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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签这个:
以前贴过了,现在一看到lz的情况,就想起来了。
现在,新的中国的婚姻法已经认可这种协议了。这个协议是从小说“婚内赔偿协议书”摘的。lz自己再发挥发挥。
千万不要心软!
<<婚内赔偿协议>>
协议地点:日本国东京XX区XX番XX丁目XX号
协议人:甲方(男) 乙方(女)
戴海岩:男、中国国籍、 石雨:女、中国国籍、
197X年X月X日出生 197X年X月X日出生
以上双方于X年X月X日在中国驻日大使馆登记结婚,于X年X月X日生育一女名为戴XX。现在夫妻双方就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协议如下:
一:由于甲方婚前婚后两次出轨,对乙方的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均做为甲方对乙方的精神赔偿。甲方只拥有私人物品的处分权。
二:如果发现甲方第三次出轨,婚姻关系即刻解除,甲方净身出户,并赔偿50万人民币给乙方(鉴于甲方净身出户,此项赔偿金双方可以协商分期付款)。离婚后孩子由乙方抚养,抚养费用依然参照婚姻法相关条列施行。
三:婚姻存续期间,乙方配合甲方出演称职正直的父亲角色,夫妻双方不得伤害孩子的心理健康。甲方所作所为,除非甲方第三次出轨,否则乙方不得告知孩子。
四:XXXXXX••••••。
五:XXXXXX••••••。
六:XXXXXX••••••。
七:XXXXXX••••••。
八:乙方保留两次出轨的权利,但乙方享受完此项权利的同时,甲方的赔偿义务也即刻解除。但乙方出轨两次之前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仍归乙方个人所有。乙方两次出轨之后的共同财产,甲方依法享有一半所有权。
九:XXXXXX••••••。
十: 以上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即刻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婚姻关系即刻解除。
协议人甲方: (签字,印章)
乙方: (签字,印章)
200X年X月X日
[ 本帖最后由 recbio 于 2007-6-26 14:08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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