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6 16:54

本帖最后由 avemozart 于 2009-11-6 17:00 编辑


到底想说法律,还是想说人情?不知所云……法律上婚姻是平等的,不管头婚二婚清晨恋黄昏恋,但是这件事本身牵扯到的东西,却跟再婚这种状况有很大关系。
某些人爱的贪的谋的,不见得其他人都爱都贪都谋,这道理都 ...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5 21: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知所云这个词语您用的不合适吧。法律和人情,都有。别说我这样的平凡人了,即便是大法官,有时候也会把法律条例和人情联在一起吧?法律并非我们想的那么冷酷无情。何况,MM你自己的帖子,对于这件事情,也不是时而说法律,时而又说到了人情么?为啥?因为我们都不是专业人士,所以说着说这就会把两者联在一起。但可以那么说,即便是法官,面对30年的婚姻,他判起来也会有所考量的。我对你说的“贪”也不认同。比如100万在面前,你不屑,但是有人要,那这个人就是贪。不能以你的标准去衡量另一个人吧?同样放到这个事情上,我相信,你要是老太太,你不要这钱,OK,你的选择;但是她在乎这个钱,她在乎当然有她在乎的理由,她拿了钱要干吗也是她的自由。但是,你没这个权力就说她贪,把那么大一帽子就扣人头上。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6 17:07

本帖最后由 月牙丨突 于 2009-11-6 17:38 编辑

忍不住,再发几条朋友的短信

大家似乎都忽略了一点,老爷子继承的遗产的遗嘱怎么写的,遗产毕竟不是lotto,还有前一个人的意愿。

下面都是她和我讨论时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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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了,我真的不相信老头会无缘无故的不知会老太一声就分财产给儿女,30年的夫妻感情不是空话,老头要是真的一点不说,肯定是心里时刻提防着老太,老头哪怕心里没有想给老太钱,只要不提防老太,也会平时唠嗑念叨时无意说起的,家里就老两口,就这么一个说话的对象,怎么可能不说呢。我自己的猜测是,还有隐情,老夫妻感情是好的,但是银行家老爸不是吃素的,孙子孙女在瑞士,儿子在德国,相比孙子孙女来看望自己还更频繁一点,自己有个头疼脑热的,还多数是孙子孙女周末和节假日来帮自己的忙呢,银行家老爸,古板的德语区人,一脑子传统观念,一看儿子娶了个后儿媳是中国人,老脑筋老偏见就是看不起后儿媳,但银行家有自己的风度,不会表现出这种鄙视,但也防着这后儿媳。于是,银行家死前的遗嘱里说,这财产最终是给孙子孙女的,但儿子是Vorerbe,孙子孙女继承的条件是,比如10年后,或者所有活着的孙子孙女都结婚了。你想呀,老头继承这财产已经10年了,要是儿女要抢钱的话,老早就好抢了,干嘛要幸苦等上10年啊。如果老头真的只是Vorerbe的话,那老太彻底没戏了,因为Vorerbe,虽然法律上也是继承者,但其实质只是一个二传手,财产的最终继承人是Nacher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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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Vorerbe是可以用这个遗产的,在没有传到Nacherbe手里之前。但Vorerbe这个用遗产,法律规定了,只限于他自己使用,不能让他送给别人的,就是老头自己可以用他爸给他的钱,但不可以把他爸的钱送给朋友和妻子。Vorerbe用了剩下来的,全部要留给Nacherbe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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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得也不一定对,否则还要法庭和法官干什么呀。老太太这种去问律师,基本上就是个Vorbesprechung,那种最多50欧一次的,不计时间,最长不超过1小时,就是律师一般接案子之前会和当事人第一次谈话,这是很便宜的,生意清淡的时候,20欧谈一个小时,律师都肯呢。这种Vorbesprechung能聊出什么呀,律师最多大概了解下情况,不涉及细节的,要是真的银行家老爷爷的遗嘱里有Vorerbe的规定的话,老太又不懂的,肯定不知道,律师根据一般情况,那当然增值部分就是老头婚后财产,因为这有赖于老头理财,要是笨老头,把钱全部拿出来变成现金藏在床底下,就没有增值,要是聪明老头,投资有道,就有很多增值,所以增值部分算老头自己的婚后收入的。但如果有Vorerbe的条款,那增值部分就算在遗产里,老头只能自己用,用不光的就只好留给Nacherbe,不可以捐献,不可以送给别人,因为遗产的最终继承人从一开始就确定了,无论中间有多少个Vorerbe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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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没有和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给出的意见,也就比我在论坛上写的更专业一点,但一样是没把握的。那个帖子里有人要求我给出法律条文,呵呵,你还真别说,我写楼主贴时,唯恐自己记错了,还特地查了一遍民法,确定自己没记错才写的。要是真要我写出具体条文,就不是免费发在论坛上了,谁要就让谁花钱来买,写Gutachten哪里有免费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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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6 17:30

接着我上面的帖子。MM你肯定要说,那这钱不是老太太的,所以说她“贪”。那车轱辘话又要来回说了。这钱不是子女的,也不是老太太的,是老头的。只有老头有支配的权力,子女和老太太在法律上是同等条件。所以这钱属于谁,只能说是一个“选择”的问题。这点无庸质疑吧?OK,老头行使了支配权,把钱分给了子女,就没分给她。就等于,你儿子生孩子了,告诉了丈人丈母娘,但就没告诉你。虽然他有各种原因不告诉你,虽然他也有不告诉你的权力,但你怎么反应?例子俗点,但是不是同理?所以老太太生气啊,生气怎么办呢,第一反应肯定就是打官司之类的,虽然她并不清楚官司对她到底有没有好处。一个70多的老太,你能要求她对法律门清?到那个份上,这个急病乱投医的反应是很正常的。这个时候,钱拿得到拿不到都不重要了,她就是生气。这个“生气”,你不能说她“贪”。人的本能反应吗,确切点,俗人的反应。30年呐,闹着玩的呐?你可以说,老太照顾了老头,这有什么,老头还照顾了老太呢!--我说,这种“相互作用”的例子放这不合适。还接着我上面的俗例子。你问儿子,你为什么生孩子都不告诉我,我养你那么大容易吗?儿子说,那我的成长还给你带来了快乐呢。你不得被噎死。如果老太太真是有心眼的人,目的就是为了拿钱,那么她就不会出这一招,而是早就有所防备,早就能用和平方式解决,能捞点是一点,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鱼死网破型了。

捣蛋鬼 发表于 2009-11-6 17:43

忍不住,再发几条朋友的短信

大家似乎都忽略了一点,老爷子继承的遗产的遗嘱怎么写的,遗产毕竟不是lotto,还有前一个人的意愿。

下面都是她和我讨论时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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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6 17: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喷了,哈哈哈哈,你这个朋友比我还较真…… 我看到那些前后矛盾漏洞大大的描述,就不想管了,很明显很多事情,就算当事人老太太只怕都不清楚具体情况,她连封信都要拜托别人写,谁知道她是否真理解了老头的所有言行……
不过这个官司,老太太就算豁出去了要打,赢面也非常小,没有具体证据前,律师都是鼓励你打官司的,都会站在当事人的立场说话,一旦看到证据,态度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碰到个狡猾的律师,就拖着你,反正按工作算钱,输赢他都赚,等这个官司打个三五年,老太的老本也没了,老头也不知道咋样了,最后老太太就算想半途而废不打官司也亏大发了。而有一点最重要的,如果老头不想打官司,只有老太太想打官司,她输定了,首先,律师费,谁出?律师那是寄Rechnung绝对积极准时的,看到那个930欧,我就觉得滑稽,如果支出真滴都按照老头的要求,老太太拿什么钱去打官司?律师咨询费都不一定出得起。
算啦,这事儿,当八卦看看就拉到。

小五妈 发表于 2009-11-6 17:44

忍不住,再发几条朋友的短信

大家似乎都忽略了一点,老爷子继承的遗产的遗嘱怎么写的,遗产毕竟不是lotto,还有前一个人的意愿。

下面都是她和我讨论时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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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6 17: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牛{:5_370:}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6 17:44

关于配偶和子女哪个重要,这是没答案的。每个家庭都不一样,有高有低,这很正常。但是,配偶和子女,都是组成家庭的要素,不说一碗水端平,为了家庭和睦,做到两凑凑也是必要的。像老头那么极端做法的,当然就产生了矛盾。

oldfox 发表于 2009-11-6 17:50

关于配偶和子女哪个重要,这是没答案的。每个家庭都不一样,有高有低,这很正常。但是,配偶和子女,都是组成家庭的要素,不说一碗水端平,为了家庭和睦,做到两凑凑也是必要的。像老头那么极端做法的,当然就产生了 ...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6 17: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4:}
配偶和孩子哪个更重要,还在于看什么时候,什么场合。 比如孩子还小的时候,他需要保护,关爱才能更好的成长,这时当然孩子更重要。 等到有一天他们有了自己的生活,离开了父母,对我们来说,自己的配偶才是陪伴自己走完最后一段生活的人,这时候,就是配偶更重要了。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6 17:57

本帖最后由 avemozart 于 2009-11-6 18:06 编辑



喷了,哈哈哈哈,你这个朋友比我还较真…… 我看到那些前后矛盾漏洞大大的描述,就不想管了,很明显很多事情,就算当事人老太太只怕都不清楚具体情况,她连封信都要拜托别人写,谁知道她是否真理解了老头的所有言 ...
捣蛋鬼 发表于 2009-11-6 17: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错了,越是漏洞多,就越证明,这个老太太对这钱有想法,但也没指望能拿到这钱。她嚷嚷要打官司,其实是发泄不平的一种途径,而不是她的最终目的。她德语不好,官司分不清利弊。。。这些迹象都表明,用上海话说,她其实就是在“作”呢,根本没什么具体认知。她就知道,你有钱,不给我,我不高兴!我不高兴,你也别想高兴!---就那么简单的事儿,而这里的很多人,都把她想得太高了。她就如一受气包似的黄脸婆老太太,你还真跟她说道起民法条例了。

飞在德中间 发表于 2009-11-6 17:58



{:5_394:}
配偶和孩子哪个更重要,还在于看什么时候,什么场合。 比如孩子还小的时候,他需要保护,关爱才能更好的成长,这时当然孩子更重要。 等到有一天他们有了自己的生活,离开了父母,对我们来说,自己的 ...
oldfox 发表于 2009-11-6 17: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每个人的衡量标准不同的,
所以俩夫妻有统一的价值观还是必要的.

捣蛋鬼 发表于 2009-11-6 18:12



错了,越是漏洞多,就越证明,这个老太太对这钱有想法,但也没指望能拿到这钱。她嚷嚷要打官司,其实是发泄不平的一种途径,而不是她的最终目的。她德语不好,官司分不清利弊。。。这些迹象都表明,用上海话说, ...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6 17: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呃,我可没想那么多,我又不认识她。这事儿,她想不想打官司都是她自个的事儿,我也就是根据她通过那位楼主的露出的那些信息给点分析和建议而已,至于上升到人性,道德,没必要。毕竟对这个老太太一点都不了解,说啥都是个假设,能讨论个啥出来啊……
那个楼主,还有这个楼主,我喊一嗓子哈,你们要是还在跟这个帖子,就告诉那老太太一声,再怎么折腾,命要紧哇!当然,她要是活够了,那也是她乐意了。{:5_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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