诡异的方式杀人的变态狂魔,实在不能有丝毫大意。
    我先说一些程序上的话,就是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记录在案之类,再问一些如案发时身在何方,是否有不在场证据云云。本时我并不太在意这些程序,但今天所面对的并非善男信女,所以功夫一定要做足。然而,萧某表现却异常轻松,与我们如临大敌的态度截然不同,让人觉得不是我们在审问他,而是他在审问我们。
    萧某说:“不要再问些无聊的问题了,人是我杀的,但她是自愿把身体奉献给主人。”
    “主人?是你所信奉的神吗?”我说。
    萧某发出阴险的笑声,说:“对你们这些蝼蚁来说,主人就是法力无边的真神。”
    我说:“政府允许公民拥有宗教自由的权利,但绝不允许以此为杀人的借口。她是否自愿已难以查证,但你把她杀死却是事实。”
    萧某冷笑着问了奇怪的问题:“你饿了会吃饭吗?
    我说:“当然。”
    萧某说:“你要吃饭,那厨子就要宰鸡杀鸭来给你做饭,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如果神饿了呢?”
    在场所有人的脸色略变,我们都明白萧某想说什么,他又说:“我并不是杀人犯,我只是神的仆人,是神的厨师。我的主人饿了,要吃东西,我就得为主人寻找合适的食物。如果我有罪的话,所有厨子都该死。”
    我严肃道:“你未免太强词夺理了,怎能把人当成食物呢!”
    萧某冷笑道:“人又凭什么把其它生物当食物呢?是因为它们比人低等,还是因为它们无力反抗?对于全能的主人来说,人不也像蝼蚁一样,为何不能把人当食物呢?”
    我沉默了,其他人也沉默了,萧某所说的话,看似歪理,但仔细一想也的确如此。弱肉强食是大自然的定律,人类可以把其它生物当作粮食,是因为人类有主宰世界的能力。但如果某种生物拥有超越人类的智慧和力量,那么它们把人类当作食物又有何不可?
    我说:“别再跟我胡扯这些鬼话,杀了人就得伏法,不管你有多冠冕堂皇的借口。”
    萧某阴笑道:“不是借口,而是事实。也许你们并不相信主人的存在,就让我告诉你们一个故事吧……
    “小时候,我在所有人眼中都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孩子,大人们都很喜欢我。在我家附近有个独居的老爷爷,他几乎不与任何人来往,我妈是个善良的人,经常叫我带些好吃的东西给他,因此我和他很熟络。
    “老爷爷的脾气很古怪,对别人都是不理不睬,唯独对我特别好,经常给我讲一些有趣的故事,所以我一有空就往他家里跑。可是人总有升天的一日,我最后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躺在床上奄奄一息。在离开之前,他给了我一个精致的木盒子,叫我帮他保管,但吩咐我千万别打开。
    “老爷爷去世后,我一直把木盒子留在身边,但我从没想过要打开它看里面有什么东西,正如我之前所说,我是个很听话的孩子,这也许是他把木盒子交给我的原因。
    “我把木盒子放在衣柜顶上,之后就把它忘记了,直到几年后我想把衣柜搬到房间的另一边时,它从上面掉下来,我才记起它。木盒子掉到地上就打开了,里面没什么别的,只有一本书,一本残旧的手写书。
    “我当时想,既然本盒子已经打开了,看一看这本是什么书也没所谓吧!于是我把书翻开,这是一本神奇的书,里面所记载的内容都是我从未听闻的,它讲述了与神沟通的方法,还有如何才能讨得神的欢心,如何得到神所赐予的力量,以及如何运用这些力量。
    “我被书的内容深深吸引,并尝试以冥想的方式与神沟通,可是我失败了,失败的原因很简单,神不屑与我这种低等的生物交流。我没有放弃,依照书中的记载,以另一种方式与神交流,那就是祭祀。没有人不喜欢送礼的人,神也一样,但神所喜欢的礼物与人不同,神喜欢的是鲜血与内脏。
    “某天深夜,我偷偷在自己的房间里杀死一只母鸡,以它的鲜血、心、肝等祭祀神。这次果然成功了,但接受我召唤的神并不喜欢这份祭品,不但没有现身,甚至不屑于说出其尊贵的名字。
    “第二天,我弄来一只出生没多久的小狗,用它来祭祀神。这次神比较满意,不但告诉我其尊贵的名字,还允许我当他的仆人。
    “我请求我的主人赐予我力量,但主人却要我拿出勇气,表示忠心,主人要我亲手杀死自己的父母,用他们的鲜血和心脏表示忠诚。
    “我犹豫了,但只犹豫了片刻,因为主人在我面前展示了伟大的力量。主人只要动一根指头,就能让我感到无比的痛苦,身体仿佛被投入巨大的搅伴器,我能感受到骨肉被逐寸绞碎的痛楚。再动一根指头,痛楚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无与伦比的快感,是让人欲仙欲死的美妙感觉。
    “我被主人的力量完全驯服了,冲厨房拿起刀,把熟睡中的父母杀死,并挖出他们的心脏,剥出他们的皮肤,让主人尽情享用。
  
    “主人相信我的忠诚,赐予我力量,并许诺只要我发誓永远效忠,就赐予我永恒的生命。我毫不犹豫地发了誓,并把灵魂交给主人,换来了不可思议的神奇力量。我用这些力量四处为主人寻找美食,这些年来,我记不清奉献了多少个处女给主人,应该不少于一百个,她们都是自愿的,我从不强迫任何人。因为只要见识过主人的力量,任何人也会愿意把身体奉献给主人的。
    “主人对我的表现很满意,赐予了我更强大的力量,只要我继续为主人效力,永生是随手可得的事情,哈哈哈……”
    萧某突然放声大笑,身体莫名其妙地喷出火焰把他包裹在烈火之中。炙热的火焰使审询室变成一个大烤箱,我们的头发眉毛几乎要点燃了,但处于烈火之中的萧某竟然笑声依旧,丝毫没有表现出痛苦。
    因为事出突然,两名武警没管萧某在玩什么把戏,把枪口对准他猛扣扳机,其中一枪打掉了他半个脑袋,但他疯狂的笑声依然回荡于审询室之中。
    火势越来越猛烈,已使我们受不了,再呆下去恐怕要给烤熟,于是我们都夺门而出。一步出审询室,炙热感全消,再头查看,发现火已经消失了,而萧某也消失了。仔细搜查审询室的每一个旮旯,根本没发现任何起火的痕迹,只发现椅子尚有一只余温,但并非火警引起,而是萧某留下的体温。
    地面及墙壁上的血液及脑浆证明了萧某头脑中枪的事实,但他为何会突然消失,谁也不知道。因为萧某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所以案子只能以嫌犯潜逃来处理。
    我问天书对此事的看法,她说:“其实这世界有很多事情是人类不能理解的,例如萧某所信奉神,也许是存在于四维空间的高等智慧能量体或生物体。
    “或者我可以用个简单的比喻来解释四维空间,蚂蚁是一种典型的二维空间生物,它们生活在平面世界,对它们来说,只有前后左右之别,没有上下之分。当它们爬在墙壁上时,也许有人会觉得它们在往上爬,但对它们来说只是往前爬。
    “当一件放在地面上的东西被生存于三维空间的人类拿起时,生存于二维空间的蚂蚁就会觉得,这件东西离奇地消失了,因为它们不能理解三维空间的立体概念。同样道理,当生存于四维空间的高等智慧把一件东西“拿起”,那么对人类来说,这件东西也是离奇地消失了。
    “对人类来说,蚂蚁只是一种低等生物,它们不能知道人类的存在,大部分人类也不屑于与它们为伍,除非是专门研究它们的专家学者。但这些专家学者会怎么对待蚂蚁呢?一些专家为研究蚁窝形态,会把凝胶灌入蚁洞,待凝固后将其挖出来做成模型,这个过程中会杀死多少蚂蚁根本没人会在乎,甚至有些人有意无意踩死一群蚂蚁也不会有人在乎。
    “把角色调换一下,生存四维空间的高等智慧就等于人类,而我们则是蚂蚁。这些高等智慧虽然不屑于与我们为伍,但为了研究或纯粹为了娱乐而杀死成千上万的人类,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如果某只蚂蚁能与人类沟通,并听从人类的命令,杀死其它蚂蚁来取悦人类,那不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吗?”
    也许是萧某突然消失,是他的主人把他“拿起”,但在他消失之前头部已经中枪了,他的主人有办法救活他吗?或者说,他的主人会救活他吗?将心比心,如果我遇上一只这么有趣的蚂蚁,当它遇到危险时肯定会把它“拿起”,但“拿起”之后发现它的头也掉了,我会随手把它扔掉,因为蚂蚁还多着,犯不着为这只花那么大力气。
    对人类来说,“神”这种高等智慧也许很可怕,但对其它生物来说,人类同样也是可怕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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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7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档案廿三 梦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梦,每人一个人都做过,有些人甚至声称梦境成真,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呢?
    我想,得先从一个生理现象“信息传递延时”说起,这是一个得到科学界认可的的现象。当人看见、听见、闻到、摸到、感觉到某些东西时,身处于某个陌生环境时,或经历某件事情的时候,这些感官信息会分别传递到负责思考的大脑,和负责记忆的小脑,注意是分别传递,而不是同时传递。
    如果大脑先于小脑收到信息,或大小脑同时收到信息,那很正常,不会有任何特别的感觉。但如果小脑先收到信息呢?那么大脑收到信息时,会再从小脑中提取记忆,因而造成似曾相识的假象。
    在此,我不得不再说一个现象,同样是得到科学界认可的,那就是“记忆修补”。储存于小脑中的记忆并非完整的,而是非常零碎,就算是十分重要的事情也不可能记清楚每一个细节,因为人脑不是电脑,时间会使这些细节变得很模糊。
    有人做过一个有趣的实验,过通伪造照片,串通测试者的家人及朋友,告诉测试者一段发生在他小时候的虚假往事。甚至蒙骗男性测试者,告诉他小时候是被父母当女儿养大的。测试结果是,几乎所有测试者都把虚假的内容当成事实,甚至在知道这只是个测试之后,还坚称这段虚假的往事真实发生过。
    读者亦可自行做个测试,方法很简单,和朋友聊起往事时,你可以自己编造一些虚假的细节,例如那天某某穿怎么样的衣服之类,甚至是之前某次聚会中一个朋友没有出席,你硬说他有出席。只要你态度肯定,又说得合情合理,并能说出每一个细节,大部分当事人都会信以为真。
  
   综合以上两种现象,得出的结论是:当人遇到某些事情时,如果小脑先收到信息,大脑便会误以为这件事情曾经发生过,但又想不起是何时发生,而且在合理的情况下,这件事情在之前是不可能发生,例如初次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这时候,大脑就会对不完全的记忆进行修补,修补的结果往往就曾经在梦中发生过。
    由于个体差异,某些人是特别容易出现“信息传递延时”的现象,因此这些人经常会以为自己梦境成真,这是科学界比较认可的解释。
    另一个解释比较悬,但也有科学界的支持,只是支持率不高,并有不少质疑的声音。
    大灾难出现之前,大多数动物都会做出反常行为,例如之前的南亚海啸,在灾难发生前很多动物都会往高处跑。这也许是动物的一种原始的本能,它们能预知灾难发生,并逃到安全的地方。
    人类也是动物中的一种,因此人类也有可能拥有这种预知能力,只是在进化的过程中,人类过于依靠工具,因而包括预知在内的众多原始本能都退化了。但某些人却仍在某程度上保留了这种能力,并以梦境的方式表现。
    然而,有人对此提出质疑,认为动物之所以能知道即将发生灾难是因为它们拥有敏锐的感官,能从大自然的细微变化中洞识异象,例如地震前的微震,风暴前的气象变化等。因此,所谓的动物预知本能,其实只是敏锐感官的一种具体表现,人类通过科学技术也能做到预知天气地震等事情,这并不算什么神奇力量。
    关于梦境成真的解释就只说到这里,到底那种解释才是正确,只能由读者自行判断了,下面说一个我亲身经历关于梦的故事。
  
    我家族的先人遗骨是安放在政府规划的坟场内,父亲与伯父们出钱买了个坟位建阴宅。阴宅不是密封的,而是建得像袖珍庙宇,装有先人遗骨的宝塔就放在里面,拜祭时能钻到里面上香。
    虽然现在实行火葬,但当地政府的政策是强制殡葬改革前入土的先人,只要安放在政府的坟场内就不用再折腾,所以我家的先人大多都能保住遗骨。
    每年清明重阳,所有家族成员都会去拜祭祖先。前两年的清明,大伯娘说前些日子经常梦见我奶奶,梦中看见奶奶泡在水里,不停说很冷。这样的梦做多了,她就来祖坟看看,打开宝塔后,发现里面很潮湿,祖先的遗骨都能擦出水。南方清明前后是霉雨季节,发生这样情况并不稀奇。
    大伯娘是快七十岁的人,都能闻到棺材的味道了,所以并没有太多忌讳,等到天气转好,就把祖先的遗骨都取出来晒干,然后放回宝塔里。之后,她就没梦见奶奶了。
    首先,我要说明一点,这些都是大伯娘说的,不排除有邀功的成份,但说全部都是她胡扯出来,似乎有点过分。毕竟以她的辈份及年纪没必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所以我认为这件事多少有点可信性,虽然她可能有点夸大,但奶奶报梦的事情应该是真的。
    鬼魂在肉体死亡后,依然与肉体有一定联系,并且非常留恋肉体,如果肉体受到外力影响,而让鬼魂感到不适,寻求后人帮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当然这种不适只是一种心理上的不适,但对鬼魂来说,所谓的“心理上”与活人的“实际上”没多少差别。
    鬼魂需要寻求帮助,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干扰人的大脑使人看见幻觉,而白天因为受太阳辐射的影响,鬼魂的影响力非常有限,要干扰人的大脑比较困难,所以只能在晚上。阴雨天也可以,但一定要云层非常厚,因为不但可见光能影响鬼魂,肉眼看不见辐射能量也会产生影响。
    可是,晚上见到鬼魂,就算亲人的鬼魂也会把人吓坏,所以奶奶没有用这种方式向大伯娘求助,而是在她睡着的时候干扰她的梦境,也就是所谓的“托梦”。如果只是偶尔一两次梦见已逝的亲人也许不会让人在意,但次数多了,谁也不会什么也不做吧?
    作梦是一种很奇妙的现象,虽然我们经常会作梦,但内里的玄机却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弄懂,也许你今晚的梦境中会暗示明天彩票的开奖号码,但隐晦的暗示,你能领悟吗?能的话,后天你就百万富翁了。
  
  
  [档案廿三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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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7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档案廿四 乳房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她天天都缠着我,每时每刻我都能感觉到她就在我附近,她一定是想害死我,想找我做替死鬼。”说话的是一位姓左的时尚女性,她报案说自己被厉鬼缠身。
    第一眼看见左小姐的时候,怎样也想不到她会说出这种神经亏亏的鬼话,因为她的衣着打扮十分时尚,身材虽然苗条婀娜,但胸脯却十分傲人。像她这种都市女性,也许会偶尔看些恐怖小说,但一般都比较倾向无神论,为何会这么惊慌呢?
    左小姐脸上的化妆很浓,这让我感到很奇怪,现在是大白天,就算出席派对也没必要化这么浓的妆,更何况是来报案。我仔细观察了一会,终于发她化浓妆的原因,原来是为了掩盖黑眼圈。化这么浓的妆,仍能让人发现黑眼圈,可见她近日的睡眠状况堪差。
    既然左小姐说厉鬼就跟在她身边,我就叫鬼瞳来看一看是否真的有鬼,这是最省功夫的方法。鬼瞳集中精神看了一会,在我耳边小声说:“真的有东西缠着她,而且怨念很重,肯定跟她有深仇大恨,说不定是宗凶杀案。”
    老实说,单看外表真的难以想像左小姐会与凶杀案沾上边,像她这种女性,杀鸡大概也会手脚颤抖,杀人更几乎是没可能的事情。难道她是帮凶?但是如果是帮凶的话,那死者的鬼魂为何要缠着她,而不是凶手呢?多想无益,我请她把撞鬼事情说清楚,希望能从中察觉端倪。
    左小姐说:“一个星期前的晚上,我突然觉得家里好像多了个人似的,虽然我是一个人住,但我住的是高级商住大厦,治安很好,所以并没太在意,关好门窗就上床睡觉了。在半梦半醒间,我觉得好像有人摸我……摸我的重要部位……”
    左小姐有点不好意思,但在我追问下,她还是告诉我重要部位是指她高挺的乳房。她又说:“开始时,我以为是做梦,毕竟我住在二十三楼,而且大厦的保安做得不错,外人出入必须登记,所以没可能有人窜入我房间。但慢慢地我就觉得感觉很真实,而且对方越来越用力,像要把我的乳房摘下来。我因此而惊醒,但睁开眼睛的同时又几乎被吓得晕过去,因为,因为我眼前的情景实在太恐怖了……
   “我看一个女人趴在我身上,是一个很恐怖的女人,她没有穿衣服,裸露的身体残缺不全,胸脯臀部大脚,很多地方都像人挖掉了,鲜血从伤口中流下来,流到我身上。更可怕的是,她正张开口想咬我的乳房。
    “我当时被吓得尖叫,她抬起头看着我,我看见她的脸,一张可怕的脸,眼睛没了,鼻子也没了,甚至连脸皮嘴唇都没了,牙齿全都露出。她想扑上来咬我的脸,我很怕害怕,随手抓起床头的闹钟砸她的头。但闹钟没砸到她,而是穿过她的头砸到墙上,并自动响起来。
    “闹钟响起后,她就突然消失了,我马上把房间所有的灯都打开,发现自己的睡衣和床单都没有血污,但我明明记得刚才整张床都流满了鲜血。
    “我很害怕,不敢一个人待在家里,就换衣服想到酒店过一夜。可是,在我换衣服的时候,从镜子里又看见她,她就站在我旁边,正张口想咬我的乳房,我吓得衣服没穿好就冲屋外。在家门口正好撞到住我隔壁的张小姐,她见我衣衫不整地冲出来,连忙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把事情告诉她,她说跟我到房子里看一下,可是我不敢回去,就跟她借了套衣服,再让她送我到楼下。
    “因为我冲出来时什么也没带,又不好意思开口问张小姐借钱,于是就在楼下的保安室呆到天亮。第二天,我让一个保安陪我回到家里,收拾些衣服就搬到朋友家里住。可是她还是缠着我,不管我走到那里,只要是晚上,只要是我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她就会出现,要咬我的乳房,我快被她逼疯了。”
    我仔细观察左小姐的胸部,虽然她的身材很苗条,但胸部却异常高挺。我曾经看过一些关于面相的书籍,对此略懂一二,面相中有“正小人”和“倒小人”的相法,前者用于男性,后者则用于女性。
    “倒小人”相法的理论是女性的身体特点会表现在脸上,口为头、鼻为身、眉为腿等。曾经有相士以此相法为依据,指某位在上世纪名噪一时的叶姓艳星曾经做过隆胸手术,因为如果这位艳星的胸部是真材实料,那么鼻子的两则必定非常丰满。这件最后当然是不了了之,在艳星淡出影坛后,更鲜有人提及,是真是假已难以查证。
    左小姐鼻子两则并不丰满,套用“倒小人”的相法,理应胸部瘦小,绝不可能如此傲人,于是我便说:“左小姐,我需要问你一个很私人的问题,你可以不回答,但你不回答的话,我很难给予你帮助。”
    左小姐说:“只要你能把她赶走,想问什么也可以。”
    我说:“你做过隆胸手术吗?”
    左小姐脸色略红,尴尬地点头。我说:“也许问题就出自你的乳房。”
  
    约半个月前,左小姐在某间大型医院里做了隆胸手术,而她撞鬼就发生在出院当晚。我们对这间医院进行调查,竟然发现他们不但盗取得尸体的器官贩卖,更从尸体身上提取脂肪组织,用作制造一种生物凝胶,并把这种生物凝胶用在隆胸手术上。
    姑且不论道德观念,单纯从医学角度出发,这种由人体脂肪造成的生物凝胶几乎是一种完美的隆胸材料,不但造价低廉,而且植入人体后,能与身体组织完美结合,并成为身体的一部分。手术后,只要过一段时间,待生物凝胶与自身的乳房脂肪完全结合后,一双完美的乳房就诞生了,不论外观还是内在都与真正的乳房无异。
    医院最后被查封了,毕竟这种事情要是传开了必定会引起群众恐慌。左小姐后来做了乳房切除手术,虽然对一名年轻貌美的女性来说,这是一个可怕的手术,但有比每时每刻都被恶鬼缠身更可怕的事情吗?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美丽背后需要付出多少代价呢?有隆胸整容打算的朋友,请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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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7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档案廿五 情定万世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天书最近有点奇怪,做事心不在焉,经常一边发呆一边傻笑。以前一个月也没通几次私人电话,现在一天就通十数次,而且每次都是用蚊子般的声音来说,有时甚至躲到厕所里面聊。
    这样的状况,谁也能看出她在谈恋爱,作为她的上司,只要不影响正常工作,我是不会多说什么的。但作为朋友,关心一下她也是人之常情,可是当我问此事时,她总是避而不答,也许是小女生害羞吧,我并没太在意。
    我不在意,并不代表其他人也一样,灵犬和鬼瞳就整天琢磨着怎样才能把天书的男朋友揪出来,起码也得敲一顿饭吃。
    然而,“严刑逼供”对天书是不起作用的,我之所以让她管理档案,不单止因为她记忆力强,更因为她嘴巴严实,不会对外人泄露机密。所以,灵犬和鬼瞳瞎搞了老半天,甚至扬言要把天书视为命根的几本古书烧掉,也一无所获。
    “一计不成又一计,既然盘问不成,那就跟踪吧!”灵犬与鬼瞳躲在一角商量,平时办案又见他们这么积极,这也许就是兴趣与工作的分别。
    拥有阴阳眼的鬼瞳与拥有狗鼻子灵犬可算是最完美的跟踪组合,起码在以往众多跟踪任务中,他们也没把目标跟掉。虽然天书并不是疑犯,跟踪她似乎不太适合,但下班时间下属想干什么我可管不着,而且我也想知道是那傻瓜看上了天书这个书呆子。所以,我对此事的态度是:既不支持,也不阻止。
    翌日,上班时灵犬跟鬼瞳一左右地把我夹到外面,神色严重地跟我报告昨天的跟踪情况。他们说天书下班后就跑到图书馆,跟一个图书馆的管理员聊天,等管理员下班后,她们一起去吃饭,还看了场电影……
    我不解地说:“这样很好啊,以天书的性格,找个图书馆管理员做男朋友挺合适的,你们那么紧张干嘛?”
    鬼瞳说:“如果是男朋友就没什么问题,可是那个管理员是女的。”
    我突然有点头晕,敢情天书是同性恋?这可是严重的问题,虽警队没有明文规定警员必须要有正常的性取向,但同性恋在警队中是很忌讳的,一但被媒体发现并大肆炒作,会严重损害警队的声誉。所以,当发现这种情况时,当事人大多会被扣上私生活腐败之类的罪名辞退。
    因此,不管是在公在私,我都有必要跟天书聊上几句。
  
  
    灵犬和鬼瞳像押戒疑犯似的把天书按坐我身前的椅子上,现场气氛非常严肃,大家都神色凝重,就连平时比较“不问世事”的力士也伸长耳朵靠过来。
    我对天书说:“你跟图书馆管理员的事,我们已经知道了,身为一警员,一些不成文的规矩,你应该知道的。”
    天书露出一个无奈的苦笑,说:“那我辞职好了。”
    我说:“你认为自己走的路正确吗?”
    天书说:“是否正确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这条路已经走了千百年。”
    我们皆脸露不解之色,天书苦笑道:“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千百年前,南疆苗族有一对情侣,男的是族中最强悍的勇士,女的是族中最善长蛊术的巫女。他们本来应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惜适逢苗汉交战,作为族中最强悍的勇士没有任何退缩的理由。
    “汉人拥有先进的武器铸造技术,完善的军事策略,士兵数量亦比苗人多出数倍,苗人战败几乎是必然的。战争过后,勇士身受重伤,巫女用尽一切方法也不能把他治愈,只能勉强延长他的性命。
    “眼看自己深爱的男人即将离世,巫女心如刀割,打算与爱郎共赴黄泉。但她又觉得不甘心,人死如灯灭,走过奈何桥,喝过孟婆汤,今生的一切记忆将会荡然无存。月下密林相聚、日出溪边戏水、夕阳山巅拥吻,这些刻骨铭心的回忆都会与身体一起化作尘土。
    “巫女想保留这些记忆,甚至利用这些记忆于来世再续前缘。她争分夺秒地研制一种新蛊术,希望利用这种蛊术把过往甜蜜的回忆刻画在灵魂的深处,即使经历轮回也不会消失。她成功了,在勇士离世前的一刻成功了,她通过蛊术把所有的回忆刻画在双方的灵魂深处,以期求来世再续前缘。
    “巫女的蛊术不但能使受术双方保存相爱的记忆,而且还能使双方之间形成无形的联系,引领二人重逢。一但二人相遇,这些记忆就立即激活,从灵魂深处涌出。这样就算经历多次轮回,两人也能不断相爱下去。可是,由于时间紧迫,她研制的蛊术并不完善,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
  
    “缺陷就是受术者不能保持原来的物种及性别,或生为同性,甚至一人沦为犬马,一人沦为牛羊。这是一个可怕的缺陷,受术者无法抹去灵魂深处的记忆,也无法改变现状,每一辈子都注定会相遇相恋,然后在痛苦中度过一生。”
    听完天书的故事,鬼瞳已流下眼泪了,以颤抖的声音对天书说:“你就是巫女吗?”
    天书默然点头,我说:“既然你已回复巫女的记忆,为何不完善这种蛊术,使悲剧不再继续呢?”
    天书说:“要把记忆隐藏在灵魂深处已经是不容易的事情,更何况还要不受轮回影响。轮回就像洗涤碗碟,而记忆则是碗碟上的污泥,只有极隐蔽的缝隙才能藏下小量污泥。因此,巫女只能把一些甜蜜的回忆收藏于灵魂深处,而其它记忆早已在轮回的过程中被抹去。”
    所有人都沉默了,直至天书起身返回自己的位置开始打辞职信时,我才开口:“你走了,我找谁替你的位置啊!”
    天书说:“我的情况要是让外界知道,上头肯定会找你麻烦。”
    我说:“知道又怎么样,反正上头对外也不承认我们的存在。但如果你走了,我们的麻烦马上就来了,光是把档案资料输入电脑就有我们忙的。”
    天书低下头,怯怯地说:“你们不会歧视我吗?”
    鬼瞳他们一同摇头说不会,我说:“老实说,当知道你不可能喜欢我之后,我反而觉得自己更安全,啊……”
    天书甩出一个茶杯,砸在我头上。
    其实,前几年中央已对同性恋的定义作出修改,从“心理异常”改为“性取向异常”,也就是说,同性恋者也是正常人,只要不做违法的事情,同样是良好的公民,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也许,他们也跟天书一样,在灵魂深处隐藏着一往刻骨铭心的爱情,只是在轮回的过程中这段记忆被抹去了一部分,但残留的部分仍引领他们寻找属于自己的真爱。
  
  
  [档案廿五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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