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上不写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本帖最后由 ditu 于 2009-12-8 00:50 编辑一个朋友的事。男方婚后按揭在中国买的房子(大概快还完了),说自己不写名字也无所谓,只写女方名字就好了,反正是共同财产逃不掉。我总觉得好像不对吧?不知道这在中国法律和德国法律中,是怎么样界定的呀?婚后买的,不写名字,如果一旦离婚,原则上也是夫妻一人一半吗? 如果写那个男的名字,婚后买的,有女的一半。但要是写男方父母的名字,女的就没有份,德国据我了解也是这样的。除了遗产这一块,别的都和中国一样。 男的付钱不写自己的名字? 如果写那个男的名字,婚后买的,有女的一半。但要是写男方父母的名字,女的就没有份,德国据我了解也是这样的。除了遗产这一块,别的都和中国一样。
猪丝丝 发表于 2009-12-8 00: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搞反了,⊙﹏⊙b汗
也许是我没说清楚。。。是男方说不写自己名字,也没有男方父母的名字,同意只写女方的名字就好了。男方认为即使这样,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到时候万一离婚,自己也还是有一半的。
不知道他怎么想的。
不清楚是只写女方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女方父母也有。但是如果没有男方名字,女方瞒着男方去把她父母加上,理论上也应该做得到的吧?
搞反了,⊙﹏⊙b汗
也许是我没说清楚。。。是男方说不写自己名字,也没有男方父母的名字,同意只写女方的名字就好了。男方认为即使这样,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到时候万一离婚,自己也还是有一半的。
不知道他 ...
ditu 发表于 2009-12-8 00: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中国, 俺不懂法律, 理论上, 女的把房子卖掉, 男的一分钱都拿不到。
在中国, 俺不懂法律, 理论上, 女的把房子卖掉, 男的一分钱都拿不到。
Blüte 发表于 2009-12-8 00: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像是哦。。 现钱交易就行了。不现钱问题也不大,钱转着转着就没了。
到时候这官司不管在德国还是中国怕都没法打。 如果人家夫妻感情好, 那么就根本没烦恼。 我哥买的房子就光写的嫂子的名字
他说真分手,男人挣钱容易些.
我估计真分手,就算是他的名下
也会送给女方的 我哥买的房子就光写的嫂子的名字
他说真分手,男人挣钱容易些.
我估计真分手,就算是他的名下
也会送给女方的
那就这样吧 发表于 2009-12-8 01: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几百万的房子的话他会另外考虑的。 这个就是几百万的,到上千万MS也不用等很久。。。
夫妻关系现在再好,将来的事谁知道。爱到死去活来,后来不共戴天的也多了去了。万一分手是什么情形,又谁知道?如果是女方非常对不起男方呢,而男方那时有穷困潦倒,男的也把身家性命相送?
是自己的,要送到时候随时可以。何必现在给自己枷锁。 这个就是几百万的,到上千万MS也不用等很久。。。
夫妻关系现在再好,将来的事谁知道。爱到死去活来,后来不共戴天的也多了去了。万一分手是什么情形,又谁知道?如果是女方非常对不起男方呢,而男方那时有穷困潦 ...
ditu 发表于 2009-12-8 01: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么乌鸦嘴干什么?{:5_371:}
几百万的房子的话他会另外考虑的。
Blüte 发表于 2009-12-8 01: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到两百万
但是超过一百五十万
他家的车也是在嫂子个人名下.
他全额付的款. 这个就是几百万的,到上千万MS也不用等很久。。。
夫妻关系现在再好,将来的事谁知道。爱到死去活来,后来不共戴天的也多了去了。万一分手是什么情形,又谁知道?如果是女方非常对不起男方呢,而男方那时有穷困潦 ...
ditu 发表于 2009-12-8 01: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有这样的男人哦
超级自信
不过他们当时是奉子成婚滴
估计还是孩子的分量大些
偶嫂子也是理财高手
很快又用自己的公积金买了一套房 请问在德国婚后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了以后也是一人一半吗?既然一人一半的话,为什么还要写2个人的名字? 就是所谓的什么mitbesitzer...... 请问在德国婚后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了以后也是一人一半吗?既然一人一半的话,为什么还要写2个人的名字? 就是所谓的什么mitbesitzer......
蜡做的玫瑰 发表于 2009-12-8 09: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就是防备一个人偷偷地把房卖了,把钱转移了,钱是没写姓名的,藏枕头里都找不到了
就有这样的男人哦
超级自信
不过他们当时是奉子成婚滴
估计还是孩子的分量大些
偶嫂子也是理财高手
很快又用自己的公积金买了一套房
那就这样吧 发表于 2009-12-8 01: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夫妻俩有钱,又都能赚钱,区区几百万就无所谓了。
男人自己认为要多付出,那这是个有肩膀的好男人。 中国是写谁名字就是谁的,米有共同财产的说法。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12-8 01: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是的,我一个朋友嫁的法院法官,男方买的房子,上面米有女方名字。
应该是的,我一个朋友嫁的法院法官,男方买的房子,上面米有女方名字。
freeman 发表于 2009-12-8 10: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房子婚前买的,那肯定没有女的的份。如果是婚后那应该是共同财产。我家一套房子的房产证是我爸的名字,我妈说也有她的份。我唯一不明白的地方是,如果真的是共同财产,那双方都同意才能卖掉,好像实际中不用另一方同意。我妈帮有钱人打的离婚官司不要太多,我问问她。
当初她跟我说,她帮一个女起诉,那女的老公超有钱,但是准备偷偷把钱转移到3的账户,想让这个女的少得钱。好在我老妈在他行动之前让法院把他的钱全封了。其实实际中猫腻的操作多着呢
如果房子婚前买的,那肯定没有女的的份。如果是婚后那应该是共同财产。我家一套房子的房产证是我爸的名字,我妈说也有她的份。我唯一不明白的地方是,如果真的是共同财产,那双方都同意才能卖掉,好像实际中不用另 ...其实实际中猫腻的操作多着呢
猪丝丝 发表于 2009-12-8 10: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德国一样。 就算有法律, 还有心理战呢, 我见过活例子, 女方最后为了求得安宁不至于发疯, 什么都不要了, 逃出家门。 男的还对孩子们说, 你们的妈妈是坏妈妈, 看, 她不要你们了。 国内卖房规定不管产权在谁名下,如果已婚,就要两人都签字同意才可以办理。但是仍有很多漏可钻。譬如说开个单身证明就行了。{:5_346:}
德国一样。 就算有法律, 还有心理战呢, 我见过活例子, 女方最后为了求得安宁不至于发疯, 什么都不要了, 逃出家门。 男的还对孩子们说, 你们的妈妈是坏妈妈, 看, 她不要你们了。
DLIII 发表于 2009-12-8 10: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天理了,5555~~~~
过去是这样的,甚至还有结婚多少年婚前财产也变共同财产的说法。婚姻法修改后就不是了,房子就算是婚后买的,也不属于共同财产好像。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12-8 10: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真有可能,我妈好久没和我八这些事了,这都是好几年前发生的。 国内卖房规定不管产权在谁名下,如果已婚,就要两人都签字同意才可以办理。但是仍有很多漏可钻。譬如说开个单身证明就行了。{:5_346:}
江南春 发表于 2009-12-8 10: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就符合逻辑了 狗了一下,看来现在的情况是:
1. 婚后买的房产,即使以一方名义登记,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2. 尽管是夫妻共同财产,仍然可以被登记一方单方正常卖掉,无法追回。
{:5_352:}
婚后买的房子,只登记在老公一人名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老公可以单方面处置吗?
1 楼
2008-12-24 16:38:16 胡文友律师 发表于 搜房网 - 北京业主论坛 - 中铁置业翰庭
婚后买的房子,只登记在老公一人名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老公可以单方面处置吗。
作者:胡文友律师 转载请注明作者,谢谢!
一:如果没有特别书面约定这套房产是他个人财产,那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房子是北京的,你老公可以单独卖这个房子,并且过户也不需要你到场;如果买家是善意第三人,不知道这套房子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存量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你如果有损失,只能向你老公追偿;
三:如果为了预防夫妻一方擅自处置房产,建议把夫妻双方的名字都登记在房产证上,约定各占50%份额,一个人拿房屋所有权证,一个人房屋共有权证; 看来是这个情况了,不用去找人开什么单身证明。百度知道不知道是谁答的;但是那个律师是房产专业律师,做了好几年了,不可能弄错的。 什么破法律阿,整个一个漏洞百出。德国也是这样吗?应该双方都同意才可以买卖吧 本帖最后由 江南春 于 2009-12-8 13:10 编辑
看了那么多贴子。感觉"防"只是一种策略,但不是什么好方法。擦亮眼睛找个好品质的另一半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