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dyamMain
发表于 2010-4-24 10:14
有追诉期的,国内好像是10年
shyshy 发表于 2010-4-24 09: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而且债权人在要求法院执行的时候必须提供债务人信息,只要她前婆婆不知道她有钱就行。但如果HIRO真成个福布斯第几就瞒不住了,不过到那时候她也不在乎这几毛了
meihong
发表于 2010-4-24 10:36
回复 1# yanghiro
真晕{:4_283:}
meihong
发表于 2010-4-24 10:38
回复 1# yanghiro
你说那是你妈的房子不是你的,把名字过户给你妈
volvic0228
发表于 2010-4-24 10:41
我愿意付一般的借款,但得把我的名字加在产证里呀.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09: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总算想明白了一点{:5_371:}
volvic0228
发表于 2010-4-24 10:43
回复 1# yanghiro
你不妨把自己的事儿整理整理,发给太有才了看一下,似乎热线里对法律了解最多的就是他了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24 11:53
问题是我怎么才能阬辩不能执行呢.
这借条按中国法律来说的话, 早就过了诉讼实效了.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08: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婆婆向中国申请司法协助执行,你就直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要求重新确认你借钱来买的房子的产权。因为按照法律的公平原则,既然你没有该房的产权,就不承担该房产生的债务。如果要你还钱,那么就得重新确认该房子的产权。等于你要么用钱赎回了产权,要么根本不付钱。道理很简单: 权利与义务一致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1:54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24 11:56
最简单的就是把现在的手里的房子写成你妈妈的名字,只要不在你名下就没风险。你前婆婆就让她折腾去吧, ...
CindyamMain 发表于 2010-4-24 09: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4:}
楼主好好学习,把复杂的事变简单
千万别再把简单的事搞复杂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1:57
serenita
发表于 2010-4-24 12:01
我LG说我EXPOPO只是吓虎我, 要真的这么容易执行, 她早就去了, 还跟我商量叫我拿钱吗?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1: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298:}
为啥子我说你就不相信喃?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24 12:02
我不知道中国法院会不会通知我过去.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1: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直接委托律师代理,你可以不到场
注意,千万不要再和你婆婆啰嗦,没事找出事来添堵
你直接给你婆婆明说,她要你还钱就让她儿子卖掉那套房子还债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2:04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2:06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2:08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0-4-24 12:10
为啥子我说你就不相信喃?
serenita 发表于 24-4-2010 12: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不是她LG {:5_387:}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24 12:10
就是他儿子不想卖, 我也不想卖, 所以POPO找我要钱了.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2: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直接告诉她,你没有得到房子的产权,所以就不承担房子的债务。她非要钱不可,只能去找她儿子卖房子还钱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2:13
serenita
发表于 2010-4-24 12:16
老大, 你遇到过这类案子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2: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但是不是私人案子。
一样的经济纠纷。
serenita
发表于 2010-4-24 12:17
你不是她LG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0-4-24 12: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Was für ein Glück!
{:7_433:}
serenita
发表于 2010-4-24 12:18
我不知道中国法院会不会通知我过去.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1: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是啥子籍现在?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2:18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2:21
serenita
发表于 2010-4-24 12:22
那结果呢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2: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结果是找下家。
哈哈哈!
把货处理掉。
一样是有合同,
啥子都有的。
但是经济纠纷运气好就是协调,
不好就是倒霉。
有那个时间和钱来赔,
不如再做笔生意。
呵呵呵。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24 12:22
如果她还是跟我要, 在不给的话就去中国执行去了,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2: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回答她,你没有房子的产权,所以不承担房子的债务
她非要钱的话,要么找她儿子卖房子还钱
要么中国法院确认你对该房拥有产权后,你才能付她钱
看她对你这番话怎样反应
serenita
发表于 2010-4-24 12:24
中国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2: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啊呀,
这样子你根本不要理会那么多了,
带上孩子劝走高飞去吧!
你在德国没有律师么?
还是都给你出馊主意?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2:24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2:31
coolball
发表于 2010-4-24 12:34
都快看不下去了,真想骂LZ啊,怎么就SB到这样了.这种人帮也没有用的.最差的结局就是他现在LG因为她懒好人的态度,离开她们,然后他自己女儿也没有,儿子也小.让她尝到苦头才知道自己有多SB,这里给出主意,她一个也不会听.
只有她自己清醒了,才可以.
告诉你,不管你Ex LG是好,是坏.就让他证明.第一他把房子产权还给你,你看他肯不肯.然后让他写欠条说,这个欠款是一人一半的.剩下的钱,要不就你还,要不你就卖房子.
你这样子一切都被动,还想给你女儿保留一切,你怎么不想你LG说你,为了一个将来的不明确的东西,损害你们现在的家庭.
你这种女人真是祸害 , 傻女人知道躲,知道犯了错误不能重蹈覆辙,知道改.你这种人,是死不知道自己有多可恶.我怀疑你是要被蠢死的.你前老公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你前面的,人好有P用啊.
你不醒过来,总有一天你身边所有的人都会被你这种性格害死的.
mausreis
发表于 2010-4-24 12:39
本帖最后由 mausreis 于 2010-4-24 12:48 编辑
太麻烦了,房子是大事,抚养权也是大事,难!
serenita
发表于 2010-4-24 12:49
太麻烦了,房子是大事,抚养权也是大事,难!
mausreis 发表于 2010-4-24 12: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32:}
页: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