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聚社区-德国热线-德国实用信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萍聚头条

楼主: 酸辣精灵

聊斋夜谈------精彩短篇集合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8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个故事
小夏
1、
  沙河镇因为清亮的小沙河流过而得名,河两边便是繁华的沙河街,每天清晨一到卯时。在一片“吱吱哑哑”的店铺开门声里,早起的妇女们就鱼贯地拎着马桶,蓬着头发蹲到岸堤下洗涮。

  这群涮马桶的妇女队伍末尾,时常可见一个十七八岁、模样秀气的少女。少女穿一身干净利落的青衣,总是低垂着头,神情十分羞涩。
  少女名叫小夏,是镇西姚家铺子里哑婆婆的丫鬟。其实说是丫鬟,也算哑婆婆的半个义女,因为小夏幼年失诂,是被哑婆婆收留抚养长大的。小夏待哑婆婆也是至孝,不但用心打理店务,还为哑婆婆洗衣、打扫,还包揽了一切脏活累活,没有半句怨言。

  过了卯时,到了辰时,是小夏一天中最忙碌的时候。
  她要忙着去库房领货,然后带到商铺,再上架、记账,开始一天的买卖。一直忙到午后,小夏才有空闲休息,这段时间基本没什么客人了,匆匆吃罢午饭,如果哑婆婆午睡未醒,她还能抽空倚着商铺的门向外张望一会,养养神。

  话说这天,小夏正向外张望,忽然发现对面老宅子的门开了,一位身穿月白长衫的少年站在门内。那栋老宅子小夏记得从来无人居住,这少年是谁呢?小夏不禁多留意了几眼。
  仿佛感觉到小夏的目光,少年也抬头向小夏这边望来,他看到小夏,微微一笑,做了一个鬼脸,转身进屋把门掩上。
  第二天同一时刻,小夏不经意又朝老宅子看去,她看到老宅子的门又敞开着,白衫的少年又站在门内,迎着小夏的目光,又微微一笑……

  如此过了半月,小夏再也板不住脸,她放下少女的矜持,终于在一次少年微笑的时刻也回复温婉一笑。笑罢,小夏先自羞红了耳根,她赶忙低下头,却悄悄用眼角余光瞟向少年。
  小夏看见少年的嘴唇上下歙合,竟象是在用唇语对自己说着什么,小夏从小和哑婆婆生活在一起,与唇语极是熟悉。她凝神细观,看出少年所说原来是一句赞扬的话:“你笑的真好看!”

  我笑的好看么?第一次受人这般夸奖,小夏的心顿时一阵砰砰乱跳,她退回屋内,伸手抚摸双颊,已觉烫手。又寻了一面镜子,左右端详自己镜中的容颜……

  此后接连数日,小夏都不敢再在门口露面,直到一周后,她才忍不住又站在门口,倚着门,她有些慌张地抬起头……
  对面老宅子的大门紧闭,小夏心中陡然一凉,一丝失望的情绪爬上眉稍。就走了吗?她想,然后懒懒地转过身,准备回去干活。

  突然,仿佛感觉到什么,小夏猛地又转回身,迎面和一双明亮的眼眸碰了个正着。
  这眼眸小夏是熟悉的,有它主人特有的温和与笑意。

  “你终于又出来了,前些日子可是身体不适?”眼眸的主人少年,学小夏的样子也倚着门,隔着一条街、一条河用唇语遥遥相询,神色颇为关注。
  “不是。”小夏摇头。
  “你不在的日子,我很想你。”少年热切地望着小夏。
  “我们萍水相逢、陌不相识,你不要说这样唐突的话。”小夏有些生气,还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想念,在她看来这是登徒子的语言。不过,内心深处她又莫名地有些欢喜。
  “真的,我真的是很想念你。”少年急了,他站直身躯再次向小夏表白:“我不管什么萍水相逢,也不管什么陌不相识,我只是说出自己心里的想法。”
  “好了,我知道了,你别说了。”小夏羞涩地打断少年:“你再说我可要进去了,再也不出来。”
  “好吧,我不说。”少年仿佛害怕小夏进去,他换了个话题:“你叫什么?”
  “我叫小夏。”小夏告诉少年。

  2、
  日子象小沙河中的河水一样悄悄流淌,不经意就过去了半年。
  半年中,小夏和少年每天隔着小沙河用唇语无声地交谈,彼此已经十分熟稔。这种熟稔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浪漫和暧昧,以及茫茫尘世内两颗孤单心灵的相互温暖。
  当然,温暖并不能掩饰浮生的冷漠,人世间的丑恶不管你愿不愿意,都会慢慢逼近每一个人。而逼近沙河镇的,则更见狰狞,它是一群异国侵略者烧杀掠夺的步伐。

  “小日本打来了!”
  街上开始有人扯着喉咙叫嚷,人们纷纷做好逃亡的打算,小夏和哑婆婆自然也不例外。

  这天,卖完铺子里最后积压的一些货物,封好门,小夏搀扶着哑婆婆准备离开。她一转身,忽然看见少年正站在对面定定地望着自己。
  “你要走了?”小夏看见少年无声地询问。
  “嗯,你也快走吧,日本人很凶恶的。”小夏悄悄点头,同时避开哑婆婆视线,劝说少年也走。
  “我走不了,我的根在这里。”少年苦笑。
  “根?”小夏不懂少年的话,她猜测大概是一种不愿背井离乡的情结。“那你多多保重。”她只能这样安慰少年。
  “我有一种预感,这次我们分开后或许再也无法相见。”少年神情黯然。
  “不会的,我们一定还能相见。”小夏快速说道,哑婆婆已经在催促了,她无法多停留。
  “我会很想念你。”少年目光温柔,这是他在上次说想念后第二次说这个词。
  “我……”小夏这次没有生气,她犹豫了一下,也抬起头望着少年,目光坚定而明亮:“也会很想念你。”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8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完,她随着哑婆婆匆忙离去。

  3、
  战火连天,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小夏和哑婆婆四处奔波流离,途中衰老的哑婆婆经不起这番折腾,第二年就在四川的一座小城里撒手归西了。

  埋葬好哑婆婆,独自一人的小夏在当地住下,她重新操持旧业,开了一间商铺。
  很快,勤劳善良又美丽的小夏吸引了许多小城里年轻男子的目光,他们纷纷向她示爱,亦有长者劝她,找一个老实可靠的早早嫁了,以便安定下来。

  然而面对这些人的示爱和劝说,小夏总是淡然一笑,她想告诉他们,家乡还有一位白衣的少年在等着自己呢,他们约好了要互相想念。
  她可不能失约。

  不过在想念的同时,小夏亦有一些惘然。说起来,她和少年一直用唇语交谈,她连他的声音都没听过呢。他在侵略者的统治下生活得还好吗?是不是也象自己一样流落异乡?是不是还记得要想念的诺言?有没有娶了别人?
  这些纷繁的担忧和疑虑时常困扰着小夏,让她在无人时一会皱眉,一会微笑;让她拉住每一个遇见的乡亲,孜孜打听少年的情况。

  可惜打听到的结果总是令她失望,居然没有一个乡亲知道有少年这么一个人。
  少年,仿佛只是存在于她印象中的一个虚幻的影子。

  4、
  这般又过了多年,小夏在想念和忐忑不安中可算熬到战争结束,归心似箭的她立刻赶回沙河镇。一放下行李,她马上来到街对面的老宅子前。

  老宅子的门虚掩着,小夏伸手轻轻一推,把门推开。她看见里面一片狼籍,荒草丛生、蛛网密布,地上还有深深的一个大坑。
  “他呢?他还住在这儿吗?他还记不记得我?记不记得我们要彼此想念的诺言?……”小夏站在门口回忆往昔,忽然百感交集,一时痴了。

  良久,身边一个苍老的声音将她惊醒:“请问姑娘找什么?”
  小夏一惊,闻声回头,发现说话者是一位拄着拐杖的白发老翁。小夏识得这老翁,知道他曾是沙河镇上的更夫,为人很和蔼,小时候还抱过自己。

  “我是对面姚家铺子里的小夏啊,你老忘了我?”小夏展颜一笑,亲热地拉住老翁的手叙旧。
  “你是小夏?”老翁眨着混浊的老眼,上下打量小夏,终于认出她确是当年的清秀少女,不禁惊喜道:“原来真是小夏啊,你回来了,在这……?”
  “我在这寻找一个人,他住在里面。”小夏告诉老翁。
  “这宅子从来就没人居住,怎么会有人住在里面?”老翁惊奇地看着小夏:“莫非你记错了地方?”
  “绝对错不了,就是这儿。”小夏斩钉截铁地回答。

  “我领你进去瞧瞧吧。”见小夏神态如此坚决,老翁领着小夏进入老宅子,一间间房屋推开来给她看。只见地上积满灰尘,蛇鼠窜行,确实是无人居住的模样。
  “你看,我没有欺骗你吧,你肯定是记错了。”老翁领着小夏看完房屋向外走去,一边走,他一边唠叨:“这栋老宅子很久很久以前就无人居住,是我独自照料着。除了我,谁也不关心它,倒是日本人占据时期,有个鬼子军官看中了院子里的一株花木,挖了运回日本,留下这么一个难看的大坑。”

  “什么样的花木?”小夏好奇地问老翁。
  “一株茂盛的栀子花,据说有几百年历史,是这老宅子的第一任主人亲手种植的。唉!好好的一株花,也不知道运去异国他乡后水土服不服?”老翁摇头叹息。

  5、
  在老宅子找不到少年,小夏依旧回到以前的铺子居住。她重新把铺子打扫干净,一边开门营业,一边等少年回来,日子又恢复到战争前的模样,基本没什么变化,劫后余生的沙河镇也渐渐繁华热闹起来。

  只是小夏已经不再是少女,也不再是丫鬟了,而是姚家铺子的老板娘。
  她再也不用赶着卯时起床去涮马桶,每天午后也有更多的时间倚着门向外张望。

  没有人知道她张望什么,只有小夏自己心里最清楚,她在张望一张笑脸、一抹熟悉的身影。
  其实这抹身影究竟会不会再次出现,小夏心里也没底。综合各方面资料,都显示出这是个不存在的“人”,虽然他令小夏如此的刻骨铭心。

  不过不管他会不会再次出现,也不管他是否存在,小夏都会为他守候的。
  因为他们订了彼此想念的约,因为小夏想念他。

  更因为这份想念无法割舍。

  6、
  时光一晃而过,转眼到了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

  经历了数十年岁月更迭,沙河镇已经从一个小镇发展成一座中型城市,小夏的铺子也被拆除了,原址上兴建起一栋漂亮的公寓楼。至于对面的老宅子,则早就没了踪迹,现在是一方花园绿地。

  这天,依旧独身一人的小夏坐在窗后,象往常一般朝窗外眺望。
  她已经十分衰老,脸上布满皱纹,头发也花白一片。她的目光缓缓从街头扫向街尾,又从街尾扫向街头,最后长久地落在老宅子的旧址、那方花园绿地上。一株开满白色鲜花的高大花木映入她的眼眸,她记得昨天那块地方还只是一片草坪,大概是今早种上的吧,她想。

凝神细看,小夏发现这株高大的花木傍边还竖立着一块巨大木牌,上面写着‘热烈欢迎日籍友人送回百年花木’十四个字。“日籍友人送回的百年花木?莫非就是那株被挖走的栀子花?”小夏忆起往昔,手撑着桌子一下站起。
  “这我可得去看看。”她自言自语,怎么说那也是老宅子里的事物呢。

  小心翼翼地拄着拐杖爬下楼,小夏颤巍巍地来到绿地前,她抬头仔细地端详着这株花木,一缕栀子花特有的清香飘入她鼻端。
  “真是好看的一株花木!”小夏赞叹。她伸手轻抚花木的枝干,幽幽感慨:“你历经波折,飘零海外,却终究是回来了。可是他呢?他又能不能在我有生之年让我看到?不枉我等待他一生。”

  就在这时,一股熟悉的感觉突然从小夏身后传来,小夏心跳如擂,她慢慢转过身,看见身后咫尺之地,微笑地站着一位穿着月白长衫的少年。
  这少年的样貌小夏在梦中已经见过无数遍,那嘴角温和温暖的笑意,她亦见过无数遍……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8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个故事
阿绯
1、
  阿绯住在绮萝山庄。
  她究竟在绮萝山庄里住了多少年,却是没人知道。有百岁老人回忆孩童时曾吃过阿绯给的糖果,那枚糖果小小的、圆圆的,象人的眼珠子,入口十分香浓,略带一丝甜腥。
                 
  阿绯常穿一身白衣,坐在绮萝山庄花园里的秋千上。她静静地坐着,任由潮湿的青苔从湖绣缎子鞋面爬上裙角,慢慢爬上小腿、爬到膝盖,染碧垂翼如云的一双水袖,染绿手中的书卷……
  直待青苔爬到脸颊,阿绯才懒倦地站起身,叹一口气,抖一抖衣襟,如同抖落前尘旧梦一般把它们纷纷抖去。
                 
  除了在秋千上静坐,阿绯还喜欢听误入山庄的客人讲故事。每个误入绮萝山庄的人,都会留下一个故事。
  如果他们留下的故事不能让阿绯开心,就必须留下别的东西。
                 
  2、
  我在黄昏时分进入绮萝山庄。
  推开山庄衰朽不堪的大门,迎面忽然飞出数百只蝙蝠,我抬手遮住脸,从蝙蝠群中穿过,一直走到后面的花园。
                 
  花园里倒还干净,不象前厅布满灰尘和蛛网,虽然荒草丛内隐约可见许多倒伏的白骨。
  我小心翼翼地绕开这些白骨,向池塘边的一方小亭走去,淡淡夕阳下,我看见阿绯正站在小亭中,白衣飘飘恍若仙子。
                 
  我慢慢地走着,快走近时,一直背对着我的阿绯终于转过身,她露出唇边一对细小尖锐的獠牙,警惕地盯着我:“你是谁?”
  “我是来讲故事给你听的人。”我停住脚步。
  “讲故事给我听?”阿绯的眼睛一亮,她收回獠牙:“好啊,我寂寞了很久呢。”
                 
  “我的故事很长,由三部分构成。”站在由整棵老梨木雕建的小亭外,我告诉阿绯。
  “哦,是吗?”阿绯斜倚着栏杆,微微笑道:“无妨,我有足够多的时间听你讲述。”
  “那我便开始讲了。”我也一笑,走进小亭坐到石凳上:“第一部分的故事,主角唤做顾生,时间在宋天佑二年……”
                 
  3、
  顾生本来是个秀才,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自从跟了鬼道人,他已经不再是个人。这话听起来玄妙,说起来却简单,因为鬼道人也不是人,他是一个吸血鬼。
                 
  顾生变成吸血鬼,完全是被胁迫的。
  那年他进京赶考,投宿到邯郸道上的小旅馆中。小旅馆门口坐着一位化缘的潦倒道人,顾生心善,施舍了他一些银两。入夜,这位潦倒道人突然闯入旅馆,把所有的人都杀死了,并吸光他们鲜血,唯独留下了顾生。
                 
  鬼道人没有杀死顾生,却要顾生做自己的徒弟,并且把他也变成了吸血鬼。顾生初始十分不乐意,时刻想着逃走。但在熬不住吸食了几次人血之后,不得不无奈地认命。
  到了后来,顾生也麻木了,甚至觉得这样活着挺好。
                 
  顾生就这样随着鬼道人四处游历,慢慢地忘了自己曾经是个人。
  一天,他们走进一个幽深的山谷,在山谷里发现了一处山庄。这时二人因为在山林里跋涉已久,饿了数天,便决定吸食山庄中人的鲜血充饥。他们闯入庄内,大开杀戒,一路见人就咬,最后只剩下一位少女。
                 
  鬼道人已经食饱,把少女让给了顾生。顾生抓住少女,对准她纤美的脖颈张口欲咬,不经意间他忽然看到少女紧闭的眼眸中有泪水沁出,晶莹剔透的泪珠缓缓滑过少女光滑的脸颊,滑到顾生嘴角,滑入他口中……
                 
  少女的眼泪又咸又涩,顾生顿时一下子痴了,这一口再也无法咬下。
  他忆起了自己的妹妹,也是这般美丽的少女,他们兄妹俩从小亲睦。顾生上京赶考所穿的衣服,全是妹妹一针一线缝制的。
                 
  顾生想放了少女,但他知道就算自己放过少女,鬼道人也一定会杀了她。
  怎样才能救她呢?脑海中飞快地一番思索,顾生有了主意,他低头咬破少女血管,佯装吸血,却在吸食了少女一半鲜血后,悄悄把自己体内的鲜血补充回去。
                 
  这是吸血鬼的初拥,它可以让另一个人也变成吸血鬼,不过施法者会很耗元气。顾生做完这一切,把已经昏迷的少女放在地上,转身和鬼道人离开山庄。
                 
  顾生在以后的岁月里,时常想念少女,不过因为鬼道人常在身侧,他也只是想想,并不敢回去看望她。
  直到有一年……
                 
  这年,因为杀了太多的人,他们的行迹引起了天师教的注意,惊动了天师教主。天师教主亲自带人追杀他们,一场恶斗之后,鬼道人被天师教主杀死,顾生则带着伤逃入山林。他不敢停留,一直往山林深处逃窜,逃着逃着,居然鬼使神差地逃到少女所在的山谷。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8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顾生进入山谷,发现少女还在,并且见了自己神情欢喜。
  顾生于是陪伴着少女定居下来,他也厌倦了外面的世界,和少女成亲后,就住在山庄里,做了一对幸福的鬼夫妻。
                 
  这般过了多年,一天顾生从梦中苏醒,突然发觉四肢被紧紧缚住。少女坐在一旁,一边流着眼泪,一边用一把小刀剐自己身上的肉。
  顾生疼得嘶声大叫,他问少女为什么?少女却是不答。
                 
  就这样整整剐了七天七夜,除了头颅完好,顾生终于被剐成一副惨白的骨架,他却尤自未死。最后,少女用手挖出顾生的心脏,顾生才瞑目而去。
                 
  至死顾生也不明白,少女为什么这么痛恨自己。
                 
  4、
  “你明白吗?”我问阿绯。“什么?”阿绯身躯一颤,从惘然中惊醒。
  “少女为什么这么痛恨顾生?”我把问题又问了一遍。
                 
  “因为顾生杀害了她的亲人,她亲眼看着父母被顾生吸尽鲜血惨死。”阿绯抬起头,神色突然狰狞。
  “但这也不是她最恨顾生的原因。”
                 
  “最恨的原因是什么?”我感到好奇。
  “是怨恨顾生没有把她也一起杀了,并且还令她爱上了他,爱上一个与自己有血海深仇的人。”阿绯语气幽幽:“所以她恨,这份恨意只有把顾生千刀万剐才能消弭!”
                 
  “女人啊。”
  摇头微叹一口气,我开始讲下一个故事。
                 
  5、
  小丙是一只野狗,一只游荡在乱葬岗或者荒山野岭的野狗。它样子生得丑陋,癞皮、短尾、还缺了半边耳朵。
  所有的人都憎恶它,见了它就用石块、棍棒招呼,就连同类们也遇见它就咬。
                 
  所以小丙在一个地方总是待不长,它不是被人驱赶,就是被别的野狗驱逐。它四处流浪着,今天在这里,明天或许就到了那里。
  它的身上经常伤痕累累。
                 
  话说有一天,小丙又被一群人穷追不舍,这群人和以往追它的人不一样,他们是一群饿极了的饥民,他们想吃小丙的肉。小丙吓坏了,埋头猛窜,窜入了一处山林之中。
  山林很茂盛,里面藤萝密布,到处都是蜘蛛网,小丙回头,奇怪地发觉追逐自己的人都站在外面不敢进来。没时间想那么多,小丙继续往山林深处逃窜。
                 
  它跑着跑着,突然看见前方冒出一处大宅院。这宅院被参天大树笼罩,就算在白昼也散发出一股阴森森的感觉。不过小丙不是人,对这阴森的感觉毫不在意。恰好这时它肚子也饿了,便打算潜进去偷些食物吃。
                 
  小丙溜进大宅院的门,贴着墙根往里走,一路上荒草甚长,在草丛间还凌乱散布着一具具白骨。小丙对这些没有肉的白骨不感兴趣,它绕过它们,一直走到后面的花园。
                 
  在后面花园里,小丙看见了一位极其美丽的少女,少女也看见了小丙。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小丙惊讶,少女没有象他人那样冲小丙嫌恶地皱眉头,也没有大声吆喝着驱赶它,而是向它招了招手。
                 
  她在叫我过去么?小丙一时愣住,直到少女又招了招手,小丙才确认是在叫自己。它怯怯地走过去,站在少女面前,少女蹲下身子,轻柔抚摸小丙的脑袋。
  从来没有人这样抚摸过小丙,小丙感动地低低呜咽,在这一刹那,它决定认少女做自己主人,死心塌地地跟着她。
                 
  此后,小丙陪伴着少女住在大宅院里。少女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去抓一个人回来,吸干他的鲜血,而肉体就留给小丙享用。
  一人一狗就这样平静地生活着,直到有一次……
                 
  那次少女回来没有带着一个人,而是带着一身伤痕,紧随其后是一个执剑的道士。小丙听见道士大声呵斥少女为“妖孽”,说她杀害无辜,罪该万死。少女则辩解她杀死的都是奸邪之徒。
                 
  小丙趁二人争执之机,悄悄潜伏到道士左近。这时道士已经不再听少女解释,挺剑刺出。危急时刻,小丙从草丛间一跃而起,一口咬住道士喉咙。道士大骇之下,回剑刺破小丙肚腹,又一掌把它击飞,不过此时小丙已经咬断了他的气管。
                 
  小丙和道士一同落地,透过眼角余光,它看见少女安然无恙,欣慰地闭上了眼睛。
                 
  6、
  “小丙确实是一条忠犬。”阿绯眼眶微微潮红。
  “它现在在哪?”我问阿绯。
  “在那。”
阿绯回身指向花园一角,那儿有一个隆起的小土堆。几朵野花摇曳其上,土堆前还有一方简陋的石碑,上面栩栩如生地画着一只狗,癞皮、短尾、还缺了半边耳朵。
                 
  “前面故事讲述的是一人一狗,最后一个故事你猜猜主角是谁?”收回视线,我看着阿绯。
  “让我猜吗?”阿绯低头思索,良久,她摇头:“我猜不到。”
                 
  “你当然猜不到,因为你从来就没注意过它。”
  我笑了,继续讲第三个故事。
                 
  7、
  它没有姓名,因为没有人会给一株草起名字,何况是一株长在白骨堆中的草。不过它又觉得自己是有姓名的,它的名字叫顾生,或者叫小丙。
  当然,这两个姓名背后是已经逝去的前尘往世。
                 
  它依稀记得自己在阎罗殿上,面对十殿阎罗慷慨激昂说的那番话:“就算她是吃人的恶魔又如何?就算她是吸血的妖孽又如何?我并不后悔陪伴了她两世,下一世,我还要和她在一起!那怕化做一株草,默默生长在她脚下。”
                 
  于是这一世,它就化做了一株草。
  它并不后悔。
                 
  能这样每天看着她在池边洗漱照影,看着她梳理长长的黑发,看着她娴静地坐在秋千上读书,看着她回忆往昔时一会微笑一会皱眉,它已经觉得很满足、很幸福。
                 
  它的宿主是一具白骨,它从白骨黑洞洞的眼眶内冒出,它外表普普通通,和别的草没什么两样。
  但是随着岁月更替,它慢慢察觉到自己有些与众不同,它察觉到自己不会荣枯,而且一直绿茵茵的;它察觉到自己寿命很长,长得不象是一株草,而象是一棵松树……
  它就这样怪异地生长着,期间她居然一直没有注意到它的异样,总是随意地从旁边走过。
                 
  数百年后,它突然可以变成人形了,可以变成一个小小的人儿。
  这让它欣喜万分,因为如此一来能够更方便地亲近她了。
                 
  当她外出时,它偶尔也开始四处转转。
  它在附近找到一间寺庙,并结识了寺庙里的老和尚,老和尚告诉它,它是千年难得一遇的白骨草,身上吸取了亡人的魂魄,所以可以修炼成人。
  后来老和尚见它心地善良,还教授了它一些法术。
                 
  时光倏忽又过去了几十年。
  一天,它又去寻老和尚玩耍,一进寺庙却看见老和尚在严肃地抬头望天,屈指掐算。
                 
  “要发生什么事情?”它好奇地问老和尚。
  “今天午时三刻,附近的一个吸血妖要过天雷之劫,甚是凶险。”
                 
  老和尚掐算完毕,回头告诉它。它一下子蒙住了,附近的吸血妖,不就是她么?午时三刻,正是她熟睡的时候。我一定要救她!它想。
  二话不说,它立刻往回跑,一边跑,脑海里一边构思出一个计策……
                 
  等喘息着跑到,天色也快到午时三刻了。它马上用老和尚教自己的法术,幻化出一个人,并让这个“人”把她惊醒,然后引走。
  知道她从不杀害良善,它还故意把这个人幻化成凶神恶煞的山贼。
                 
  瞧见她远远追了出去,消失不见,它立刻现出身形,摇身变做她的模样。它心中满满只有她的影子,对她一举手一投足莫不留心,变化后自然唯妙唯肖,恐怕就连本人来临也分辨不出孰真孰假。
                 
  待一切收拾好了,已到午时三刻,头顶的天空突然昏暗,有电光隐隐闪烁。
  它坐在她惯坐的秋千上,面露笑容,心情平静……
                 
  8、
  “三个故事都讲完了。”我伸着懒腰,站起身。
  “你还满意么?”
                 
  我微笑着问阿绯,暮色里,她脸上隐约有闪亮的水光。“满意,但我还想听第四个故事。”阿绯忽然捉住我的手腕。
                 
  “什么故事?”我微愕。
  “就是你为什么要来给我讲这三个故事的故事。”阿绯说了一句绕口的话,目光烁烁盯着我。
                 
  “真是贪心的人啊,听了三个故事不够,还要听第四个故事。”
  我叹气,只好又坐下来,讲第四个故事。
                 
  9、
  我是一个捕狐者。什么,你不知道什么叫捕狐者?不奇怪,很多人都不清楚我们。简而言之,就是捉狐狸的人。
  只是我们捉的狐狸,不是山林之狐,而是人世之狐。
我们把抓到的狐狸,都放养在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叫做狐园,是一处风景优美的山谷,狐园里的狐狸有许多,它们要在狐园中学会做人和爱人。学会了,它们才能走出狐园。
                 
  在狐园众多的狐狸中,有一只狐狸与我最是要好,它是我三叔带进来的一只火狐,我们经常在一起饮酒。
                 
  一次我们饮酒饮到微醺,这只狐狸突然求我办一件事情。而在说出这件事情前,它先向我讲叙了三个故事。讲完故事,它要我到这儿来找你,并把故事复述给你听。
                 
  当然,它要我办的事情不仅仅是讲故事,它还希望我能够把你带出这个阴森的地方,要我告诉你,别再封闭自己了,也别再捕人而食,去外面热闹的尘世看看吧,做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体味红尘的温暖和可爱。
                 
  10、
  “做一个普通的女孩子……,我还能够做得到吗?”阿绯喃喃自语。
  “只要你想做,没有做不到的。”我柔声安慰。
                 
  “可是我已经习惯了吸血为生,而且无法改变。”阿绯苦笑。
  “这个问题最好解决。”我笑了起来:“现代社会里只要有钱,已经可以买到鲜血,要多少有多少,完全不必通过伤害他人获得。”
                 
  “真的吗?”阿绯眼眸一亮。
  “真的。”我诚挚地回答。
  “那好,我跟你走,去外面的世界。”阿绯松开我的手腕,整了整衣襟,随我向外走去。
                 
  忽然,半途她又站住脚步。
  “怎么了?”我回头询问。
  “去外面之前,我还想去一个地方。”阿绯扭捏地说道。
  “什么地方?”我有些疑惑。
  “狐园,我想看看那只笨狐狸。”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8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个故事
乌鸦
1、
  院子里的老槐树上来了客人,一对乌鸦。
  这对乌鸦十分奇特,它们安静,安静得诡异。它们悄无声息地栖息在枝叶间,就象两只幽灵。它们黑亮深邃的眼睛总是有意无意地落在我身上,不管我站在窗后,还是坐在院子里。
                 
  我讨厌这种被窥视的感觉,于是试着驱赶它们,我朝它们大声吆喝、挥舞手臂,但它们仅仅只是瞥了我一眼,依旧若无其事地依偎在一起。我愤怒了,便用晒衣的竹竿去捅,它们飞起盘旋一圈,落到更高的枝桠上歪着脑袋看我,神态颇为不屑。
                 
  折腾了半天,最后我跌坐树下大口喘息。相对于这种有翅膀的小生灵,我不得不承认人类的躯体实在是太笨拙了。
  但这样就放弃了吗?不,当然不。我是有智慧的人,怎么能输给两只愚蠢的鸟?运用蛮力我战胜不了它们,但我可以运用我的智慧。
                 
  我静下心来,开始构思诱捕方案,很快,一套方案在我脑海中成型。
  我找来一个洗脸盆,用一根筷子把它支起,45度角斜放在地面上,然后用一条细绳,连接着筷子和躲藏在暗处的我,我在洗脸盆下撒了一些玉米粒,我不清楚乌鸦是不是爱吃玉米,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放了小半块碎肉。这样,不管它们是素食动物还是肉食动物,或者是杂食动物,都会保证被我的洗脸盆捕鸟器所诱惑。而我,到时候只要轻轻一扯。
                 
  但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
  树上的两只乌鸦却看都不看我的洗脸盆一眼,我的双腿已经蹲得麻木。就当我快坚持不住准备放弃的时候,一只乌鸦突然扑棱着翅膀飞了下来。
  来了!我精神一下子变得亢奋,我睁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这只乌鸦,看它围着我的洗脸盆慢步绕圈。“进去吧,快进去吧!多好吃的玉米粒啊。”我喃喃自语,手心紧张得冒汗。
                 
  这只乌鸦围着洗脸盆绕了数圈,突然一低头啄住地上细绳,叼着它飞起。细绳扯动,带出支撑的筷子,洗脸盆“哐当”一声扣落。
  它居然破坏了我的机关?我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不敢相信这是一只乌鸦所为。而这只破坏了我精心设计的机关的乌鸦,此刻又飞了回来,单足站在倒扣的洗脸盆顶,静静地望着我藏身的方向。
                 
  在向我示威吗?该死的!我一定会找出办法收拾你们。
  我低声咒骂,扔掉手中细绳,转身回屋。
                 
  2、
  这里我要介绍一下自己,我是一个自由撰稿人。
  这间院子也不是我的,而是我一个朋友的。他知道我要找一个偏僻的地方写作,就把它借给了我。
                 
  我来的时候,这里显然荒废已久,到处都是灰尘,我花了数天工夫才清扫干净。
  朋友告诉我,房屋原来的主人是他叔叔,他死后没人敢来住,一直荒置着,所以才积了这么多灰尘。
                 
  “为什么没人敢来住?”我好奇地问朋友。
  “因为我叔叔的死亡不是自然死亡,而且,当时这屋里一下死了两个。”朋友和我关系极好,也不避讳,直言相告:“我叔叔和婶婶当时都死了。”
  “不是自然死亡?而且一下死了两个?”我讶然。
  “是的,一下死了两个。”朋友回答,并且又刻意补充一句:“他们都是神秘自杀而死。”
                 
  朋友叔叔和婶婶的死亡颇具离奇性,听罢朋友讲述,我大致了解了一些梗概:朋友的叔叔和婶婶是一对性格比较奇特的人物,他们是海外归来的学者,归国后就一直呆在这栋房子里搞什么研究,极少外出,也不和他人联系,甚至亲戚朋友也不爱见。这般过了多年,一天,朋友的所有亲戚们却忽然都接到他这个叔叔的电话,电话里他声称自己和妻子马上要离开人世了,要亲戚们过来办理后事,交接遗产。
  当朋友的亲戚们莫名其妙、心急火燎地赶到这里,发现屋中人果然已经死亡,留下的只是两具查不出任何致死原因的尸体。因为有电话做证,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所以整件事情最后以自杀结案。
                 
  3、
  我不相信鬼神之说,也不在乎这房屋里死过人。搞研究的多半性格古怪,一时想不开挂了自己也没什么希奇。
  所以听完朋友的讲述,我只是笑了笑,依旧住了下来。
                 
  关上门窗,拉上窗帘,我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看了一会新闻,喝了一杯茶,心情渐渐平复。屋外的那对乌鸦,似乎也不那么讨厌了,“普通机关对付不了它们,那么,还有什么办法呢?”我微皱眉头,陷入思索中。
                 
  “用猎枪、或者用弹弓?”我脑海里闪过射杀的念头,但转瞬又被自己否定。我不是动物保护协会的成员,也不是不杀生的佛教徒,但我一直有一个信条:就是众生平等,我们没有权利轻易伤害另一个生命,哪怕它是卑微弱小的。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8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我只是想把它们赶出院子,并不想吃烤乌鸦。
                 
  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无聊之下我又站到窗旁,掀起窗帘一角,悄悄向外张望。
  两只乌鸦还静默地待在树上,其中一只大概有些累了,斜倚着另一只,另一只张开翅膀把它拢在羽翼下,低头用嘴为它梳理着羽毛,神态颇为爱怜。
                 
  它们大概是一对情侣吧?我在窗后默默猜测。
                 
  4、
  下雨了。
                 
  半夜,我被风雨声惊醒,张开眼睛,看见窗外的闪电象一条条肆虐的鞭子,狠狠抽打在天地间。
  醒来后的我再也睡不着,披衣起床,莫名的,我突然想起外面的那两只乌鸦。
                 
  “这么大的风雨,它们还待在树上吗?还是已经飞走了?”我好奇地想,走到窗前。电光闪烁中,我用目光仔细搜索院子里的大树,却见枝叶间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果然已经飞走了。”我有些失落。
                 
  突然,眼角余光一扫,我瞧见窗台上有一堆黑乎乎的事物。
  “原来在这里。”我得意地笑了起来,俯下身子。
                 
  隔着窗玻璃,我看见两只乌鸦的羽毛已经湿透,它们紧紧依偎在一起,相互用体温取暖。两只乌鸦此时也发现了窗内的我,其中一只抬起头和我对视着,黑亮的鸦眼清澈得几乎透明,里面看不到一点恐慌或者惊惧,只有淡淡的、淡淡的一丝忧伤……
                 
  忧伤,是很文艺的一个词,原本并不适合在此时此刻用来形容一只乌鸦的眼眸。但我发誓,我确实从这只乌鸦眼里看出了忧伤,而且是那种压抑着悲哀的忧伤。
                 
  我和这只乌鸦静默地对视良久,最后叹了口气,反身拉上窗帘。
  我无法驱赶一只忧伤的乌鸦,在这个风雨夜。
                 
  5、
  昨晚的风雨仿佛只是一个梦魇。
  起床来到院子里,阳光灿烂得让人睁不开双眼,我眯缝着眼睛,看见窗台上还留着一滩水渍。
                 
  两只乌鸦去哪里了?我四处张望,忽然,脑后传来拍打翅膀的声音。我回头,看见两只乌鸦从院墙外飞了进来,一只嘴里还叼着一束稻谷。
  “这就是你们的早餐?”我笑道,转身进屋,用盘子盛了一些玉米粒,外带两根火腿肠托了出来。
                 
  我把盘子放到树底下,慢慢后退到屋门口。
  “吃吧,我请客。”倚着门,我向两只乌鸦招手。
                 
  两只乌鸦看了看我,又对望了一眼。大约察觉出我没有恶意,一只盘旋着飞下来,栖在盘子边,快速地啄了一粒玉米,又飞上树,把嘴里的玉米喂给另一只吃了,待另一只吃完,它又飞下来,又啄了一粒……
                 
  数次之后,大概是嫌这样吃的太慢,两只乌鸦都从树上飞下来,落到盘子边。
  “你们慢用。”看到这一幕,我知道它们对我已经不象开始那样戒备,打了一个招呼,我不再看,回屋也去吃自己的早餐。
                 
  6、
  用罢早餐,看了一会书,我开始一天的工作。
  为了赶一篇稿子,我一直埋头到午后。揉着敲键盘敲得酸疼的手指,我抬起头,随意地向外看了一眼。然而这一眼看出去后,却迟迟没有收回来,我见到了让人惊讶的一幕。
                 
  两只乌鸦居然在读书。
  它们落在院子里的一张小几上,那上面放着我上午读的一本博尔赫斯的小说选集。我读了一半,就把它搁在那儿,忘了带进来。此时,两只乌鸦正站在摊开的书本前。我知道它们正在阅读,因为我亲眼瞧见它们隔一会就用嘴翻过一页书页。
                 
  我听说乌鸦的智力极高,有的乌鸦甚至可以识别数字,会说几句人语。但它们的智力难道高到可以阅读博尔赫斯的小说了?
  我无法相信眼前所见,却又不得不相信。
                 
  偷偷观察了一会,我决定暂时不去打扰它们,能够与两只爱读博尔赫斯的小说的乌鸦做邻居,或许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不知道它们会不会使用电脑?会不会上网?如果会的话,我们可以用电脑来交流了。我脑海里突发奇想,但转瞬又被自己压了下去。
  “怎么可能呢,它们只是两只乌鸦。或许现在它们看书的举动,也是鸟类无意识亲近植物的一种行为吧。毕竟书本也是用植物制造的。”我自嘲地说道,埋头继续赶稿。
                 
  7、
  时间总是走得飞快,转瞬过去一个多月。
这一个多月里,我和两只乌鸦已经非常熟稔,它们喝过我的绿茶和咖啡,还到我的卧室里参观过一回。
                 
  当然,我也近距离地观察过它们。
  我发现两只乌鸦中有一只身体很是不好,它懒懒地不爱动弹,羽毛光泽暗淡,双眼无神,并且经常颤抖,即使是在温暖的午后。而每逢这时,另一只乌鸦就会展开双翅,把颤抖的乌鸦拥在自己羽翼下,倍加呵护。
                 
  两只乌鸦间的脉脉温情让我羡慕,我想,它们胜过人世间的某些人多倍。
  因为这份羡慕,也令我尊重、并且想帮助它们。联想到上次风雨夜的寒冷,我特地为它们在窗台上搭建了一座小木屋,小木屋里还铺垫了厚厚的绒絮。
                 
  两只乌鸦也不客气,等我小木屋一搭建好,就立刻从树上搬下来,住了进去。
  从此,每天清早睁开眼睛,我都能看到窗台上一对紧紧依偎着的身影。
                 
  除了帮它们搭建小木屋,我还为它们提供食物。我发现它们不喜欢吃肉类食品,却十分钟爱玉米和麦片粥。
  这不象是乌鸦的习惯,我记忆中乌鸦是爱吃肉的。
                 
  不过相对于后来发生的事情,这也没什么奇怪。
                 
  8、
  事情发生在一个黄昏,两只乌鸦中的一只死了。
  我当时正躺在躺椅上看书,忽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一抬头,看见窗台上从来都是双宿双栖的两个家伙,孤零零地只站了一只,另一只则倒伏着。
                 
  我从躺椅上一骨碌爬起,疾步凑近上前观看。倒伏的乌鸦眼皮紧闭、双足僵硬,显然已经死亡。
  “它死了。”我对另一只乌鸦说,另一只乌鸦点点头,仿佛听懂了我的话。
  “你要节哀顺变。”我安慰这只乌鸦,可是却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好,我只能陪它默哀了一会,然后转身进屋。
                 
  乌鸦的死亡影响了我的心情,夜里,我翻来覆去睡不着,幽幽的月光照进窗户,我看见窗台上那只活着的乌鸦一直静默地立在死去的乌鸦尸体前,象一尊雕塑。
  它一定很伤心。我想,它们之前是那么恩爱。
                 
  第二天有事我必须出门一趟,起床的时候我看见乌鸦还一动不动地站着。
  “站了一夜?别太难过了,鸦死不能复生,好好保重自己的身体吧。”我冲这只乌鸦打了一个招呼,端了一盘玉米粒放在它面前。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临出门,我又回望了一眼窗台上的乌鸦,心中忽然想起古人这首著名的词。
  不禁轻叹一声。
                 
  9、
  折腾了一天,傍晚办完事情回来,我暂时忘了这对乌鸦。
  疲倦地推门进屋,我发现桌子上的电脑开着。记得早上出去时电脑是关闭的,难道有梁上君子来访?
                 
  我警惕地打量屋中物品,没有挪动翻拣的痕迹,钱财也完好无损。定下心神,我坐到电脑前,看见电脑屏幕上多了一个文本文件。
  双击点开这个文本文件,里面是一段简短的留言。
                 
  留言的内容如下:“你一定想象不到,这是一只乌鸦给你的留言,不,应该说是遗言吧。当然,纯粹从精神的角度来说,我们并不是乌鸦,而是人。你住进这栋房屋时,一定已经听说过它前主人的故事,是的,我们就是它的前主人 ——— 那对神秘自杀的夫妇。这里面的曲折讲起来挺复杂,但也简单,我和我妻子都是研究生命科学的,我们一直在致力探索生命间思维意识的转换,并且小有成效。那天,我们做了一个实验,把自己的意识灌输到一对乌鸦身体里。我妻子先做,她成功了。但我们还来不及庆贺,就发现了一个致命的问题:思维意识只能进入活体内,而我妻子的躯体在思维意识离去后,因为没有妥善保藏,很快就死亡了。也就是说,她再也不能回到自己的身体中。这个打击让我们一下子变得茫然,此后几天我一直在想办法挽救妻子,我甚至想到骗一个女人来,让妻子进入她的躯体,但道德感让我无法这么做。我还想到把自己的身体给妻子,但妻子坚决不同意。最后,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自己也变成一只乌鸦,陪伴着妻子。因为我知道她离不开我,她需要我的照顾,而我,也离不开她。”
                 
  目瞪口呆地读着留言,我觉得自己像在读一则童话,伸手抹了抹脸,我继续往下读:
  “变成乌鸦后,我和妻子双宿双飞,虽然不能再象人类一样生活,但翱翔在蓝天白云之下,自由自在地飞翔,亲近自然,没有世俗的烦忧,也别有一番趣味。我们渐渐开始喜欢上这样的生活,喜欢上了做一对乌鸦,不再去想念曾经做人的日子。但这快乐的时光只过了几年,我们的身体忽然就迅速衰老,这时我们才想起乌鸦的寿命并不象人类那样漫长,野生乌鸦最多只能活十三年,也就是说,我们快要自然死亡了。妻子的衰老比我更厉害,她想在临死前看看我们从前的房子,于是,我就陪伴着她来了。很幸运,我们遇到了你,一个善良的人,在你的帮助下,我的妻子幸福地走完了她的余生,而我,也即将追随她而去。”
静静地读完留言,我关上电脑,回过头,窗台上并排躺在一起的两只乌鸦仿佛正在沉睡。
                 
  10、
  若干天后,一个晴朗的日子,我捧着一个小盒,来到郊外的墓园。
  把小盒埋入一处合葬的大墓前,我在墓碑旁献上一束鲜花,然后转身离去。
------------------------------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8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个故事
清欢
1、
  阿蒙老家屋后面有一座桥。这桥有些年头了,也不知道是哪一朝哪一代哪一位文人題的名,竟然取了个典雅的名字叫“清欢”。
  人间有味是清欢,清欢桥架在阿蒙老家屋后的小河上,浮萍点点、苔影斑斓,倒也颇有一番韵味。
                 
  阿蒙从小就喜欢在清欢桥上玩耍。
  小时侯的阿蒙性格内向,象个女孩子,他不爱打打闹闹,每天的乐趣就是携一本书,坐在桥上阅读。这清欢桥,因为地处偏僻,除了阿蒙,竟日里也是不见一个人影来往。
  一人一桥,两下里都安静,正好凑做了一对伴儿。
                 
  清欢桥伴随着阿蒙从孩童走向少年,又从少年蜕变成青年,二十余载,它的模样基本没有变化,只是桥上青苔更深,更是荒芜。当然,阿蒙却是改变了不少,出外闯荡阅历世事,这次回老家省亲,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孱弱的儿童,而是一位成熟稳健的大男人了。
                 
  2、
  话说阿蒙回到家,放下行装略事休息,立刻推开后门,来到清欢桥上。从前常坐的那块青石被他磨的光亮,现在竟还尚干净清凉,他用手拂了拂,便坐下来,闭上眼睛倾听桥下流水。
  温暖的春风拂过面颊,阿蒙奔波烦躁的心慢慢安静下来,他仿佛又回到了多年以前、自己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
                 
  就在这时,阿蒙心中突然生出一股奇异的感觉。
  他猛地回过头,发觉身后不远,一位穿着旧式学生装、身材俊拔的年轻男子正微笑地看着自己。
                 
  年轻男子站在桥上,背后是清亮的河水,阿蒙疑惑地回望着他,感觉他应该是自己极熟悉的一个人,因为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让阿蒙倍感亲切,就象面对一个多年前的好朋友。
  可是他究竟是谁呢?阿蒙搜遍脑海,却没有一点印象。
                 
  和年轻男子对视着,一向在朋友中以口齿伶俐著称的阿蒙忽然笨拙起来,他不知道该如何和他打招呼?向这样一个奇特的、陌生的、却又仿佛是老朋友的人。
  良久,阿蒙只能傻傻朝他一笑,而年轻男子见到阿蒙的笑,也展颜一笑。
                 
  笑罢,年轻男子学着阿蒙的样子抱膝坐下。“好久没有看见你了,什么时候回来的?”他问阿蒙,语气亲切。
  “刚刚到家。”阿蒙一边客气地回答,一边继续快速翻检记忆,寻找这个年轻男子在记忆中的痕迹。
  “记得你以前又瘦又小,总是一个人来这儿看书。”年轻男子微笑地上下打量阿蒙。
  “因为那时候我没有朋友。”提起往昔,阿蒙有些感慨。
  “现在呢?你有朋友了吗?”年轻男子脸上露出关心的神色。
  “多了去了!”阿蒙来了精神,向年轻男子吹嘘:“有酒友、票友、球友、网友……”
  “不过……”阿蒙叹了口气。
  “不过什么?”年轻男子好奇地追问。
  “不过还是没有真正的好朋友。”
                 
  阿蒙垂下头。这是实话,他虽然交了很多朋友,却依旧没有一个知心的,那些所谓的朋友大多是利益之交。
  “好男儿交游广阔,总会有的。”年轻男子安慰阿蒙。
                 
  3、
  忙于拜会亲戚和打扫老屋里久积的灰尘,过了一周,阿蒙方有闲再度来到清欢桥上。
                 
  桥还是那桥,只是空气里多了一抹微雨,几许惆怅。
  水乡的青苔在雨丝中更是疯长、转眼就爬满了桥栏杆和石板缝隙,仿佛给石桥穿上了一件绿衣裳。
                 
  任由湿气侵透衣襟,阿蒙思绪在春雨下飘渺。他想起读初三那年,有一回也是这样春雨潇潇的天气,那天自己考试没有考好,不敢回家,蜷缩在桥上度过了一宿。
  说也奇怪,阿蒙第二天清晨醒来,浑身上下却是干燥的。
                 
  那时,爱幻想的少年阿蒙猜测,一定是清欢桥为自己遮挡了风雨。
  从此之后,在阿蒙心里面,这桥便成了有灵性的一座桥。以后的岁月中,阿蒙把清欢桥当做自己唯一的好朋友,每当彷徨无助,或者孤独寂寥,或是伤心难受时,阿蒙就会坐在桥上,把心事说给桥听。当然,自己快乐的、高兴的事情,阿蒙也会与桥分享。
  不过对于这个秘密,阿蒙从不向任何人讲述,因为他知道没有人会相信。
                 
  “其实我还是有一个真正的好朋友。”
  回首往事,阿蒙抚摩石桥栏杆,喃喃自语。
                 
  “你找到了真正的好朋友?”一个清朗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阿蒙闻声回望,发现不知何时,前几天遇到的那个年轻男子又站在了自己身后。
  “不是找到,是忆起。”阿蒙笑着向年轻男子解释:“我所说的好朋友并不是人。”
  “哪是什么?”年轻男子好奇地睁大双眼。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8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我脚下这座桥。”阿蒙手指石桥。
                 
  “桥也能够成为人的好朋友?”年轻男子反问阿蒙。
  “一般的桥当然不能够,但清欢桥却是可以。”阿蒙抬眸,远眺浮在天际的一朵雨云:“因为它在我心中不是普通的桥,它是我的朋友。”
                 
  4、
  微雨淅淅沥沥地下了几天,终于晴朗。
  闷在屋中数日的阿蒙推开窗户,放出屋内的浊气,他趴在窗口,张望水乡小镇的初霁风光,连绵数日的雨水把小镇屋顶的瓦片洗得黑亮黑亮,几缕乳白的炊烟正从这些屋顶后袅袅飘散。
                 
  张望了一会,阿蒙收回视线,透过河面升起的氤氲水雾,他看见有人站在清欢桥上。桥上人也同时看见了阿蒙,遥遥向他招手。四目相对的瞬间,阿蒙瞧得清晰,正是那年轻男子。
  阿蒙向年轻男子也挥了挥手,然后敏捷地翻过窗户。他跑到年轻男子身侧,和他并肩一起靠着桥栏杆。
                 
  “起得这么早?”阿蒙肘撑栏杆,随口询问。
  “早么?不早了。”年轻男子笑了起来。
  “对了,相识数日,我还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阿蒙被年轻男子笑得有些不好意思,赶紧转移话题。这个时辰,对小镇辛劳的人家来说,确实不算早了。
  “我叫清欢。”年轻男子爽朗地回答阿蒙。
  “清欢?和桥的名字一样呢。”阿蒙有些惊讶。
  “是啊,一样的名字。”年轻男子微笑。
  “我叫……”阿蒙向年轻男子介绍自己。
  “我知道你叫什么。”年轻男子打断阿蒙的介绍:“你叫阿蒙,对么?”
                 
  看着眼前仿佛对自己的事情什么都知道,而自己却对他一无所知的神秘年轻男子,阿蒙心中疑惑,他再也忍耐不住,问出憋在心里好多天的疑惑:“我第一眼看见你,就觉得和你很熟悉,可是不管怎么想,也想不出来你是谁?听你说话,你又应该很了解我。我们以前很熟悉吗?”
  “当然,我们以前很熟悉。”年轻男子背对阿蒙,负着手,神色悠然:“我知道你很多事情,比如你读小学时暗恋同桌同学,读中学时想要离家出走,读高中时的梦想是当律师……”
  “你究竟是谁?”阿蒙惊讶地后退一步。年轻男子说的这些,都是他心底深藏的秘密,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讲述过。
                 
  “我是你的朋友!”年轻男子忽然转过头,双眼深深地盯着阿蒙:“你一定很奇怪吧?为什么一直不记得有我这么个朋友。其实,这一点都不奇怪,因为你从没见过我这个样子,你见到都是我的本体。我却是一直看着你长大。看着你从拖鼻涕的小儿长成有心事的少年,又从有心事的少年长成向往四方的青年。你成长的岁月里,几乎每一步都有我的陪伴,你所有的悲伤、快乐、幸福、难受我都知道。因为你一直在对我叙说、与我分享。”
                 
  “现在,你知道我是谁了么?”
  年轻男子闲闲站在阿蒙面前,身姿安静,温和得象一朵青莲。
                 
  5、
  想象中的东西变为现实,阿蒙骤然间还是有些接受不了。虽然一直认为清欢桥是有灵性的一座桥,可是没有想到,它居然还可以幻化成一个人。
  所以,当那天清欢告诉阿蒙他就是脚下这座石桥变幻的精灵,阿蒙一时还不肯相信,直到清欢又说出了几个他幼时只说与了桥听的秘密,并现场变幻了几次给他看,他才不得不信了。
                 
  时光倏忽流逝,转眼时间又过了一个多月。
  这一个多月里,阿蒙几乎天天与清欢在一起,两人凭栏畅谈,越谈越投机,越谈越融洽,彼此间建立起深厚的友情。当然,这友情的建立其实要追溯到阿蒙的童年,现在应该叫做延续和升华。
                 
  话说这天,阿蒙又从桥上谈罢归来,
  他和清欢刚才谈论的话题,是研究桥怎样变成人。清欢告诉阿蒙,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变成了人,似乎年深日久之下,自然的就可以变幻了。
  “世界真是奇妙。”阿蒙感慨着,目光忽然不经意地瞟到放在桌上的一叠图纸。
                 
  阿蒙这次回老家省亲,其实还肩负着一个任务。
  他是学桥梁专业的,闭塞的老家要修一条公路通出去,公路的起点就是清欢桥。清欢桥属于古老的石桥,不适宜承载公路建成后来往的诸多车辆。
  阿蒙的任务,就是设计出一座现代化的桥梁代替清欢桥。
                 
  通过细致勘察,设计方案早已经完成。后天,就是上交的最后期限了。
  看着这份方案,阿蒙皱紧眉头,他不知道该不该把它交出去,还是立刻把它毁掉。
                 
  这些天来,他一直在为这件事情烦恼。建桥修路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更可以大大改善镇上百姓们的生活,阿蒙内心十分支持这个决策,也十分愿意为之出一份力。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8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但这样一来,清欢桥很快就会被拆除。
                 
  “清欢桥拆除了,清欢还能够存在吗?”阿蒙低声问自己。
  不必回答,答案他已经知晓,体若不存,魂又何附?清欢桥没了,它幻化的清欢自然也会消失。
                 
  “我究竟该怎么做呢?”
  阿蒙苦笑着,不知如何面对这两难的抉择。
                 
  6、
  第二天黄昏,烦恼的阿蒙再度散步到桥上。
  斜阳把石桥倒影投向水面,也把阿蒙的身影投向水面,涟漪绿波中,阿蒙看到自己身影傍边,悄然浮现出另一个身影。
                 
  “清欢,是你吗?”阿蒙没有回头,他依旧望着桥下河水,轻声问道。
  “是我,你有心事?”清欢的声音透着关怀。
  “你说,我要是做一件事情,这件事情可以给大家带来巨大好处,但会伤害我最好的朋友。这件事情我是该做还是不该做呢?”
  “是指拆除我,另建一座新桥的事情吗?”清欢微笑着反问。
  “你都知道了?”阿蒙惊讶地转身,看着清欢。
                 
  “数月前一群人在这儿指点议论,我听到他们对话,知道了一些,我还知道他们请你回来是为设计新桥。”清欢迎着阿蒙的注视,语气平静:“得知你要回来,我挺高兴的,千百年的岁月里,你是唯一把我当做朋友的人类。我天天守侯着你回来。希望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日见到你。”
                 
  “我们终于相见了,虽然你开始没有认出我,但我还是很开心,因为我从你的话语中听出,你一直把我当做好朋友,没有忘怀。”清欢叹了口气,继续说道:“至于拆除我另建新桥这件事情,你根本无需烦恼。桥的作用就是便利大家行走,现在我的存在已经不能发挥作用,反而成为窒碍,其实,我也很痛苦呢。所以你如果真想帮我,用心设计出一座更好的桥梁代替我,才是对我最大的帮助。”
  “可是这样一来,你不是就消失了?”阿蒙不解。
  “人有生老病死,桥也有损坏的一天,新桥代替旧桥,就相当于人的投胎转世。我消失了,新的清欢却诞生了。这对于我,也是一种新生。”清欢张开手臂,反靠着桥栏,神态里竟然有一丝向往兴奋。
  “真的?”阿蒙有些不相信。
  “真的!”清欢双眼明亮,烁烁如星。
                 
  “不过我要你答应一件事情。”清欢语气忽然变得严肃,他充满期望地直视着阿蒙:“我想求你把设计的新桥,也叫做清欢。”
  “我一定答应你。”阿蒙认真地点头。
                 
  7、
  假期结束了,转眼到了阿蒙要离去的时候。
                 
  他屋后的清欢石桥已经拆除,轰隆隆的大型机械运转声里,一座新的、现代化的钢筋水泥大桥正在构建中。
  这座现代化大桥的名字,在设计师阿蒙的要求下,已经内定好了,依旧叫做清欢。
                 
  “人间有味是清欢,人间有情亦清欢。”阿蒙看了一眼窗外建造中的大桥,低头整理行李,他小心翼翼地捧起一块青石板,把它放进行囊。
  这块青石板是拆除清欢桥时,阿蒙亲手取下保存的。
                 
  “清欢,但愿在以后的岁月里,我们还能够相逢、再聚。”
  阿蒙微笑着对青石板自言自语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8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个故事
流年
1、
  新月如钩,他走在月光下。
  早春二月,积雪还未融化干净,于路边堆成灰白的一团团。他晃晃悠悠地行走着,忘了自己因何来到这儿?脚下一条蜿蜒的小路沿着大片田野伸向远方,远处隐约传来淙淙的流水声,一切似曾相识。
                 
  旧居?他突然想起来了,这正是前往旧居的路。
  旧居的模样已经模糊,屈指算来,他离开它已有十年。依稀记得拐过前面的那片水田,再越过一条小河,就到了。他不由得加快了脚步,按照记忆中的路线行走。果然,鼻端很快就嗅到一股淡淡的梅香。
  这梅香,正是是旧居前的那株老梅所特有的。
                 
  推开熟悉的旧居院门,院子里静悄悄的,这个时候月上中天,四野寂然,人们已经熟睡。
  他抱着肘,没有立刻走进去,而是斜靠在院门上再度沉思:自己来旧居究竟要做何事?有什么东西,忽然在他心中沉沉浮浮。
                 
  一个本已在记忆中渐行渐远的身影,淡淡浮现,渐渐清晰。
                 
  2、
  随父母搬来旧居那一天,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午后。
                 
  整理好自己房间,他坐在窗前看雪,做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南方人,飞舞的雪花让他十分好奇,他静静地看了许久,直到视线里出现一个女孩。这女孩站在他对面的屋檐下,踮着脚尖,用双手去接飘落的雪花,然后送到嘴边,顽皮地呼出热气把它们融化。
  他悄悄打量女孩,觉得她呵雪的样子十分美丽。
                 
  第二天早起,他又看到女孩在檐下呵雪。这次他的偷窥被女孩发觉,女孩对着他灿然一笑。于是隔着一个院子,他们聊了起来。
  那天早上,他知道了女孩的名字叫箬,知道了这个“箬”,是一种象芦荻的竹子,而女孩也知道他的姓名。
                 
  与箬渐渐熟稔,他发现箬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单纯得让他们的话题,总是显得有些幼稚。比如院子里又跑来了一只很可爱的小狗;比如她后座的女生又开始谈恋爱;比如院角又长出了一株青草……
                 
  不过这种单纯正是他所喜爱的,它让无所事事、悲观冷漠的他看到了生活的另一面。
  无忧的、健康的、充满乐趣的一面,而这一面,对孤独的他来说,曾经很遥远。
                 
  他和箬的交往,就这样由春天走到夏天,又从夏天走到了秋天。
  他们也从开始的隔窗而谈,发展到后来时常亲密地交换日记阅读。一些星光灿烂的夜晚,他还会翻窗而出,敲开箬的窗户,坐在她窗台上,陪她一起对着星星发呆。
                 
  那时候箬的梦想,是开一间花店,而他的梦想,则是走遍天涯。
  他们互相鼓励着,为彼此的梦想勾画,把自己和对方的梦想,统统称之为“我们的梦想”。在箬生日那天,他送给箬的礼物是一个小小的店铺模型;而他生日那天,箬则送他一本精致的地图册。
                 
  他对箬的情感,也从最初的投契、欣赏,到后来十分喜欢。
  不过他知道,这种喜欢是干净的,是朋友间的一种温暖,没有任何男女间的欲望,就象箬喜欢自己。
                 
  那时候,他们都太年轻。
  若给他们充足的时间,这种喜欢或许就会发展成爱恋吧,他想。可是,这只能是猜测了,因为世事无法重复,也没有给他们太多时间相处。
                 
  就在那年秋末,一场普通的流感,让箬呆在了家里。
  那时的大人们不象现在这般宝贝孩子,箬病了,她的父母也不担心和着急,总是想着小小的感冒挺一挺就过去了,一直任由她时好时坏地拖着。
                 
  那些天大人们上班之后,院子里就剩下他和箬。他们坐在一起晒晚秋的阳光,闲闲聊天。
  聊累了,箬就唱歌。箬有时大声唱,有时低声哼,根据他的观察,大声和低声是由精神状况来的。精神好时,箬就低声;病得难受,箬的声音反而会大。
                 
  有一天箬低声唱着,突然坐在藤椅上睡着了。他怎么喊也喊不醒,于是慌忙打电话叫回父亲,父亲匆匆赶回来,和他一起把箬送往医院。
  车上,父亲和司机坐在前排,他扶着箬坐在后排,箬安静地靠在他肩膀上沉睡,就象一对兄妹。
                 
  傍晚他和父亲从医院回家,箬的父母赶来接替了他们留在医院里陪伴箬。
  但一切都结束了,医生说,这是由感冒引起的病毒性心肌炎,送来晚了。
                 
  3、
  不知不觉,在对往事的回忆中时间已经过了午夜,他嗅着淡淡的梅香,走进院子。院子里那株老梅,据说年年都开花。今年,大概也已经绽放了吧?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AGB|Impressum|Datenschutzerklärung|萍聚社区-德国热线-德国实用信息网

GMT+1, 2025-2-12 06:57 , Processed in 0.068318 second(s), 15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