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Juliet0902 于 2007-9-23 01: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虽然我也知道现在要邮寄凭证的确为难了MM,可是也是可以理解的吧,要是有这样的凭证,我肯定就不会找MM,而是自己认栽了的。
DD不知道是怎么丢的,目前在我看来,以信箱和邮包的大小来比,DD是肯定能塞进去,顺手牵羊的可能已经不是很高了。继续等待呢,也只能等到29号,那之后我就搬走了,而且即便退回去了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我是觉得得有个期限吧,要是10月底还是没有任何消息的话,希望MM可以退我1/3的钱,也就是说我承担2/3的责任(选了不安全的邮寄方式),MM承担1/3的责任(没能提供邮寄证明)。说具体点的是:我选择不安全的邮寄方法,承担的风险是MM寄出后能不能安全到达我这边的风险。而MM的义务是到投递出为止的,如果不能证明已经邮寄的话,就是MM没有完全尽到自己的义务,
对于MM的意见我考虑了一下,也问了些其它的MM,查了下相关意见。
我看到二手意见簿里LIVE版主也有说到过关于寄不带保险的包裹而寄丢问题的处理。
"但是按规矩来说,如果事先买家没有要求加保险的话,丢了只能自己承担全部的责任的.
这句话在很多MM的贴子前都有写着的
换句话说,买家要求用没加保险的方式寄丢了,卖家若赔一半给你是她人好
不赔的话,买家也是没话说的"
所以说MM在当时因为一时的便宜而选择由我支付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而不选择再加点钱邮寄带保险的,MM从那时候起就因该考虑和承担了包裹投递失败的后果。(我免了MM的不带保险的邮资本身就是已经给了MM很大的优惠了)
所以对于MM的建议:我负责赔偿MM1/3的钱款,MM自己负责2/3的钱款,请恕我理解但不能照办。我从申:我所卖给MM的DD加上我自己出的邮资,已经是远远超过我买来DD的本身价值了,我不是因为赚钱而买的,我再赔偿给MM 1/ 3的钱款我和MM的钱财2空也没差别了。
我觉得在这里做二手交易本生大家就是凭着互相信任而来的,不然大家都不认识,谁都不会随随便便把钱转到另一个不认识的人的账户的。所以对于MM质疑我是否有寄出DD,质疑我的清白,并要求提供邮寄证明,我尽管都理解也不会怪MM,但是我也只能说提供证明有点强我所难,如果我心虚我也不会在论坛里自己出来承认自己,并每天上来联系MM,关心事情的进展什么的。
我给其它的MM也寄过东西。其中有一个MM的包裹由于我的疏忽没有仔细做好包裹的防挤压工作(因为我也是头一次卖东西,我不专业,我不是那么的清楚包裹邮寄的每一个细节,所以也会有细节的疏漏,但是我尽量做到我的最好),结果MM收到包裹后发现有点小破损(虽然只是外观上的问题),向我提出小小的不满意,(那位MM也很友好的并没有要求补偿,只是告诉我她的不满)但是我也会因为这是我的责任而又退还给了那个MM一小部分货款。因为我知道这是我的疏忽和责任,是我在邮寄之前没有做好。
所以说,对于MM在事后包裹不见的情况下才问我要寄包裹的证明,而不是在付款之时提出,觉得我因此而有责任,我保留我的意见。就像MM说的,我的义务是到投递出为止,在投递出之前我都已经尽我所能去邮局直接寄,避免信箱投寄所多出来的危险性,而在寄出之后也马上给MM消息,让MM留意查收。我已经尽了我的所能。试问其它的卖家MM或者MM自己也在卖东西,有多少个MM能提供不带保险包裹的证明收据( 这个怎么提供?本生就是贴了邮票就寄掉的,没有收据的,叫我怎么变个收据阿?!)再者,MM如果在事前提出需要证据的话,我也会考虑拍个照或者什么的给MM看的。可是在事后,,,,,,,,
所以,综上所述,我虽然不能完全按照MM的意思去处理这件事情,负责1/3的钱款,但是我可以允诺MM如果到11月,MM没有收到包裹而包裹也没有退到我这里的情况下,我可以再退给MM1欧元(虽然说我知道1欧元是很少,MM不要拍我。但是我觉赔偿不是我的义务和责任,所以我只能象征性的弥补MM一些)
另外,如果包裹在11月之前退还到我这里,我再和MM联系。
1. MM如果不要包裹了,我退还MM12.5欧(除去我的邮寄费即可)
2. MM还是要包裹的,我给MM从新寄带保险的过来,我负责1欧邮费,其它的邮费MM负责,MM选择邮寄方式。
我不是专业的二手和专业的卖家,所以我能做到的也只有这些了,请MM 体谅。:)
[ 本帖最后由 贪睡的猫咪 于 2007-9-23 22:44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