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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iddbeck 于 2008-5-30 11:18 发表 
毕业后1年的劳动许可问题今天去BUEGERAMT了,感觉像被审问。。非常不顺利,希望这里的朋友有谁能够帮助我一下,给点信息。
我的具体情况如下
我去年6月份左右拿到了学位证,因为按照学校的规定,我在该学期之内还是学生,于是我一直等到该学期末,也就是9月13号做了exmatrikulation,然后去当地的BUEGERAMT延长了一个“找工作”签证,到期时今年的9月13号。
可能我要求的职位太高。。拿到学位证后我申请实习和工作都不顺利,于是我报名了一个资格考试,为了能够使自己更有竞争力,不过也花费了我半年的时间,之后我在今年4月份的时候找到了一个我满意岗位的6个月的实习(另个城市),1 由于“找工作”签证只有90天的工作许可,所以我的公司就为我填写了那个申请,希望延长我的工作许可到6个月。今天我就是去了该城市的BUEGERAMT做这个,结果办事处的那个人和我说:
1,我的学位证上写的签发日期是2月份,ARBEITSAMT会认为我的时间过了,即使我的公司在6个月后给我提供正式岗位,他也不认为我能被允许工作。我考虑过要学校给我开证明,证明我是去年6月才拿到学位证,可是问题是,那8-9月份实习快结束的时候,期限也过了啊。。我一直认为我只要在“找工作”签证时间内找到个工作就可以了,怎么会这样呢。。
2,我完成6个月的实习应该没问题,但是实习不算正式工作,我无法在我的“找工作”签证后凭借实习延长签证。。可是德国要求我交税和保险的时候咋说就没区别了呢?这也太不公平了。。
难道规则是:“从拿到毕业证那天算起,如果一年时间内没找到工作,就不允许在德国工作了?即使你还可以在德国呆??”这个逻辑不合理啊,我到哪里可以询问到这个相关信息呢?另外如果有公司要我的话有相关机构可以帮我办理这个吗
BUEGERAMT的人态度非常糟糕,搞得我心情非常差。。。最无奈的是,他对我态度糟糕,我却还要强作感谢,唉!.
有很多地方的外管局对这个毕业后开始算的时间,确实说法不一,有的人说是按照毕业证上来给,有的人说是按照叫论文的时间定,还有说是拿到毕业证后去学校办理了Exm.后才开始算。
但原则上应该是按照毕业证上的时间开始给一年找工作签证,但很多地方是根据经济情况来给签证,反正最后应该能给延期到一年!
§16: (4) Nach erfolgreichem Abschluss des Studiums kann die Aufenthaltserlaubnis bis zu einem Jahr zur Suche eines diesem Abschluss angemessenen Arbeitsplatzes, sofern er nach den Bestimmungen der §§ 18 bis 21 von Ausländern besetzt werden darf, verlängert werden. § 9 findet keine Anwendung.
1. 2007年9月13日你拿到了找工作一年的签证。
我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你还可以有90天打工许可?毕业后的实习应该属于Freiwillige Praktikum吧?
2 如果在一年内没有找到工作,也就是说必须要离开德国啦。居留没有了,还怎么在德国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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