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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llesegal 于 2007-7-22 12:23 发表 
还有,昨天贴的那帖子今天怎么找不到了?好象是没了。不会变卦说不送了吧,已经约好时间今天晚上去看的。我想要是说不送应该会给我个电话吧。。。。。:mad:
原帖由 若素 于 2007-7-22 12:28 发表 
真奇怪,怎么回事呢$frage$
原帖由 小羽 于 2007-7-22 12:55 发表 
问题多好啊,这样真正养的时候少走弯路。:D
我觉得买两个80的没意义而且占地方。那个帖子是没了,好奇怪呀$frage$
这个MM的帖子没有按照版里领养送养的要求去登记室登记后再开帖,本来这种不按规定的发帖,按版规要求是直接删除不另行通知的,我看到后已经让这个帖子在版里面放了一天了.第二天看见这个开帖的MM还没有去登记,在我短信通知后,按版规操作了.如果这个MM按规定登记了,仍然可以继续发帖送养她家的猪猪的.:)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主题被执行管理操作 Buckyou 2007-7-22 07:30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婴宁儿 执行 删除 操作。
主题: 成对赠送漂亮可爱的Meerschweinchen(荷兰猪-兔科类动物)
发表时间: 2007-7-21 20:47
所在论坛: 宠物花园
操作理由: 嗨,你好!欢迎你来到宠物版发帖! 如果你在宠物版发帖要送养你家宝贝,请先去置顶的领养送养登记室登记好吗? ^_^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403731&extra=page%3D1
相关规定如下:
5.有关宠物领养送养还有无偿转让小动物的帖子,请开帖者务必先去置顶的登记室登记.未登记者,作删帖处理,不另行通知. 本站禁止发布有偿转让小动物贴.无偿转让小动物的帖子,发贴时,请注明是无偿转让,未注明者,直接删除.详见:萍聚宠物花园送养领养登记室
细则二,特别提醒(以下四种情况如遇删帖,无需短信询问):
1)有关宠物领养和送养的帖子,请开帖者务必先去置顶的登记室登记.未登记者,作删帖
处理,不另行通知.
2)开帖后如帖子内容不符合本版有关宠物送养和领养的要求,版主有权删帖,不另行通知.
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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