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rger
发表于 2009-11-18 11:26
我同事的爸爸前年去世的时候,把房子留给我同事一个人,卖掉后,我同事秘密的分钱给他妹妹一半。
因为他妹妹是H4。如果,他妹妹公开继承的话,好像要还给国家钱,也不能拿H4乐。
Spiesser 发表于 2009-11-18 10: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同事还不错啊
yanghiro
发表于 2009-11-18 11:29
Spiesser
发表于 2009-11-18 11:31
这同事还不错啊
burger 发表于 2009-11-18 10: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很正常啊?
其实德国人还是中国人,普通的家庭都是这样的。一般都是讲道理的。
那种为了钱打架闹得不可开交的不多吧?
也可能是我见识少。{:5_391:}
yoyosky
发表于 2009-11-18 11:31
这个和哪国人没关系,lz,中国婆婆抠门的多了去了,你只是没见过而已。
yanghiro
发表于 2009-11-18 11:39
Spiesser
发表于 2009-11-18 11:42
亲 兄妹和婆媳可不一样了。
yanghiro 发表于 2009-11-18 10: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家是你EX婆婆好不好。算是比陌生人还不如得关系。
那么一大笔钱,的确要争。再说,人家儿子越过越差,你越过越好,是个人都会不平衡。
那笔钱也是给你们结婚的,离婚了,人家当然想拿回来了。
yanghiro
发表于 2009-11-18 11:48
wuhazel
发表于 2009-11-18 11:58
哎呀,楼主,都要快生老二了,还是多想想开心的事,别去想这些以前的不开心的事了,否则对孩子的性格会有影响啊。
yanghiro
发表于 2009-11-18 12:07
Don't_speak
发表于 2009-11-18 12:11
就算lz不离婚,人家老太还有几个儿子,也轮不到lz的 孩子作唯一继承人。
德国现在只要证明两人生活在一起一年以上,管你有没有结婚,有工作的一方都要负担另一方的生活费。
另外,拿救济的,只要房产在规定面积以下,是不用卖房产的。看一个节目上说是两个人好象80方吧。
PimmsL.D.N.
发表于 2009-11-18 12:22
可是你想过孩子吗,
一年前我和我女儿在火车上, 对面座了个老头,特喜欢我女儿, 火车上没什么玩
的东西, 可那老头跟我女儿玩了4个多小时, 从讲故事, 到猜谜语, 到画画。我
就当时忘了跟那老头要电话号码。
...
yanghiro 发表于 2009-11-18 10: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人喜欢自己的孩子当然好,
不过,在德国,一个陌生的老头对着一个小小姑娘可以玩那么长时间那么多游戏,也挺反常的。你要用这个对比自己前婆婆对女儿,不大合适。
peadophile 的事情现在没少听见阿 {:5_390:}
小五妈
发表于 2009-11-18 12:40
有人喜欢自己的孩子当然好,
不过,在德国,一个陌生的老头对着一个小小姑娘可以玩那么长时间那么多游戏,也挺反常的。你要用这个对比自己前婆婆对女儿,不大合适。
peadophile 的事情现在没少听见阿 {:5_39 ...
PimmsL.D.N. 发表于 2009-11-18 11: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不乐意陌生老头跟我女儿玩那么热乎的。也许我是多心,但是对陌生人还是警惕点好。
飞在德中间
发表于 2009-11-18 12:51
我肚子里这个的奶奶也挺行的,先是说送个童床,看得都是最便宜的打折货,后来好朋友送了一个不贵还好的,她居然非让我把钱给那个朋友,然后她送,汗,当然不可能了。然后又说非要送点啥,我说缺尿布台子,挑了一个, ...
狼崽 发表于 2009-11-18 00: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下嫩LG就自己去掂量好了,
不用说,就这让你在LG心里又加分了.
yanghiro
发表于 2009-11-18 13:10
yanghiro
发表于 2009-11-18 13:15
yanghiro
发表于 2009-11-18 13:28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18 13:39
还得解释一下唯一继承人的意思。
可能误解了。
她我女儿奶奶有两个儿子, 一个是我前夫, 一个是不肯结婚生子的艺术家。
等他们都不再的话, 我女儿就是唯一继承人了。当然, 就像我说的, 她们家没啥
可继 ...
yanghiro 发表于 2009-11-18 12: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61:} 这有毛好想的,等可以继承的时候,说不定你早挂了,你女儿是不是能联系上他们还是个问题呢。
PimmsL.D.N.
发表于 2009-11-18 13:44
本帖最后由 PimmsL.D.N. 于 2009-11-18 12:46 编辑
还得解释一下唯一继承人的意思。
可能误解了。
她我女儿奶奶有两个儿子, 一个是我前夫, 一个是不肯结婚生子的艺术家。
等他们都不再的话, 我女儿就是唯一继承人了。当然, 就像我说的, 她们家没啥
可继承的。
他那艺术家的儿子现在有几副画在那个什么协会里, 听我EX老公说,
我女儿的艺术家叔叔过世后, 我女儿 可以的到每月200欧的什么著权费。具体我也
不知道。
反正那是后我肯定是早不在德国了。yanghiro 发表于 2009-11-18 12: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怎么说,大家就怎么理解的,如果有误解,肯定不会是别人单方面的问题
艺术家叔叔 原来已经立了遗嘱啦,所以你女儿想当然可以得到 每月200欧的著作权费?
你这些继承顺序推断,都是在无遗嘱的条件下的还是在有遗嘱条件下的?
DLIII
发表于 2009-11-18 13:45
{:5_361:} 这有毛好想的,等可以继承的时候,说不定你早挂了,你女儿是不是能联系上他们还是个问题呢。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18 12: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啥? 月牙也能说这么难听的话? {:5_368:}
Spiesser
发表于 2009-11-18 13:46
还得解释一下唯一继承人的意思。
可能误解了。
她我女儿奶奶有两个儿子, 一个是我前夫, 一个是不肯结婚生子的艺术家。
等他们都不再的话, 我女儿就是唯一继承人了。当然, 就像我说的, 她们家没啥
可继 ...
yanghiro 发表于 2009-11-18 12: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嗯,我也没小孩,不过我死后没打算把财产给我侄女。
所以你小叔子的遗产这种事情,不靠铺,好不好!
还唯一的继承人呢
另外,听说过一个有钱人, 也说不结婚不要小孩,一家亲戚很开心,都指望将来继承。
结果,人家40多岁遇到真爱,马上结婚去了,还生小孩了。
德,一帮亲戚气得咬牙切齿的。
DLIII
发表于 2009-11-18 13:48
没爬楼, 唯一继承人, 难道这里在说豪门?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18 13:48
本帖最后由 月牙丨突 于 2009-11-18 12:51 编辑
啥? 月牙也能说这么难听的话? {:5_368:}
DLIII 发表于 2009-11-18 12: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67:} 看着来气,婆婆是前婆婆,还在这抱怨,前老公和前小叔的遗产都在这里惦记
yanghiro
发表于 2009-11-18 13:50
PimmsL.D.N.
发表于 2009-11-18 13:50
{:5_361:} 这有毛好想的,等可以继承的时候,说不定你早挂了,你女儿是不是能联系上他们还是个问题呢。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18 12: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 女儿的奶奶和叔叔肯定已经立好遗嘱了,lz才会那么肯定 {:5_387:}
yanghiro
发表于 2009-11-18 13:53
zuzuzu
发表于 2009-11-18 13:54
{:5_335:}表把钱看得太重, 好多麻烦都是钱惹来的.
酸牛奶
发表于 2009-11-18 13:54
LZ跟前婆婆打官司要还钱,跟前LG打官司要抚养权,这样的情况下你前婆婆怎么可能还对你掏心掏肺,老太太又不是圣人
"楼主,你在法律版再闹女儿的监护权问题,你和你老公不是分了吗?怎么又有了?"
我明天另外一个朋友会叫我问,在德国 未婚生子会有什么后果,对方是西班牙的 大财
主。
有3 个朋友共有一个注册名, 碍你事吗? ...
yanghiro 发表于 2009-6-7 16: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18 13:55
本帖最后由 月牙丨突 于 2009-11-18 12:56 编辑
那当然。 天灾人祸, 谁都不知道。 说不定我还走在我EX婆婆前面呢。 我经常做飞
机。。。:sleepy:
前面都是说的正常情况下。我女儿的叔叔比我女儿大40岁呢, 我女儿的奶奶比我女
儿大65岁, 所以我就来继承吧
yanghiro 发表于 2009-11-18 12: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61:} 这个年龄差距很奇怪吗?
再说,德国男人平均寿命84呢,现在还越来越长,再过40年,你都老得快走不动了,你女儿的女儿都很大了,这么久远的事情嘛惦记的?
更何况,在人家正当年的时候惦记人家遗产。
http://tech.sina.com.cn/d/2006-07-08/17071027806.shtml
PimmsL.D.N.
发表于 2009-11-18 13:59
那当然。 天灾人祸, 谁都不知道。 说不定我还走在我EX婆婆前面呢。 我经常做飞
机。。。:sleepy:
前面都是说的正常情况下。我女儿的叔叔比我女儿大40岁呢, 我女儿的奶奶比我女
儿大65岁, 所以我就来继承吧yanghiro 发表于 2009-11-18 12: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能说出这种话来,不是脑子不够用值得同情,就是把逛婚版的当猴子来找拍的,
你和你ex的婚姻关系都不存在了,他家里人的东西和你有啥关系,要你来继承?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18 14:00
能说出这种话来,不是脑子不够用值得同情,就是把逛婚版的当猴子来找拍的,
你和你ex的婚姻关系都不存在了,他家里人的东西和你有啥关系,要你来继承?
PimmsL.D.N. 发表于 2009-11-18 12: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就是这个理,惦记的没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