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2-1 10:29

Azzd 发表于 2010-2-1 10:29

1# 我爱约翰姆
楼主去美可能需经济担保.不一定能签下来.但感觉你是想留下来的".签二年也好."按理你和德国人结婚三年满就可拿永久居留的.为何不拿呢?拿到后你来去就自由了呀.是否你的德语无法过关?需要我帮你补习 ...
菜下满田 发表于 2010-2-1 10: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点我也有疑问。现在德国的永居是和婚姻挂钩的吧。就是说通过婚姻拿到的永居一旦婚姻不存在的时候就失效。如果是这样的话,是不是LZ即便已经拿到了永居现在也失效了呢?纯讨论贴。

Azzd 发表于 2010-2-1 10:31

我的建议是,
1.不管多年青多健康,一旦结了婚有了家,最好写下遗书,特别是有一方是第二次婚姻而且在第一次婚姻有孩子的情况。

2.生命真的是最宝贵,也是最脆弱的,人生很是美好,但有时也是非常残忍。。。珍惜 ...
DLIII 发表于 2010-2-1 10: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我觉得只有一方是二婚并且和前妻/前夫有孩子的情况下需要立遗嘱吧。不然都是配偶和孩子平均继承,怎么也落不到别人手里,立遗嘱没意义啊。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2-1 10:31

DLIII 发表于 2010-2-1 10:34



这点我也有疑问。现在德国的永居是和婚姻挂钩的吧。就是说通过婚姻拿到的永居一旦婚姻不存在的时候就失效。如果是这样的话,是不是LZ即便已经拿到了永居现在也失效了呢?纯讨论贴。
Azzd 发表于 2010-2-1 10: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没看资料, 不过不可能吧, 不合情理。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0-2-1 10:35



没有。我觉得只有一方是二婚并且和前妻/前夫有孩子的情况下需要立遗嘱吧。不然都是配偶和孩子平均继承,怎么也落不到别人手里,立遗嘱没意义啊。
Azzd 发表于 2010-2-1 10: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的啊......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0-2-1 10:36



这个问题婚版好像已经讨论过了,永居拿到就和婚姻不挂钩了,离婚或者丧偶都和签证无关。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2-1 10: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不是指离开德国境内6个月以上会失效呢

DLIII 发表于 2010-2-1 10:37


看样子是全部的一半。
所以我觉得不能理解。怎么样也就是25%才对啊?为什么会有区别呢?
Spiesser 发表于 2010-2-1 10: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有的Ehe有合同, 未必是财产共享。

Azzd 发表于 2010-2-1 10:37


看样子是全部的一半。
所以我觉得不能理解。怎么样也就是25%才对啊?为什么会有区别呢?
Spiesser 发表于 2010-2-1 10: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肯定不是全部的一半. 应该是男方自己遗产的50% 给儿子, 50% 给现任妻子. 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现任妻子75%. 真乱套...

Spiesser 发表于 2010-2-1 10:40



肯定不是全部的一半. 应该是男方自己遗产的50% 给儿子, 50% 给现任妻子. 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现任妻子75%. 真乱套...
Azzd 发表于 2010-2-1 10: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是这样理解的。
所以说搂住只有一半,还是属于不公平的,从法律上来说。
不过楼主自己觉得OK也好,打官司也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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